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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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标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在我国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绿色制造体系及 其标准化体系建设中,绿色工厂已成为这类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家具产业中, 木家具作为传统的制造业,在原材料的采购和利用中可能存在资源不合理利用造 成的浪费问题;在木料的开料、抛光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粉尘和噪音问题,不仅污 染环境,还会对工厂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导致“支气管炎、哮 喘、致癌、木尘沉着症”等职业病;在喷漆、涂胶、晾漆过程中可能带来释放有 无有害物质等问题;工厂厂区内部存在设备使用不合规、工人防护用品配备不齐 等问题,以上问题木家具

2、工厂存在的常见问题,急需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 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把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成为木家具制造业在全生命周期内绿色 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因此,2021年,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我国家具市场需要,申报 了该标准计划项目,工信部经过认真审查、协调,于2021年6月25日以工信厅 科函(2021) 159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行业标 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了该行业标准制定项目,标准性质为推 荐性,计划项目编号为:2021-0567T-QB,项目名称为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 求。1.2 主要工作过程1.2.1 标准起草小组的成立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根据中

3、国轻工业联合会工作安排,全国家具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于2021年7月21日根据该计划下达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 标准制定任务(关于下达木制柜等7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全国 家具标委会(2021) 24号),由南京林业大学牵头承担。南京林业大学在接到项 目任务后立即着手成立起草小组工作,成立了以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为主的标准 起草小组。小组成员由高校科研人员、标准化工作人员、木家具企业管理人员、 企业绿色低碳化技术人员等组成。1.2.2 起草阶段2021年8月至12月,起草小组成员分工合作。一方面收集资料、查阅相关 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如ISO/TS 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

4、-关于量化和 通报的要求和指南、PAS 2050:2008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 评价规范、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37612017绿色 产品评价通则、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GB/T 336352017 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等,一方面调研实木、板式等各类木 家具企业、其他行业企业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机构情况,拟定木家具绿色工厂 评价需包括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 放和绩效七项综合评价要求等,于2022年1月底形成了标准草案。1.2.3 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

5、4月,标准起草小组根据标准草案确定的内容,进一 步查阅资料、行业调研与模拟验证等,并在小组范围内征求了技术专家、评价人 员、生产者及消费者等相关方的意见。于2022年4月底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并于2022年8月向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观察员单位征求意见, 同时在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及相关方的意见。1.3 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修订任务由南京林业大学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牵头,主 要参加单位有浙江云峰莫干山家居有限公司、南京海太欧林家具有限公司等家具 企业。南京林业大学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相关的标准化工 作(如调

6、研、编写、征求意见、汇总意见、承担审查等工作),南京海太欧林家 具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提供不同类型木家具工厂的绿色评价相关数据和消费者 咨询资料,浙江云峰莫干山家居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了不同类型木家具工厂的基 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评价等相关资料, 并参与了标准研讨等。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2.1 标准的编制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制,保证标准的规范性。2016年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7、员会组织颁布了绿 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 304号),其中要求考虑工厂生 产运行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排放,按照工厂生产业务流程建设子体系,主要包括绿 色工厂规划、资源节约、能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利用、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 放等方面的标准。同年9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 586号),绿色工厂是制造 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 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2018年5月18 0,工信部发布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 361322018)o该标准明确了绿色工厂术语定

8、义,从基本要求、基础设 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按照“厂房集约 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建立了绿色 工厂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通用要求。标准的发布有利于引导 广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依据以上文件和标准要求,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体现如下原则:(1)协调性原则:与木家具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与行业标准 等的兼容和协调一致,有利于标准的执行。(2)规范性原则:所述内容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涉及 的指标力求实用和可操作,尽量选取木家具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常用的指标,便

9、 于企业和第三方评价人员的理解和掌握。(3)激励性原则:为加快推进木家具行业的绿色制造,激励木家具工业企 业向“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方向发 展。(4)创新性原则:按照已有的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充分结合木家 具行业的特点,在评价要求体系中能创新的反映行业绿色工厂建设的领先水平。 2.2主要内容及其说明2.2.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要求、程序、报告和指标等。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生产型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工厂生产的木家具产品为主要零部件均采用木材和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 的家具,包括但不限于椅凳类、沙发类、桌几类、橱柜类、床榻类等

10、木家具。生产其他类型木家具产品的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可参照使用和执行。2.2.2 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标准引用的有关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引用文件主要包括相关综合能耗计算通则、污染物排放标准、能源和 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环境、质量、能源及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产品生态设计通则、废弃材料和产品回收利用管理、能 源消耗限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清洁生产评 价指标体系、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产品碳足迹量化和通报要求和指南等。 2.2.3术语和定义给出了木家具、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相关方、绿色设计(生态设计)

