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创机械年产50万套商用冷链设备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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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万套商用冷链设备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逝江和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LL月中华人民野口国生态环境部制日旌育在仓健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6六、结论9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91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示意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概况、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3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5湖州市德清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德清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

2、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丁基密封胶、硅酮密封胶MSDS附件5水性油墨、水性实色漆MSDS附件6监测报告附件7承诺书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9编制人员社保证明附件10专家函审和复核意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万套商用冷链设备项目项目代码2202-330521-07-02-8526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地理坐标(120度11分22.90秒,30度38分10.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C30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

3、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品业34、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玻璃制造30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000环保投资(万元)125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878.2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判定见下表I-L表1-1专项评价判定表

4、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t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否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Q值1,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否海洋直

5、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项目所在地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湖中路918号,属于钟管镇=墩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内容如下:规划用地总面积414.4hm2o环响情 划影价况 规境评划划影价性析 规规境评合及环响符分符分 他性析 其合规划功能结构:在依托钟管镇区为城市服务中心的前提下,规划形成

6、“一点三轴四片区”的规划结构。一点:单元北部配套服务节点;三轴:依托南湖路、环城北路、钟新湖中路形成的公共服务轴及交通联系轴;四片区:为两个工业片区、两个居住片区。无1、与钟管镇三墩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钟新湖中路918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钟管镇三墩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安吉县西南区域、长兴县正北区域以及安吉、德清、吴兴交界区域,地势相对较高

7、,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各类保护地及其他河湖滨岸带、生态公益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敏感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不属于红线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评价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同时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废气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项目最

8、终纳污水体洋溪港主要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建成后噪声影响较小,四周厂界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厂区南侧敏感点西行古庵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

9、路918号(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面积约19990m2;主要能源需求类型为电和自来水,电力由国网德清供电公司供应,自来水由德清县水务公司供应。项目用能较小,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4,该管控单元的基本情况及符合性分析见表Ll-I0表1.1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除化工集中区和县域内现有三类企业搬迁外(搬迁不

10、新增排放总量),禁止新建其他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条件。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污染

11、物排放量小,总体而言污染物排放水平能够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同时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项目不属于所列严格控制项目;企业将积极响应园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符合资源

12、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企业将响应园区改造要求,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2、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2016年12月28日共同印发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如下所述:优化开发区对确有必要的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在污染治理水平、环境标准等方面执行最严格的准入条件,清洁生产达到国际

13、先进水平,保护河口和海岸湿地,加强城市重点水源地保护。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太湖流域,行业类别为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商用冷链设备50万套,不属于

14、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管至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应要求。3、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要求如下: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

15、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一)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并对收集的污水、垃圾进行集

16、中处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商用冷链设备50万套,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管至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全厂不设置入河、湖、漾排污口;本项目厂区将实行雨、污分流,所在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公共污水管网也已敷设到位;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已设置深度脱氮除磷工艺,尾水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污泥能够做到无害化

17、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应要求。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1.l-20表1.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结论1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建设内容。符合2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

18、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本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建设内容。符合3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19、。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地、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符合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20、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属于工业园区,不涉及水产种符合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质资源保护区。6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一)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

21、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属于工业园区,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符合7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8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符合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

22、目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涉及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11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12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符合1

23、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此外,对照环境保护综合目录,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符合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

24、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次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18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用地不涉及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

25、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本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以及德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德环202012号),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

26、052120004),本项目属于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商用冷链设备50万套,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和负面清单中项目,符合湖州市德清县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三废”均能达标排放,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可以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为:CODcrNHvN、工业烟粉尘和VOCs0根据当地总量控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

27、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至浙江德清泓晟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新增CC)Da和NHvN总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根据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浙环发(2017)41号)和湖州市涉气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湖治气办(2021)11号)文件要求,上一年度NO2

