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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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1)人身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各单位严格加强本1.死亡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上级部门的调查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处理决定进行处理,对集团公司未处理到的相关责任人员由矿井研究、分析进行责任追究。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二级及以上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认真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及矿井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矿长安全矿长各一二各一二线2.重伤事故的追责。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

2、00-2000元,当班班长降级6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5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降一级待遇1个月。1非人身伤害事故和交通事故,实现“零重伤”“零死亡”管理办法及矿井人员、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线管理部室、区队管理部室、区队负责人30人3.轻伤事故的追责。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KXX)-2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X)元

3、,对班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各罚款500元。每季/全年故,实现零重伤”“零死亡”4.轻微伤事故的追责。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200元,对班长罚款500元,对跟班队长罚款5(X)元,对正队长罚款4(X)元;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罚款3()0元,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罚款200元,对主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

4、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管领导和矿长各罚款100元,当班带班领导取消带班补助。(2)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1.发一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区队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当班班长降级6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5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降一级待遇1个月。2.二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

5、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00元,对班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各罚款500元3.三级非伤亡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200元,对班长罚款500元,对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对正队长罚款400元;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罚款300元,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罚款200元,对主

6、管领导和矿长各罚款100元,当班带班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领导取消带班补助。(三)涉险事故责任追究1.重大涉险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当班班长降级6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5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降一级待遇1个月。2.较大涉险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

7、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00元,对班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各罚款500元。3.一般涉险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1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200元,对班长罚款500元,对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对正队长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罚款

8、400元;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罚款300元,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罚款200元,对主管领导和矿长各罚款100元,当班带班领导取消带班补助。2强化瓦斯管理,消灭瓦斯事故,实现“零超限”矿井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瓦斯事故防治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瓦斯防治管理规定和办法,加强“一通三防及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假检、漏检现象发生,杜绝发生瓦斯事故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科通风科各区队生产科部长通风科科长各区队负责人50万元(一)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每季/全年1.因生产或其他原因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事故性质及类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2(X)0

9、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当班班长降级6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5个月,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降一级待遇1个月。2.因人为故意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对当事人处l(X)()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3.因监控系统维护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罚款IOoO-2000元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罚款50()元,对班长降低一级待遇4个月,对跟班队长降低一级待遇3个月,

10、对正队长降低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分管工作的副职降一级待遇2个月,对主管(业务)部室正职降一级待遇I个月,对主管领导降一级待遇1个月,对当班带班领导和矿长各罚款500元。(二)瓦斯误报警事故责任追究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1.因管理原因造成的误报警对主管部室正职罚款300元;部室主要分管副职(主管)罚款500元,对分管监控员罚款300元。2.因施工原因造成误报警的,对施工单位队长罚款300元,跟班队长罚款500元,班长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300元。3水,控实透实治管,零做防保位“”害确到现水矿井生产过程

11、中加强水害监测检查、预测预报及防治水有关规定、规程的执行落实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工作及防治措施实施确保井下水害防治工作管控到位,有效遏制水害事故,实现零透水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地测防治水科各区队生产科部长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各区队负责人万兀1.对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规定及防治水管理办法落实不到位的,直接扣除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分10分/次。每季/全年2.年度制定的防治水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未按时完成且无任何原因说明的,比照矿井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3.矿井制定的防治水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或执行的,直接扣除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分1分/项。4.水文观测

12、系统不完善,未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降低待遇一级I个月。5.矿井防、排水系统不健全、设施不完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探放水队队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6.每年雨季前未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机电副矿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机电管理部部长、机电科科长、机运队队长降低待遇一

13、级1个月。7.未制定适合本矿井的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水措施,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8未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管理规定,及未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未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探放水队长、施工区队负责人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9.对矿井内的采空区及其周边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范围、积水量

14、、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未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对相邻生产矿井旧巷道积水区和开采范围掌握不清楚的,对相关单位及费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10.防隔水煤(岩)柱留设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11.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不符合煤矿防治

15、水细则要求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如下对总工程师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生产科部长、分管地测防治水工作副部长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4完善火灾预防,全面治理到位,实现零火灾”矿井生产过程中加强火灾监测检查、预报及防灭火有关规定、规程的执行落实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火灾防治工作及防治措施实施确保井上下火灾防治工作管控到位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实现,零火灾,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通风科及一二线管理部室、各区队生产科部长、通风科科长及一二线管理部室、各区队负责人万元1.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灭火教育和培训,定期对防灭火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防灭火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火灾的应急能力。未组织开展培训对相关责任人降低待遇一级1

16、个月;1人未参加培训学习,扣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2.采掘布局变化前要做好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和管控。通风系统不符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3.加强井下胶带输送机、机电设备嗣室等重点区域的防火监测和预警,严禁井下使用非阻燃胶带、风筒、电缆;凡出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4.胶带运输必须安装完善防堆煤、防滑、防跑偏、温度及烟雾等保护装置,并确保动作灵敏可靠。各类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灵敏可靠,按照“三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矿井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闭及管

17、理专项措施,及时构筑各类密闭并保证质量。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构筑、维修采空区密闭时必须编制设计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凡出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6.木料场、砰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砰石山不得小于5()m0不得将肝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层IOm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凡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降低待遇一级1个月。7.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时,应当有确

