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经营服务的零售药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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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BICS03.080C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原则XX/TXXXXX-XXXX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forretailpharmacyservice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原则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XXXX -XX-XX 公布XXXX-XX-XX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序言2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献33术语和定义34总则45人员46设施设备与经营服务环境57服务原则68零售药店分级管理7附录A(规范性附录)零售药店分级原则8参照文献17序后本原则根据GB/T1.1-2023给出的J规则起草。本原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原则起草单位:中国医药商业

2、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执业药师协会。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1范围本原则规范了零售药店人员规定、设施设备条件、经营服务环境和服务原则,制定了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原则。本规范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零售药店。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口勺版本合用于本文献。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管理法实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药物监督管理局令2023年第20号3术语和定义3.1零售药店retaiIp

3、harmacy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开办和经营许可,以向消费者直接销售药物及健康有关产品为重要业务,并为消费者直接提供药学和健康领域专业服务的零售营业场所。按形态可分为零售单体药店门店和零售连锁药店门店。药学月艮务pharmaceuticaIcare零售药店为消费者提供的专业化指导性服务,重要包括: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物,提供与药物使用有关的信息,保障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合理,最终提高药物使用者的生活品质。3.3药历medicinerecord执业药师记载的消费者用药状况的文书,即消费者的用药档案。其内容包括消费者的一般资料及家族史、嗜好、过敏史、历次用药时间、药物名称、剂量

4、、疗程、不良反应等,并重点详细地记载消费者的用药通过、药效体现、不良反应等信息。3.4执业药师Iicensedpharmacist获得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注册登记、获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5药学技术人员pharmacytechnician在零售药店内从事与药物销售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有关工作并依法获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技术职称系列的(中)药土、(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执业资格的执业(中)药师等。4总则4.1 为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满足消费者日益增强的自我保健需求

5、,发挥社会零售药店在医疗保隙体系中的作用,特制定木规范。4.2 本规范以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服务,提供专业用药指导、疾病防止和卫生保健服务为重要内容,是评价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基本准则。4.3 零售药店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物管理法和经营过程中波及的各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4.4 零售药店应遵守诚信原则,创新经营模式,打造服务品牌。5人员5.1 职业道德规定5.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准则和执业职责。5.1.2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及健康利益。5.1.3 维护职业荣誉和尊严,科学、严谨地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和药学服务,防止任何对职业产生信任损害的行为和疏忽。5.1.4 尊

6、重和保护并不应随意泄露所获得Fl勺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5.1.5 零售药店不得规定执业药师在任何无法现场执业或判断的状况下工作,执业药师也应拒绝此行为。5.2 仪容仪表5.2.1仪表端庄、仪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得体。5.2.2佩带统一於J标有姓名、职称、执业资格、职务和工号rJ胸G着装整洁统一,与行业服务特性相符。5.2.3礼貌待客,尊重不同样地区、不同样民族、不同样国家消费者口勺风俗和生活习惯。5.2.4行为得体、规范,重视细节,杜绝不文明日勺行为。5.3岗位规定5.3.1零售药店应每年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药学专业知识、服务规范的培训和继续教育。5.3.2零售药店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7、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5.3.3所有提供药学服务的人员,执业药师应获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其他药学技术职称人员须经省级药物监督管理部门特许可以执行药店药学服务业务的方可上岗。5.3.4零售药店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对应日勺培训大纲和继续教育计划,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晋升的重要根据之一。5.4执业药师职责5.4.1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物质量负责、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5.4.2具有沟通、辅导他人的职业能力并参与药店员工药学教育、培训及辅导工作。5.4.3掌握零售药店中常见疾病的对症荐药、用药征询,掌握合理用药指导、健康信息传播、

8、消费者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的知识和技能。5.4.4负责处方的审核、查对、发药及调配监督,提供用药征询与信息服务,指导合理用药。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的记录、上报工作及处方管理工作。5.4.5负责药物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行药物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违反药物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说、制止、拒绝执行,并按规定汇报。5.4.6负责制定和审核售药标签、药历和药物有关资料,做好消费者随访和信息反馈分析工作。5.4.7积极参与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为消费者提供良好口勺药学服务和卫生保健服务。5.4.8每年定期参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知识构造,持续提高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满足对消费者用药

