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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印发西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水保监发(2022) 98号)摘要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水土保持审批及监管机构:为规范和加强我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工作,我站于2021年3月印发了西安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 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3月16日印发的西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水土保持审批及监管机构: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工作,我站于 2021年3月印发了西安市生产建设
2、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试 行)。经过一年多的试行,在总结执行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我单位对上 述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西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2年5月26日西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工作, 保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开展,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和监督检查廉政规定(试 行)和陕西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3、等有关规定,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主持或参与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单位和个人,包 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或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水土保持监管部门、生产建设 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技术审查专家。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实行专家负责制。技术审查的依据为水土保 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第二章专家确定第四条专家从陕西省水利厅公布的省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抽取。第五条 专家抽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家与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亲属、隶属等可能 影响方案公正审查的关系;(二)专家组中来自同一单位的只能有1名;(三)同一审批单位连续组织的3次技术审查中不得有重
4、复的专家(同一项 目再次审查的除外)。第六条 对规模较大的线性项目、涉及水土流失潜在危害较大区域的项目水 土保持方案抽取5名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对其他规模较小、涉及水土流失潜在危 害较轻区域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抽取3名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第七条专家享有的权利:(一)坚持科学、客观、公正态度,依法从事方案审查活动,并在审查过程 文件上签名;(二)独立发表个人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对需要共同认定事项存在争议或者异议的,有权保留个人意见;(三)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四)有权抵制、依法检举技术审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第八条 专家应履行的义务:(一)按照技术审查程序与要点,对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进行审查研
5、判,对所 审查的方案负责,承担审查疏漏、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二)熟悉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政策规定及西安地区水土 保持基本情况、地方标准等;(三)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不宜公开的技术审查内容;(四)自觉执行回避制度,与审查项目的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及相 关负责人有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五)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技术审查组织单位和社会监督。第三章技术审查第九条审批部门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受 理建设单位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格式及要件进行初审。第十条 对按非承诺制方式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受 理后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开
6、展技术审查。对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部门只进行形式审查。第十一条 技术审查参会单位应包括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方案编 制单位、技术审查专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各级水土保持监管部门等。第十二条 技术审查采用会议(包括网络视频会议)方式进行,确因客观因 素影响无法组织会议的可采用书面函审方式。书面函审是指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征询专家意见和建议,由专家组组长综 合各位专家意见后形成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第十三条 技术审查会议主要包括现场查勘、情况汇报、质询交流、专家评 审等环节。(一)现场查勘。地形条件简单、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较小的生产建设项目 不组织现场查勘,可通过视
7、频资料了解现场情况。现场查勘应重点查勘以下内 容:1 .项目建设内容、进展情况、防治责任范围、临时用地、临时堆土、土石方 平衡及项目占地类型等情况是否与水土保持方案所述情况一致;2 .项目选址(包括弃渣场和取土场选址)是否存在重大限制性因素和安全隐 患,是否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3 .重点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是否合理;4 .补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已实施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评价是否符合 实际。(二)情况汇报。内容主要包括:1 .生产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2 .主体设计单位介绍项目规划设计情况,重点介绍项目平面控制性规划、竖 向布置和场地土石方平衡等;3 .方案编制单位介绍现场影像
8、资料、汇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三)质询交流。内容主要包括:1 .专家及审批监管等部门参会人员就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2 .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进行答疑和说明。(四)专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1 .专家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评审,发表意见,填写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 意见表(见附件1)。2 .填写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赋分表(见附件2)。3 .专家组根据专家个人评审意见和赋分情况,讨论确定审查结论,审查结论 分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予通过三个档次。专家组赋分平均值在85分(含)以上 为通过,70分(含)-85分(不含)为基本通过,70分(不含)以下为不予通 过。4 .讨论
