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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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8篇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一)一、教学督导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教学督导工作是对分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一项专门性工作。其任务是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审议、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的贯彻执行。二、教学督导的实施机构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通过成立教学督导组实施。督导组成员应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身体健康,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督导组成员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包括在职和离退休教师)中聘任,一般由3

2、5人组成,设组长1人,由院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院长聘任,报校督导委员会备案,每届成员一般任期3年。三、教学督导组的职责1 .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2 .对专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提出建议;3 .对学院的教风、学风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评估;4 .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指导和建议,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5根据学院“教学规范”的要求,深入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生产实习与毕业设计等环节,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和评议督促;广泛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沟通信息反馈渠道,提出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有:(1)

3、教学(包括考试)秩序巡视。(2)随时下班听课、检查教师备课笔记和学生作业等,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效果等进行评价;参与分院、系开展教师间相互听课观摩活动。(3)参与本分院期初、期中、期末各个时段的教学检查工作。协助分院检查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教学文件、备课、作业批改、实验、实习组织落实及效果等。(4)以参加学生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经常听取学生对课程学习及教师授课情况的反映。(5)了解、督促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程设计、毕业实践、考证等)的进展和落实情况。(6)检查任课教师的出卷与评分情况等。6 .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各类教学评奖、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从教

4、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方面给予建议性评价;7 .检查院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8 .对学院办学条件的保障措施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9 .根据学院督导室学期(学年)教学督导工作指导性计划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撰写调研报告和督导信息,为学院提供决策参考。四、教学督导组的工作任务1 .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至少要听20节课,填写听课表,在课后与任课教师就课堂教学内容和方式进行交流,并将听课表汇总交学院办公室存档。2 .参加分院及督导部门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汇报近期督导工作情况。3 .院教学督导组工作会议每学期不少于2次。4 .学

5、期初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好学期督导工作总结。5 .完成学校及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保证教学过程和各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课程的质量标准,促进教师职业能力提升,提高教学质量,特成立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督导专家组,简称督导组。第二条督导组是代表学院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的工作组织,是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教学指导委员领导。第二章组织第三条督导组设主任1名,可由教学指导委员主任兼任,设委员若干名。设秘书1名,由教学秘书兼任。1 .督导组成员由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高校教改动向,教

6、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治学严谨,办事公正,有威望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2 .督导组成员由各专业推荐,由学院聘任,任期三年。督导组成员可连聘连任。聘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中途终止聘任.3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督导机制。学院教学督导组,需配合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开展工作。第三章责权第七条督导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学院教风、学风、考风、本科教学资源使用、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二)了解并分析全院师生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抓住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开展调研,形成报告,为学院和学校教学及改革提供参考。(三)完成学院或学校督导委员会委

7、托的其它有关工作。第八条督导组的工作方式:(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督导组会议,或建议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研究教学工作反馈信息、,交流经验,布置任务。(二)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督导工作计划,通报督导情况,提交建议报告。第九条督导组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督、导、评”相结合的方式,以“督”、“评”为手段,以“导”为目的,完成以下工作职责和内容:(一)全面了解理论教学各环节的实施,对课堂教学秩序、授课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质量。听课督导重点是“新人、新课、两头、典型”,以及因评奖、晋升及其它需要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相关教师.(二)对各类型实验及其实验项目

8、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内容)、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准备、教师辅导、每组实验人数、学生操作及教师指导、实验报告的完成和批阅情况及管理存档等进行检查和评价。(三)对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环节,论文质量,课程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以及基于项目的学习的组织开展、过程管理和实施效果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价。(四)对考核方式,考核组织,考场秩序,命题质量,试卷管理,成绩评定,成绩分析和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价。(五)对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秩序、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文件等进行检查和评价。(六)对教师教案、课程作业、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作业等教学档案进行检查

9、和评价。(七)对教师考核和认证提出意见。(八)结合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真正帮助教师提升职业能力,促进学生好学上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第十条督导组的工作方工和要求:(一)组长负责工作指导和任务落实。(二)听课采取随机与课前通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三)听课或检查后,应与任课教师或相关人员及时交流、反馈意见,肯定成绩和优点,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四)秉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态度,在“听课(检查)记录”上认真做好记录和评价。集体做出的评议结果不擅自外传。(五)利用课前、课后时间与教师和学生交谈,了解教师、学生等对教学