9、指导及卫生保健服务的需要。5.5其他人员职责5.5.1按照零售药店服务管理规程,做好消费者接待工作。5.5.2在执业药师指导下,为消费者提供合适rJ药学服务,辅助做好药物销售工作。5.5.3做好分管区域商品的上架、下架、清洁、效期管理、缺货登记、盘点等工作。5.5.4收银员在结算时应唱收唱付,付货时查对票货数量,掌握支票、各类信用卡的结算措施,开具购物凭证、发票时应如实规范填写。6设施设备与经营服务环境6.1 设施设备6.1.1 零售药店应有与经营药物规模相匹配的营业场所、提供专业征询服务的J区域和符合药物贮藏规定於J区域。6.1.2 零售药店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营业用货

10、架、柜台齐备,店内指示性标志和警示语规范醒目。6.1.3 零售药店的营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应有提供员工洗手和消毒的设施用品。6.1.4 零售药店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记录药物经营的全过程,做到过程可追溯;具有符合政府规定Fl勺完善的基本药物信息管理系统。6.1.5 零售连锁门店与其总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6.1.6 零售药店应建立消费者用药信息系统及档案,有条件的零售药店应建立慢性病消费者的药历档案信息系统。6.2 经营服务环境6.2.1营业场所6.2.1.1营业场所店面整洁、牌匾醒目;营业场所外应悬挂代表药物零售行业标识的“绿十字”灯箱。6.2.1.2营业区域统一布局,组合紧凑

11、,装饰环境保护,色彩搭配协调,环境宜人。6.2.1.3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设置药学技术人员岗位监督公告牌(包括半身免冠照片、姓名、岗位、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等内容)。6.2.1.4营业场所内服务公约、便民措施等张挂齐全,内容精确,用字规范。零售药店应履行服务承诺,设置消费者意见簿、缺药登记簿以及政府监督和零售药店投诉。6.2.1.5营业场所灯光明亮,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6.2.1.6严禁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措施招揽消费者。6. 2.1.7营业环境应符合对应的卫生原则,多种设备、设施保持清洁。6.2, 1.8营业场所保持空气新鲜,温、湿度合适。6.3,

12、1.9营业场所不乱堆乱放物品,不乱张贴广告、口号;及时清除过期广告,保持广告的!时效性;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牌等固定广告设施定期保洁维修,保持功能完好。6.2.2商品陈列6.2.2.1商品陈列应符合药物质量管理和分类管理的有关法规。6.2.2.2商品陈列应科学规范,美观醒目,搭配有序。6. 2.2.3商品陈列实行一货一签,明码标价,货签对位。6.4.4.4 陈列商品类别标识对的清晰,特殊商品应标有警示用语。6.4.4.5 商品陈列设施应符合安全原则并定期维护,商品陈列应稳固、便利。7服务原则7.1 服务规定7.1.1 零售药店应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合法、规范和优质的专业

13、化药学服务。在营业期间应配置有征询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值班,保证消费者征询活动可以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进行。7.1.2 药学技术人员在接待消费者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与消费者建立信赖关系,耐心倾听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充足理解消费者需求,详细问询和解答消费者用药疑虑,细致分析,防止用药意外发生。7.1.3 药学技术人员应自觉学习药学有关R勺新知识、新技能,纯熟应用药学服务的基础专业知识为消费者当好药物征询的参谋,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药物。7.1.4 零售药店应开展慢性病消费者日勺用药跟踪,建立消费者药历,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并提供后续服务,做好提高消费者健康生活的指导工作。7.1.5 零售药店在销售宣传时应符

14、合有关法律法规,对的简介药物的治疗作用及预期效果,严禁夸张宣传、强行推荐、诱导消费等药物促销行为。7.1.6 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同的药物,应做好销后退回记录,并进行质量查询和处理。7.1.7 位于外国人居住或活动集中区域的零售药店应具有外语服务能力。7.1.8 倡导零售药店设置夜间服务窗口,实现24小时药物供应,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7.1.9 零售药店应积极开展小区服务,举行形式多样的健康讲座与安全用药教育活动,协助居民整顿家庭药箱、处理过期药物等公益活动。7.2 售后服务7. 2.1零售药店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处理退换货、服

