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本科《国际私法》期末历年真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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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2016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私法在历史上产生时是以(C)的形式出现的。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惯例法2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D)A.直接反致B.转致C.完全反致D.间接反致3 .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原则。A.本国法B.住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4 .一个人在国

2、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八).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5 .中华人民共和园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0A.行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6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继承制度。A.区别制B.分割铺C.同一制D.共同制7 .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日本法仲裁。后发生纠纷,适用(D)。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英国法律D.日本法律8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

3、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A.目的地法B.国旗国法C.法院地法D.出发地法9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10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C)申请。A.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C.中缀人民法院D.基层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IL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D)A.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B.海商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12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BD

4、)为其本国法。A.住所地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法院地法D.经常居所地法1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ABCD)。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14 .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15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三、名词解释16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由于其自身所体现

5、的立法目的和政策决定必须直接适用于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17 .特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18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四、简述题19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答:(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大陆属中华法系,香港属英美法系,澳门、台湾属大陆法系。(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

6、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效力范围问题。(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征。我国区际法律冲突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区际法律冲突,待大陆与台湾统一后,我国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20 .简述我国关于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规定。答: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外,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也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作了规定,这些条件是:(D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依请求国法律,裁决尚未生效,不能执行;(3)败诉一方当事人未经合法传唤因而没有出庭参加诉讼,或当事人在缺乏诉讼行为能力时被剥夺了应有

7、的代理或答辩的可能性;(4)被请求国法院对于同一当事人之间就同一诉讼标的窠件已作出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5)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损被请求国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秩序。五、论述题2L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答:(1)公约于1980年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定名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公约除序言和结尾外,正文分四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订立、货物买卖、最后条款,共101条。(2)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当事人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作为判断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的标准,当事人国籍不予考虑。公约第2条规定不适用

8、于下列六种货物买卖关系: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船舶或飞机的买卖;电力的买卖。(3)公约的适用根据。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公约适用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如果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法律适用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是对国际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

9、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4)我国的保留声明。我国在1986年12月11日提交核准书时,对公约提出了两项重要保留: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保留。六、案例题22.上海某大学教师李某,2008年辞职到美国留学。2011年完成学业,即将回国。回国前夕,李某在芝加哥上班途中,被疾驶的小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妻子王某以全权代理人的身份在李某大哥的陪同下到美国料理后事。经协商,美国方面赔偿200多万元人民币。为遗产分配一事,王某与李某的家人发生争执,协商未果。李某的家人以王某及王某6岁的女儿为被告,诉至法院。问:

10、本案应以何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答:本案应以美国法律为准据法。本案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故属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中的200万元赔偿款属于动产,故应当适用美国法律。国开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2017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1 .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八)。A.戴西和莫里斯的法律冲突论B.巴丁的关于法律关系性质的确定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2

11、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八)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A.直接适用的法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保留3 .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结婚,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A.主要问题8 .次要问题C.先决问题D.识别问题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

12、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0A.行为地法8 .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9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A.巴托鲁斯B.萨维尼C.戴西D.库克10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B)。A.美国法律11 中国法律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

13、之间作出选择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8.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D)。A.华沙公约B.国际货约C.海牙公约D.国际货协9.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D)内予以公布。A.3个月B.6个月C. 12个月D. 18个月10.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八)。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二、多

14、项选择题IL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D)A.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B.海商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12.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BD)为其本国法。A.住所地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法院地法D.经常居所地法13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ABCD)。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14 .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

15、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15.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三、名词解释16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至少一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其主要特征是涉外性、广泛性和国际性。17 .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18 .属地管辖:又称地域管辖或领土管辖,指一国法院依据本国与某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联系而行使管辖权。四、简述题19 .简述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答: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

16、因如下:(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如果各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就不存在法律冲突问题了;(3) 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20 .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答: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有效

17、性的影响。即使合同无效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然有效。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学说的理论根据是:(1)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2)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形式要件和合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合同准据法的规定,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法律或仲裁规则对仲裁条款形式、内容的规定。判断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3)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均可与仲裁条款分开,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不影