10、工作的要求和建议等,并及时总结和反馈。(六)不无故缺席相关活动及会议。第十一条学院为督导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并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星争取工作报酬。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经教学委员会讨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以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文件的形式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解释。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三)为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制度的规范下,学院成立本科教学督导组。第一条:督导组机构性质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对

11、全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咨询性机构,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条:督导组工作职责本科教学督导组立足本科教学,围绕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条件及教学环境、加强教学管理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重点开展工作。本科教学督导组以“督、导、评、建”为基本原则,收集教与学各方面信息,抓住教学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做好实地考察和综合分析工作,为学院教学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中发挥作用。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包括:(一)督导教师的教:监督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抽查教师的授课教案和备课笔记,随时听课,督导授课状

12、况。(二)督导学生的学:了解学生的上课出勤及听课情况,通过与学生交谈等方式,了解教和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三)督导教学管理:对院级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检查教学秩序及考风、考纪等情况,检查各系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四)督导教学条件:对学院的教学设施、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参加教学评估:应聘参加学院各系组织的教学评估。(六)反馈教学情况:主要反馈教与学的具体情况,教学工作现状与标准的差距,以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反馈情况,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意见。(七)介绍和推荐先进经验:对教学单位和教学工作人员在教学改

13、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中,以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予以介绍和推荐,必要时进行专题调研。第三条:组织形式(一)督导组由具有教学管理经历的、有丰富教学(教学管理)经验及较高学术水平的、身体健康的专家组成。(二)教学督导组成员(简称督导员)由院长聘任,任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也可以经双方协商提前离任。(三)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第四条:工作制度(一)督导组每学期初须制定出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须写出本学期工作总结。(二)本科教学督导组设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教学督导组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三)督导组学期固定工作时间不少于80标准学时,其中听课时间不少于10标准学时;座谈

14、会2-3次;每学期开学前、中、末进行教学资料检查3-5次;实验/上机的教学质量检查,对实验/上机内容、实验/上机教材(或指导书)、教师实验/上机准备、实验/上机分组情况、教师辅导情况、学生实际操作和/上机报告批改情况等展开检查至少5次;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和答辩进行过程、校内外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教学活动、期末考试进行巡视和检查,监督考风考纪情况、教学档案检查,定期对教研室活动记录、教案、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等教学档案进行督导检查至少5次。(四)本科教学督导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做好书面记录,并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客观、重视沟通。(五)教学督导的工作根据实际

15、按学校规定发800/月津贴。第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释。督导组组长:督导组组员: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四)为了推进我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使教学督导组的督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强化对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全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必须按本条例接受督导。第二条教学督导在校长及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校长聘任,教学督导组在教务处的安排下开展工作,负责

16、检查、监督、指导全校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第三条教学督导是教学工作的咨询、指导、监督性机构,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推进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得到贯彻,使教学改革教学建设能够顺利进行。第四条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1 .熟悉国家高等教育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与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2 .有较丰富的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3 .熟悉我校的教学状况,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在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4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5

17、 .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由校长聘任,每届聘期一年。第五条随时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听课检查、指导,认真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听课情况表。听课后及时将建议反馈给教务处,也可以与教师本人交流。第六条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了解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安排及运行规律,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师备课教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实践教学的情况。第七条配合学校教学重点工作,参加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抽查部分期末试卷、毕业论文,及时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第八条根据我校教学管理的特点,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师生座谈会,收集、分析和及时反映各教学单位、师生对教学工作的

18、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生学风问题的意见、学生对教师教风的意见。第九条对教学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第十条参与青年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帮助学校制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第十一条参与学校各种教学项目的评审、优秀教师的评选等各项评估活动。第十二条针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专业规划、学科建设、实践教学、教学评估等方面提出建议,帮助学校进行决策分析。第十三条教学督导员对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并提交书面报告。第十四条教学督导组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交流在教学督导过程中所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第

