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现场检查、数据抽查、盲样考核、留样复核检验、数据退修解锁考核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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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细则2、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施细则3、承检机构数据抽查工作实施细则4、承检机构盲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5、承检机构留样复核检验工作实施细则6、承检机构抽样检验退修/解锁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规范承检机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综合考核评价,提高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参照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 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对承检机构组织进行的综合考核 评价,适用本细则。地(州、市)

2、、县(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任务所委托的承检机构的综合考核评价,参照本细则执行。13职责划分1.3.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综合考核评价的组织管 理工作。1.3.2 自治区局设立的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负责 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 .检查和考核内容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根据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 监测处要求和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 核。日常检查和考核内容包括各承检机构数据抽查、能力验证、盲样 考核、留样复核检验、现场检查、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风险监测问题 发现率、评价性抽检代表性、上报数据退修/解锁情况等。3 .工作要求自治区局

3、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在每个考核年度第一个月汇 总上一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并根据各项考核结果对承检机构进行评 分和排名。4 .结果评价对各承检机构的各项考核内容按照一定的权重采用综合评分方 法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内容权重分配见附表。5 .处理5.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审核后及时向各承检机构和 有关部门通报。5.2 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自治区本级承检机构招标任 务权重分数的重要依据。附件1.1 :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表附件Ll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评价表考核内容权重计分方式现场检查25/100原则上每年检查一次,原始满分为100分。以 现场检查分数为成绩,按照权重计入全年成绩。数据抽查25/

4、100原则上每季度数据抽查一次,从低到高记录成 绩,一个季度记录一次成绩,年终记录总成绩。 原始满分为100分。按照权重计入全年成绩。多次错误数量累计计算。能力验证和盲样考核20/100能力验证原始满分100分,同一项目初次结果 不满意或可疑扣50分,补考结果不满意再扣 50分。盲样考核原始满分100分,同一项目初 次结果不通过扣50分,补考结果不通过再扣 50分。能力验证和盲样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全 年成绩。留样复核检验15/100根据承检机构彳壬务承担数量,每年对承检机构组 织开展12次留样复核检验。原始满分为100 分。每批次留样复核检验不通过扣50分。按照 权重计入全年成绩。监督抽检不

5、合格率.风 险监测问题 发现率和评 价性抽检代表性10/100监督抽检不合格率排名第一,计为IOo分;每 递减一个名次,减2分。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排 名第一,计为100分;每递减一个名次,减2 分。评价性抽检代表性排名第一,计为100 分;每递减一个名次,减2分。上述3类指标 按照权重计入全年成绩。数据退回.超期解锁、修改情况5/100根据日常检查数据退修结果,按照数据退修率 从低到高记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全年成绩。其他扣分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查实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分。综合评价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90分-Ioo分;B等级:75分-89分;备注C等级:60分-74分;D等

6、级:60分以下;评价等级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自治区本级食品安 全承检机构招标任务权重分数的重要依据。附件2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规范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参照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 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对承检机构组织开展 的现场检查工作。地(州、市)、县(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任务所委托的承检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13职责划分1.2.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组

7、织 管理。1.2.2 自治区局设立的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负 责现场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包括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组成检查组、组织实施现场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等。2 .内容和人员2.1 检查内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检验能力保持情况、委托协议或 合同约定内容及承诺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实施情况、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管理、质量控制等制度 落实情况、现场抽样情况等。2.2 检查人员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根据相关要求选派检查员,组成检 查组。其中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5人(组员包含自治区局食品安全 抽检监测处人员及各承检机构

8、技术人员)。检查组人员不得与被考核 的承检机构有隶属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当具有非常丰富的食品检验机构 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组员应当具有丰富的食品检 验机构工作或管理经验。承检机构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的,应实行回 避制度。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应委派1人参与检查,并负责 沟通协调工作。23检查依据食品抽样检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委托协议或合同约定等。3 .程序和要求3.1 检查对象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承检机构。重点检查被投诉或举报 的、数据抽查问题较多、承担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彳壬务、不合格食品

