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x(2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重庆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市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 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 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 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 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 法。一、招生性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 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 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 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录取的 考生同等待遇
2、。二、报名(一)报考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 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 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针对退役军人的“高职专项类”三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二)报名条件L普高类: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 29号)中“普通类”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 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2 .中职类(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 会等
3、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对口类”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 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符合重庆市教 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 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中“中职直升类”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3 .高职专项类:取得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普通高中教 育同等学力的我市户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的考生,还应具有与 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 明(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他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 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
4、门审批的具有 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 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 的其他类仅限统一开考科类不能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报考,统一 开考科类已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生或具 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应根据所就读(毕业)高中阶 段学校类型选择报考所对应的报考类型(普高类、中职类),普通高 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高职专项类”仅限我市户籍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与统一高考报名工作统一进行,报 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
5、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工作相关安排执行。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考生、高职专项类考 生须分别根据重庆市2023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其他类 招生院校和专业名单(附件3)、重庆市2023年高职专项类招 生院校名单(附件4),在报名时自主选择填报1所招生院校(仅 能填报1所)。三、招生院校(一)普高类1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 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试点院校、专业和计划另文下 达)。2 .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二)中职类1 .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纳入全市高校转型发展的 部分市属本科院校和全市所有高职院校。2 .中高等职业教
6、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 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普通高校。(三)高职专项类:经市教委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 院校(招生院校和计划见附件4) O四、计划及章程(一)各相关高校须向市教委申报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专业招 生计划,要将特色专业、优势专业招生计划主要用于高职分类考试 招生。其中:普高类招生计划分普通类、艺术类分别进行编制;中 职类、高职专项类招生计划要确保能够分专业(类)开展单独编班 教学。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招生 计划编制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二)各相关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须经其主管部门和市 教委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
7、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 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招生人数及有关说 明、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 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学校 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各相关高校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本校高职分类考 试招生章程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市教委 及市教育考试院。(四)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各相关高校高职分 类考试招生章程的有关信息。五、考试(一)考试科目及安排L普高类(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
8、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 分。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 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 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 分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经市教委批准后开展职业 倾向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包 括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其结果作为专业录取资格条 件。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报考艺 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
9、业统考。(2)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 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2 .中职类(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 分。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 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 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 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设17个科类。其中,统一开考科类16个 (含艺术类)和非统一开考科类1个(其他类)。统一开考科类高职 专业对接情况、各科类(艺术类、其他类除外)专业
10、综合理论测试 科目分别详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 览表(附件1)、重庆市2023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 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附件2);统一开考各科类(艺术类除外)专 业技能测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重 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结果作为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 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 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 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
11、时间: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开考科类(艺术类除外)职业 技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 院另行通知;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 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 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免试对象和办法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 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 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 赋予。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
12、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 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 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 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身份升入普通高校并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 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 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 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
13、试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 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审核并公示后统一实 施录取。保送对象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凡在世界技能组 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I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 的,在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其中,保 送录取本科专业的高校限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 校)。保送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 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3号)和我市普 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 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
14、招生方式录取。(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 分。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 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实作,测试科目、 标准、内容由开展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简称“对接高 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在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每门课 程分值均为150分,满分450分。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由开展中高 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高校自行确定,原则上
15、采取学 完即考的方式进行。免试(保送)对象和办法:与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相同。3 .高职专项类(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 分。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 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00分计。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 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 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 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2)考试时间: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 校对外公布。考生
16、须在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 技能测试。(3)免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 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 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市 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 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 试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考试院汇总。(二)考试组织及管理1 .高职分类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分别组织实施。普高类的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应用型本科和高职 专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
