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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聘任和履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3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聘任和履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厅(市文史馆)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聘任和履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史研究馆敬老崇文的办馆宗旨,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以下简称馆员)聘任工作,保障馆员履职行为,切实发挥馆员在崇文鉴史、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和优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2、,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馆员的聘任和对其履职过程的管理。第三条馆员是市委、市政府对人文社科领域专家学者授予的荣誉称号,具有统战性和荣誉性,本办法生效后聘任的馆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由市长聘任,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第四条馆员选聘工作应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体现统战工作与存史资政、文化建设的需要,坚持政治标准、法纪标准、专业标准,与时俱进,科学选人用人,逐步改进并完善馆员队伍知识和专业结构。第五条馆员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聘,主要从党外代表人士中选聘,党外馆员不少于70%o因统战工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要,也可以选聘港澳台地区和从
3、海外回国定居的社会知名人士为名誉馆员。第六条馆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三)具有一定的业界代表性,在文史研究、艺术创作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声望较高,能够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领域产生示范作用。(四)熟悉本市文化建设情况,热心参与本市文化建设工作。(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六)馆员首聘年龄一般不低于60周岁,不高于70周岁,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80周岁。第七条聘任馆员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订方案。文史工作机构根据馆员空额情况和专业需求,拟订馆员遴选聘任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
4、。(二)组织推荐。馆员遴选聘任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由文史工作机构发文,请市政府领导、相关单位(部门)或现任馆员等推荐选聘馆员预备人选名单。(三)酝酿人选。文史工作机构收集汇总馆员预备人选名单,按照馆员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酝酿、提出拟考察人选名单,并按程序上报。(四)征求意见。考察人选名单经审定后,由文史工作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统战部门、考察人选推荐单位或其上级党组织等相关部门意见。考察人选如为非公职人员的,应征求相关政法机关意见。(五)组织考察。收齐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后,文史工作机构对人选逐一组织考察,提出拟聘馆员人选名单。(六)报批确定。拟聘馆员人选名单
5、经文史工作机构所在单位党组会议审议后,报请市政府党组批准。(七)颁发聘书。市政府审定馆员人选名单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通知相关单位,文史工作机构制作聘书,市长签章颁发。第八条馆员续聘、解聘和辞聘:(一)馆员任期届满,自然离任。工作需要且符合馆员聘任条件的,可以续聘,续聘程序参照选聘程序办理。(二)馆员出现以下情形的,文史工作机构应当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解聘,并书面通知解聘馆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1 .不再符合聘任条件的;2 .无故不履行职责,经文史工作机构督促仍不改正的;3 .从事与馆员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4 .其他应当予以解聘的情形。(三)馆员可以申请辞聘。馆员申请
6、辞聘的,由文史工作机构报市政府批准,并书面通知辞聘馆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第九条馆员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展所长的原则,在崇文鉴史、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作用,为推进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贡献智慧。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州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三)参加文史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的统战联谊、文化交流等各项活动。(四)承担市政府和文史工作机构交办事项。第十条馆员享有以下权利和待遇:(
7、一)应邀出席或列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召开的有关会议。(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挖掘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文化,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根据建言献策职责的需要,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咨询了解情况。(四)参加文史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I。(五)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资深馆员制度。(一)本办法生效前聘任的馆员,年满80周岁的馆员,自然荣转为资深馆员,按原标准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二)本办法生效后聘任的馆员,任期届满或年满80周岁可以转为资深馆员,享有馆员荣誉。(三)资深馆员不列入实有馆员控制数。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