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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第86条在全部停电或者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一、工作票制度;二、操作票制度;三、查活与交底制度;四、工作许可制度;五、工作监护制度;六、工作间断与转移制度;七、工作终结与送电制度;八、调度管理制度。第一节工作票制度第87条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者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一、填写工作票(见附录五);二、填与小组工作票(见附录五);三、口头或者电话命令。第88条填写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一、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路线)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和部份停电者;二、进行其它工作(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
2、或者安全技术措施者。第89条填写小组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一、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与带电路线杆塔上的工作;二、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与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三、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四、转动中机电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五、核相工作。第90条其它工作用口头或者电话命令。口头或者电话命令,必须清晰正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与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第91条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一、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二、路线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或者捅鸟巢等;三、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在进行第二、三
3、项工作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第92条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个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三第93条在一个电气连接部门或者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与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应指定总的负责人,并填写一张工作票,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证件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证件后统一送电。第94条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如需增加或者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与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变电站内工作时,还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第95条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
4、填好后,应由电气负责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应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工作票的内容如下:一、工作票所划停电范围是否正确,有无其它电源返回的可能;二、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三、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满足工作需要,人数是否足够,能否在规定的停电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第96条工作票所列的各种人员如下:一、工作票签发人:指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以与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二、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者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与做监护人,但不能签发工作票;三、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值值班员。在路线上,一个班组的是班组长,两个班组以上的是现场总负责人。第97条
5、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晰整洁,不得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第二节操作票制度第98条操作票是防止误操作(错拉,错合,带负荷拉隔离开关与带地线合闸等)的主要措施。变(配)电所的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第99条变(配)电所的一切操作须得到电气负责人或者供电局调度所调度员的命令兴许可(指受供电局调度用户),同时复诵无误后,将发令人,许可人与时间填入值班记录簿(格式见附录七)。第100条在变(配)电所的架空或者电缆出线上进行工作而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工作负责人书面要求后,填写操作票,方可进行操作。第101条操作票应按操作顺序填写,不应涂改,禁止使用铅笔填写。第102条操作票的内容应
6、包括操作任务、操作顺序、发令人、操作人、监护人与操作时间等(格式见附录六)。第103条操作票应进行编号,已操作过的应注明“已执行,保存期限不宜少于三个月。第三节查活与交底制度第104条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清电源和工作范围,以与设备编号等。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写好工作票。第105条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工具、起重工具和材料,并指定专人检杳。工作前一天,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齐全合格。第106条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特别运输笨重设备时,应事先考虑好安全措施。第107条在路线上工作时,工作负责人
7、应查清杆基情况,有无需要采取暂时加固措施等。第108条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路线、邻近的线路或者带电设备以与有自备发机电者,应特殊详细调查清晰,并应确定好接地线的部位与接地线组数。第109条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开始前,应根据工作票的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质量要求、人员分工、停电范围和各项安全措施。第110条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实施完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路线等情况。第四节工作许可制度第Ill条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第112条在变(配)电所
8、内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杳停电范围内所做的安全措施,如接地线部位、遮栏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对工作地点应停电检修设备,证明该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第113条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与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应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允许。第114条在变(配)电所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或者路线上的电缆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者调度员许可,方可开始工作。第115条在路线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者调度员的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者路线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
9、作。第116条与停电作业路线相交叉跨越的其它单位的带电路线需要停电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值班员的许可,并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第117条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者拆除某些安全设施时,应与时命令住手工作,并进行更正。第五节工作监护制度第118条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与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第119条带电作业或者在带电附近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第120条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所,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第121条监护人所
10、监护的内容如下:一、部份停电时,应始终不断的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二、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接地部位的安全距离、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与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三、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与时提出纠正,必要时令其住手工作。第122条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一、设备(路线)全部停电,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二、在部份停电的设备周围,且不是全部设有可靠遮栏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二人;三、其它工种(如油漆工,建造工等)人员进入变(配)电所内,在部份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
