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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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重新报批)建设单位(盖章):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112-321112-89-01-311166建设单位联系人朱阳春联系方式15952882308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团结村、南宫村、鲁溪村地理坐标A片区东:119.4023040,31.940295A片区西:119.3934830,31.938034。B片区:119.37795

2、7。,31.9406600C片区:119.3767970,31.942843。D片区:119.381330,31.944559开压站片区:119.383584巴31.93499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太阳能发电D4416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828000m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0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镇江市丹徒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镇徒行审备(2022)57号总投资(万元)38914.33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0.77施工工期8

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环境风险等所列项目类别,因此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 .规划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审批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镇江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1)582号)2 .规划名称: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审批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

4、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633号)3 .规划名称:镇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批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文号:镇政办发(2021)86号4 .规划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审批进度:规划目前尚处于草案公示阶段,公示期2023年9月5日-IOfl4B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自然资函(2021)58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镇江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管控要求:“三、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要严格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

5、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四、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依据近期实施方案,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从严管控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规划允许建设区内选址,不得擅自突破。”本项目拟用地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团结村、南宫村、鲁溪村,拟用地面积约1242亩。经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审查,本项目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三调”耕地和林地,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附件5。项目采用抬高型的固定支架,对水产养殖影响较小,与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2、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

6、标落地上图方案相符性分析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中将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6。本项目区域与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宝堰镇规划图比对,详见附图8,本项目所属区域为水域和一般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相符。3、镇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镇政办发(2021)86号)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镇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86号)中展望,将碳达峰、碳中和愿景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力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空间布

7、局,加快新能源分布式发展,推进太阳能光伏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地热能、风能,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综合利用”要求相符。4、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相符性分析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中强调严格落实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全区划定面积169.12平方千米。本项目拟用地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团结村、南宫村、鲁溪村,拟用地面积约1242亩。经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图、国土规划分区

8、规划图比对,本项目所属区域为乡村发展区,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镇江市丹徒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相符。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太阳能发电D4416。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属于“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为鼓励类项目。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517号),本项目属于“二、太阳能,中的“25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符合国

9、家发改委的能源发展规划。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苏办发(2018)32号),本项目不在该目录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等中的“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名录内。根据2023年5月26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出具的关于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的情况说明:本项目拟用地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团结村、南宫村、鲁溪村,拟用地面积约124

10、2亩。经审查,本项目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三调”耕地和林地,不涉及国家级生态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项目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规定的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的情形。详见附件5。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3)633号),通过本项目区域与2023年度镇江市丹徒区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规划图比对,本项目所属区域为水域和一般农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详见附图8。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政策要求

11、。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团结村、南宫村、鲁溪村,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规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本项目不在上述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通济河洪水调蓄区和洛阳河洪水调蓄区,分别位于本项目升压站片区南侧2.2公里和C片区西侧约2.4km。表I-本项目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情况一览表红线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

12、方位及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通济河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位于宝堰镇,全长19100米,宽55米,起点:119o212.5mE,31o54,52.9,N;119o214.4E,31054,57.6wN,终点:11924466E,3152936N;119o24,109wE,31o52,292wN1.05南侧2.2公里洛阳河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位于句容市白兔镇境内,洛阳河及洛阳河以南西至北唐庄村,东21.19西侧2.4公里至句容与丹徒交界处,南至南塘庄村(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具体如下:空气环境:

13、2022年,镇江市区环境空气中PM”、PMl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35gm353gm6gm29gm3;一氧化碳浓度、臭氧浓度分别为0.9mg/m3、184gm30与上年相比,PM2.5、PMios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2.8%、8.6%、14.3%、3.3%和10.0%,臭氧浓度上升5.1%。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臭氧未达要求。因此,镇江市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区。镇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镇大气办(2023)4号)坚持项目化减排,围绕产业结构调整、VoCS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等工作,提出“优化结构布局,

14、加快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全力压降VoCS排放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专项帮扶整治行动”“加强面源治理,提高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各项治气保障措施”等重点任务,全市推进治气重点工程项目581项。通过上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预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逐步改善。水环境:2022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列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优In类断面占比为100%,优II类断面占比为