28、、03指标达标的,建设项目新增排污量对应的氮氧化物、涉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实行二倍量替代,不达标的指标对应的污染物实行3倍量替代;本项目所在区域钟管镇上一年度NO2、03指标达标;故本项目VoCS和工业烟粉尘新增排放量按1:2比例进行区域平衡替代削减,则本项目VoCS替代削减量为0.156ta,粉尘替代削减量为0.074ta,新增污染物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钟管镇新钟湖中路918号,依据企业不动产权证,本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工业,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本项目属于C3464制冷、空调设

29、备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和C3042特种玻璃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发展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本),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表1.1-3“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

30、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均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建设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影响分析,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3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另外,只要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或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其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

32、水平和环境功能。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四性五不批”的要求7、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

33、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政发(2021)10号)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C3042特种玻璃制造”的新建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VOCs含量限值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

34、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的网印水性油墨)W30%的含量限值要求;项目水性实色漆VOCs含量限值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工业防护涂料(型材涂料中的其他)应250gL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对照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和水性实色漆不属于被替代品,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8、与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lo89-2020)符合性分析2020年1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

35、技术指南(HJlO892020),该技术指南中提出了印刷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对印刷行业的污染预防、环境管理措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本项目采用环保型水性油墨进行丝网印刷,不涉及制版、晒版、洗版工序,不使用润版液,不需上光、覆膜、复合、涂布等工艺,对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lO892020)文件,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l-4o表1.1-4与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IO892020)的符合性分析分类序号判断依据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污染预防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性凹印油墨替代技术。该技术适用于塑料表印、塑料轻包装及纸张凹版印刷工艺。水性凹印油

36、墨由水溶性连结料、颜料、水、辅助有机溶剂以及助剂等组成,辅助有机溶剂一般为醇类和醛类。水性凹印油墨VOCS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30%o采用水性凹印油墨替代溶剂型凹印油墨,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3O%8O%。水性油墨的印刷性能、附着性能、应用于薄膜基材的印刷品质目前仍低于溶剂型油墨。本项目丝印工序使用水性油墨,油墨中VOCs含量均低于30%o符合水性胶粘剂替代技术该技术适用于方便面包装袋、膨化食品包装袋等轻包装制品的覆膜工序,以及纸包装的复合工序。水性胶粘剂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由基料、固化剂、促进剂、交联剂、填料以及助剂等组成,基料类型主要包括水性聚醋酸乙烯酯、水性丙烯酸酯、水性聚氨酯等。水性胶粘

37、剂VOCs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5%。采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90%以上。本项目无覆膜工艺,不使用胶粘剂。符合水污染预防技术冲版水过滤循环技术该技术适用于平版印刷制版工序产生的冲版废水地回用。通过加装过滤装置实现冲版水的循环回用,可减少冲版新鲜水用量95%以上,并可减少冲版废水产生量95%以上。本项目无冲版废水,不使用润版液,本项目使用抹布擦拭,不需清洗,无冲版水。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预防技术计驾机直接制版技术也称CTP制版技术,适用于平版印刷的制版工序。该技术无需胶片制作及传统晒版工序,与传统分色胶片制版技术相比,可大幅减少显影废液及定影废液的产生。本项目不需要制版、

38、洗版和晒版,因此无显影液产生。符合废显影液浓缩技术该技术适用于平版印刷制版工序废显影液的减量化处理。平版制版工序中产生的废显影液,通过中和絮凝、压滤、电解等工艺,进行净化、分离与浓缩处理,可减少废显影液产生量50%以上。符合污染治理技术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固定床吸附技术该技术适用于凹版印刷、凸版印刷及干式复合工艺废气的治理。吸附过程中吸附剂床层处于静止状态,对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进行吸附分离。印刷工业一般使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应根据污染物处理量、处理要求等定时再生或更换吸附剂以保证治理设施的去除效率。入口废气颗粒物浓度宜低于lgm3,温度宜低于40C,相对湿度(RH)宜低于80%o若废气中的污染