9、和问题食品检出率异常、未通过能力验证、盲 样考核及留样复核检验等承检机构。3.2 检查准备3.2.1 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前,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确 定检查组组长和检查组成员,组建检查组。3.2.2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准备承检机构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任务实施情况、拟抽查的样品、检查所需的文件资料等。3.2.3 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一般提前向被检查的承检机 构发送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2.1) o3.3 现场检查程序3.3.1 现场检查开始前,检查组长应确定检查员分工、检查重点 等。检查员应签署承诺书(附件2.2 ) o3.3.2 检查组应向承检机构出示现场检查通知书,说明现场检

10、查 程序、安排、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附件2.3 ),告知需提供的材 料及其他需配合事项。3.3.3 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按照要求,对现场检查表所列项目 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并逐项作出 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综合进行结果判定。3.3.4 现场检查可采取抽查原始记录、查阅文件资料、现场问询 等方式,可复制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电子数据等进行现场取证。3.3.5 检查组长应召集检查员,研究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检查发 现的问题,并与被检查的承检机构进行沟通。3.3.6 现场检查结束前,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记 录表(附件2.4)、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附件2.5)、承 检机

11、构现场检查证据汇总表(附件2.6 )。3.3.7 检查组向承检机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其在现场检 查问题汇总表等文书上签字、盖章。接受检查的承检机构拒绝签字或盖章的,检查组应在现场检 查问题汇总表上注明。3.4 承检机构拒绝、阻挠、逃避现场检查的,检查组应将相关 情况上报自治区局。3.5 检查组应撰写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实报告检查过程、发 现的问题、证据材料、检查结果和处理建议。4 .结果评价现场检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判定检查结果,满分为IOO分,以现 场检查记录表(附件2.4 )为依据进行综合打分,得分60分的, 现场检查结果为通过;得分60分,现场检查结果为不通过。附件:2.1.现场检查通知

12、书2.2、 检查员现场检查承诺书2.3、 检查员现场检查纪律要求2.4、 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记录表2.5、 承检机构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2.6、 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证据汇总表附件2.1现场检查通知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于_年 月 日前往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工作,望你单位遵守纪律要求,配合完成现检查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附件2.2检查员现场检查承诺书一、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文明礼貌。二、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局承检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三、认真执行现场检查安排。四、客观反映现场检杳情况,如实记录,

13、公正评价。五、未在被检查的承检机构兼职或担任顾问。六、与被检查的承检机构有利益关系的,主动申明并回避。七、除需提交的证据资料外,不索取其他资料。八、检查期间按照规定标准食宿,不携亲带友。检查人员:日期:附件2.3检查员现场检查纪律要求现场检查人员对承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 求:一、不准由被检查机构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二、不准使用被检查机构的交通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检查 工作无关的事项。三、不准参加被检查机构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 活动。四、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 卡和有价证券。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六、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推

14、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不准泄露或利用现场检查结果信息、被检查单位的商业 秘密或内部信息,为自已和他人谋利。八、不准向被检查机构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现场检查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承检机构可直接向自治区局食 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反映。(以上纪律要求由检查组组长现场宣读)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检查记录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分ffl1.1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 律责任溯关系,有关法也 位的证明文件整,法律关系 清晰1.检查机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0.52.承担检验任务证明文件0.51.2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限内3.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检查日期:附牛24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记录表被检查承检

15、机构:L实验室基1.3具备与承检(珍中食品品福屿督抽检项目相一致的检验能力4.对照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查承检任务项目31.4实验室员满墙制罐求,木制佥人员经培训持证上L-Ul冈5.调取相关档案,检查技术管理人员是 否具有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 经历,穗承检食品品种的标准及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2本要求6.调取相关档案,检验人员中具有中 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 能力人员的比例是否不少于30% ,熟 悉承检食品品种的检验方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17.调取相关档案,检查承担承检任务 的抽检负责人或骨干是否参加省级或 以上的抽检培训;其他人员是否经过 相关培训21.5正确配备符8标;倒唯的