15、60%,水质考核达标率为100%。省控45个断面中,优III类断面占比为100%,优11类断面占比为53.3%。与上年相比,国控断面优In类断面占比持平,优II类断面占比上升20个百分点。省控断面优III类断面占比上升4.4个百分点,优II类断面占比上升8.9个百分点。声环境:2022年,全市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物环境:2022年,对全市长江和太湖流域主要水体开展的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结果显示:全市生物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2022年镇江市地表水采集到的水生生物种类较上年相比在种群及数量上均有增加,水质情况显著转好。Sharmon-Wiener生物多样性信息指数均值为3.46,多样性

16、级别总体处于丰富程度,水质由中污染转为清洁。生态环境: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镇江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7.49,生态质量分类为二类,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分级为基本稳定。各辖市、区生态质量均处于二类或三类。(注:环境及各类统计数据每年下半年公布,数据来源间隔一年)本项目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噪声、固废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周边区域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供水设施采用永临结合的方式,采用宝堰镇供水系统;本项目施工用电主要包括施工工

17、厂、临时升压站用电及基础施工用电两部分,施工用电就近从附近高压线路引接,经变压器降压后引线至各施工用电点。施工期消耗水、电等资源较少。运营期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太阳能属于清洁可再生资源。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D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镇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镇环发(2020)5号),丹徒区宝堰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表12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

18、)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o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2)牢牢把握推

19、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摘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富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

20、)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涉及长江岸线。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不属于钢铁行业,不属于高排放、高能耗项目。染排管空污物放r(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21、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按值式生水期产垃地清目人方无废定员活当门加、的,活;人生托部期无”计生生检的委卫本“班设产产巡生圾环运处理。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本项目不涉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及饮用水水移、处置和倾倒行为

22、;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源地,不属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于化工行(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业。本项目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有事故油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池、消防水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池等事故应(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急设施。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源用率求资利效要(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

23、。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才.日才屋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器之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榜:向蔡啜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M721普(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备去方嚷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暴3装于390.67万公顷。I;嘴(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上销售、燃用高京科刖以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她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衣卜J勺课江卬二项一串王容孙茨坦人7

2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分析宝堰镇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1)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戈h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染排管控污物放r(1)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完成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1)本项目按“无人值班”的方式设计,无生活污水产生;定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理体系全覆盖。(2)加强农业废弃物治理,稳步推进秸秆综

25、合利用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加强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不涉及农业废弃物治理。(3)本项目在现有水产养殖池塘上布设固定支架光伏方阵,不新增水产养殖布局。境险控环风防(1)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2)不得在长江岸线资源范围内进行危害防洪安全、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活动。(1)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较小。(2)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6、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要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禁止建设分散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禁燃区相关要求。(2)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3)集约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引导产业向陆域纵深发展,减少对临水岸线的占用。(1)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属于清洁能源。(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3)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和V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负面

27、清单中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中禁止建设的项目。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28、。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

29、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于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

30、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三)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

31、定的从其规定。符合要求。表1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清单类别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河段(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本项目不涉及用岸开殳利与线发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于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禁止项目,符合要求。(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

32、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

33、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5)禁止违法利

34、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于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区域活动(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

35、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8)禁止在距离长江千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于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涉及太湖流域一、二、三级

36、保护区,符合要求。(II)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化工项目,符合要求。(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

37、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

38、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禁止项目,符合要求。(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境内,距离丹徒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场址中心坐标为119.387385吨、31.940906oNo场址区西侧临近镇荣公路,场址中间有扬漂高速G4011穿过,距离上会收费站约4km,对外交通、运输

39、条件便利,地块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由来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开发建设,总建设规模为80MWp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90陆上风力发电4415;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中的“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X)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7月8日,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己取