18、保消防用水的措施。开采下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部水平的矿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以利用上部水平或者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敷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凡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矿井三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8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m内,不得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通风机房位于工业广场以外时除开采有瓦斯喷出的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炉或者防爆式电热器取暖。暖风道和压

19、入式通风的风碉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至少装设2道防火门。9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凡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矿井“三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0.井巷支护材料的选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进风井筒、回风井筒、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及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嗣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二)井下机电设备嗣室、检修洞室、材料库、采区变电所等主

20、要嗣室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井下机电设备嗣室出口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外5m内的巷道,应当砌殖或者采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三)井下爆炸物品库必须采用砌醯或者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风门、风窗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爆炸物品库出口两侧的巷道,必须采用砌植或者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不得小于5m。凡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矿井“三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1.井下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并符合下列规定:(一)严禁在采掘工作面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二)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三)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21、。(四)井下爆破作业时,应当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按施工工艺进行爆破。(五)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凡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矿井三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并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2.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嗣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

22、各IOm的井巷范围内,应当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焊接前应当清理或者隔离焊道飞溅区域内的可燃物。上述工作地点应当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5%,且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当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作

23、业地点检查I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七)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电焊(气割)工入井动火作业。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凡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矿井“三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3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下列要求:(一)井上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当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者主要运输大巷中,并装备

24、消防车辆。(三)消防材料库应当储存足够的消防材料和工具,其品种和数量应当满足矿井消防需要,并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矿井,三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5深入推进矿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1次年度辨识和4次专项辨识及8项现状评估要求和矿井确定的“五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体系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矿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执行落实到位矿长安全矿

25、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各一二线管理部室、区队各一二线管理部室、应队负责人29人1.按照部室责任划分未对分管业务内因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重点工程措施制定不及时、针对性不强扣2分/项。每季/全年2.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风险管控情况检查分析、风险评估辨识及安全专项检查的,扣3分/次;风险管控情况检查分析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3.系统检查分析新增风险未录入风控系统管理的扣1分/条。4.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扣除责任单位5分/次。5.风险辨识评估结果未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设计、作业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编制的扣除责任单位2分/次。6.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新增安全风险,未及时辨识出的,

26、扣责任单位3分/项。7.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专项检查的,扣3分/次;隐患排查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项。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8.由行业管理单位(登封市局以上)或上级公司查出的隐患,根据责任划分,扣责任单位05分/条;由监察单位或执法单位查处的隐患扣2分/条其他单位(环保局、资源局、质检局、公安局等所查处的隐患按照本条规定执行。逾期(对逾期不能整改的隐患,有延期整改申请的不扣分)未整改的,扣3分/条。9.系统专项检查隐患未录入风控系统闭环管理的扣3分/次。10.分管业务范围内被查出重大障患的,按照矿井

27、红线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查处分管范围内出现重复隐患的,扣2分/条;隐患假整改,假闭环的,扣5分/条。12.未按要求参加矿井组织的综合大检查、每半月检查、专项检查扣2分/人;检查途中早退的扣1分/人。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情况完成节点/时限6巩固提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日常工作中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标自查、互查、抽查工作采取动态检查与静态检查相结合验收结果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符合二级标准化矿井要求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

28、矿长各一二线管理部室、区队各一二线管理部室I区队负责人万元L上级考核或矿井自查,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和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持续改进15个专业月度考核评分按照100分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低于90分时,此项扣8分;考核评分低于88分时,此项扣7分考核评分低于或等于85分时,直接扣除相关人员当月标准化考核工资(其中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均不得低于一级标准,其他专业均不得低于二级标准)。每季/全年2.各分管专业查出标准化中有重大隐患项的

29、,直接扣除相关人员当月标准化考核工资。3.未制定月计划的扣1()分,月度计划制定与分管业务不相符的扣3分/项,计划未按时间完成的扣2分/项,计划未按标准完成的扣().5分/项。4.矿井周标准化未开展的扣5分/项,周标准化计划开展流于形式的扣1分/项,未按标准完成计划的扣0.5分/项。5.矿井周标准化项目分管部门未督促的扣1分/项/次;分管部门督促周标准化项目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扣0.2分/项/次。6.区队未制定周达标计划的扣5分/次,周达标计划的制定与作业现场实际不一致的扣05分/项/次,未按标准完成计划的扣05分/项。序号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分管责任人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支持条件(人财物)考核办法完成

30、情况完成节点/时限7.上级部门检查查出问题属标准化范畴,分管业务部室日常未开展督查或开展督查未查出,以及实施单位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分别扣3分/项;矿井月度检查或专项督查,查出问题属业务履职不到位的扣1分/项;矿领导或分管业务部室安全管理人员对标准化动态达标情况进行督查,查出因岗位履职不到位出现的重复性问题扣0.5分顽;矿级领导或安检部门日常督查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未查出的,扣责任单位0.3分/项。8.上级考核或矿井组织自查未按要求参加的扣5分/人/次,考核或自查过程中中途早退的扣05分/人/次,考核或自查中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出现低级错误的扣3分/项。9.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分管标准化相关业务工作情况,查资料和现场不符合标准化及矿井相关管理文件制度要求的,扣1分项。1()办公室资料、文件、牌板清洁整齐、置物有序,不符合标准化及相关管理规定的扣().5分/处。11.因工作不履职给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造成降级或严重影响的,按照矿井红线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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