17、测试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中高等职业教 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 织,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考试 院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点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其他类职业技 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后方可组织实施。各相关高校要由校领导牵头,协调安排学校相关 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由开展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将其方案报市 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由经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
18、将其考试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2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按国家机密级 事项管理,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由高校自 行组织测试的试题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 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3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相关高校要高 度重视高职分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试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 管理、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要求按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 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执行。一旦发生失 (泄)密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范围进一步扩 大。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
19、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六、评卷及成绩公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 院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卷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 cqksy. 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 cqzk. com. 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市教育考 试院确定并公布。(三)考生对成绩有疑义的可申请成绩复核,市教育考试院应制 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并告知考生。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 科对口招生其他类职业技能成绩、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 转段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成绩成绩复核 办法由有关普通高校制定公布,并及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
20、请。七、划线市教委根据2023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 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普高类:普通类,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 分别划定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最低控 制分数线;艺术类,按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划定高 职专科批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划定高职 专科批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二)中职类:1 .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专业科类,分应用型本 科和高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 制线。其中,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
21、分数线,由其参加 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院校划定。2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分本科和专科两个 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合格 分数线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 自行划定。(三)高职专项类: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经批准开展高职 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自行划定。八、志愿填报(一)填报对象1 .普高类:限在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中选择参加高职分 类考试招生的普通类考生填报。2 .中职类:(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限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中的高职对口类(其他类考生除外)考生填报。其他类考生无 需填报志愿。(2)中高等职
22、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考生无需填报志 愿。3 .高职专项类:考生无需填报志愿。(二)填报方式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 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三)志愿设置1 .普高类:设专本贯通批和高职专科批(含艺术类)两个批次。 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专本贯通批设置30个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2 .中职类:(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除其他类外,按科类分别 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 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3、其他 类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愿,不再单设志愿。(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不设志愿。3 .高职专项类:考生在其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即为其院校志 愿,不再单设志愿。(四)填报要求1 .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的考生须根据自 己参考的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类严格遵循对应关系报考高等院校 相应专业,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即考生填报专业(包括本科、专科层次专业)须与报考类别相同,不能跨类选择填 报。2 .考生根据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 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职业规划的指导,积极 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和咨询。严禁违
24、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 生、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九、录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领导,并成立高职分 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 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教育考试院 具体组织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重庆市 2023年统一高考。(一)录取体制各高校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市教育考试院监督” 的录取体制。高校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根据招生章 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 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和信访问题的处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 检查招生院校执行招生
25、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防止和纠正违反 国家及我市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二)录取模式L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 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 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1)普高类: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 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 通用技术;普高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 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2)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 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6、。中职类 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 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对文化素质测试上线、职业技能测试合 格的其他类考生,投档到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校,由高校审 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上线 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3)高职专项类:对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投档到其参加职业 技能测试的高校,由高校审录。除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中高等职业教育 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高职专项类外,如高校还有未完成的计 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二)录取时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4月进行。
27、(三)照顾政策1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照顾政策按照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 生照顾政策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普高类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 素质和技术科目测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符合照顾条件的中 职类考生,录取时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 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 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加分,不得累加)。2 .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 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 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3 .报考中职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考 生、高职专项类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四)考生可登录
28、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httpww. cqksy. 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 cqzk. com. 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由录取 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十、培养模式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均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在国家 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各有关高校要主动适应高职分 类考试招生生源多样化特点,充分考虑不同生源在成长背景、从业 经历、学习基础、年龄阶段、认知特点、发展愿景等方面的差异 性,分类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组织教育教学,确保学生在国 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顺利毕业。对录取的普通类、中职类、高职 专项类考生,可根据生源类型分类别编班组织教学。H一
29、*、工作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本地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责 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疫情防控、考 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要认真落实 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各项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负责处理本辖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二)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高职分类考 试招生考务工作实施主体,要在所在区县政府领导和教育部门的统 筹管理下,具体承担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日常事务性工作。各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和帮助教育考 试机构履行职责。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根据普通高校招生的新
