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乙醛储罐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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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不稿)项目名称: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乙醛储罐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7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乙醛储罐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乙醛储罐项目风险评价专题附图页前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简图附图3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4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5项目在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

2、图的位置附图6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7项目在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中的位置图附图8项目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附图9项目在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关于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制5万t/a聚乙烯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管字(2010)11号)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制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3)107号)附件5排污许可证附件7关于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乙醛

3、储罐项目研判初步结论附件9关于印发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河环函(2022)202号附表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有机厂原料罐区新建乙醛储罐项目项目代码2310-451203-07-02-40379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地理坐标(108度34分16.479秒,24度31分7.21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

4、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建设性质新建(迁建)EI扩建口改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河池市宜州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451203-07-02-403799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是否开工建设El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4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查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项目呼吸口排放的乙醛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根据现场踏勘

5、,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需开展大气环境专项评价,详见大气评价专题。项目储存的乙醛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其临界量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C,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详见环境风险评价专题。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审查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河政函(2022)13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6、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河环函(2022)202号,详见附件9。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园区产业规划相符性分析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由宜州工业园和洛东工业园两个分园区组成。采用划定“规划范围+管控范围”的方式,将城镇开发边界周边适宜工业发展的用地纳入河池高新区进行统筹管理。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利用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空地进行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原宜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形成以生物医药及大健

7、康、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桑蚕茧丝绸、电子信息、数字技术、装备制作、新能源、绿色环保为关联产业,配套现代物流业和文化创意、商贸服务、创新生活和生活性服务等的“2+6+N”的产业体系。宜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位于宜州工业园区西部,产业布局规划为:新能源发展,主推生物质化工循环经济、新型工程塑料加工和应用产业,辅以新型建筑材料,打造新兴综合产业板块。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原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本项目是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制5万t/a聚乙烯醇项目配套的乙醛储罐扩建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产品为现有VAC和PVA生产线所产生的副产品乙醛,属于化学

8、品仓储业,不属于园区禁止类项目,与园区规划不冲突。2、与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12月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技改项目建设与规划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与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技改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产业园定位:规划形成以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桑蚕茧丝绸、电子信息、数字技术、装备制作、新能源、绿色环保为关联

9、产业,配套现代物流业和文化创意、商贸服务、创新生活和生活性服务等的“2+6+N”的产业体系。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产品为现有VAC和PVA生产线所产生的副产品乙醛,属于化学品仓储业,不属于园区禁止发展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不冲突。相符各类污染物经措施处理后应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乙醛为无组织排放实现厂界达标排放。项目用水为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相符生产废水优先回用于生产,无法回用部分排至污水处理厂。项目用水为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相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综合利用部分由企业内综合利用,不可综合利用部分外运至固体废物处

10、置中心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项目无固废产生。相符大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在总量控制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相符综合以上,扩建项目在污染物总量控制、大气污防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22)14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7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

11、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45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H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

12、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项目在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图(详见附图5)及“三线一单”智能研判结果可知(详见附件7),项目位于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宜州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重点管控单元环境保护的

13、基本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国家公益林,亦未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生态红线,具体分析详见表1-1。表12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纳入生态

14、保护红线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及管控规定和要求。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符合2.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依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不得在保护区内修建与地

15、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对已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停业外迁;对已经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违规采矿、违规开发房地产、蓄意调规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不涉及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符合3.新建、扩建的“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必须采用国际国内行业先进或领先的生产工艺与装备,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必须按

16、高深精方向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必须做到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保护选址防护距离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和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要求。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4.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罗城侬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执行关于印发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和关于印发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中相应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17、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不在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罗城侬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范围内。符合5.除受上述空间布局约束外,应遵循河池市整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根据项目在高新区宜州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中的位置(详见附图7),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河池市整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对排污量已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对目前纳污能力难以满足水质量现状要求的南丹河(铜

18、江河)农业用水区、巴马河巴马镇景观娱乐用水区、巴马河巴马镇排污控制区,在入河污染物量削减到纳污能力之前应严格限制新设排污口。项目运营期无外排废水,不新增排污。符合2.实施重金属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标准,严格执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辖区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色金属采选冶企业严格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铜、银、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睇、锡、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总锌、总铜、总铅、总镉、总碑、总汞、总银、

19、总格等7种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不涉及使用、排放重金属。符合3.严格落实含重金属废水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要求,提高尾矿库渗滤液、采矿企业矿井水和选矿企业选矿废水收集处理率。加强有色冶炼企业除尘设施改造和废气污染治理,做好污酸处理和综合利用,减少重金属排放。加强项目不涉及使用、排放重金属。符合有色金属冶炼、银铁合金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睇冶炼企业烧结工序须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并配备集气及处理设施。全面推进落实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制度,涉重金属企业应制定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对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开展自测。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和有色金属冶炼项目要按照规定建设规范化的