16、检测ig备、标准!娠,且授去8检查检验设备、标准物质档案、量值溯源证书2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检查记录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分值施量值溯源;有使用管理和记录9 .扣喳5台以上主要仪器设备使用i己录,记录应完整、规范31.6试剂、耗材的验收领用10检查试验用水验收领用记录1IL检查关键耗材验收领用记录21.7中制佥树颤行有效,检验方法进行技术确认12.针对W佥(珍,检查检验标准有效性确认记录和开展检验的方法确认记录1.513.针对复检,检查复检使用检验方法的有效性0.51.8设施及环境条件龌窗 去律法杓见范或标准的 要求,有相应的环境监测、控 制条件和记录14 .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和监

17、控记录5L实验室基本要求1.9各类文件归档保存完整有效15.检查使用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有效性116.随机抽取相关档案检查21.10建立与实施与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17.检查开展内部质量审榭口管理评审的记录,应完整、规范22、抽 检工 作要 求2.1对承检筋进行有效的合翩Z审18 .检查承检任务的合同评审记录1.519.承担样品复检的,检醺检机构核对 确认初检机构提供的复检样品与填报申 请书Trtt记录0.52.2制定相关工作制度20.抽检工作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121.样品采集、封妾、检验、留存、信息报告等工作管理制度1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检查记录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分Al

18、22.食品复检的工作程序或作业指导书123 .有防止伪造检测数据或结果行为的相关程序和措施123按照计戈怀哈同的以 及要求组织实施抽样检验任 务24.检查制定的抽检实施方案222、抽 检工 作要 求2.4制定与承担任相如勺检验控制计划并实施2 5 .检查针对承检项目实施的实验室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覆盖抽样、检 验、数据上报等关键环节26.检查计划执行的记录12.5承担抽样工作的,抽样符皱宛要求27 .检查是否具有与抽样工作相匹配 的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设备 等328 10份原始抽样记录、样品海专 信息粉排斗,检查抽取的样品是否符合 计划或合同规定品种,检查记录的完整 性、可溯源性329检查

19、所抽样品的保露件、封签的完规范性22.6样品制备与管理30检查是否制定了样品制备作业指导书131.检查样品制备过程是否按要求实施132.检查制备后的样品存放是否满足相应的样品存放条件233.检查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与状态标识2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检查记录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分值34.检查是否有防止混淆和污染的措施22.7原6iB鹿性、符合性、靛性、安全性检查3510份原始记录检查是否按照 才融的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实施检验336.检查记录是否规范、真实、完整237检查是否同时做平行试验32.7 屣Em蜒性 隔性、酸性、安全性检查38检查对明显高于或低于通常检验 结果的异常值、或临近标准

20、限量值的 检验结果、或不合格检验结果,是否 采取复核等相关措施予以处理239.检查是否有数据安全保密措施12、抽检工 作要求2.8中辍艮告规范性、符合性、;的角性、合法性检查40.10份糊肘艮告检与是否 按照规曲各式出具,内容完整、准确241 .检查检验报告授权签字人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142.检查是否有更改检验报告的作业指导书并执行143.检查是否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244.发现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 局风险的,确认后是否在24小时内 报告指定部门22.9按照瓶定要求报i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45.发现糊鲂法可能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艮告有关情况,并可提出完善检验方法的建议2检直项目检有内容现场检查

21、检查记录结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分值2.10备份样品的保管和处理46.制定了相应制度247.检查保管和处理记录23.1保密制度落实情况48 .抽样工作是否提前告知被抽样单位23、工作纪律49.是否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有关抽检信息23.2分包检验情况504箱是否有分刨毓行为。确因特殊情兄需要分包的,是否经自治区局批251.复检工作不得分包23.3恪守职业道德方面52.检查是否存在瞒报、谎报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结果等信息行为253.检查是否存在篡艘据,出具虚假检巡蜡行为23、工作纪律3.4糊创勘的独立性公正性方面54.检查是否存在接受例检单位的馈 赠,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 取不止当利

