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领导与组织自治的契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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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党的领导与组织自治的契合【摘要】本文以中国工会改革为例,阐述了中国工会体制改革的现实必然性和改革的基本方向,分析了中国工会改革的平衡点和关键点:即实现党的领导与组织自治的契合。指出中国工会体制改革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鼓励其自主地不受束缚地开展维权工作。【关键词】党的领导;自治组织;中国工会;体制改革;关系一、中国工会体制改革的现实必然性我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实现执政使命的重要组织资源,是国家政权最亲密的和不可缺少的合作者。依靠工人阶级,把工人的最大多数组织到工会中去,并依靠工会去教育工人,启发其阶级觉悟,调动其生产积极性,是推动生产

2、力向前发展,实现经济繁荣的重要保证。如何通过工人组织的力量,特别是工会来更好地维护劳资关系中劳工群体的权益,成为一个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的劳动关系正在迅速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其基本形态已经是一种雇佣的劳资关系。企业用工环境在发生变化,员工维权意识在觉醒,公众注意力开始从经济发展的速度转移到经济增长对人的福利贡献与劳动力的价值与尊严的重视上来。尽管我国工会在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是有许多值得向前拓展的空间。特别是员工关系问题的集中爆发,劳动争议的持续上升,说明劳资地位依然不平衡,员工根本不享有对资方的议价权,处在绝对的

3、弱势地位,进一步反映了中国工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状况,也表明了它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情况是由中国工会的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从意识形态上进而从宪法层面肯定了工人阶级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的政治合法性与法理合法性,而维护他们权益则是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执政逻辑的合理引申。在现有的体制中,由于工会领导基本上还是实行由上级或行政委派,而不是由工人选举,工会官员主要是向上级负责,而不是向工人负责。这种情况势必造成工会的行政化,使其职责不清;维权职能弱化,维权力度不够,其本身就是现有工会组织的最大问题。工会组织和党的关系

4、,应如张静对国有企业工会作用的描述一样:它是一个设在单位内部的专门的协调性组织,它的象征性位置虽然是代表职工群众,但它实际上的位置是在企业行政系统内,做职工和行政的联系工作,它的确切位置是中介性的。当代中国政治系统和社会系统日益并驾齐驱,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需要得到社会认可和支持的情形下,党和国家需要工会作为承担桥梁纽带的这种连接作用而存在,来协调自身与社会的关系。相对应的一方面,工人也需要工会的存在,来作为自己利益、意见和要求的表达渠道。然而,工会作为沟通社会系统与政治系统的连接装置的重要作用,受行政化腐蚀变成了政治系统的附庸,最终导致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彼此疏远、乃至对立。如果工会无

5、法帮助工人实现权利维护,那么工人必然会选择放弃入会来应对组织的无力。这种结构虚设和功能缺位正在加速员工与组织的背离,例如在非公企业的农民工就处于原始化的个人联系之中。所以改革势在必行。二、中国工会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市场调节的契约化劳动关系逐步确立,资方的主体地位逐渐明确,计划经济下的职工、企业、国家间的依附关系演变为市场经济下的国家、劳工与资方间的关系,形成了广大职工与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利益博弈局面。在这过程中,劳资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危机和动荡,是制度变迁中最大的交易成本。要减少这种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把劳资关系的失衡放到削弱执政党阶级基础的高度来

6、认识,通过一系列工会体制的改革,拓展社会生存空间,以推进中国劳资关系的和谐化。在我国中国工会组织的优势就是,执政党对工会组织的直接领导和对工会工作的全力支持,改革要使其得到加强这种关系,绝非削弱。根据市场化、城市化的新形势和劳资关系的新变化,党要强化对各级工会的支持,应退出或更少地直接干预工会事务,把工会的管理权真正还给劳动者,赋予工会组织自主权,以此强化工会组织在集体谈判中的能力,改变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地位。这就是中国工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1、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工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是工会运动的根本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运动学说的一个原则。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工人,首先是

7、共产主义者同盟,不应再度降低自己的地位,去充当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随声附和的合唱队,而应该努力设法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阶级政党组织,同那些正式的民主派相抗衡,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变成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党对工会的领导地位,是由党和工会都是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并且有着共同的阶级基础和奋斗目标所决定的。在中国工会运动史上,中国现代工会组织就是在党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我国,工会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定不移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工会组织形成的光荣传统和历史经验的结晶,也是中国工会所具有的政治优势,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格局最重要的优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

