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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村大食堂工程招标文件灌云县杨集镇潮河村大食堂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公章)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章)招标文件编办人:日期:2017年1月4日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格式四、投标文件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八、授予合同九、特别提醒一、投标人须知1.1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灌云县杨集镇潮河村大食堂工程建设地点:灌云县杨集镇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46.45012,建筑基底面积848.0
2、482,建筑高度4.954米,餐厅及活动室为改造工程,其余均为新建工程。其中,餐厅部分的原基础及石材墙体保留;活动室的部分的外墙门窗洞口、内隔墙及饰面按此设计调整。围墙长度为166.2m。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60天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资金来源:自筹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与信誉等要求详见后文1.3.13现场踏勘时间及组织方式不组织,自行踏勘4补充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及公布方式招标操纵价公布截止时间及公布方式招标人补充澄清及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书面形式发送到各投标单位。招标操纵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908522.
3、52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5天6投标保证金数额: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4.57投标文件要求: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资料)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标书: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成光盘一套。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地点: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所(濯云县城宝康巷26号,婚姻登记处东)9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地点: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灌云县城宝康巷26号,婚姻登记处东)10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11招标文
4、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12其他须知: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准时出席投标,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投标,代理人务必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额外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缺一不可C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凭以上证明原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拒绝其投标;届时招标人将核查投标人的身份证明。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1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20
5、11)534号文第四条的标准计取,具体计算方法:招标代理费用的收费基准价按“计价格20021980文”附表中“工程招标”有关费率计取(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操纵价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附表中第8条计取(以操纵价为计费基数)。工程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以上所有费用务必在中标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中标人缴清所有费用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办理后续有关手续。17公布法定媒体: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2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工程名称:灌云县杨集镇潮河村大食堂工程;1.1.2建设地点:灌云
6、县杨集镇;1.1.3建设单位: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1.1.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1.1.5工期:60日历天;1.1.6质量标准:合格;1.1.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1.3 对投标人的要求1.3.1 资格要求: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1.3.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3.3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者财产被接管、冻结与破
7、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者严重违约与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与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项目负责人务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同时: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能够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者
8、安全或者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懂得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情况。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 2.2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标
9、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者代建人或者项目管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相互任职或者工作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者个人的。1.3.2.3其他可选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建招函(2015)16号。企业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使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
10、内容包含: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有效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4】5号、【2016】7号等;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M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3)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On)IOl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
11、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构成人员名单。(4)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与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使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公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公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
12、有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者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1. 4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时间、内容与方式:且1.5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有效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有效的注册
13、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企业无不良行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书面承诺(原件); 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同意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者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6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图纸押金元。退还时间及方式不退还O如有缺损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更换。 招标人给予未中标单位有关补偿费用。 (其他:)/1.7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务必对工程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进行
14、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与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懂得与结论概不负责。 (其他:)投标人自己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责任与风险,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与蒙受缺失。1.8 技术要求1.8.1 图纸:随招标文件发放的设计图纸与说明仅供本次投标编制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参考使用。1.8.2 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根据随招标文件一齐发放的设计图纸与说明、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合同要紧条款及国家的有关其它规定等,在充分研究工程的实际情况与施工特点的基础上编制全面的施
15、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要紧内容包含: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与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养及管理经验; 劳动力、机械设备与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与解决方案;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投标人应保证一旦中标,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人员应确保参加工程的实施,列明的机具应保证工程随时调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
16、内容:(1)投标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5)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对投标人提出的补充通知。 .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招标人与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缺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与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17、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2.4招标文件的澄清:2.4.1 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工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逾期的疑问将有可能被拒绝解答,由此造成的缺失投标人自负。2.4.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与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与误解与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2.