22、益行为255.检杳T第噩督抽检期间,是否存在同批次产品委托检验的行为256.其储确、会勿醴验娄据、结果意口准的行为2结论检查组签字:被检查承检机构盖章:被检查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附件2.5承检机构现场检查问题汇总表被检查承检机构:检查日期:序号存在的问题12345检查组签字:被检查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承检机构盖章:说明:L表中空间不足,可附页。2.此表签字复印件无效。此表一式二份,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各执一份。附彳牛2.6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证据汇总表被检查承检机构:检查日期:序号问题描述对应问题提供人签字12345678910111213组长签字:件3承检机构数据抽查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1

23、.1 制定目的为规范承检机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报送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参照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 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对承检机构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报送的抽样检验 数据信息进行抽查(以下称数据抽查),适用本细则。地(州、市)、 县(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所委托的承检机构的数据抽查工 作,参照本细则执行。13职责划分1.1 .1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数据抽查的组织管理工 作。1.2 自治区局设立的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负责数 据抽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

24、施。包括制定数据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实 施、依据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等工作。2 .内容和方式2.1 主要抽查以下抽样检验数据信息:(1)样品信息。主要检查抽样单、检验报告上的样品信息与 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一致。(2 )食品类别。主要检查样品分类是否正确。(3)检验项目。主要检查检验项目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和自治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规定是否一 致。(4 )检验方法。主要检查检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和自治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重点检查 检验方法检出限、定量限、适用范围是否正确。(5 )检验结果。主要检查检验结果的格式是否规范、计量单 位是否正确。

25、(6 )判定依据。主要检查判定依据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和自治区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规 定是否一致。(7 )检验结论。主要检查检验结论是否存在应判未判以及误 判错判。(8 )其他。数据上报时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数据规范性和准确性的内容。2.2 检查方式:主要核查承检机构在信息系统上报送的抽检数 据以及上传的样品照片、抽样单和检验报告等(附件3.1)3 .工作要求3.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每季度组织开展对承检机构的 数据抽查。3.2 数据抽查范围为上个季度承检机构完成检验并报送检验数据 的信息。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时间段、特定来源的样品进行数据

26、 抽查。承检机构未完全提交的数据信息,不列入抽查范围。33原则上对每家承检机构的数据抽查比例不低于25%o3.4 被抽查样品由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随机抽取。原则 上应包含相关食品大类的所有细类,重点为合格样品信息。4 .工作程序4.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在每季度抽取样品并开展数 据抽查工作。发现同一承检机构当季度出现3批次以上相同问题 的,可对该承检机构当季完成检验的全部样品进行检查。4.2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应根据回避原则,组织相关 机构及时汇总数据抽查情况,每季度完成数据抽查问题清单 (附件3.2)、数据抽查无问题样品清单(附件3.3)、数据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4

27、)、机构数据抽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5 ),及时将汇总分析结果通报各承检机构。43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应及时与承检机构核实,如实记录核实情况,并通知承检机构进行数据 退回和修改。承检机构有异议的,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应 告知其在2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反馈自治区 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4.4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收到承检机构异议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承检机构反 馈。5结果评价5.1 数据抽查采用综合评分法。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对 抽查问题进行核实,并依据数据抽查表(附件3.1)进行扣 分。扣分等于每类

28、问题对应分值乘以相应问题个数的总和(扣分二 (问题1*分值+问题2*分值)。6.处理和整改6.1 对于每季圉口分累计高于10分的承检机构,自治区局食品安 全抽检监测处应当通知其5个工作日内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6.2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定期公布各承检机构数据抽查 打分和排名情况。附件:3.1、数据抽查表3.2、 数据抽查问题清单3.3、 数据抽查无问题样品清单3.4、 数据抽查情况汇总表3.5、 机构数据抽查结果汇总表附牛3. 1数据抽查表序号检查内容说明分值1超计划范围抽样根据抽检计划,是否存在抽取计划 范围以外食品类别的情况22是否按要求在规定区域、环节、场所抽样根据规定区域、环节

