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法律)第61讲_继承和继承法的基本理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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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继承法律制度【考点1】继承和继承法的基本理论(熟悉)(P281)1.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平等原则。(3)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者的原则。(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2.继承权(1)放弃继承权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须以明示方式作出。(2)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继承权丧失继承权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第项至第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

2、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2020年新增)【提示】受遗赠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2020年新增)3.继承的开始(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提示】死亡先后的推定(2020年新增)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3)关系人的通知义务维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维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3、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考点2法定继承(掌握)(P282)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提示】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和限制。1.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2)在下列情况下,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遗嘱无效部分

4、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 .继承人范围及其顺位(1)一般规定事项关系第一顺位继承人(I)配偶(2)子女(3)父母(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顺位继承人(1)兄弟姐妹(2)祖父母、外祖父母【提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特别规定事项法律规定胎儿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

5、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 .代位继承(2020年调整)(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父继承-A爷(被继承人)父(先死):I-(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先死)父(弟)i L子-兄(被继承人)!代父I继承4.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

6、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爷(先死)1.一一父(遗产分割前死亡)父亲的该遗产转给其子子代位继承转继承性质不同具有替补性质连续继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其遗产的再次继承)发生条件不同(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开始后死亡)适用范围不同适用于法定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5.应继份和酌情分得遗产事项法律规定应继份均等原则: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例外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

7、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酌情分得遗产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六、继承纠纷的处理(2020年新增)(1)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2)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考点3】遗嘱继承(掌握)(P284)订立遗

8、嘱遗嘱继承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将遗产留国家、 集体、法定继承 人以外的自然人一、遗嘱继承的具体规定1.遗嘱继承的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3)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2.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该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未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二、遗嘱的具体规定(一)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2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

9、为能力。3 .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二)遗嘱的内容和形式1.遗嘱的内容(内容自由)(1)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3)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4 .遗嘱的形式(形式自由)(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3)打Efl遗嘱。打

10、印遗嘱应当,: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2020年新增)(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2020年调整)(5)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胭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5 .遗嘱见证人(1)除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外,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条件。(2)见证人资格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

11、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三个不行:“无限人不行”、“拿钱的人不行”、“与拿钱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行”)(三)有效遗嘱的条件6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7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8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9 .遗嘱的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提示1】无效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12、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处分无效。(四)附义务赠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C(2020年新增)(五)遗嘱的变更和撤回1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2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020年新增)3 .自然人变更或撤回遗嘱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六)遗嘱的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数个执行遗嘱,也可以

13、指定在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执行遗嘱,还可以指定某些单位或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都可以参加执行遗嘱。【考点4】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掌握)(P285)一、遗赠1.概念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4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区别遗赠遗嘱继承主体范围不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行权方式不同接受遗赠须明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

14、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继承人接受继承无须明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遗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9年)A.遗赠是双方法律行为8 .遗赠受领人是法定继承人C.遗赠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D.受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答案】C【解析】(1)选项A:遗赠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D: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3)选项C:遗赠是死后法律行为。即遗赠人生前所为的遗赠行为只有到他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遗赠受领人才有权取得遗嘱中所指定的遗赠给他的

15、遗产。二、遗赠扶养协议1.概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2.特征(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诺成、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遗赠抚养协议是生前行为和死后行为的统一。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总结】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区别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赠与单方Or双方行为单方单方双方双方死因Or生前行为死因死因生前兼具死因生前有偿Or无偿行为无偿无偿有偿无偿要式Or非要式行为要式要式非要式非要式【考点5】遗产的处理(

16、掌握)(P286)一、遗产的保管(2020年调整)1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执行人一推选的人一继承人共同T民政部门、村委会)2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3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

17、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4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 .遗产管理人的报酬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二)遗产的分割(2020年调整)1 .分割的原则和方法(1)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2)方法: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2 .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 .再婚时

18、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4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5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1)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3)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并存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项目具体规定清偿税款、债务VS执行遗赠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清偿清偿税款、债务VS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三)无人承受的遗产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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