30、形势、新要求,主动争取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保障力 度。(三)各区县教育部门,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落 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排查、考试(评卷) 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各考 点要设一名防疫副主考(原则上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 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 控机构专业人员进驻考点,监督、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和参与研判处 置工作。要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I,确保全体考生和考 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 对
31、接,对考生数据与疫情防控数据进行比对,如发现身体状况异常 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理。(四)开展高职对口其他类、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校,要加强职 业技能测试试题命制、印刷、分发、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和考试管 理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不得要求考生参加 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 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要配齐测试所需器材、实验用品、视频 监控、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等,并对测试场地、设备、仪器等进行全 面排查。对测试期间人员密集的场所、通道,要建立疏通、疏散渠 道,严防踩踏、拥挤事故发生。招生专业参加高职对口其他类招生 时,不得再招收16个统一开考科类考生。
32、(五)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要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加强考生 诚信教育,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报考相关材料,并按照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学生管理 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完成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学生的教育 教学和实习实训工作。各相关高校可提前组织预录取学生开展职 业适应性教育或协助高中阶段学校实习实训等,但必须与高中阶段 学校做好无缝对接,杜绝管理真空和漏洞。(六)各相关高校必须把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纳入本校普通 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范围,全面加强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的领导,确保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万无一失。(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档案、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3、、信息 公开、招生经费、新生入学与复查、组织领导等工作按照我市普 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有关要求执行。(八)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 构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招生工作有关规 定,确保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要严格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加大 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坚 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 备、买卖试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 司法机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34、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H一其他本实施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2 .重庆市2023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 论测试科目一览表3 .重庆市2023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其他 类招生院校和专业名单4 .重庆市2023年高职专项类招生院校名单附件下载:1.附件 l-4.docx附件1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供招生院校参考)职业技能测试 科类对口升学高职专科专业(代码)对口升学应用本科专业(代码)Ol园林类410105
35、园艺技术410202园林技术440104园林工程技术440105风景园林设计082803风景园林082805T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090501 林学090502 园林02机械加 工类4301电力技术类4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4404建筑设备类4503水利水电设备类4601机械设计制造类4602机电设备类4603自动化类4607汽车制造类5001铁道运输类5002道路运输类5003水上运输类5004航空运输类5006城市轨道交通类510107汽车智能技术080201机械工程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7车辆工程080208汽车服务工程080301测控技
36、术与仪器080405金属材料工程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701电子信息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8 自动化类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081806T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081809T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03电气技 术类04汽车类4607汽车制造类5002道路运输类080207车辆工程080208汽车服务工程080212T汽车维修工程教育080214T智能车辆工程05计算机 类4603自动化类5102计算机类5103通信类0809计算机类06电子技 术类4603自动化类5101电子信息类5103通信类5104集成电路类510107汽车智能技术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37、化0807电子信息类080909T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自动化07土建类4203测绘地理信息类4401建筑设计类4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4403土建施工类4405建设工程管理类4406市政工程类4407房地产类4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0810 土木类081201测绘工程081802交通工程082801建筑学120105工程造价120103工程管理08护理类5202 护理类IOllOl护理学09药剂类4902药品与医疗器械类5203 药学类100701药学100704T药事管理10电子商 务类5306 工商管理类5307 电子商务类1208 电子商务类1202OIK工商管理11旅游类600405空中乘
38、务5401 旅游类1209OIK旅游管理 120902酒店管理12会计类5301财政税务类5302 金融类5303财务会计类5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120203K会计学13服装设计 与工艺 类4804纺织服装类0816 纺织类14教育类5701OlK早期教育 570102K学前教育040106学前教育15畜牧兽医 类4103畜牧业类410401水产养殖技术410404水生动物医学090301动物科学0904动物医学类16艺术类5501艺术设计类5502表演艺术类550301民族表演艺术550302民族美术560201播音与主持 560204影视编导 570108K音乐教育 570109K美术
39、教育 570112K舞蹈教育 570113K艺术教育1302音乐与舞蹈学类1303戏剧与影视学类1304美术学类1305设计学类重庆市2023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考试类 型代码名称专业综合理论课涵盖内容(3科)60园林类园林植物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园林植物栽培养护61机械加工类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图机械加工技术62电气技术类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机与电气控制技术63汽车类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64计算机类支编程语言基础(C语言 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基础(Visual FoxPro 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技术65电子技术类电工基础电子技
40、术基础电子测量仪器66土建类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67护理类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护理学基础70药剂类药事管理学药理学基础药剂学基础71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基础与实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网页设计72旅游类旅游概论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73会计类基础会计企业财务会计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74服装削与工艺 类支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75教育类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76畜牧兽医类畜禽解剖生理畜禽生产兽医基础69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77其他类参加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注:带的专业类别2022年安排有本科计划,2023年以公布计划
41、为准。重庆市2023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其他类招生院校和专业名单C,Tn学 二序号学校名称办学 ffl办学层次招生专业1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公办高职(专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90302 )2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宝玉石鉴定与加工(420107 )、环 境保护类(含420801环境监测技 术、420802环境工程技术)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 )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 )、航 空油料(500417 )、5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540202 )6重庆旅
42、游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中西 面点工艺(540203 )、西式烹饪工 艺(540204 )7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安全技术与管理(420901)、消防 救援技术(420906)、婴幼儿托育 服务与管理(520802 )8重庆工信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药品质量与安全(490206 )、动车 组检修技术(500108 )、铁道交通 运营管理( 500112 )、9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健康管理(520801 )10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职(专科)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500407 )、航 空物流管理(530803 )、法律事务
43、(580401 )11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会)汽车智能技术(510107 )、社会体 育(570301 )12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现代物流管理(530802 )1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休闲体育(570302 )14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铁道工程技术(500101 )、交通运 营管理(500209 )15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 )16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休闲体育(570302 )17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财富管理(530205 )、国际经济与 贸易(530501 )、商务管理 (5306
44、03 )、社会体育(570301 )18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 ).婴 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540202 )、休闲 体育(570302 )19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 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环境管理与评价( 420805 )20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民办高职(专科)消防救援技术(420906 )、智能物 流技术(530809 )附件4重庆市2023年高职专项类招生院校名单序号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办学层次计划数1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高职(专科)702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高职(专科)70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高职(专科
45、)50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高职(专科)425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6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7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508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9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0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1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2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641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4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5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6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7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8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19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20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2021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公办高职(专科)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