29、、场所范围进 行核对23抽样时间是否在 任务卜达之前部分机构在任务下达之刖提刖完成Tffl样,导致抽样时间在任务下达之 前24样品信息填写错误根据样品信息核对上传的电子抽样 单及系统填报信息,同时注意系统 信息是否与抽样单一致25食品分类错误包括食品大类、亚类、品种和细类26检验项目与细则 等规定不一致根据抽样检验细则等核对项目是否 符合规定27检验方法与细则 等规定不一致根据细则等规定核对标准号及指定 序号方法、重点核对方法检出限等 内容28检验结果填写内容、格式等错误根据相应标准要求核对结果填报的 单位、格式等29判定依据与细则 等规定不一致根据细则等规定核对标准中相应指标的判定值是否错误

30、,最大允许限是否与标准要求一致210检验结论错误抽检单项或样品结论判定错误;结 论形式错误,如抽检合格项填写为 不判定项311风险监测检验项目与计划不一致根据风险监测计划要求核对项目212风险监测检验方法与计划不一致根据监测方案核对标准号及指定的 第几法、方法检出限等内容213风险监测判定依 据与参考值不一 致根据风险监测参考值核对判定值(限量值、检出值等)是否错误214风险监测检验结论错误结论判定错误(如问题项判定为不判 定项);结论形式错误(如监测不判 定项填写为合格项)31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1附件3.2数据抽查问题样品清单填报单位:序 g样品基本情况抽查发现的I承检机构样品编g食品大

31、类食品细类检验类型检验结论问题类型问题描述1(监督抽 检/风险 监测/评 价性抽检)(合格/ 不合格/ 科1定/ 问题)1 .机构 填报内 容;2 . IH角 内容2345附件3.3数据抽查无问题样品清单填报单位:序检样食食检检备号验品品品验验注机构编 大类细类类型结论(监(合督抽格/检/不合风险格/1监测不判/评定/价性问抽题)检)2345678附件3. 4数据抽查情况汇总表汇总单位年 月序 食品大类被抽查承检机构检验类型样品总数抽查样品数抽查比例有问题的样品数问题数备注1234567附件3.5机构数据抽查结果汇总表被抽查承检机构:序号问题样品编号抽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抽查发现的问题描述扣分12

32、3456789101112扣分合计附件4承检机构留样复核检验工作实施细则总则1.1 制定目的为规范承检机构留样复核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食品安全由样检验管理加去,参照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 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对承检机构进行的留样复核检验,适用本细则。地(州、市)、县 (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所委托的承检股勾的留样复核检验工 作,参照本细则执行。1.3 责划分1.3.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留样复核检验的组织管 理工作。1.3.2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根据自治区局食品安全 抽检监测处安排,负责留样复核检验方案的制

33、定并组织实施。包括 确定考核样品和考核项目、接收处理考核样品、开展结果评价等。1.3.3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指定承检机构作为留样复核 检验机构。2 .考核要求2.1 留样复核样品每次留样复核检验,应从每家承检机构至少调取3批次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任务中的留样。对同时承担多食品种类彳壬务的承检机 构,应根据承担任务情况从不同类食品抽检任务中调取留样,所选 取的留样距离食品保质期结束不少于一个月。2.2 留样复核项目综转虑样品均匀性、网用疆、不合辟样品分装需求寄青况确 定留样复板页目。每个留样检验1-3个项目。2.3 留样复核检验方法留样复核检验应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国家和自治区局食品 安

34、全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当上述标准和规定有多个检 验方法时,应采用承检机构使用的检验方法。2.4 结果偏差限值不同检验项目留样复核结果与初检结果偏差的最高限值,由自 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制定,并列入考核 方案。3 .程序3.1 制定考核方案3.1.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留样复测的组织管理工 作。3.1.2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负责留样复核检验前 制定考核方案。方案应包括考核样品、项目、方法、考核时间等内 容。3.2 调取样品调取样品时,应向承检机构出具留样复核检验通知文书(附件4.1 )o留样复核检验样品由承检机构按通知要求送至自治区局食品安 全