9、并形成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第十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存在下列重大缺陷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一)水土保持方案格式和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二)项目存在缺项、漏项造成防治责任范围明显不合理。(三)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 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 水土保持敏感区,未得到有关管理部门许可。(四)土石方、水量平衡等基础数据存在重大错误。(五)方案中废弃的砂、石、土、废渣等,没有排弃或综合利用方案;余方 (弃方)去向、取土来源未落实或不符合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或编造事实;弃 渣场选址设计不满足要求。(六)水土流失防治目
10、标不合理,或防治指标实现的制约条件分析不客观; 未提出提高防治指标的措施、方案,或未论证其可行性。(七)方案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与现场查勘结果严重不符。第十五条 对通过、基本通过技术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实行至少1名专家复 核。生产建设单位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复审、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 门收到经专家复核签字的水土保持方案,核准后及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第十六条 对不予通过技术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应在技术审查后 及时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第十七条生产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或基本通过技术审查后,无正 当理由超过20个工作日未提交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部门按不予许可进行处理。第四章技术审查经
11、费第十八条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经费包括技术审查专家评审费、重大技术 问题咨询费、会务费、现场查勘费、车辆费、仪器设备费等。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第一稿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承 担。禁止参与审批监管的任何单位、个人向生产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收取或变相 收取审查费用。对不予通过技术审查的水土保持方案,由建设单位承担再次上报 的技术审查费用。第二十条 各级审批监管部门每年结合上年度审查项目数量,编报下年经费 预算,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第二十一条水土保持技术审查经费实行财务专账管理。经费的使用接受本 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年度结余上缴财政,当年资金不足的,在编报下年度 预算中
12、一并解决。第二十二条 技术审查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V中央财 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 128号)、陕西省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陕财办采资 (2017) 153号)和陕西省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以项目为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专家组组长1200元/人(税前),专 家组其他成员IOOO元/人(税前),个人所得税由水土保持审批部门代缴代扣。第二十三条审批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等情 况,适时调整专家技术审查费用。第二十四条水土保持技术审查费用报销应当按照财
13、务相关制度要求,提供 合法有效、要素齐全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其中,技术审查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应 由专家提供发票及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报 销。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技术审查费用开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审批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 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违规领取咨询费、审查费等相关费用,或是收受、谋取生产建设单位 或第三方方案编制单位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干预专家作出客观、公正技术审查结论, 以及存在其他妨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的行为;(三)泄露在水土保持方案
14、审批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 不宜公开的信息。第二十六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加我市各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 审查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审查职责;(二)参加审查的方案在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时被发现有严重问题的;(三)与审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生产建设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 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关系,未主动提出回避;(四)泄露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 息;(五)收受被审查单位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影 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第二十七条 方案编制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
15、以下惩戒措施:(一)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编造或篡改数据的,按照 要求给予通报批评;(二)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的,按照要求进行约谈,并逐级 上报;(三)1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有2个及以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 的,按照要求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在“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内再 次发生此情形的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并逐级上报;(四)贿赂专家的,由审批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网站向社会公示, 如果影响到技术审查结论,应重新组织技术审查;(五)编制的同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连续2次不通过技术审查,或因编制单 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报批稿的,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方