18、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五、论述题21 .论“直接适用的法”及其特征。答:“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由于其自身所体现的立法目的和政策决定必须直接适用于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直接适用的法”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 “直接适用的法”被适用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是涉及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等重大利益的强制性规范,其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这些重大利益,因此,要求排他地予以适用,这些法律本质上具有必须或直接适用性。这是“直接适用的法”的本质特征。(2) “直接适用的法”本身的内容能够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以据此作出裁决。它所支配的是某个特定的重要问

19、题即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而不是某一法律部门或领域。(3)从适用方法上看,它不通过法院地传统法律适用规范的指引,而是由于其本质要求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4)法院所适用的既可以是内国“直接适用的法”也可以是外国的“直接适用的法”。(5)这些“直接适用的法”不是一个确切的和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只是一些个别具体的法律规范,通常散见在一国国内民商事私法中,甚或某些与涉外民商事关系有关的具有社会法性质的规范中。此类规范的内容和范围是不明确的,各国根据本国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六、案例题22.2008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2009年,山口独自四日本居住。2011

20、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该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由此可见,本案中,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都可以适用,关键在于确定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因为被扶养人一直

21、生活在中国,其经常居住地和其监护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都在中国,因此,与中国具有最为密切的联系,中国法更有利于保护其权益,故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国开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2018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1.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2.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八)。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3.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

22、律规定。法院对该案性质认定的行为属于(八)。A.识别B.司法协助C.法律援助D.法律规避一4.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A.主要问题B.次要问题C.先决问题D.识别问题5.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A.一般认许制B.特别认许制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6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

23、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八)0A.单一制B.区别制C.分割制D.联合财产制7 .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A.法国法律8 .美国法律C.印度法律D.中国法律9 .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八)A.船旗国法10 致害人国籍国法C.受害人国籍国法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11 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以下哪个选项是错误的?(D)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12 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C

24、.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担任诉讼代理人10.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D)。A.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B.司法管辖的豁免C.诉讼程序的豁免D.强制执行的豁免二、多项选择题IL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BCD)。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12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CD)。A

25、.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B.日本人小林光毅与中国女子章若水在所租房内结婚C.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币10万元D.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房屋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日本人13 .各国法律规定中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ACD)。A.禁止近亲关系的男女通婚B.禁止同性结合C.禁止重婚D.禁止息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14.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BCD)。A.海牙规则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26、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BD)。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三、名词解释16 .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即制定统一规范实体来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用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此类

27、规范可以避免法律冲突,可以更迅速、准确、直接地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17 .识别:又称为归类和定性,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类和定性,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的过程。是国际私法中的特有概念。18 .侵权行为自体法:是指与侵权案件及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是英国学者莫里斯于1951年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论侵权行为自体法一文中提出来的。四、简述题19 .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答: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婚

28、龄;(2)当事人双方自愿;(3)当事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4)当事人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20 .简述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答:国际上,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主要以下几种原则:(1)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

29、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2)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3)遗产所在地法。(4)合并制。极个别国家在解决涉外继承法律问题时,采取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的做法。五、论述题21 .论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答: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是指一国依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的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定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世界各国在确定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时,主要采取以下原则:(D属人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是

30、指以当事人国籍为标志确定管辖权。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也不管居住何处,当事人国籍国法院对窠件享有管辖权。采取属人管辖原则的国家主要是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法系国家。各国对与人身有关的案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子、继承等案件,原则上承认当事人本国法院享有管辖权。(2)属地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原则是指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属地管辖原则可具体分为:以住所、居所、临时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以物之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3分)(3)协议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争议发生

31、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某一国法院审理。协议管辖可分为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明示协议管辖指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将争议交由某国法院审理。默示协议管辖指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书面协议,一方当事人在某国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并进行答辩,从而构成对法院管辖权的确认。(4)平行管辖原则平行管辖原则是指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国法院起诉,由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5)专属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原则是指为维护本国公共秩序,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一国主张某类案件只能由本国法院管辖,排除他国法院的管辖权。六、案例题22 .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

32、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9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与甲公司于199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内地法律处理本案。问:(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2)法院处理本案能否以内地法律作为准据法?答:(1)法院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