35、抽检监测处指定的复验承检机构(以下简称复验机构),运输过 程应符合样品储运条件。1.3 样品接收、处理复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及时核对样品信息、检查样品运输条件 及样品状态,确认无误后办理样品接收手续。样品存在问题无法接收 的,应立即联系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退回并重新调取样 品。1.4 样品复核检验复验机构依照考核方案中规定的项目及方法对留样进行检验, 在规定时间内将检验结果报送至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复 验机构应将检验剩余的样品与原始记录妥善保存备查。若复验结果与承检机构的初检结果之间的偏差超过限值的,自 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将样品送至其他复验机构进行复核。两 次复验结果还不

36、一致的,由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作出最终 结果判定。1.5 考核反馈和补测申请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应及时告 知承检机构,并通知其如对结论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申请 补测。1.6 补测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收到承检机构书面补测申请后,应 当立即组织补测。补测样品应与未通过考核的样品属于同一食品大类,补测项目为 未通过考核的项目。补测样品的复验机构一般不变。每个未通过项目对应的留样补测数量不少于3批次。1.7 考核数据汇总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应及时对留样复核检验结论进行 汇总分析。4 .结果判定4.1 承检机构的初检结果与复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之间的偏差在

37、限值以内的,判定为通过。4.2 承检机构的初检结果与复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之间的偏差均 超过限值的,判定为不通过。4.3 承检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将 留样送至复验机构的,留样复核检结论为不通过。5 .处理5.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审核汇总结果后,通报承检机 构。5.2 对通过留样复核检验但存在问题风险的,承检机构应当针对 相关问题开展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附件4.1留样复核检验通知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检机构考核管理 办法(试行)中承检机构留样复核检验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 现于一年月日从你单位调取一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任务的留样,并于

38、日内将样品送达至(自治区局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指定的机构)。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年 月 日附件5承检机构盲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规范承检机构盲样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参照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承检 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1.2 适用范围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对承检机构组织行的盲样考核, 适用本细则。地(州、市)、县(市、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所 委托的承检机构的盲样考核,参照本细则执行。13职责划分1.3.1 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负责盲样考核的组织管理 工作。1.3.2 自治区局食

39、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根据抽检处安排,负责 盲样考核方案的制定、项目的确定、盲样制备及发放、考核结果收集 及评价等考核组织实施工作。2 .考核要求2.1 考核项目盲样考核项目原则上应为相应承检机构承担任务所覆盖的检测 项目或资质能力范围内的检测项目。确定盲样考核项目时应重点考 虑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实验操作较复杂、难度较高的检验项目。2.2 盲样各考核项目应有多个浓度水平的样品。样品应进行随机编码并粘 贴标签,标签上包含项目名锵口样品流水号,不含组别信息。2.3 检测方法盲样考核项目检测应选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 全抽检检验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2.4 结果评价不同考核项目的评价方法,

40、由笥劾傣G CANS-GL02 :能力 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等制定,并在考核方案中列 明。3 .程序3.1 制定考核方案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应在每次盲样考核前制定考 核方案,包括考核项目、考核对象、考核时间等。3.2 盲样制备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秘书处参照CANS-GL03 :能力验证样品均匀组嗡定性评价指南、ISO/IEC17043: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盲样制备、混合、分装 o针对每项考核项目,制定专门的作此弱书,包括样品情况、检测方法、结果报送要求等。3.3 盲样发放和检测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将盲样考核通知文书(见附 件5.1

41、)、考核文件、盲样和作业指导书寄送至被考核的承检机 构,寄送过程应符合盲样储存要求。告知参加盲样考核的承检机构按照作业指导书,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检验原始记录加盖公章后提交自治区局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3.4 结果评价盲样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未能a定时!间内完成检虬或未按要我 1交检;贝蛤果和检验原始 记录的承检机构,盲样考核结论为不通过。3.5 考核反馈和补考申请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及时将考核结论告知未通过盲样 考核的承检机构,通知M可在接SJ诟7个工作日内向抽检处提出 书面补考申请。3.6 补考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负责组织又曲是出补考申请的 承检机构进行补考,补考项目与统考未通过项目一致。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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