11、、碳 足迹的定义。在确定木家具、绿色设计(生态设计)、碳足迹的定义时,参考引 用了家具工业术语(GB/T 282022020)O在确定绿色工厂、相关方的定义时, 参考引用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在确定绿色产品的定义 时,参考引用了以上两个标准。224评价总则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与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36132-2018) 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 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在其基础上突出了木家具制造 业的行业特征和特性。木家具制造企业在进行绿色工厂评价时,应从以上七个方 面进行综合评价。木家具绿色

12、工厂评价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本 e 求图1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图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括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侧重在 应满足的法律法规、节能环保、工艺技术、相关标准等方面要求;定量指标主要 侧重在能够反映工厂层面的绿色特性指标。木家具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 综合性评价体系。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 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木家具绿色工厂应满足全部必选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 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 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采用定

13、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实际需要 可采用下述几种类型的评价方法,也可采取下述方法组合或集成的方法。a)标准对照法;b)类比分析法;c)专家打分法;d)其他方法。2.2.5 评价指标要求及来源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 给出,并根据木家具制造行业特点,删除了部分不适用指标,并增加了木家具制 造行业在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应满足的部分具有行业特点的指标。木家具绿色工 厂评价指标的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能源与资 源投入要求、产品要求、环境排放要求和绩效要求等七类,每类一级指标又由若 干个二级指标组成。2.2.5.1 基本

14、要求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基础管理职责要求,全部为 必选指标,且为一票否决指标。合规性要求从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依法排污、无事故证明、企业信用 等方面对工厂进行了规定;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 关承诺要求;管理职责要求从最高管理者领导作用和承诺、职责和权限分配,工 厂绿色管理机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绿色制造相关教育与培训等方面进行 了规定。2.2.5.2 基础设施要求基础设施要求具体包括建筑设施、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计量设备、污染物 处理设备设施和照明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中规定的内容为基础,对设

15、备设施指标,尤其是行业专用设备的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自动化程 度高提出要求,以更好的衔接国家目前对污染防治的最新要求,确保不使用国家 或地方文件中明令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及装置,通用设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能效 限定值强制性要求,特有设备建立管理制度并完整有效记录运行,工厂应选用节 能型设备,并依据相关标准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 器具和装置。适用时应投入适宜的废水及废气处理设备,宜采取智能化管理模式 来管理基础设施,提升绿色化生产水平。对自然光利用和人工照明进行规定,人 工照明应分级设计并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控制等节能措施,对节能型照明 设备使用占比进行规定。2

16、.2.5.3 管理体系要求管理体系指标具体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等,必选指标为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上述 四种管理体系,可选指标为工厂通过上述四种管理体系的第三方机构认证并有效 运行,以及工厂履行社会责任并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2.5.4 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指标具体包括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和回收利用等四个 指标。能源投入、资源投入和采购的具体要求均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中的内容为基础。能源投入中,结合木家具制造业特点将 木材干燥、涂层固化(干燥)、胶合压贴、材料养生、弯曲成型等典型用能工

17、序 设备进行规定。对工厂用能和节能发展规划,参考引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5587)和林业企业能源管理通则(LY/T 3342)等标准。回收利用中, 结合木家具制造业特点对干燥窑、养生窑、热压机、涂层固化等设备的余热回收 利用进行规定。2.2.5.5 产品要求产品要求指标具体包括产品质量和包装、绿色(生态)设计、碳足迹、可回 收利用和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五个指标。针对绿色(生态)设计指标参考引用了产品生态设计通则(GB/T24256)、 家具绿色设计评价规范(GB“ 26694)、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 32161)、绿色产品评价通则(GB33761)中的相关规定,并将工厂

18、按照家 具绿色设计评价规范(GB/T 26694)开展家具绿色设计评价,按照绿色产品 评价家具(GB/T35607)开展绿色家具产品评价作为可选指标。针对碳足迹指标,将木家具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改善、核查及改进计划、结果 公布等作为木家具制造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可选指标,以促进企业进一步从产品 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减少污染物排放。针对可回收利用指标,将木家具制造企业产品可回收利用率的改善,按照废 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GB/T 22529)和废旧人造板回收利用规范 (GB/T40051)等有关标准要求对产品开展回收利用,建立产品可溯源、回收过 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及回收评价体