18、5招标文件的修改:2.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能够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2.5.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的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或者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为准。2.5.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为使
19、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澄清(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能够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报价格式3.1投标报价3.Ll本工程使用“固定单价合同”。已包含了施工期间的一定幅度市场风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第1567号公告与有关规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与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标准为2012年12月25日公布,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建设厅颁布的有关现行文件及连云港市建设局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20、2014年江苏省计价定额与赛用定额的通知及苏建价201615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工程计价根据调整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5月1日后招标的工程应按营改增调整后的计价根据执行。3.1.2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招标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完全性与工程量的准确性。清单项目的完全性与工程量的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与调整的权力。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
21、、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务必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招标人列出措施项目的序号与项目名称投标人报价并给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所报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所列的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干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3.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与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计价。3.1.4 投标价
22、格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与,投标价格包含暂列金额、用于暂估价项目的所有暂估价等。投标人的投标一旦为招标人同意,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投标价格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3.1.5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与实力、现场的施工条件及施工环境、投标人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与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3.1.6 投标人所报的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仅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将产生合同效力,这类综合单价将被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与类似的工程设计变更的计价。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不论其
23、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巳包含计价规范中对应的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务必的各类辅助工作。3.1.7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支付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与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3.1.8 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定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与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材料单价为甲方定质定价,乙方采购施工。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甲
24、供材为甲方按工程量清单加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中材料损耗率供应材料,材料保管及施工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3.1.9 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与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与企业管理费、利润与一定范围内的市场风险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与竣工结算的始终。除非本招标工程另有约定,均不得调整。3.1.10 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下浮,在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调整,其他材料设备价格全部按市场价报价,不再调整。3.1.11 本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应的规范执行;没有明确标准的,按国家
25、标准或者省属地标准执行。3.1.12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与合价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同意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与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巳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与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1.13 13鉴于文字表达针关于图示语言的局限性,对表述不完整的清单项目特征以施工图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规范对清单进行报价。3.1.14 14投标人应踏勘现场以充分熟悉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交通状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工地情况而
26、导致的索赔或者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1.15 关于施工场地内的地下障碍物的清理及周围的地下管线的保护(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名木古树、地下文物等),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施工技术能力并考虑其施工风险,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此项费用在施工中不予调整,中标人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应费用。3.1.16 16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与构件的二次搬运、非甲方所为四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环保噪音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冻、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民事拆迁纠纷与业主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与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与民抚费用等。1.1.17
27、投标报价编制根据:*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企业定额,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办法;*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市场价格信息或者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其它的有关资料。1.1.18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务必按本文件规定的表式编制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得在此次投标时将不可竞争费率降低标准计取: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投标报
28、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要求使用书面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要紧材料价格表”务必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正本中使用书面方式,另外需提供该内容电子版,密封于商务标正本中。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明细表所提供的数据务必细分到人材机的消耗量与管理费、利润的费用构成。1.1.19 不可竞争费用的取费标准a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率降低标准计取;b不可竞争费用的取费费率按规定计取(基本
29、费与标化增加费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费率计取);C以上规费、税金的计费基础务必按苏建价(2014)299号文、连建发(2014)441号执行,否则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d按连建发(2005)594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投标书中人员工时总费用的2%交纳工会经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增加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总工时费用的合计数及应交纳的工会经费数,仅需列表说明,不另行增加其报价。2. 2工程价款调整与结算3. 2.1有关原则原则1、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所涉及的一切设计变更需发包人、设计院、项目管理工程师(如有)、监理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并以设计单位
30、出具的正式书面文件为准。设计变更若不经发包人认可,则无效。设计变更应在造价人员核算并报请发包人批准后再行实施。(工程变更务必是正式书面文件,并需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双签认盖章,否则无效。)原则2、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所涉及的一切现场签证应由承包人书面申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发包人认可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结算时不得作为结算根据。4. 2.2有关细则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与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实际完成量进行及时计
31、量。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应以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变。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不符或者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应使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按照下列公式调整:当Ql.15Q。时:S=l.1
32、5Qo+(Q-l.15Q0)XPl当QlVo.85Qo时:S=Q1XP1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Pi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的综合单价Po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与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格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I-中标价/招
33、标操纵价)10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信息价缺价的,应有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与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根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全面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执行连建发(2014)441号规定;、使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