39、物易在活性炭存在时发生聚合、交联、氧化等反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该技术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2026的相关要求。活性炭吸附材料通过解吸而循环利用,脱附的VOCS可通过冷凝技术进行回收或通过燃烧技术进行销毁。本项目丝印过程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烧,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效率为65%;符合水污染处理技术水性油墨丝印清洗废水处理技术水性油墨丝印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般采用物化法和生化法进行处理。物化法主要包括混凝、吸附、膜处理等,生化法主要包括活性污泥法、水解酸化等。本项目水性油墨丝印设备使用抹布擦拭,不清洗,无冲版水。符合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资源化

40、利用技术印刷生产中产生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一般固体废物,属于可再生资源的宜由专门单位回购并进行再生利用,回收利用比例宜大于等于98%,可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由资源公司回收利用符合安全处置措施印刷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处置,以满足GB18597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墨桶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符合噪声污染治理技术企业规划布局宜使主要噪声源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由印刷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振动、摩擦和撞击等引起的机械噪声,可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如对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罩或将某些设备传动的硬件连接改为

41、软件连接;车间内可采取吸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可采取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进行处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以及溶剂回收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要求企业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

42、年。符合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储存或贮存过程控制措施(1)含VOCs原辅材料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中,并存放于安全、合规场所。(2)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擦机布等含VoCS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并及时转运、处置,减少在车间或危废库中的存放时间。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GB18597的相关要求。(3)存放过含VoCS原辅材料以及存放过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擦机布等含VOCs废物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加盖、封口或存放于密闭空间。(4)储存含VOCs原辅材料的容器材质应结实、耐用,无破损、无泄漏,封闭良好。(5)含VOCs原辅材料在

43、分装容器中的盛装量宜小于80%,避免受热、转运时溢出本项目使用油墨无需调配,油墨均为桶装,密闭包装,未使用完油墨要求进行密封贮存,防止VOCs的逸散。本项目建有危废暂存间,要求企业按照要求贮存危废。符合调配过程控制措施(1)减少油墨、胶粘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的手工调配量,缩短现场调配和待用时间。(2)调墨(胶)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可使用全密闭自动调墨(胶)装置进行计量、搅拌、调配:或设置专门的调墨(胶)间,调墨(胶)废气应通过排气柜或集气罩收集。(3)凹版印刷生产过程中,宜采用黏度自动控制仪控制稀释剂的添加量。符合环境管理措施输送过程控制措施(1)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应采

44、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减少原辅材料供应过程中VOCs的逸散。(2)向墨槽中添加油墨或稀释剂时宜采用漏斗或软管等接驳工具,减少供墨过程中VOCs的逸散。符合环境管理措施印刷及印后生产过程控制措施(1)使用溶剂型油墨、胶粘剂、油墨、光油、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相关工序产生的VOCs无组织废气,宜采取整体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2)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凹版、凸版印刷工艺宜采用配备封闭刮刀的印刷机,或采取安装墨槽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缩小供墨系统敞开液面面积。(3)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干式复合工艺,宜采取安装胶槽盖板或对复合机进行局部围挡等措

45、施,减少VOCs的逸散。(4)控制印刷单元(主要为供墨系统)的环境温度,防止溶剂在高温环境下加速挥发。(5)送风或吸风口应避免正对墨盘,防止溶剂加速挥发。6)提高烘箱的密闭性,减少因烘箱漏风造成的VOCs无组织排放。(7)控制烘箱送风、排风量,使烘箱内部保持微负压。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丝印工序采取密闭隔间收集;丝印烘箱体积较小,烘箱顶部设有废气收集管道,烘箱内部保持微负压。符合环境管理措施清洗过程控制措施(1)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规程,合理控制油墨清洗剂的使用量。(2)集中清洗应在密闭装置或空间内进行,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应通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3)清洗产生的废溶剂,宜采用蒸福等方式回收利用。本

46、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在密闭隔间内采用抹布擦拭印刷设备,抹布收集做危废处理。符合环境管理措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1)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GB37822、GB8978、GB12348、GB14554、GB18597、GB18599等的要求。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的,还应满足地方排放标准要求。(2)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标志。符合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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