20、尾矿库和废渣场,严禁尾砂、废渣等随意堆放或外排,鼓励大中型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处理废杂铜、铅膏、含铅冶炼废渣、锌氧化矿及含锌废料等二次资源。4.全市所有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总体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全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对已投入运行的市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设区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市新建(扩建)的县(区)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外排废水。符合环境风险管控1.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鼓励开发、推广有利于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清洁生产技术,将产生固体废物的重点企

21、业列入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建设。强化白色污染治理。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湖泊、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产生固废。符合2.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升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收集效能评估,规划新建具有辐射作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缩小医疗废物收集半径。本项目无固废产生。符合3.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与风险防控,加强化学

22、品排查与防控。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化学品风险排查,提高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加强园区风险管理。本项目会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运营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工符合作,加强风险管理。4.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本项目属于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行业,不涉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符合5.完善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坏赔偿制度。本项目环境风险

23、为一般环境风险,可做简单分析,已在本报告中提出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符合6.深化重金属及尾矿库风险管控,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尾矿等矿山污染治理。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尾矿库。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00号),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消耗水资源。符合2.地卜.水开采要求: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采,对于新增地下取水许可应严格论证和审批。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3.土地资源利

24、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按照河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的规划目标,整合矿产资源,取缔小型粗放型采矿企业,提高矿山资源利用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域全面执行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符合4.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严格执行能耗“双控”,新建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落实国家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全年耗电量为10万kW-ha,占用区域能源供应比例较小。符合5.禁燃区要求: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

25、、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备在拆除或改造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燃料的使用。符合根据“三线一单”智能研判结果可知(详见附件7),项目位于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宜州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与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及宜州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管控单元编码控元称管单名管控单元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ZH4512

26、0320001西州济发重管单无广宜经开区点控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各类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负责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入园。本项目不涉及。是园区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入园;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本项目不涉及。是严格控制高水耗、废水排放量大、废水治理难度大的制革、制浆等项目入园。本项目不涉及。是开发区规划布局应与气候特点及整体布局相协调,将空气污染相对较大的三类、二类产业布置在开发区的下风向和侧风向处。由三线一单

27、智能研判结果可知(详见附件7),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或临近生态红线,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是污染物排放管控逐步完成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现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龙江。现有项目废水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是园区及园区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要满足国家或者地方规本项目不涉及。是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直接外排水环境的,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28、的标准要求;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市政部门管理要求;经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深化园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各类园区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强化园区堆场扬尘控制。推动重点行业VOCS的排放管控,加强VoCS排放企业源头控制。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现有项目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江。是境险控环风防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

29、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本项目承诺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并定期演练。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故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是源发用率求资开利效要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所列高污染燃料,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要求实施管理。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目,不涉及高污燃料。ZH45120320004州城空重管单无宜区镇间点控五重点管控单元空间

30、布局约束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石油、化工、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砖瓦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是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贮存、加工、制造或者使用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是到2025年,刘三姐故居国考断面、叶茂电站国考断面水质拟执行11类标准,最终以国家下达的目标为准本项目不涉及。是城市市区、镇和村庄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是H口集中区域按照宜州区畜禽养殖区规划要求设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目,不涉及畜禽养殖业。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

31、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其他项目。禁止在人口聚居区域内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本项目不涉及。是染排管控污物放拄设区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杜绝污水直排水体本项目不涉及。是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既有污水处理厂和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涉及。是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严格控制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禁止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鼓励建筑装修、汽修喷涂作业、干洗等行业,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32、。本项目不涉及。是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区域内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布局,引导新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工业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的污染防治工艺。强化不利气象条件下秸秆焚烧控制,空气污染预警情况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管控。加强VoCS排放企业源头控制。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与园区的产业定位不冲突,不属于“散乱污”企业。是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砰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要求。

33、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目,不涉及矿产开采业。是环境风险防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是源发用率求资开利效要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目,不涉及矿产开采业。是现有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

34、应达到80%及以上,新建及改造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85%及以上。本项目不涉及。是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所列高污染燃料,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河政发(2017)52号)要求实施管理。本项目为乙醛储罐建设项目,不涉及高污燃料。是由上述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Se)2、NO2、PMlo、PMz5、C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

35、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达标区。根据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6),项目所在区域乙醛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关限值,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项目最近地表水为北面375m的龙江,龙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根据广西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2023年1月11日公布的2022年12月河池市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2年1一12月,河池市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IlI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河池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综合指数为2.57,同比上升0.07个指数值

36、。根据2022年112月河池市手工监测断面水质状况,龙江三江口断面水质类别为II类,水质指数为2.89,即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东、南、西、北面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实施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将污染物排放降至可接受程度,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最高限制。根据工程分析、现场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是将废旧资源进行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能源节约。

37、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能源,项目不侵占基本农田或生态林等,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为水和电,水为自来水,水质、水量均有保障,电由当地电网提供,能满足项目用电需求,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丰富,不存在项目区资源过度使用的情况,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事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

38、清单(2022)的通知,项目不属于广西负面清单。综上,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乙醛储存项目,对照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未列入其鼓励类、淘汰类行业,因此本次评价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执行。根据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有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

