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11698 上传时间:2024-02-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工程指挥部.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应急预案制度第一为提高对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援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道路建设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浙江省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应急预案。第二本预案适用于道路建设工程中人员重伤或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和人员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险情。第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成立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同),组长由副指挥*担当,副组长由工程技术科*担当,成员有*、*、*、*、*。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应急领导小组统

2、一领导各项目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启动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决策紧急措施的实施。(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1、工程科室作为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在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中的职责主要为:(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项目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状况进行监督;(3)组织各有关科室及项目管理单位开展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预备的各项检查工作;(4)积极协调并协作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5

3、)参与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状况;(7)担当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办公室(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各项要求和指令;(2)依据节假日及夜间值班接收到的事故报告,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3)按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向市路政局报告事故状况;(4)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项目管理、施工、监理单位职责1、项目管理单位职责(1)制定所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责任;(2)指导、监督本工程项目参建的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单位的应

4、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3)组织应急管理和救援的宣传、培训,协作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4)依据得到的自然灾难猜想预警信息,及时向项目施工单位转发预警信息,督促项目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5)督促、协调施工单位快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扩散,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有关规定向乐清市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2、施工单位职责作为生产安全责任主体,应全面履行以下职责:(1)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特点,编制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2)摸清本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并加以跟踪、检测、监控和预警,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把

5、事故毁灭在萌芽状态;(3)广泛收集各种猜想、预警信息,并在得到自然灾难猜想预警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依据预案做好应急预备工作;(4)依据项目具体状况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施工人员开展事故应急学问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马上启动本项目施工现场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6)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当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7)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预备;(8)负责抢险队伍的建设和日常培训;(9)负责救援物资和抢险设备的日常管理、

6、养护和修理工作;(10)及时向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报告事故状况。3、监理单位职责(1)依据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2)对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学问培训教育、宣传及预案演练工作进行监督指导;(3)在得到自然灾难猜想预警信息后,监理单位应指导和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做好应急预备工作,及时确定应对方案;(4)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报告事故状况,协作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第四应急响应(一)项目管理、施工、监理单位响应1、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除应马上向监理单位和项

7、目管理单位报告外,还应当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向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直接报告,并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上报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有新状况要及时续报。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马上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帮忙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当保管有关物证,协作有关部门收集证据;3、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马上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进行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一)总指挥部的响应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将事故状况报告给市政府、乐清

8、安监部门、交通局和温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2、马上启动道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3、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常务副指挥,成员由副指挥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对事故状况调查、核实,积极协调并协作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次生、衍生的安全事故,从行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4、随时将事故进展状况报告给市政府、乐清安监部门、交通局和温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第五条应急终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险情排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退;(2)现场抢救活

9、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等)已经结束;(3)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依据有关规定,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殊措施。第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事故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退事故影响,妥当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复原正常施工。(一)事故经验教训总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事故处置状况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书面总结报告;项目管理单位核实事故状况并进行总结及时上报交通局;对于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总指挥部应将事故状况的书面总结及时上报给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故

10、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状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状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状况等。事故处置结束后,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指挥部备案;总指挥部将从行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应的经验教训总结,作为以后分局道路建设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借鉴。第七应急保障(一)应急资金保障1、施工单位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预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担当。对于事故责任临时难以界定的,由事故发生单位先期垫付;2、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本市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为建设工程

11、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供应基本保障。(一)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保障1、以项目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必要时恳求专业应急队伍救援;2、项目施工单位除了配备必要的、完好的基本救护用品外,还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落实专用的应急救援装备。(三)通信与信息保障1、项目施工单位应把握项目管理单位及门头沟大路分局的值班电话,保证事故发生时的通信联络;2、项目施工单位务必将110、119、120、999、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及其它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及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的值班电话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知上述号码。第八宣传教

12、育和演习(一)宣传教育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增加预防道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道路建设工程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二)演习各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演习进行指导和检查。第九条应急预案管理(一)应急预案更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明的问题和出现的新状况,每两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必要时随时修订。(一)乐清市交通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应急值班电话上班时间*,传真*;节假日及夜间拨打各级领导手机,直接联系(三)应急预案说明及实施时间本预案由*指挥部负责说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