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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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阳市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校外教育培训乱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岳政办函2018(60)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中心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万五龙市政协副主席、市教体局副局长陈文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谭应兵 颜鸿钊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志高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志国市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陆建新市人民政府秘书四科科长二、工作原则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

2、为依据,清理整治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三、主要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整治行动时间及整治范围鉴于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较多情况,联合执法行动分批次进行整治,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第一批次的整治安排在10月份完成,遴选20家办学条件达不到设置标准或群众举报较多的无证机构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为主。第二批次及以后批次的无证机构的整治时间和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安排时间。五、工作分组安排及部门职责执法行动分摸底排查组、现场执法组、安全保障组、执法监督组、宣传及后勤组等五个组进行,各组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如下:摸底排查组:负责前期收集非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初步拟定第一批次清理整顿

4、的非法办学机构名单,并提前进行调查。(市教体局、市民办教育协会);现场执法组:负责现场查获和收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询问相关信息、开具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附件2)、张贴封条。(市教体局3人、市民政局1人、市工商局1人、市人社局1人)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护执法现场治安秩序、拆除相关广告标牌、对暴力抗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市治安支队3人)执法监督组:负责整个执法行动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执法行动公平、公正、合法。(市纪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1人、市教体局1人)宣传及后勤组:负责对接新闻媒体,对执法行动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工作人员车辆的调度和就餐的安排。六、现场执法流程(一)

5、确定当事人(市教体局);(二)现场取证:负责查获和收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教学和招生证据(市教体局);招生和广告证据(市工商局);挂牌证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三)检查现场安全情况:所在楼层,房屋性质、是否有双通道,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市教体局);(四)填写非法开展校外培训行为机构的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五)开具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附件2)和送达回执(附件3);(六)现场处理标准和措施:市教体局现场根据岳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初步确定所在机构办学条件是否基本符合标准。对办学条件基本符合岳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无证无照或无证有照

6、的校外培训机构,对相关教学用房依法张贴封条,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待证照办理齐全后方可开门营业。对办学条件完全不符合岳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取缔,拆除相关广告标语,对相关教学用房依法张贴封条。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工作。(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所有参与清理整顿活动的工作人员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检查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执法要

7、严明适度、客观公正;整改要抓住要害、达到标准,保证此次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收到实效。(四)建立清理整顿长效机制。此次清理整顿活动由教育局牵头,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保证清理整顿活动切实取得成效。今后,相关职能部门仍然需要保持密切配合,建立定期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的成效,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附件1:岳阳市无证办学机构非法办学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附件3: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送达回执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2018年10月23日附件1:岳阳市无证办学机构非法办学基本情况信息表办学机构名称具体办学地址(

8、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和楼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学内容办学面积开始办学时间在训人数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通过消防验收许可安全情况(楼层,房屋性质、是否有双通道,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教学开展情况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收费情况建议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签名附件2: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经查,你机构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活动,根据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十四条等法律规定和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岳政办函2018)60号)的有关精神,现责令你机构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培训的办学活动,并妥善解决好相关遗留问题,待证照办理齐全后方可开展办学活动(办学许可证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民办科,联系电话:8805619;营业执照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岳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联系电话:8844230),否则,将按照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特此通知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2018年月附件3: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送达回执案由送达文书名称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办学的通知书送达机构名称及地址送达人(单位及姓名)受送达人(单位及姓名)年月日代收人及代收理由年月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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