19、十五条协助处理校领导、教务处做好临时安排的有关教学督导工作。第十六条根据教学督导员完成督导任务的情况,学校给予相应工作报酬。第十七条教学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学校颁发聘书和督导证。教学督导员须挂牌督导。第十八条每年由教务处与督导组组长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重点工作。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校成立督导室,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统筹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第三条组建两级教学督导员队伍。督导室负责学校一级教学督导员的选聘与管理;院(部)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二级教学督导员的选聘与管理。第

20、三章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与方法第四条学校与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员原则上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二)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三)熟悉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四)具有丰富的教学及教学管理经验,以及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五)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六)身体健康。第五条学校一级教学督导员由督导室推荐,分管校长审核、聘任,聘期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数量、是否续聘及调整。第六条院(部)二级教学督导员由各院(部)自行推荐、聘任,聘期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调整。聘任数量一般为各院(部)专任教师数的5

21、%,并设教学督导组组长1名。第四章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第七条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一)随堂听课。开展随堂听课评课,深入了解教情、学情,掌握教师课堂教学动态。一级教学督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5次,二级教学督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次。教学督导员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等方面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录入听课系统,向教师反馈;(二)示范指导。根据需要开设督导员示范类公开课,对全体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团队专业教师等进行教学示范和指导;定期与教师、团队主任和院(部)领导就教学实施、教改教研等进行交流、研讨;(三)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两级教学督导员每学期组织

22、或参与师生座谈会收集教学信息,一级教学督导员每月收集学生信息员信息;督导员通过问题反馈单、督导简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四)专项检查。组织或参与各项教学检查活动,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检查、各类考试秩序巡查、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检查、课程与专业教学抽查等;督导员通过督导简报、问题反馈单、督导工作交流会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五)质量评价。协助开展各类优秀教师、课程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评选,职称评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参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学校评估、质量年报编制等工作;(六)专题调研。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对学校

23、质量提升的重点环节或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七)学校或部门委托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第五章教学督导员管理第八条学校一级教学督导员在督导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督导室负责日常管理。第九条院(部)二级教学督导员在督导室的指导下和各院(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各院(部)负责日常管理。第十条督导室根据教学督导员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对两级教学督导员进行考核。一级督导员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二级教学督导员考核结果反馈至相应教学部门,运用考核结果。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条例由督导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同时

24、废止。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为充分发挥督导工作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使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教学督导的作用1 .督查指导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2 .桥梁沟通及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便于学校领导与教学行政职能部门及时了解教学情况。3 .咨询参谋对教学安排、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管理等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参谋工作。4 .考核评价为学校领导对二级学院(部)及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参考。第三条教学督导

25、的工作方针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学督导工作要做到“行动有依据,实施有记录,效果有证据,意见有质量”。第四条教学督导的工作态度是“善意、严格、科学、创新”,不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和特点,提高督导工作水平。第二章组织与聘任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办公室(非编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处。第六条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部)两级督导制,分别成立校级和院(部)级教学督导组,各督导组设组长一名。校级督导组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督导,院(部)级督导组对本院(部)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督导。第七条校级督导组成员由督导办公室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构成,专职督导员57人,兼职督导员1015人;每个二级学院(

26、部)督导员45人。第八条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符合条件者可连续聘任。督导办公室专职督导员拟从本校及本科院校退休教学专家或在职教学专家中选聘,校级兼职督导员特聘校级领导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专家担任,校级督导员由质量管理处推荐,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并聘任;院(部)级督导员从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中选聘,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推荐,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并聘任。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九条督导员任职条件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和督导工作,为人师表,思想作风好,公正性、原则性强,对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2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

27、针政策,熟悉高职教育教学规律,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学校关于教学的规章制度。3 .长期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或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4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胜任督导工作。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教学督导员应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咨询意见,对各类教学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员要根据督导工作计划的安排,采取随机听课或抽查的方式,深入课堂和实验、实训室听课,全面了解课堂和实验、实训室的教学和使用情况,设施完好情况,检