34、变化措施项目,按照上述(1)、(2)(3)、(4)条确定单价;、按总价(或者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上述第(3)条浮动费率计算。假如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者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材料价格的市场风险,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材料价格,中标后其材料价格不予调整。根据13清单规范第9.8.2条规定,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要紧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者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
35、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按照13清单规范附录A.2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执行。5、承包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根据其耗电用量及供水供电部门所收取的标准,加上公共分摊的部分,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6、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本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与财产缺失与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与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缺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赛用,由发包人
36、承担;7、工程进度款根据合同价款,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不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待工程结算后一并支付。8、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务必招标的,由发包人通过招标确定专业工程分包价。四、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4.1.1 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本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与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4.2 投标文件的构成:4.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构成,投标文件应装订、装袋、密封
37、。.4.2.2商务标部分要紧包含:投标函及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凡要紧材料及甲方要求提供品牌的材料,务必提供全面材料表,并注明品牌、规格、型号等要紧参数,否则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无4.2.3技术标包含下列要紧内容:施工组织设计(要紧包含):详见1.8.24.3投标文件的格式1.1.1 1投标文件应包含本章有关的内容,本文件提供的表式务必使用,能够按相同格式扩展。1.1.2 其他有关格式:/1.1.3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4. 4投标有效期:45天4.5 投标保证金
38、方式与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帐/现金缴款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接收人:丁伟与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东城支行帐号:622173100100141735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务必在2016年1月15日17:00前用电汇或者转帐或者现金缴款的方式到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帐,并承担未能及时到帐的后果),并由收到保证金单位出具证明,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与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4.6 专用电子光盘使用说明:/4.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7.1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投标
39、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7.2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7.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与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8投标文件的密封48.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8.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晰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3未按本章第4.8.1项或者第4.8.
40、2项要求密封与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0投标文件递交: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灌云县城宝康巷26号,婚姻登记处东)4.1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 10.2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五、开标:5. 1本标段定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灌云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灌云县城宝康巷26号,婚姻登记处东)准时开标。5.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
41、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其他被拒绝的情形:投标单位所报项目经理已经承担在建工程项目,且估计在本工程开工之日尚未竣工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连建管【2005】300号)。六、评标:6.1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办法: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 1.L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有关业务的代表,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
42、避:(1)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要紧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与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6. 1.2现阶段法定评标办法包含。(1)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2)合理低价法(3)综合评估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标办法本标段使用的评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6.2 评标与定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的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的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与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按本须知执行。6.3 评标按照
43、下列程序进行:组建清标工作组;评标准备及清标;组建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全面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6.3.1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保密与回避的规定。清标工作组应当在评标开始工作之前,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与评标的实际需要,编制评标工作所需要的各类表格。清标工作组可由评标委员会兼任。6.3.2清标工作的要紧内容包含:1、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与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3、按照招标
44、文件的规定的方法与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4、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5、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与过低的投标价格;6、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清标工作应当客观、准确、力求全面,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清标报告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者存在错误的,清标工作组应当予以补充与纠正。清标工作构成员拒绝纠正的,视为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遗漏或者者错误的内容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补充与纠正。清标过程中有营私舞弊与严重歪曲事实行为的,视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6. 3.3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内容、规模、标准、特点等具体情况;2、招标文件规定的质
45、量、工期及其他要紧技术要求、技术标准;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有关因素;4、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与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5、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根据与换算结果;6、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情形;7、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与建议的修正结果;8、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重大偏差的情形与有关根据;9、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建议作为细微偏差的情形与进行相应补正所根据的方法、标准;10、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者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
46、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与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的摘录;11、需要提请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第5、8项进行确认,对上述第6、7、9、10项向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者补正的建议;12、其他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要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投标文件中的问题。6.3.4初步评审6.3.4.1在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标:1、听取招标人或者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介绍,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与数据,熟悉与熟悉评标的要求,核对并确认评标中需要使用的表格内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与方法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
47、规、规章规定的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对修改的内容与修改的根据予以记录;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阅读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认真核对评标工作用表与清标情况报告的内容,修正清标情况报告中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部分;3、核对清标情况报告中列出的投标文件存在的所有偏差,对情形属实、根据充分、细微偏差的补正方法与标准正确的,予以确认;4、核对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根据与换算结果;5、核对清标情况报告对投标文件算术计算错误提出的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与修正结果的建议;6、根据需要,对投标价格的换算、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者补正要求,向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者者交由清标工作组向投标人进行澄清;7、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