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全文及申报书、总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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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化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20)17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农业科技园区,是指由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批准建设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农科园”)O第三条农科园建设与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与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

2、利益链,把农科园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第四条本办法主要包括农科园申报、审核、建设、管理、验收、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省科技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成立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省科技厅为组长单位。协调小组负责对农科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审核批准农科园总体规划,制定农科园管理办法与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国家与省级相关政策。第六条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科园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负责农科园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第七条农科园管理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农科园专家咨询工作组,负责农科园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3、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参与相关论证、评审、过程监管、验收评价等工作。第八条省科技厅对批准建设的农科园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加大对农科园创新主体培育、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开放合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第九条省农业农村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落户农科园核心区内,优先支持农科园企事业单位申报农业相关项目,加大对农科园主导特色产业、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第十条省林业局重点支持农科园开展林业及其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对农科园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的林业相关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第十一条农科园所在市州科

4、技局负责辖区内农科园的组织申报、指导管理、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等工作。农科园所在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科园的审核推荐工作。第十二条农科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科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和制定配套政策。组建农科园管理委员会或明确专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科园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平台建设、产业发展及日常管理工作。鼓励农科园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管理服务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农科园发展。第三章申报与审核第十三条农科园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 .农科园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

5、府应从严审核农科园建设定位,避免同质化建设;2 .农科园建设规划要符合湖南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要求,并经县(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 .农科园应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四至范围明确。原则上,以种植业或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核心区面积不少于2000亩,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的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500亩,核心区内基础设施达到“五通一平”;示范区面积不少于IOOoo亩。4 .农科园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拥有1-2个特色主导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主导产业集中

6、度高,核心区与示范区、辐射区产业关联度强。(二)创新发展条件1 .农科园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建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拥有一批重点新产品、专利、地方标准、行业品牌;2 .农科园有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和技术推广机构。核心区内有高新技术企业3个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个以上、市级以上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以上;示范区内有一定数量的市级农业/林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 .农科园有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原则上核心区内建有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农科园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农科园拥有一批科技特派员或三区科技人才;拥有高素质农民培训场

7、所。(三)保障条件农科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科园建设,对农科园的建设和发展有明确的支持措施及政策保障。农科园发展具有良好的体制、政策环境,拥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农科园建设发展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关工作经费、工作条件保障。全省51个脱贫县申报农科园条件可适当放宽。第十四条农科园申报程序:(一)由农科园申报单位向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二)市州科技局对申报农科园进行初评,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农科园管理办公室。第十五条农科园申报材料:(一)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二)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三)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四)其他有关佐证附件材料。第十

8、六条农科园论证与审核:(一)农科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农科园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建设的相关建议,并形成考察意见;(二)农科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农科园进行论证和评审;(三)农科园管理办公室将专家评审结果报送协调小组审定后,由协调小组发文正式批准。农科园统一命名为“市州+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或“县(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第四章建设与管理第十七条农科园申报单位须按照论证通过后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已批准的农科园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须经农科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经农科园所在地市州科技局报农科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实施。第十八条农科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出台并落实

9、农科园在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科园建设的财政科技投入保障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科园发展。农科园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州科技局要整合本地各类涉农科技计划项目,倾斜支持农科园发展。第十九条农科园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和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农科园政策措施。第二十条农科园应积极吸引优势企业和优秀人才入驻农科园;集聚一定数量的创新平台、创新载体、科技服务机构、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着力孵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农科园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境,推动农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引导主导产业按照供给链、产业链和需求链集中布局,推动农科园

10、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使农科园成为辐射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集聚区。第二十一条实行创新监测与绩效评价制度。每年3月底前,各农科园填报上年度创新监测数据、编制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市州科技局审核后,每年4月底前统一将辖区内各农科园的数据材料报送农科园管理办公室。农科园管理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以创新监测数据为基础,定期对农科园创新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农科园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各农科园的主要经验和做法。第五章验收与评价第二十二条农科园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由农科园申报单位通过市州科技局向农科园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农科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结合年度创新监测、定期