28、查教师教学进度、备课、讲授、指导、作业的布置和批改,以及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等。每次听课要提出评价意见,并及时反馈指导,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第十二条教学督导员可会同相关教学部门进行教学值班检查,定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各类专项教学检查等。第十三条教学督导员可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其它各教学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第十四条教学督导员听课后应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正确指导,并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听课评价表(见附件)交质量管理处统计、存档,作为教学过程管理、教学量化考核、年终考核及先进教师的评选、教师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29、。为使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原则上要求两位以上督导同时听课,分别独立进行评价。第十五条督导办公室专职督导每周听课原则上不少于610学时(每周听课10学时以上记为超额工作量),兼职督导中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各院(部)督导每2周听课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尽量做到听课全覆盖,重点听外聘教师、新入职教师、开设新课教师和新开设课程教师的授课,必要时可采取跟踪听课指导的方式,帮助老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对听课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向分管教学副校长汇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十六条教学督导员可以列席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院(部)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都须向督导开放,支持和配合督导正常开展

30、工作。督导有权查阅与督导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开展巡视、听课、专项检查与调研,督导听课可事先不通知授课教师和有关人员。第十七条教学督导员应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示和反馈,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相关二级学院(部)应对督导提出问题进行核实,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当事人如对意见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由质量管理处代收并组织复核。第十八条教学督导员可建议学校对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的教师进行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第十九条教学督导办公室定期召开督导情况反馈会,并发布督导简报;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督导工作会议,汇总分析督导情况。各级督导每学期初

31、应制订督导工作计划,安排督导工作,学期末应对督导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报质量管理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根据督导员完成督导工作的情况,学校给予相应的工作报酬,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条例(修订)同时废止。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七)为进一步贯彻学院(2012)1号文件,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加强对人才培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督导工作,特制订本条例。一、总则(一)推行教学督导制度,是学院强化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

32、检查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教学督导机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是进行教学检查、监督、评估、指导和信息反馈的工作组织。二、组织机构(一)教学督导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实行院系两级齐抓共管的教学督导工作体系。学院设立院教学督导室,负责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督导工作,并对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进行业务指导。各系(部、中心)设立教学督导组,主要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督导工作。(二)院教学督导室设主任1人,秘书1人,教学督导员若干人。院教学督导员聘请教务处和各系(部、中心)负责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担任。各系(部、中心)督导组设组长1

33、人,教学督导员2-3人。系(部、中心)教学督导员聘请本部门的骨干教师担任。(三)教学督导员均由学院聘任,聘期二年、可以连聘。三、工作职能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是根据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在校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分析、督促、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提供改革的建议和方案,为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四、工作方式与任务(一)工作方式:学院教学督导室负责制订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负责学院各系(部、中心)教学工作的抽查和全院性专项工作的调研。同时指导各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解决重难

34、点问题。各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在其系(部、中心)的领导和院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依据学院教学督导计划制订各系(部、中心)相应的督导实施方案,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督促、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学督导工作通过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抽查教学文件、参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学院督导室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例会,通报和反馈教学督导工作情况。(二)工作任务:1 .重点对全校新进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等进行听课评课。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等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学院的办学理念和教学要求,

35、是否有利于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从而促进教师遵守教学工作规范,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质量。每位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得少于学院的规定。2 .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常规性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秩序检查。有针对性地对毕业设计、大作业、考试考核、实习实训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强化教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规范意识。3 .开展对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的评估考核。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评学活动,及时收集和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4 .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为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管

36、理提供依据和建议。5 .协助人事处、教务处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调研,抓好教师培训与上岗考核,参与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评价。6 .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了解情况,提供解决思路。7 .参与学院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专项研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 .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期初召开工作布置会,期末召开工作总结会,其间不定期召开有关专题会。五、督导人员岗位职责(一)院督导室主任岗位职责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督导室

37、工作。2 .加强教学督导室自身的建设,组织制订教学督导学期工作计划,协调教学督导室与各教学职能部门的关系,指导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3 .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听取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汇报。研究教学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对被督导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4 .定期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督导工作情况,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系(部、中心)督导组长岗位职责1 .在各系(部、中心)的领导和院教学督导室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督导组工作。2 .组织落实学院教学督导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的检查评价及帮扶指

38、导活动,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措施。3 .加强对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组织召开督导组工作会议,起草教学督导情况汇报和督导工作总结。4 .完成学院和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三)教学督导室秘书岗位职责1 .协助督导室主任做好教学督导室日常事务管理。2 .参加教学督导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文件,整理并保管教学督导工作文件、资料,建立督导工作档案。3 .负责教学督导微机化管理工作,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有关数据统计、评分汇总工作。为教学督导员和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4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教学督导员岗位职责1 .在教学督