19、系、信息平台作为可选 指标。针对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指标,将工厂生产的木家具产品中2, 4-二氨基甲苯、 4, 4。二氨基二苯甲烷、阻燃剂、多环芳烧、偶氮染料、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等 禁限用物质符合国家标准等规定中的禁限用要求作为可选指标。2.2.5.6 环境排放要求环境排放指标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规定的大气污 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和温室气体排放等指标的基础之上,增加了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其目的是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台账管理,确保相关部门 开展相关监管工作时有据可循。大气污染物指标中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20、(GB 37822)作为可选指标,突出对木家具制造行 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收集与治理过程的管孔,与当下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方向保 持一致。2.2.5.7 绩效要求绩效指标从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 化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主要内容与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相一致。用地集约化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等二级绩效指标,每 个指标设置三级评价标准,其中1级和2级评价标准为可选指标。原料无害化包括绿色环保原材料利用率二级绩效指标,并设置三级评价标准, 其中1级和2级评价标准为可选指标。生产洁净化包括单位产值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产

21、值废气产生量、单位产 值废水产生量等二级绩效指标,每个指标设置三级评价标准,其中2级及以上评 价标准为可选指标,工厂如有涂装、电镀等工序,应符合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 价指标体系要求。废物资源化包括单位产值或单位产品主要材料消耗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 用率、废水回用率等二级绩效指标,每个指标设置三级评价标准,其中1级和2 级评价标准为可选指标。能源低碳化包括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值碳排放量等二级绩效指标,每 个指标设置三级评价标准,其中1级和2级评价标准为可选指标。2.2.6 评价程序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 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独立于工厂、

22、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评价程序包括企业自评价程序和第三方评价程序,第三方评价又可细分评价准备、 预评价、评价和编写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中,评价准备阶段包括评价项目组组建、搜集绿色工厂自评价报 告及支持材料。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木家具生产工艺流程 和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知悉相关评价所需数据资料的采集和分析,能够对采 集数据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进行专业判断,具备绿色工厂评价的能力和经验。预评价阶段需根据工厂自评价报告及支持材料开展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资格 评价,确认工厂符合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资格,确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 方案。评价阶段则是对工厂按照基本要求、基础设

23、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 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的计分标准 满分为IOO分,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企业达到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2.7评价报告编写要求2.2.7.1自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绿色工厂名称、地址、行业、法定代表人、简介等基本信息,发展现状、 工业产业和生产经营情况;b)绿色工厂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成绩,下一步拟开展重 点工作等;c)绿色工厂的建筑、设备设施、工艺路线、主要耗能设备、计量设备、照 明配置情况,以及相关标准执行情况;d)绿色工厂各项管理体系建设情况;e)绿色工厂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回收利用

24、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 前正实施的节约能源资源项目;f)绿色工厂的产品质量、产品收率、生态设计等情况;g)绿色工厂主要污染物处理设备配置及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 物、固体废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等现状;h)对申报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自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 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i)其他支持证明材料。2.2.7.2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考以下内容:a)工厂基本情况;b)绿色工厂创建情况;c)下一步工作;d)绿色工厂创建自评表;e)相关证明材料。2.2.73第三方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b)绿色工厂评价过程,主要包括实施评价的组织安排、文件

25、评审情况、现 场评估情况、评价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c)对申报工厂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 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并对工厂自评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d)核实证明文件和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 和有关标准的执行等情况;e)评价指标表,明确各评价指标得分情况及评价加权综合评分;f)对企业自评所出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描述;g)对申报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 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h)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i)评价支持材料。2.2.7.4第三方评价报告格式参考

26、以下内容:a)概述;b)评价过程和方法;c)绿色工厂评价;d)评价结论;e)建议;f)证明材料索引。2.3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家具产业中,木家具作为传统的制造业,急需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 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把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成为家具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 杆。然而,在木家具绿色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仅考虑如何设计绿色家具和如何 选择绿色家具材料,这仅仅是设计结果,尚未变成现实家具产品。如果还是按传 统的制造过程组织绿色家具产品的生产,则很难满足家具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 的,绿色,要求。此时家具的绿色制造就成为必然的制造手段,绿色制造将直接影 响到资源的利用、环境的污染和产品的质量等。因此,只

27、有在绿色工厂内推广应 用绿色生产技术,即实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绿色化”,才能获得木家具的绿 色产品O目前,我国已有GB/T 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但对于木家具产 品的生产制造,还没有具体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针对上述情况,为了促进我国 木家具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或过程、指标的统一、规范,南京林业大学参考国外 有关资料、结合国内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 将为家具行业提供技术依据,以规范木家具制造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木家具行 业的绿色健康发展。该标准项目涉及的木家具绿色工厂的评价范围、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 求、评价程序、评价报告、评价指标体系等。其中,评

