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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一个小区最多的工作人员都是来自物业的,而请物业来管理小区,也是需要有合同来保障双方利益的。以下是由为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一)甲方(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
2、业管理内容1、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O(2)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3)四至:东,南,西,北o(4)占地面积:平方米。(5)建造面积:平方米。2、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造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房屋建造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
3、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造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采集、清运。(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IO)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
4、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2)按双方商议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造面积元。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4)按每年当地政府发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O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
5、造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者由产权人按实分摊。(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者馈赠其单元或者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2)由乙方承担;(3)在费用中支付。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造面积每月元;(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1)机动车:O(2)非机动车:。2.有线电视:o第
6、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一日起到年月日止。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5
7、)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者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者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IO)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
8、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发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
9、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IO)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
10、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单位。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年内达到标准。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元,合理支出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作为经营收入。第九条风险抵押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风险抵押金。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由于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4、如由于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十条奖
11、罚措施工、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奖励乙方。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元(全国)、元(省)、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者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销,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者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赋予补偿或者承担相应责任。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元至兀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
12、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者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者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1、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者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
13、或者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者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者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14、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允许,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者部份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
15、力的一方应即将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商议终止合同或者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一方变更通知或者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议解决,也可由有关部
16、门调解;商议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一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
17、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二)第一条当事人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商议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一路(街道)号四至: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一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造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
18、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O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造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附属配套建造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O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采集、O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
19、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费:2、保洁费:3、保安费:4、房屋设备运行费:5、维修养护费: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一年一月一日一时起至一年月日时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定乙方
20、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一平方米建造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1)无偿使用。(2)按建造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一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o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者以方式偿付。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2)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
21、业管理方安。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造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7、每一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者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商议后报有
22、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公共环境:5、绿化:6、交通秩序:7、保安:8、急修:小修: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造面积每平方米一元或者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造面积每平方米一元或者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造面积生平方米元或者按套每户一元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4、高层住
23、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一倍收取。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1、2、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
2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造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者直接向业主收取。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赋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赋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赋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
25、失的,乙方应赋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赋予经济赔偿。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份。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尼、O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页,一式三份,甲
26、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商议处理。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提请一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一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27、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附:业主公约为加强(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五、业主或者物业
28、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故意见或者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七、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
29、门贪污处理。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九、凡房屋建造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者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者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者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
30、和布局等。(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者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排除或者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Wei)险物质等。(7)麟丰乐、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造小品。(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舌L贴、乱挂、设立广告牌。(Io)随意停放车辆。(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者其他
31、不道德的行为。(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者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经济损失。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宏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三)甲方(物业方):乙方(业主方):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
32、的正常使用,现就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一、乙方(业主)要按照国家规定,参照地方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方确定的时间(与其他两栋楼交费时间同步)交纳取暖费、水费及物业管理费,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发生拖欠,将住手对整栋楼的供热、供水、卫生清洁等服务。二、锅炉房内取暖、供水设施与设备质保期内由甲方负责联系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维修费用由所属住户平均分担。三、该楼所属其他公共设施(如楼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该楼取暖所属主管道、配电设备、楼内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与开辟商商议管理,甲方概不负责维修与维护。四、因生活需要,小区内需要增添增建、改扩建的公共设施设备
33、,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五、乙方无论是否居住,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甲方不提供取暖关阀服务。六、楼内上下通水管道发生阻塞,由乙方与各所属住户商议解决,主管道发生阻塞,疏通费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担。化粪池清理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平均分担。六、其他约定:1、乙方入住后,在用电、使用液化气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违规使用电、火设备或者管理不慎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连带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2.乙方驾驶车辆出入小区,要根据小区现有条件,严格按照小心谨慎、慢行的要求行驶,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担。七、附则;1、本合
34、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画押):乙方(签字画押):年月_日年月_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四)委托方XX业主委员会代表人:受委托方: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造面积:平方米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1、房屋
35、建造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造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挠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8、按北京市的政府有关
36、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9、对业主或者物业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者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2、保安
37、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元收取;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一个供暖年度XX元收取;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元、地下每车每季兀
38、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元、地下每车每季元收取;暂时停车,每次逗遛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元、地下每车半小时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时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第四条交费办法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份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者
39、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者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第五条家庭服务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
40、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发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发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浮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第六条服务标准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
41、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
42、后剩余的损失负责)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9、急修: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以上;小修: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以上。10、供暖:保证门窗长期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第七条保障措施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4、按季(或者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
43、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者物业但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人。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辟商交给受托方);3、当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第八条奖惩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者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
44、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平均满意率不足%,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或者平均满意率超过%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允许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
45、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第十条附则本合同草签后需依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天后无异议或者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本合同双方商议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