39、导室主任或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督教、督学和督管工作。2 .参加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教学专项调研和评价工作,并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措施。3 .参加教学督导工作例会,汇报教学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参与学院教学督导情况汇报和工作总结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讨论工作。4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六、教学督导员的权力1 .根据学院督导工作安排,有权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院系教学工作会议及各种教学活动;2 .根据学院或系部督导工作安排,可深入课堂、实训室等教学现场听课、考察、并给予评价,提出合理建议;3 .根据学院督导工作安排,可调阅有关部门和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包括:

40、教学日志、实训室记录、教学大纲、实训计划书、使用教材、教案、讲稿、教学课件、考试试卷、学生作业、毕业设计、实验报告等等。4 .有权向有关部门直至院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5 .经教学督导室批准,可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6 .根据学院督导工作安排,有权参与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考评有关工作,并提供评价意见。七、工作纪律与要求1 .教学督导室每学期初须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2 .督导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善意科学。3 .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探讨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律,不断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4 .教学督导员要遵守工作

41、纪律,未经同意,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督导评估意见。5 .教学督导员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侵害他人权益。督导员违反纪律,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撤职直至行政处分。6 .督导组工作、督导员工作均需按规定作好书面记录。7 .教学督导评估资料应随时汇总、定期归档,逐步建立完整的教学评估档案。八、教学督导员的待遇及工作保证1 .专兼职督导员的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2 .学院有关部门和各教学教辅部门应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对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阻挠教学督导员进行调研。九、其他1 .被督导的单位或个人对督导意见有异议,有权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

42、申诉。2 .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规范及系(部、中心)兼职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及管理规定由各系(部)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机电建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八)为进一步加强机电工程学院的教学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细则。一、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体系二、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教学督导员主要是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过程、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参谋、反馈,特别是教学规范、教师责任心和学习风气的督察,完成学院委托的其它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1、协助学院对教学秩序、教风、学风进行

43、监督和检查,巡视日常教学秩序,及时向教学院长通报巡视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2、深入教学第一线,执行检查性听课制度,有计划、有侧重地了解有关教师的教学进度、课堂(实验、实践)教学、教案准备、作业及实习报告批改等情况,并针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提出建议并加以指导。听课后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授课教师,并填写听课记录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3、每位督导员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一节课,听课范围应涉及各自所督导的任课教师。4、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进行专题调研,协助学院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学院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5、做好评教评学工作,了解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

44、院长反馈。每学期第十一周前完成对本学期的教学评价,对每位教师讲课情况(参照机电工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综合评价、评分,汇总后交教学办公室存档。每学期测评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及评定教学工作奖励的重要依据。6、加强教风学风的检查督导并提供参考意见,了解学生的课堂纪律、到课率、作业完成情况等与学习有关的学风情况,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建设,参与考试巡视等工作。7、在每学期开学初,教学督导组长负责组织召开督导员工作会议,制定督导计划,确定本学期督导工作重点,分配具体工作任务,学期末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对本学期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汇总,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撰写督导总结,交

45、教学办公室存档,以供学院领导决策时借鉴。8、由教学督导组长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督导员例会,(原则上定于单周周二下午),分析研究教学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积极开展教学督导理论研究,总结推广教学督导工作经验。9、对相关专业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参与专业调整、教学计划修订等重要事项的研讨和论证,参与学院精品课程培育评选、重点专业申报等工作。10、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阶段性安排,配合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进行教学检查、开展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等工作。11、督导工作应做到有材料有积累,每次例会、座谈会等都应做好会议记录,学期末汇总后交教学办公室存档。12、做好学生信息员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每周收集教学信息反馈表(附件1),将学生意见综合分类,按期反馈。三、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高尚的师德风尚。2、熟练掌握所督导专业领域知识,并对本学科前沿动态与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有一定的了解,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3、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尤其是教育评价等方面的知识。四、附则1、全体教师和学生要积极主动地接受教学督导员的检查、监督和规劝;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员的工作。2、督导员每听一节课按一课时工作计算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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