28、价要求的技术内容主要包 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产品要求、 工艺技术要求、环境排放要求、绩效要求等方面。适用于实木家具、板式家具等 生产工厂(车间)的绿色评价。3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本标准中所有评价指标必选项全部符合所获得分值为60,与设立必选项要 求为企业合格要求的目标一致。标准制定工作组通过调研和统计,将目前木家具 制造行业绿色工厂优质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标准,均满足得分在85分以上(含 85分)的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4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本标准的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未发现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与有关单位或个人 申请专利相关,不涉

29、及相关知识产权问题。5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本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 排放、绩效七项综合评价要求,在GB/T 361322018的基础上突出木家具制造 业的行业特征和特性。采用分维度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指标要求和指标计算方 式,并采用容积率、绿色环保原材料使用率、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 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指标,明确木家具工厂具体绩效要 求。本标准将促进木家具工厂从木质原料到木家具产品的各环节形成能源资源、 环境排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高度有机统一体。采用本标准,根据木家具制造业的特点对筹建中的

30、工厂进行规划或对实际生 产过程中的工厂开展评价,属于传统制造业的木家具工厂按照“用地集约化、原 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将生命周期思想引 入木家具工厂中,对原料、工艺、技术和设备等关键要素的绿色性进行优先考虑, 鼓励木家具工厂积极研发应用新型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促进木家具 制造业早日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行本标准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国际化的绿色木家具工厂是建设绿色家具 体系的重要一环,将改变行业传统的以高度依赖资源能源消耗、低成本要素投入 为特点的增长模式,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将从节能、减排、减碳、节材节水等方 面为木家具工厂明确生产

31、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依据本标准强化木家具工厂最高管 理者在绿色工厂创建和运行过程中的领导作用,优化绿色工厂运行层面的管理机 制、规划目标和教育培训等。本标准相关评价指标设置将体现综合性、专业性、 先进性的特点,采用量化评分的评价方法,可综合量化评估木家具工厂的绿色生 产水平,有效引领行业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总而言之,本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对提高我国木家具工厂绿色生产水平,促 进我国木家具制造业实现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引领木家具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 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

32、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 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未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7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本标准申报项目属于工信部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中GMI2“轻工”大类,6“绿色 评价与服务”中类,01”绿色评价、标识与报告方面的标准”。体系图如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评价与E J r!g色园区 F 古绿色企业 U fcr J 土4色产ll Jb 2景色服务方面的*H 一|色愕价 M识-FaW:方面的标潜* 5创收及综介Iwl川方面的鼾 rl 4*流及 g 方面的 blil 声3绿色莒Ial方面的标灌 I *2绿桌购方面的标巾 万 一蛾色惧lllal构另面的

33、标狗士再染物协IHl处理方血的杯 士 gll消耗与产出方Il的IHl准13:I基等也必,享力向的用上 !二T-坏留&.空6布H方IRlI匕.准于5产出效M方面的二产MIltfil构方面的林淮F 3费碧方面的?=L 2资g构方面的标准 . 1景业创孝IaiI的标准士71构律放力囱的标工 1*n6a有体的标准 工- 5废物利用万面的标治 4清沾生产方面的标库 工 3能源力为方Ilal的标净112资蹲”妁的标准 -二球色Ll线耳曲的标准化 方 由 的3 口弘日 化恁清 方洛 由股能 的 林效力 iff 方 Ifti山的 的b M港 准绿 色 产 从 I.1 计 任 Ir 准17域色管理方面的标llI

34、 r6ll色基础收Iftl万面的标净I 1 5绿色枭与L艺方面的副-I) 3-ll测方ll的标准 I & 2ll形,方-S 的 bliI|* 1术语笺方-B的标准 在我国家具标准体系中,分为通用基础、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 体家具、竹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8个类目;同时,家 具标准按类别又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 其他标准等6个类别。由此,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属于“木家具”类目中 的“管理标准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具有很好的协调与互补性, 引用了最新的家具工业术语(GBZT282022020)。本标准与国内其

35、他标准之 间无重复。8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未收到重大分歧意见。9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本标准建议以推荐性行业标准发布。10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宣贯实施,建议标准批准发布后应将信息在相关网 站上广为宣传。归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标准制定单位组织,分别对不同相关 方,如木家具制造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可影响木家具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 活动、受木家具绿色工厂创建的决策或活动影响、或自认为受木家具绿色工厂创 建的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有侧重的进行培训和指导。在标准正式实施 时应确保生产者、消费者、评价机构知晓并落实使用。企业可按照行业标准的规 定和要求对企业内部标准进行修订,或根据行业标准实施时间要求拟订企标整改 过渡措施。建议批准发布后6个月后正式实施。11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废止其他标准相关建议。12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起草小组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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