40、得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镇环审(2022)29号,见附件9),截至2023年9月底,原项目中地块2(即禄食村现项目D片区)已进场,正在做场地平整工作,现项目其余片区未动工。由于原项目(除地块2)用地红线发生变化(见附图2),变化后该项目均为渔光互补,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属于“5.项目重新选址”,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管理要求,需向环评文件审批部门重新报批。现项目与原项目变动总体情况详见下表。表2项目变动总体情况表序号类别原项目现项目备注1建设规模80MWp80MWp无变化2建设性质新建新

41、建(重新报批)/3建设地点团结村、南宫村团结村、南宫村、鲁溪村部分片区用地红线发生变化4占地面积1284亩1242亩略微调整5项目总平农光+渔光互补,10个地块24个发电单元渔光互补,5个片区19个地块22个发电单元略微调整6光伏组件540W的P型单晶PERC半片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148512块550W的P型单晶PERC半片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145456块略微调整7箱变2台1250kW、2台1600kW、20台3125kW3台2000kW、1台2500kW.18台315OkW略微调整8主变压器SZl1-80000/110,额定容量80MVASZ-70000/110,额定容量70MVAIlo

42、kV升压站另行评价925年总发电量209527.52万kWh216070.56万kWh略微变化10污染物排放无废气、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噪声满足GB12348-20082类标准,危废执行GB18597-2001标准无废气、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噪声满足GB12348-20082类标准,危废执行GB18597-2023标准危废执行标准更新,其余无变化2、工程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宝堰镇农光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重新报批)(2)项目性质:新建(重新报批)(3)建设单位:国能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投资38914.33万元,拟用地总面积约1242亩。共设计安装

43、145456块单晶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80MWp,全部为550W的P型单晶PERC半片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2个150OV发电单元,其中18个35kV3.15MVA单元,3个IOkV2.0MVA单元,1个为IokV2.5MVA单元,3.15MVA单元配置9/10台32OkW组串逆变器及一台315OkVA的35kV箱变,2.0MVA单元配置6台32OkW组串逆变器及一台200OkVA的IokV箱变,2.5MVA单元配置7台32OkW组串逆变器及一台250OkVA的IOkV箱变,每台组串逆变器接入2629个光伏组串,每个光伏组串由26块550W的单晶光伏组件

44、串联而成。光伏场区各光伏发电单元的电能,35kV部分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新建的升压站,1OkV部分通过1回IOkV集电线路汇集至新建的升压站。本工程拟在光伏场区中部,刘甲村南侧新建一座IIOkV升压站,IOkV开关站布置在IlOkV升压站内,IlokV升压站主变按70MVA设计,以1回IIokV线路接入22OkV丹徒变,新建线路长度约7.9km,新建线路导线型号不小于LGJ-240;本工程与送出系统分界点为GlS出线构架挂点,挂点及以下为本工程建设,IOkV送出为出线开关柜电缆终端(不含)。本项目工程组成内容见表2-2o表22本项目组成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主体工

45、程光伏场区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2个150OV发电单元,其中18个35kV3.15MVA单元,3个IOkV2.0MVA单元,1个为IOkV2.5MVA单元。升压站刘甲村南侧新建一座11OkV升压站,IOkV开关站布置在UOkV升压站内,IIOkV升压站主变按70MVA设计,以1回IlOkV线路接入220kV丹徒变,新建线路长度约7.9km,新建线路导线型号不小于LGJ-240o辅助工程道路光伏场区大部分道路利用原有道路,对原有道路进行拓宽修整,要求为4m宽的砂石道路;进站道路采用6m宽混凝土道路;从砂石道路通往电气设备的人行道路采用Im宽的砂石路。公用工程给水主要包括升压

46、站生活用水及杂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排水本工程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升压强排方式,站区内雨水根据场地竖向布置分区汇集,经雨水管道自流至一体化雨水泵站后升压排至站外沟渠。供电项目正常运行后,可自行发电供项目使用,市政电网作为备用电来源。环保工程废气治理施工期施工期汽车尾气和地面扬尘污染可能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影响。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运输;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遮盖;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运行期运行期基本不会产生二次扬尘和废气。水理废处施工期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由施工机械的冲洗以及机械修配、汽车保养等产生,施工布置较为分散,范围也较广,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附近农民清掏用作农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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