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间融资阳光化工作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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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金融办函201813号A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83901号提案的答复阮健君委员:你在温岭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第20183901号)提案收悉,黄志岭副市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主要组成部分。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工作非常重视,2011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间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33号),明确选择温州市、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以及部分民间融资活跃的市、县(市、区),率先开展民间融资监管试点工作。

2、2013年,我市被列入首批省级民间融资管理规范试点县(市、区)名单。一、前期工作情况(一)多措并举,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开展1.组建民间融资规范管理服务中心。民间融资规范管理服务中心的设立,为民间资金和实体经济的撮合提供了通道,是我市民间融资规范管理的主要工作。截止2017年底,服务中心撮合余额1.5亿元;年利率14.8%;开业以来,累计撮借款27.5亿元。2 .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地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至今运营的共有5家。截止2017年底,贷款余额9亿元,开业以来累计贷款151.5亿元,平均年利率15.2%。3 .发展转贷机构。在温市委办20162

3、2号温岭市地方金融创新改革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加强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并以会议纪要明确支持相关企业开展转贷业务。2017年累计转贷总计约37亿元。4 .鼓励民间资金投资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投资。其中民泰银行注册资本17.44亿元,91.77%为民间资金;联合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亿元,55%为民间资金;玉麟资金互助社吸引民间入股资金722.03万元。农村合作银行股份制改革后,11.99亿股本金全部为民间资金。组建温民投公司,民间资本认缴50亿元。5 .以金融改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创新互联网金融直销银行、智慧银行、科技支行、人才银行等“四个银行”,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转贷基

4、金、产业引导基金等“三个基金”,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质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改革创新支持项目,推进金融“双服务”活动,加强对实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持,2017年共提供金融改革金融支持余额120多亿元。(二)从严整治,打击非法民间借贷活动1.全力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2017年,全市破获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2起,票据诈骗案1起,骗取贷款案2起,合同诈骗7起。2018年1至3月份,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起,骗取票据承兑案1起,票据诈骗案1起,骗取贷款案1起,查处暴力讨债引发的刑事案件9起、治安案件13起,在侦“套路贷”犯罪团伙2伙。(暴力讨债及套

5、路贷案件为今年新增统计口径)Q2.互联网金融整治和防范非法集资。及时建立领导小组。成立综合办,设在市金融办,负责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打非宣传、风险排查工作。成立专门的资产处置办,专项负责历年陈案重案的处置和清算。提供资金及政策保障。财政每年提供处非经费约16万。制订下发互联网金融整治、非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等,举报奖励办法已起草,正在发文。2017年,在30多家金融机构、11处日报栏建立宣传点,共发送手机短信近1500条、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50万条、报刊新闻报道3例,宣传册IoOoo多份。开展风险排查。组织各镇街道及公安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对涉金融的企业进行登记。五部门联合对创业大厦等7个重点区域

6、开展“扫雷行动”,共进行了6次风险排查,共走访了近百家家类金融机构,责令3家违规经营公司停业整改。二、存在问题(一)民间融资管理法律依据及监管主体尚未落实。法律规定的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比较模糊,稍不留神就会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意见虽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但对于超出利率范围的借贷行为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惩罚办法。2018年5月4日,银保监、公安、市场监管、人行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提出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2对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

7、业务的中介机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管。对民间借贷规范管理进行了完善,但是相关细则还未在基层进行落实。(二)民间融资案件情况复杂。一是借款利率畸高,规避法律方式多样Q少数案件当事人约定的月息甚至高达9分,并且通过预扣利息、现金支付等手段消除高利贷痕迹。二是出现职业放贷人现象。形成以放款为生的职业放贷人,甚至抱团经营,互相拆解资金,其借贷合同格式化明显,多数借据中出借人一栏空白。三是案情复杂,证据繁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难区分。四是有的债权人涉嫌暴力催债,而且其高利及非法集资的违法所得追缴难,易引发社会矛盾。五是不少案件涉嫌虚假诉讼,但是因为线索来源渠道单一,调查取证难度大。(三)民

8、间融资阳光化工作尚在起步阶段。民间融资阳光化的第一步就是经营主体的合法化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从事民间融资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涉及非法集资或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罪。省金融办的思路是尽量使更多的民间融资阳光化。主要思路是建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民间融资管理平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但是目前仍然是探索阶段。民间融资阳光化工作还任重道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增强民众风险意识。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金融知识,对民间融资中的刑事犯罪和非法集资等及时予以举报和制止,引导城乡居民合理理财,同时开展正确认识投资理财风险的教育。一是集中在市级媒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

9、和理财知识宣传。该项工作由市处非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单位,市公安局、银监温岭办事处等部门提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二是市属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各自牵头开展系统内防范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三是按属地原则,各镇街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全覆盖、立体式、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抓好督查落实。(二)合理引导民资支持实体发展。一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畅通民间投资渠道,释放民间投资潜力,促进民间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PPP模式参与公路、铁

10、路、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重大项目建设;政府建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参与产业发展。二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区地方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参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增资扩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的适合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覆盖罗网布控民间融资隐患。“天罗”主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平台接入的各类金融监测数据信息,对线上金融风险开展实时监测,“地网”则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接入的排查信息和相关管理部门平台接入的监管数据信息,对线下金融风险开展日常监测。依托“天罗地网”,对于地

11、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监管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全面的巡查,通过核查、认领、登记上报、确保“有牌无牌”、“线上线下”所有类金融机构风险底数清、情况明。(四)有序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一是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要求,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根据省、台州市要求,对互联网资管及跨界金融业务进行整治验收,对互联网P2P机构开展备案登记。二是规范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加强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力度实行动态监管。鼓励典当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制

12、订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三是规范投资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经营。加强对投资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对投资管理(咨询)公司、贷款中介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寄卖行、第三方理财机构等开展检查,确保其依法依规经营。(五)全力优化民间融资生态环境。一是继续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非法集资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风险排查,及时化解各类潜在风险。对以欺骗手段或者以高利率为诱惑,非法吸收单位和他人资金从事放贷的行为予以取缔,符合法律追诉条件的予以严厉打击。二是加强社

13、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台州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大力推动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执法、审判、执行等信用信息整合,推动建立信用约束机制Q逐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切实提升社会公众诚信意识。三是协同配合打击高利借贷。公检法齐配合,1.加强刑事案件查办,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暴力催债和“套路贷”等犯罪活动,以最大的力度,深挖细究幕后势力,确保打深打透。2.加强民事案件虚假诉讼线索的查处。3.建立职业放贷人及相关人员负面名单。编制“职业放贷人名录”,对涉及名录中人员的案件从立案到审理从严把关。对参与为职业放贷及高利贷服务的公职人员、律师,将名单抄送至司法局、纪委、组织部等部门。4,加强矛盾化解。有机统一公正执法与维护稳定,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四是改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深入开展金融“双服务”活动,推动以发展互联网银行、智慧银行、科技银行、人才银行“四银行”和信保基金、转贷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三基金”为主要内容的小微金融改革,提高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挤压非法金融的活动空间。最后,感谢你对我市金融工作的支持!联系单位:市金融办金融发展科联系人:竦舜伟联系电话:81625869邮编:3175002018年5月310抄送:市府办(3份),市政协提案委(3份)温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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