15、务质量问题。8. 2.2零售药店发售需安装、调试的医疗器械商品时,应有满足顾客需求H勺服务措施,并定期搜集消费者对商品使用状况的反馈意见。9. 2.3零售药店应设置专职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接待受理消费者投诉。接待消费者投诉时耐心赤诚,做好记录,迅速调查核算并及时予以答复。10. 2.4零售药店应设置专用征询提供专业化的用药征询,为消费者处理药物售后使用中出现的问题。11. 2.5零售药店应为消费者提供售后药物使用跟踪服务,适时提醒消费者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8零售药店分级管理8.1 零售药店实行分级管理,用A级体现,由高到低分为:AAA级、AA级、A级,根据零售药店分级原则(附录

16、A)进行评估。8.2 零售药店分级评估工作在商务部指导下开展,详细实行措施另行规定。附录A(规范性附录)零售药店分级原则内容A级药店AA级药店AAA级药店1基础规定1.1开办经营一年以上。1.1开办经营一年以上。1.1开办经营一年以上。1.2营业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1.2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1.2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绿十字”灯箱。(见附录A.L“绿十字”标志图案)1.3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绿十字”灯箱。(见附录A.1:“绿十字”标志图案)1.3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绿十字”灯箱。(见附录A.1:“绿十字”标志图案)1.3指示性标志和警示语规范醒目。1.4指示性标志和警

17、示语规范醒目。1.4指示性标志和警示语规范醒目。1.4提供员工洗手和消毒欧J设施用品。1.5提供员工洗手和消毒Il勺设施用品。1.5提供员工洗手和消毒口勺设施用品。1.5设置执业药师(药师)岗位监督公告牌。1.6设置执业药师(药师)岗位监督公告牌。1.6设置执业药师(药师)岗位监督公告牌。1.6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1.7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1.7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1.7进销存实现电子化信息管理,做到过程可追溯。1.8进销存实现电子化信息管理,做到过程可追溯。1.8进销存实现电子化信息管理,做到过程可追溯,并建有电子化客户服务系统(CRM)o2药物供应能力2

18、.1经营药物品规数量不少于800个。配置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政策法规规定零售药店不能经营的药物除外),及常见病、慢性病药物。2.1经营药物品规数量不少于1500个。配置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政策法规规定零售药店不能经营的药物除外),具有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的供应能力。2.1经营药物品规数量不少于3000个。配置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政策法规规定零售药店不能经营的药物除外),具有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的供应能力。2.2可根据消费者R勺需求设置夜间服务窗口。2.2设置夜间服务窗口,以满足广大消费者日勺需求。2.2设置夜间服务窗口,保证24小时药物供应,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为周围小区居民提供药物订购、送货上

19、门服务。2.3药物品种覆盖至少40种常见疾病。(见附录A.2)2.3药物品种覆盖至少60种常见疾病。(见附录A.2)2.3药物品种覆盖至少80种常见疾病。(见附录A.2)3人员配置与培训3.1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的条质量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质量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且具有3年以上药物经质量负责人应为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且具有5年以上药物经内容A级药店AA级药店AAA级药店件营工作经历。营工作经历。3.2药学技术人员的数量门店营业员必须通过药学有关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药店药学技术人员数量不应少于药店从业人数的20机门店营业员必须通过药学有关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

20、证书。药店药学技术人员数量不应少于药店从业人数的40%。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人应为中药专业对应资格或者职称甲、J人员。门店营业员必须通过药学有关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药店药学技术人员数量不应少于药店从业人数的60%。经营中药饮片的,1人应为中药师,开展处方调剂和药学服务。3.3持续的专业发展与培训规定药学技术人员参与多种教育培训每年不应少于30课时。执业药师应每年参与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参与多种教育培训每年不应少于60课时。执业药师应每年参与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参与多种教育培训每年不应少于90课时。4药学服务能力4.1药学服务设施规定设置药学服务标识

21、。设置药学服务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药学服务区域。设置消费者临时休息的J区域和设施。根据需要配置有关医药学参照书和工具书等图书资讯,为药学技术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参照。配置有关医药学参照书和工具书等图书资讯,为药学技术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参照。根据需要可设药学服务宣传栏,开展疾病防止和用药安全的宣传工作。宣传栏可采用固定或移动方式(如悬吊KT板、展板、易拉宝、海报形式等)。4.1.3应设药学服务宣传栏,开展疾病防止和用药安全的宣传工作。宣传栏可采用固定或移动方式(如悬吊KT板、展板、易拉宝、海报形式等)。4.1.2配置完好於J、清洁卫生的药物调剂工具、拆零包装用品等。配置完好那J、清洁卫生的药物调剂工具