11、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四、在部份停电的情况下,配电装置的敷设电缆工作,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一个监护人在室内可监护六人,在室外可监护十人。第123条监护人可参加班组工作的规定。一、全部停电时;二、在变(配)电所内部份停电时,惟独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三人时;三、所有室内外带电部份,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栏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份的情况下。第124条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褐留在室内或者室外高压设备区内。第六节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第125条工作间断(午休、吃饭)或者遇雷雨威胁工作人员安全时,应使全部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票
12、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若工作许可人在变电所内,无需通过他,但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第126条在变电所内工作,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再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第127条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联接部份用同一工作票挨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第128条工作间断期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且完成
13、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一、拆除暂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和原标示牌;二、对于较复杂或者工作量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候地点。第129条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二、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暂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和标示牌;三、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第七节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第130条在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
14、现场,清点工具,检查接线是否正确,被检修的开关、隔离开关等应作拉合试验,试验后处于断开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范围作精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第131条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殊是开关、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合,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方可宣布工作终结。第132条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不应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第133条检修工作中如需部份设备(路线)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另填写工作票。第134条工作终
15、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内容如下:一、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接地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与工作票是否相符);二、所装的暂时遮栏、标志牌等是否已拆除,永久安全遮栏和标示牌是否已恢复;三、一切开关与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合,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四、路线工作应检查母线的相序与开关、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距离是否符合规定。第135条送电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用电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第136条用电单位与用电单位之偶尔与供电部门签定有调度协议的应按双方签定的协议履行送电手续。第八节调度管理制度第137条调度管理制度是供电部门与用电单位
16、所签定的关于停送电、改变运行方式以与事故处理等以电话命令进行电气操作的制度。第138条凡供电电压在35千伏与以上、10千伏双路供电需并路倒闸的以与自设电厂,其发机电单台容量2000千瓦或者总容量在4000千瓦,小水电单机容量500千瓦或者总容量1000千瓦与以上的用户,均应与供电部门签定调度协议。第139条多电源供电的用电单位,而且内部结线复杂或者单成一独立系统者,应成立总调度室,供电单位与该单位签定总调度协议。第140条用电单位参加调度的设备,未经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的许可,用户值班员不应随意改变其运行方式。第141条供电局值班调度员对用电单位值班员下达的操作命令,受令人必须执行。如果执行该命
17、令将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值班员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人。第142条用户值班员接到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时,必须对其命令的意图有充分的理解,并应将命令全部复诵无误后执行,执行后即将报告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如果对调度员的命令有不清晰和疑问之处,必须问询清晰后再执行。第143条供电部门值班调度员和用户之间进行调度联系时,应首先互相通报厂(站)名称和个人姓名。第144条受供电部门调度的用电单位的值班员应由本单位领导人审定,得到供电部门允许后,方可值班。非正式值班员无权接受供电部门的调度命令。第145条参加调度的用电单位,其变(配)电室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必须安排昼夜有人
18、值班;二、必须装有市内电话。有条件的重要用电单位,应装有调度专用电话(包括载波电话)。第146条凡被调度的用电单位,对值班员的要求如下:一、必须清晰地了解本站电气设备与调度范围的划分;二、必须随时掌握本站系统的运行方式,备用设备情况;三、值班员只能在自己有权调度与操作的设备范围内断开电源进行检修等工作;四、属于供电部门调度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必须得到供电部门调度员的命令才干操作。如需在该设备上进行检修,应事先做停电计划,报送供电网调度部门批准。在停电检修当日,向供电部门调度员申请停电,在得到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命令后才干开始工作;五、事故情况下,双路供电的用户遇到事故,其中一路无电时,在非本站故障的
19、情况下,严格按照先拉开无电路进线开关,再合上备用路进线开关次序进行,然后报告供电调度部门。第147条参加调度的用电单位,因新建、改建工程而需改变系统接线时,须事先征得有关的供电部门的允许,并相应修改调度协议。附录五工作票格式一、变、配电所(室)停电工作票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称:班组:工作班人员:共人2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3 .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4 .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图(带电部份用红色,停电部份用蓝色):安全措施:应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注明编号):应装接地线位置(注明确实地点):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的地点:工作票签发人签名:收到工作票时间:月日时分下列由工作许
20、可人(变、配电所值班员)填写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注明编号):已装接地线(注明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注明地点):工作许可人签名月日5 .许可证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6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过程中,更换工作负责人时填写):原工作负责人离去,变更为工作负责人,变动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交接签名7 .工作票延期(工作需延期,安全措施不变时填此栏):工作票延期到年月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值班负责人签名8 .工作终结与送电: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接地线共组已拆除。号处接地刀闸已断开。暂时遮栏共处已拆除,永久遮栏处已恢复。标示牌
21、共处已拆除,更换标示牌处已换完。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9 .送电后评语:二、路线停电工作票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班成员:2 .停电路线名称:工作地段(注明分、支路名称、路线的起止杆号):4 .安全措施(包括拉开的刀闸、开关、应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路线或者带电的设备:应挂接地线的处所(编号):5 .工作范围与注意事项:6 .计划停电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7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签名)8 .工作终结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9 .工作评语:三、小组工作票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22、):小组:工作班成员:2 .工作任务:3 .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一分,至一年月日时分止。4 .工作范围(停电或者不停电):5 .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签名)6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日时一分工作许可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7 .工作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8 .备注:附录六倒闸操作票发令人:下令时间年月日时分操作开始年月日时分受令人:操作完了年月日时分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项目操作人:监护人:注:填写操作票应清晰整齐,不得使用铅笔,更改处须签章;每项操作完毕后,应即将在格内画叼标记;操作票执行完毕后,应盖已执行戳记,并至少保存三月倒闸操作票年_月日字第号附录七值班记录簿交接班时间:时分至时分交接班记录:交班负责人:接班负责人:本值大事记:记录人:操作任务:操作操作设备名称、编号、顺序:记录操作时间:时分操作负责人:备注:值班记录簿年月日星期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