11、绩效评价结果,经综合评议后认定是否通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不能按期参加验收的农科园,应提前半年由农科园申报单位通过市州科技局向农科园管理办公室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由农科园管理办公室审批。第二十三条加大对绩效评价排名靠前农科园的支持力度,支持其优先申请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评价排名靠后、退步明显的农科园进行约谈、整改,经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农科园取消资格。第二十四条对未参加年度创新监测的农科园,提出警示,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监测的农科园,视为农科园评价不合格,取消农科园资格。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湖南省农业科

12、技园区管理办法(湘科发(2017)102号)同时废止。附件:1.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参考格式)2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参考格式)3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格式)附件1编号: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农科园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市州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小组管理办公室编制农科园名称农科园建设地点管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农科园网址农科园负责人职称/职务出生年月传真联系电话E-mail农科园联系人职称/职务出生年月传真联系电话E-mail农科园建设规模核心区面积(亩)示范区面积(亩)辐射区面积(亩)主导产业名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量核心区内农业领域高新技

13、术企业数量(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市级以上农业/林业龙头企业数量(家)一、申报建设农科园的必要性(限IOOO字以内)二、申报农科园基本条件与产业发展基础(限1500字以内)(包括:农科园建设规模及发展定位;现有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状况;农科园主导产业及发展现状;)三、申报农科园科技创新发展条件(限IOOO字以内)(包括:科技资源与技术支撑条件;农科园科技型企业发展培育情况;农业产业成果展示示范情况;技术转移服务情况;科技人才与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农村创新创业发展情况;农科园示范带动作用等)四、申报农科园的管理与政策(限500字以内)(包括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出台的产业政策、创新创业政策等相关

14、扶持发展政策)五、农科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负责人:(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六、市州科技局推荐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七、市州人民政府意见:(公章)年月日附件2编号: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农科园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市州一、建设基础(一)基本条件包括区位条件、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组织机构与建设农科园的保障机制等。(二)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包括现代农业的优势与特色,农业科技创新的优势和特色,通过农科园建设拟解决的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制约瓶颈问题等。二、总体思路包括创建农科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定位及创建目标等。三、农科园的布局与功能规划农科园核心区

15、、示范区、辐射区的区域范围和主要功能布局规划。其中,核心区要提出详细性规划。农科园内各功能区的布局、主要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规划等功能规划。四、重点任务农科园各功能区建设(核心区和示范区)的各项任务。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一二三产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带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路径等。五、保障措施从组织管理、资源配置、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组织机制与保障措施。编写说明1、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2、编号由农科园管理办公室统一填写。3、总目录中所列项目为基本编写内容,具体编写时可适

16、当把握。4、本规划随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单独成册一同上报。5、本规划按A4纸双面打印,内文用4号仿宋字体,封面为附件的第1页,书脊从上到下为“农科园名称、市州、县市(区左侧装订。6、本规划文本一式4份,同时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附件3编号: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农科园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市州年月日一、发展概况农科园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农科园总体发展水平。二、农科园创建条件分析农科园建设的基本条件及科技创新条件,包括农科园在科技资源与技术支撑、创新主体培育、农业产业成果展示示范、技术转移服务、科技人才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创新创业、农科园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研

17、判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三、农科园建设思路提出农科园创建思路、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等。其中创建思路要结合实际提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的具体路径。功能定位要能够代表未来本区域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总结发展模式。发展目标要根据整体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农科园预期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直接成效与间接成效。四、重点工程项目系统提出建设农科园各功能区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和规模、对各重点工程实施内容、绩效总目标与分年度目标、实施单位、负责人、组织方式、资金投入结构、实施年限等进行详细阐述。五、支持政策明确整合科技、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的资源和集成政策的具体措施,提出系统化政策体系,包括已实施和创建期拟出台的-17-用地、科技、资源、人才、设施等政策。六、保障措施从组织实施、要素保障、资金筹措、政策支持、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编写说明1 .按要求准确、如实编写。2 .编号由农科园管理办公室统一填写。-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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