22、、拆零包装用品等。4.1.4配置完好的、清洁卫生的J药物调剂工具、拆零包装用品等。4.1.3根据需要配置中药处方调配和饮片炮制的工具和设备。配置电动煎药设备,提供代煎服务。根据需要配置中药处方调配和饮片炮制口勺工具和设备。配置电动煎药设备,提供代煎服务。4.1.5配置中药处方调配和饮片炮制的工具和设备。配置电动煎药设备,提供代煎服务。4.1.4配置体温计、血压计、体重计、放大镜,皮尺、临时服药饮水服务等设施,以便消费者使用。配置体温计、血压计、体重计、放大镜,皮尺、临时服药饮水等服务设施,以便消费者使用。配置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体重计、放大镜、老花镜、皮尺和临时服药饮水等服务设施,还应备有

23、酒精、碘伏、纱布、镶子、创可贴、天平等物品,以便消费者使用。4.2药学技术人员的胜任能力所有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应掌握零售药店40种常见病症(见附录A.2)的用药指导和健康信息传播的执业能力。所有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应掌握零售药店60种常见病症(见附录A.2)的用药指导和健康信息传播的执业能力。所有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应掌握零售药店80种常见病症(见附录A.2)的用药指导和健康信息传播的执业能力。内容A级药店AA级药店AAA级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应具有中西药征询、特殊人群用药征询、慢性病用药征询、健康生活方式征询的技能,具有与消费者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药学技术人员应具有中西药征询、特殊人群用药征询、慢

24、性病用药征询、健康生活方式征询、药物阐明书和检查汇报征询的技能,具有与消费沟通和处理问题日勺能力。药学技术人员应具有中西药征询、特殊人群用药征询、慢性病用药征询、健康生活方式征询、药物阐明书和检查汇报征询的技能,具有与消费者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执业药师(或药师)调剂处方时,应认真审核处方,并予以消费者对时的用药指导。执业药师(或药师)调剂处方时,应认真审核处方,并予以消费者对时的用药指导。执业药师(或药师)调剂处方时,应认真审核处方,并予以消费者对0勺用药指导。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教材、参与人员、试卷。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25、、培训教材、参与人员、试卷。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教材、参与人品、试卷。4.3药学服务的!工作范围4.3.1药学技术人员应积极向消费者传播自我药疗及保健知识,积极参与疾病防止管理,增进消费者身心健康。4.3.1药学技术人员应积极向消费者传播自我药疗及保健知识,积极参与疾病防止管理,增进消费者身心健康。4.3.1药学技术人员应积极向消费者传播自我药疗及保健知识,积极参与疾病防止管理,增进消费者身心健康。4.3.2根据需要为消费者提供疾病科普知识、健康常识、用药常识、疾病防止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疾病日的宣传活动。4.3.2应为消费者提供疾病科普知识、健康常

26、识、用药常识、疾病防止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疾病日FI勺宣传教育活动。4.3.2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征询和测量血压等服务,做好有关记录。4.3.3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征询和测量血压等服务,做好有关记录。4.3.3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征询和测量血压等服务,做好有关记录。4.3.3指导消费者对时使用血压、血糖等测量仪器。4.3.4指导消费者对时使用血压、血糖等测量仪器。4.3.4指导消费者对口勺使用血压、血糖等测量仪器。对测量成果予以对应的指导提议。4.3.5开展小区疾病防止和健康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由政府、合法的学术或行业团体编写的自我药疗和自我保健等健康科普资讯,资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3.

