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金叶挚爱慈善基金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安金叶挚爱慈善基金协议书.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泰安金叶挚爱慈善基金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定名为“泰安金叶挚爱慈善基金”,简称“金叶挚爱慈善基金”。第二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由泰安烟草专卖局(公司)申请设立并冠名。第三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按照泰安市慈善总会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第二章资金来源及用途第四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由市慈善总会批准在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设立专门账户,单独核算,指定专人管理。第五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主要来源于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的捐赠,其本金为100O万元人民币留在企业运作,利息60万元用于慈善捐赠。第六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主要用于扶危、济困、扶老、救孤、助学、助残。第七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由
2、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提出开展不同形式的救助项目,每年支出救助资金为本金的6%,用于社会困难家庭及本企业的困难职工。第八条实施扶贫济困救助工程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本金的增值部分,每年按6%计算,共计60万元。第九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增值部分用途为:困难零售客户救助、困难零售客户大学生、定向捐赠救助(每年的慈善一日捐)、“爱心助学”工程、企业内部或社会困难家庭资助及职工大病救助。以上项目,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第三章资金管理与运营第十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由泰安金叶挚爱集团(公司)做出项目年度报告,交市慈善总会进行审核,同时接受有关部
3、门的审计和监督。第十一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坚持低风险高回报的原则,以确保本金每年不等量地增量流动。第十二条实施扶贫济困救助工程项目运作时,应由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实施项目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报告,经市慈善总会批准后具体实施。第十三条对部分社会困难家庭实施救助时,市慈善总会会同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会部门对救助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并健全完善救助人员档案。第十四条“金叶挚爱慈善基金”为5年期专项基金,运营期间撤销或发生变更等事宜,均由市慈善总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第十五条遇特殊情况,冠名单位可根据需要调整基金的用途和数额。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市慈善总会和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签字后生效实施。泰安市慈善总会(盖章)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签字生效期: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