33、广州的合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辖权的法院。(2)应适用我国法律。甲、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中国法。国开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2019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1.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八)。A.冲突法调

34、整B.实体法调整C.国际公约调整D.程序法调整2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下列哪个经典案例?(C)A.鲍富莱蒙离婚案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C.福尔果继承案D.特鲁弗特继承案3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糖的确定方法是(D)。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4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A.具有美国国籍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D.不具有国籍5 .日本女子穗子为

35、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八)。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C.美国法律D.菲律宾法律6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A.遗产所在地法B.同一制C.合并制D.分割制7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八)。A.船旗国法8 .船舶所在地法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D.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8.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

36、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递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B)。A.美国法律B.中国法律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9.世界版权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八).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25年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10.中国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协议将其货物买卖纠纷提交设在中国某直辖市的仲裁

37、委员会仲裁。经审理,仲裁庭裁决中国公司败诉。中国公司试图通过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据此,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D)A.中国公司可以向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B.人民法院可依“裁决所根据的证据不充分”这一理由撤销该裁决C.如有权受理该撤销仲裁裁决请求的法院做出了驳回该请求的裁定,中国公司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D.受理该请求的法院在裁定撒销该仲裁裁决前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二、多项选择题1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以下哪些法律特征?(ABD)A.涉外性B.国际性C.地域性D.广泛性12.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用哪些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ABC

38、)A.动产随人B.动产附骨C.动产无场所D.动产有场所13.各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中的必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哪些内容?(ABD)A.男女双方自愿B.男女两性结合C.符合一定形式D.符合法定婚龄1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BC)A.在伊朗履行的中国油王石油公司与伊朗哈斯石油公司共同开发伊朗某地石油的合同B.在上海履行的类国好利来公司与中国方氏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经营企业合同C.在内蒙古履行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D.在青岛履行的某涉外工程承包合同15.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BCD)O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B

39、.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C.适用行为地法律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三、名词解释16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17 .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18 .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四、简述题19 .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

40、方式。答: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就是指意思自治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明示的意思自治与默示的意思自治。明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最通行的方式是在合同中列入“法律选择条款”或通过标准合同作出统一约定。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采用明示意思自治的方式。默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该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20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答: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是指被请求国法院以何种方式承认和执行请求国法院的判决,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

41、判决的程序,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不同。(1)执行令程序:大陆法系国家采用这种方式。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原判决进行形式审或实质审,认为该外国法院判决符合承认和执行条件的,须发执行令,交付执行。(2)诉讼和登记程序:英美国家采用。所谓诉讼式程序,也称重新起诉程序,即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如果外国法院判决需在英美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则需当事人重新在英美国家法院起诉,同时将外国法院判决作为证据提交,经英美国家法院重新审理,如果认为外国法院的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五、论述题21 .论“直接

42、适用的法”的特征。答:“直接适用的法”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 “直接适用的法”被适用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是涉及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等重大利益的强制性规范,其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这些重大利益,因此,要求排他地予以适用,这些法律本质上具有必须或直接适用性。这是“直接适用的法”的本质特征。(2) “直接适用的法”本身的内容能够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以据此作出裁决。它所支配的是某个特定的重要问题即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而不是某一法律部门或领域。(3)从适用方法上看,它不通过法院地传统法律适用规范的指引,而是由于其本质要求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4)

43、法院所适用的既可以是内国“直接适用的法”也可以是外国的“直接适用的法”。(5)这些“直接适用的法”不是一个确切的和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只是一些个别具体的法律规范,通常散见在一国国内民商事私法中,甚或某些与涉外民商事关系有关的具有社会法性质的规范中。此类规范的内容和范围是不明确的,各国根据本国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六、案例题22.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

44、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请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并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答: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处理本案纠纷的。“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

45、认的原则。“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国开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试题及答案(2019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1.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C)。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2.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

46、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这说明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D)A.台湾不承认反致B.台湾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C.台湾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D.台湾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3 .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4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八)。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5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D)。A.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C.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D.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6.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采用何种涉外继承法律适用原则?(C)A.区别制B.分割制C.同一制D.共同制7.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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