27、5开展小区公益性讲座、疾病防止和健康教育活动。向消费者发放由政府、合法日勺学术或行业团体编写的自我药疗和自我保健等健康科普资讯,资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3.4药学技术人员根据药物阐明书,结合消费者的实际状况提出药物的使用提议。4.3.6药学技术人员根据药物阐明书,结合消费者的实际状况提出药物的使用提议。4.3.6药学技术人员根据药物阐明书,结合消费者的实际状况提出药物的使用提议。4.3.5提供所经营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品种的专业用药指导。4.3.7提供所经营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品种的专业用药指导。4.3.7提供所经营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保

28、险药物目录品种的专业用药指导。4.3.8向消费者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和措施。4.3.8向消费者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和措施。内容A级药店AA级药店AAA级药店4.3.6建立有效的消费者药历。4.3.9建立有效的消费者药历,做好慢性病消费者的用药指导。4.3.9建立有效的消费者药历,做好慢性病消费者的用药指导、跟踪服务和回访。4.3.7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和汇报制度,积极搜集消费者用药状况信息,对于消费者使用药物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规范记录和上报有关部门。4.3.10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和汇报制度,积极搜集消费者用药状况信息,对于消费者使用药物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规范记录和上报有关部门

29、。4.3.10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和汇报制度,积极搜集消费者用药状况信息,对于消费者使用药物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规范记录和上报有关部门。4.3.8设有和公布征询和投诉,对消费者意见或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4.3.11设有和公布征询和投诉,对消费者意见或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4.3.11设有和公布征询和投诉,对消费者意见或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A.1“绿十字”标志图案标志图案(悬挂灯箱)IUUJg寸WEmIg899一A.2零售药店常见病症目录一、常见病症I(化学非处方药)(一)内科疾病1 .感冒2 .流行性感冒3 .发热4 .咳嗽、咯痰5 .失眠6 .神经衰弱7 .晕动病8 .

30、疼痛9 .头痛10 .消化不良11 .胃酸过多症12 .腹胀(肠胀气)13 .腹泻(轻度)14 .便秘15 .过敏性疾病16 .缺铁性贫血17 .蛔虫与烧虫病18 .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二)外科疾病19 .扭伤20 .关节扭伤21 .擦伤22 .轻度烧、烫伤(I度、浅II度)(三)妇科疾病23 .念珠菌性阴道炎24 .滴虫性阴道炎25 .痛经(四)眼科疾病26 .结膜炎27 .沙眼28 .睑腺炎(麦粒肿)29 .结膜干燥症30 .睑缘炎(五)口腔科疾病31 .牙龈炎32 .牙周炎33 .口腔溃疡34 .慢性咽炎(六)耳鼻喉科疾病35 .外耳道用肿36 .慢性鼻炎37 .过敏性鼻炎(七)皮科常见

31、病38 .尊麻疹39 .脓胞疮40 .瘗疮41 .瘁与痒病42 .酒渣鼻43 .冻疮44 .疥疮45 .排子46 .手癣、足癣47 .体癣、股癣48 .湿疹49 .老年性瘙痒症50 .神经性皮炎51 .脂溢性皮炎二、常见病症11(中成药非处方药)(一)内科疾病52 .感冒53 .咳嗽54 .中暑55 .伤食56 .胃胀类57 .胃院痛58 .泄泻59 .便秘60 .头痛61 .眩晕62 .不寐63 .郁病64 .实火证65 .痹病66 .虚证(二)外科疾病67 .萍68 .痔(三)妇科疾病69 .月经不调70 .痛经71 .月经前后诸证(经前期紧张综合征)72 .绝经前后诸证(围绝经期综合征)

32、73 .带下病74 .产后缺乳(四)儿科疾病75 .感冒76 .咳嗽77 .厌食78 .积滞79 .泄泻80 .遗尿(五)骨伤科疾病81 .软组织扭挫伤82 .颈肩痛、腰腿痛83 .骨质疏松症(六)耳鼻喉科疾病84 .耳鸣耳聋85 .鼻室86 .鼻断87 .鼻渊88 .喉痹(七)皮科疾病89 .癣类90 .湿疹91 .风瘙痒92 .黄褐斑93 .粉刺94 .琲子95 .尊麻疹96 .手足皴裂97 .尿布皮炎三、常见病症III(处方药)98 .冠心病99 .高血压100 .高脂血症IOL糖尿病102.支气管哮喘103,胃及十二指肠溃疡104 .更年期综合症105 .泌尿系感染106 .骨质疏松症107 .抑郁症108 .癫痫109 .老年性痴呆110 .肝炎Ul.前列腺增生112 .甲亢113 .甲状腺功能低下参照文献1药物流通监督管理措施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令2023年第26号2药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措施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令2023年第6号3处方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23年第53号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措施原国家药物监督管理局令1999年第10号5药物不良反应汇报和监测管理措施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令2023年第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7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措施原国家药物监督管理局国药管人2023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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