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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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按照XX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农田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生产,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重点,以遏制耕地抛荒摞荒为抓手,完善全乡农田保护与利用措施,保证耕地生产能力,全面恢复和发展双季稻生产,确保实现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的“双稳”目标。在全乡全面推行粮食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田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

2、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管理机制,通过乡、村、组三级“田长制”全覆盖,实现全乡耕地可持续利用,并发挥最大效益。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耕地保护,粮食优先原则。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禁耕地抛荒。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生产能力。(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力量,构建耕地保护新机制。(S)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两委”对辖区内所有耕地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乡党委、政府负责跨区域协调耕地管理保护工作,并做好“田长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原则

3、。立足区域实际,统筹区域粮食生产要求,因田施策,系统治理,解决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抛荒摞荒等突出问题,长远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五)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原则。依法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弃耕摞荒等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加强对后备耕地的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农田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三、工作目标实现全乡耕地“田长制”全覆盖,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耕地管理责任体系;明确耕地管理目标,推动全乡“田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实现耕地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一)严禁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城乡建房、修路等项目要严格依照程序审批,做到合理合规合法,严禁以任何违

4、规违法形式非法占用破坏耕地。(二)根治弃耕摞荒。加强弃耕摞荒治理,耕地抛荒连片面积控制在3亩以下,总面积不超过属地辖区内耕地总面积的0.设,积极有效利用耕地资源开展粮食生产。(S)开发后备耕地。积极挖掘潜在后备耕地资源,开发耕地补充土地资源储备。(四)每年要求超额完成乡里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五)不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面积。(六)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摞荒台账清楚。四、组织架构(一)组织体系成立XX乡“田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乡“田长制”委员会),委员会由第一田长、总田长、副总田长、乡级田长、村田长、组田长组成。乡党委书记担任第一田长,乡党委副书记

5、、乡长担任总田长,乡分管领导担任副总田长,联系村的党政领导担任乡级联系田长,各村支书担任村级田长,各村定员干部担任组级田长。“田长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乡田长办),办公地点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政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水管站、乡项目办、乡林业站、乡动物防疫站、乡环保站、乡财政所、梅田自然资源所以及辖区内派出所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乡、村、组“三级”田长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详见附件1)(二)工作职责1 .乡“田长制”委员会职责。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审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之间关系,组织开展

6、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2 .田长职责。乡总田长负责组织实施全乡“田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乡、村、组级田长负责组织辖区内耕地管理、保护及治理工作。3 .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开展各有关工作。4 .田长办职责。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联络协调、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落实总田长确定的有关工作事项。五、主要任务(一)根据“地图”明责任。依据自然资源部门的卫片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图、生态红线和农业农村部门的“二区”划定等制定“田长制”责任田分布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片责任田的乡级、村级、组级“田长”。(二)利用“APP”精管理。根据“田长”APP辅

7、助各级“田长”开展工作,确保乡田长办能实时掌握耕地耕作情况,及时有效地督促相关责任人履行田长职责。(S)建立一本“台账”抓整改。梅田自然资源所负责摸清、统计全乡耕地占用问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摸清辖区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弃耕抛荒等情况,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弃耕抛荒的责任人、联系电话、地块名称、面积、具体位置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弃耕抛荒原因及年限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实事求是填写耕地“非农化”排查工作台账表、耕地“非粮化”排查工作台账表、耕地抛荒排查工作台账表,全面建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台账。田长办根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类型、抛荒成因,迅速制定治理方案

8、,明确不同的治理措施、整改方式和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四)建立一套制度严考核。由乡田长办牵头,乡自然资源所、乡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田长制”考核工作,对村两委“田长制”工作重视情况;村、组田长教育管理情况;责任落实,巡查到位情况;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抛荒摞荒情况;“田长制”目标任务和耕地保护完成情况等目标任务值进行细化考核,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六、保障措施(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乡党委、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田长制”工作机制。把实施“田长制”、保护农田作为当前粮食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定期通报耕地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耕地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田长制”工作

9、督查指导制度(详见附件2),开展日常督查、重点督办、重大事项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田长、各职能部门要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密切配合、依法履职。(二)严格考核问责。建立耕地管理、粮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耕地动态化、信息化监管,完善巡查制度,开展耕地占用、耕地开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抛荒摞荒、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日常巡查。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乡自然资源所、乡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参与开展“田长制”工作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纳入乡党委、乡政府对各村、各成员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并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非法占用破

10、坏耕地、耕地抛荒连片面积达3亩以上或耕地抛荒面积超过该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0.1%的,或开发后备耕地不力、新增耕地“非粮化”、没有完成粮食生产年度目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村“两委”田长等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约谈、问责处分。同时,严格落实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的通告,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摞荒耕地依法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资金。(三)加大奖励投入。乡财政预算安排“田长制”奖励专项资金,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乡自然资源所、乡财政所等部门,共同制定奖励方案(奖励方案另行制定),根据“田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对年度完成任务好的村、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涉及违法侵占农田、耕地抛荒、开发后备耕地、杜绝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显著位置设立田长公示牌,公布田块范围、田长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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