16、案编制单位。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3月16日印发的西安市生 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对于实行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在签署意见时,可 参照本办法执行。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意见表2.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赋分表附件L承诺制管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意见表项目项目名称基本情况建设单位编制单位项目地址项目所属承出口 I管理类型口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西咸新区范围内的项目(弃渣场设置在西咸新区外的除外)口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弃渣场设置在开发区外的除外)已实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项目陕西省水土保持
17、方案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入库时间及文号审查结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m2 (保留两位小数)水土流失执行标准水土保持元(保留两位小数)补偿费总体结论口同意基本同意不同意专家签字年 月曰具体审查意见(专家意见应重点明确以下内容:1 .方案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规定。2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是否明确、合理,有无缺漏或明显错误。3 .项目土石方平衡和水量平衡分析是否有效、合理,数据是否存在明显错 误,项目借方与余方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是否落实。4 .水土流失防治执行标准是否正确,防治指标实现的制约条件分析是否合 理、客观。5 .水土保
18、持防治措施体系是否完整有效、合理可行。6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是否正确,免征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7、明确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可参照西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技术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同意、基本同意和不同意三个档次。)附件2: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赋分表项目名建设单位编制单位专家签字填表时间评审内容赋分标准(分)得分现场查 勘与 审查汇报5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0. 5主体设计单位参加0. 5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0. 5影像资料准确、全面反映项目实际L5现场查勘时介绍清楚、熟悉情况,审查汇报时重点突出、图文并茂,答疑时切中要害、答案明确,表达清晰凝练2.0综合说明5项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清晰、
19、准确,支撑资料充分2.0 项目简况介绍清楚,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清晰、全面Lo 各小节内容全面、凝练、规范Lo方案特性表格式规范、内容准确LO称方案编2编制依据全面、准确,无漏项、不相关项1. 5制总则设计水平年正确0. 5项目及 项目区 概况15项目基本情况清楚,主要技术指标表能全面反映与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数据准确1.0项目组成与布置,介绍清楚、无漏项1.0施工组织介绍清楚,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临时堆土区等符合实际1.0工程占地介绍全面、准确,确定依据充分、清晰L 5土石方平衡介绍全面、准确,确定依据充分、清晰L 5取土场、弃渣场或取土来源、弃土去向介绍清楚、全面2.0水量平衡分析客观、全
20、面、准确反映主体设计情况下的雨水径流、滞蓄情况L 5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制约条件分析客观、全面,对方案新增措施提高防治指标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2. 0项目概况其他内容全面、清楚0.5项目地貌、气候、土壤、水文、植被类型符合项目实际,有关参数全面、准确1.0水土保持敏感区域介绍全面、准确0.5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界定准确LO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全面、客观0.5项目水土保持评价20选址(线)评价体现了水土保持法、技术规范相关制约性规定,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的明确了相关要求或有相关部门核准文件2. 0建设方案、施工方法与工艺分析与评价符合要求2. 0占地评价包括了用地指标、临时占地,无漏项,
21、结论正确2. O水量平衡分析客观、全面,符合要求2. O土石方分析与评价4.5分区评价挖填借弃、表土量及其调用的合理性,无漏项1. 5取土有来源,弃土有去向,去渣考虑了综合利用1.5取土(料)场、弃土(渣)场设置评价全面、合理,符合限制性条款规定L 5分区进行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功能评价,评价准确、全面,明确其是 否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交待其实施现状,提出的补充措施合理、全面 3.0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合理准确,表格内容全面规范2.0对于补报项目,明确已实施的水保措施数量、投资等,并附有全面、清晰的照片或支撑材料2. 5防治责 任范 围、防治目 标 及25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合理LO防治分区划分符合相关规
22、定,无遗漏L5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图清晰、全面,与文本一致1.5定性防治目标明确0.5定量防治目标符合技术标准规定、修正合理、区分施工期和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值正确2.0防治措施防治措施总体布局与主体设计评价、防治目标限制性因素分析相呼应2.0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符合工程实际和当地自然条件1. 0体系表、体系框图符合要求,无漏项1.0注重表土资源保护利用,应剥尽剥,剥离范围明确、合理1.5注重雨水资源蓄集利用与科学排导,结合项目实际实施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蓄水池等雨水滞蓄措施1.5注重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临时堆土、裸露地表予以有效苫盖、防护,施工期雨水有效拦蓄L 5代征地防治区防治措施与水土流失
23、现状相符1. 0分区布设合理、无漏项2.0明确了措施位置、形式、规模等要素2. 5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与分区布设图、典型设计图相符2.0典型设计选取合理,图纸完整、规范1.5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方法、实施进度明确、合理1.0水土保持监测5监测范围与时段正确LO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合理2. 0监测制度、人员、设施、设备、消耗性材料符合实际L 0实施条件和监测成果要求齐全,符合项目实际LO投资估 算与10编制依据全面、正确LO价格水平年正确,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效益分析一致,取费费率正确L 5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合理、计算正确,独立费用符合实际2.0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
24、、计征标准正确,相关依据充分,计算结果正确2. 0投资估算表、分部工程投资表、分年度投资表、独立费用计算表、水 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 要材料单价汇总表计算齐全、准确1. 0 (每缺1个表扣0. 2分)单价分析表等附表齐全、正确0.5效益分析合理,内容全面,防治目标预测计算过程清晰,预测值合理、可复核2.0 (指标预测值有问题每个扣0.4分)实施保证措施5包括了组织机构与管理、后续设计、监理、监测、监督检查与竣工验 收,内容全面、语言凝练,符合项目实际、可操作性强5.0 (每缺1 项内容扣0.5分)附件附图8附件全面、清晰、规范3.0附图绘制正确、全面,符合规范要求5.0扣分项10非技术性错误(包括错别字、数字填写错误、数字单位错误、排版错 误及抄袭、套用别的项目版本等),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可扣10 分得分合计备注:按照赋分值85分(含)以上为通过;70分(含)-85分(不含)为基 本通过;70分(不含)以下为不予通过,得出结论。(方案最终得分结果按平均 后的分数四舍五入取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