39、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金宜大道688号,根据项目在河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2022203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中的位置图(详见附图7),项目用地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本报告分析可知,本项目采取措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能达标排放或得到有效处置处理。营运期排放噪声在厂界可达标;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产生的“三废”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在

40、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所在地区不属于特殊保护地区、社会关注地区、生态脆弱区和特殊地貌景区,经实地踏勘,评价区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古迹、植物、动物及人文景观等,不涉及生态红线。故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选址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维尼纶厂)。始建于1971年,属原国家纺织部投资的9家维尼纶厂之一。2009年7月11日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收购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重组为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有的主要产品聚乙烯醇(PVA)是由醋酸乙烯经聚合醇解而制成。原有醋酸乙烯装置的原料为电石,但电石

41、乙块法路线存在设备老化,能耗高,污染严重,成本高,产品质量低等弊端,而乙醇制乙烯路线却有着装置生产能力大、能耗低、污染小的优势,用乙烯法装置替代电石乙快法装置实现技术进步是企业的必由之路。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产品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以适应企业长期生存发展的需要,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充分利用广西当地丰富的生物质资源生产的酒精,脱水生产乙烯,通过技术改造建设生物质制聚乙烯醇(5万ta)项目,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2010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完成了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制5万t/a聚乙烯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桂环管字(2010

42、)11号文对该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并于同年3月项目开工建设。2011年5月,广西环保厅以桂环函(2011)754号文同意“5万t/a聚乙烯醇装置”投入试生产;项目由于受到限电供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一直不能进行试生产,无法开展环保设施的调试工作,同年10月,广西环保厅以桂环函(2011)1495号同意其延期验收。2012年9月,广西环保厅以桂环函(2012)1519号文同意“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乙醇脱水制乙烯和10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投入试生产。项目由于生产装置在调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停机整改,尚不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因此2013年1月广西环保厅以桂环函(2013)30号

43、同意“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乙醇脱水制乙烯和10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延期验收。2013年3月19日,项目生产系统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基本满足验收监测条件,建设单位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于2013年7月17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制5万吨/年聚乙烯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3)107号)。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名为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更为现名。有机厂副产品乙醛主要产生于合成工序和聚合工序,其中合成工序产

44、生的乙醛经精制后储存于乙醛产品罐V2217,储罐设计容量为32.5n,聚合工序产生的乙醛经回收工序精制后储存于中间罐区乙醛槽CC-610,其设计容量为26n?。因乙醛的沸点较低(21),两个槽罐均设有尾气冷凝器,利用冷冻甲醇水对汽化的乙醛进行冷凝。由于两个槽罐的储量均较小,在储量080%罐容的前提下,不利于生产安全和销售之间的调整,自2021年VAC装置复产以来,乙醛产量增加,增加了装车次数。目前两个槽罐所在位置均在生产装置内,装车点及装车设施均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相关条款安全要求,因此需要新建一套储罐及装车系统。(二)现有工程1、现有工程项目组

45、成现有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下表。表2”现有工程项目组成表工程类别名称主要内容主体工程乙醇制乙烯装置(5万ta)乙烯反应器(2600x10000)3台;乙烯干燥器(160015000)3台;碱洗塔(300018000)1台;加热炉1套(电加热);乙醇、乙烯储罐等生产设备按5万t/a乙烯生产线配备。醋酸乙烯装置(10万ta)合成反应器(31.6m3)1台;精僧塔器7台;液分离器、过滤器8台。配套各类储罐等。聚乙烯醇装置(5万(Za)第一聚合釜(3200)2台、第二聚合釜(2200)2台;第一精储塔(q2400)4台;第二精福塔(2000)4台;第三精

46、储塔(2600)1台;醇解系统醇解机(双螺旋)3台、醇解机(皮带)2台等;回收工段精储塔8台;配套各类储罐等。罐区部分北侧的罐区:4台20000m3酒精储罐;2台甲醇储罐、2台醋酸储罐、2台醋酸甲酯和4台醋酸乙烯储罐。配套汽车装卸台。南侧的罐区:南部罐区主要是2台乙烯气体储罐、2台乙烯液体储罐组成。辅助工程包括1台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给水、供电、空压站等消防工程防火墙、消防给水池、消防基井、消防发电机组、避雷系统、报警设备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包括锅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处理、工艺反应尾气正常情况下送乙烯反应工段加热系统燃烧,事故排放时通过管道送火炬(H=27m)燃烧。废渣处置主要是煤渣、废塔釜液、废催化剂、污泥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有机事故池8(X)0?+污水站事故池2400n+全厂事故池7200n?+原料厂事故池1600m3固体废物处置350n炉渣场1个,80石膏库1个,100On?粉煤灰库1个,70m2危险废物储存库1个表22现有项目主要建构(筑)物技术指标表序号主项名称生产类别耐火等级占地面积(n?)建筑面积(tn?)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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