8、和谐社会,工会切实履行维权仍然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不是由任何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的,而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新党章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只有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工会工作才能坚持才会有生命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任何否定、反对和摆脱党的领导的做法,都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应该是政治上的领导、思想上的领导和政策上的领导,而不应直接或过多地干预工会的组织问题和工作问题。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两者在性质、职能、作用、任务上都有所不同

9、。党组织如果对工会实行包办代替,实际上就等于混淆了两者的区别,削弱甚至取消了工会的功能和作用,从而也就失去了党对工会政治领导的意义。正如邓小平所说的:“所谓群众团体的独立性,是在组织意义上讲的,在政治上必须保障其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党对群众团体,应加强其政治领导,不应在组织上去包办。群众团体的工作,应由群众团体自己去讨论和执行。党对群众团体的政治领导,也不能直接下命令,而是经过党团去实现。”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单个劳动者要实现有效率的就装,要保证不失去工作保证现有的工作报酬、工作条件,不被其他劳动者所替代,必定要支付相当大的交易成本。这是一个劳动者在和整个劳动力市

10、场上的劳动者在竞争。加入工会组织,使得工会会员之间从原来的互相竞争的关系,转变为联盟关系,单个劳动者通过工会组织实现了对其他竞争主体的强有力的抗衡。从人力资本的角度来看,工会组织促成人力资本产权间的合约,这种合约优化了人力资本产权自身的有序竞争。这是中国工会在劳资博弈过程中,维护劳动者利益,促进合理就业,实现社会公平有序的标志性的功能。但是,前言所提到工会组织的行政化或衙门化,使其本身不仅没有起到作为政党和群众之间的纽带作用,而且在党和人民之间增加了一层隔阂,限制工会工作的独立性。工会组织应该发挥在自身社会职能实现过程中的自主能动性。现代市场体制下的工会,作为一种社会团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人

11、革命的领导者,他的社会位置是中介性的,肩负着把自己代表的社会成员的需求传达到体制中去的使命,是民间社会一种重要的弥合性和平衡性的社会力量。工会代表有责任将成员利益诉求传达到决策体制中去,工会还应当管理并约束其成员的活动,使之提高理性化和组织化的水平。这就要求大胆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展示工会的力量,即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工会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不仅要针对组织中个案的维权,也应提升到自身对社会经济对策或主张,增加在社会利益博弈中的主动性,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成为公共政策的组成部分。这样的维权行动,对于建立良性循环的社会运行机制将更具建设性。当工人群

12、众分散的、单个的利益表达聚合起来,通过特定渠道传递给政治体系时,合法性危机的积累将会得到避免,政治生态混乱受到遏制。独立自主地、有职有权地开展工作,还应当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进基层工会领导的直接选举,推动工会自身的民主化进程。只有实现直选,才能更好发挥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克服目前中国工会负责干部“任命制”或“委派制”的弊端,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民主权利和民主要求得到落实。三、中国工会改革的平衡点和关键点:党的领导与组织自治的契合在当代社会,中国共产党要继续保持对社会生活的领导权,就必须重视对社会资本的掌握和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但是,在权力由政府高度垄断走向社会分权的今天,执政党只有将自己的优

13、质政治资源根植于各种社会组织中去,才能提高执政水平,实现政治意图。按照这样的逻辑,中国工会体制改革必须在坚持党对工会领导的前提下,寻求党和政府与工会有效的合作共治的方法,这是当前处理党和政府与工会的关系要坚持的方向,是工会改革成功的关键,是促进社会民主与治理结构和谐的价值所在,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过去,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呈现高度集权,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对人民团体的统一领导。要从计划经济时期党和政府事无巨细地领导和管理一切,转变为市场经济时期党和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和仲裁者,让社团组织在法律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需要一个过程。工会要改变自己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行政化组织

14、管理体制和作风,并不是一种很容易的事情。而这恰恰是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不能正确处理两者的辩证关系,就容易限入两种误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忽略工会组织的独立性;片面强调工会工作的自主性,放弃党的领导。一方面,工会的独立性是有根据的,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的。这是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政治前提。党的领导,主要是把握大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原则,不是包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到与过去不同的观念变迁。另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有深刻内涵的,是以保证和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运作和发展为最终目标

15、的。工会的独立性,是指依据法律,按照工会章程来开展工作。工会作为社团组织的代言功能、协调功能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和劳动关系中日益突出。将维权提到工会工作的首位,强化其本职功能,是实现工会职业化、社会化和行业化,恢复活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党的领导与社团组织自治的有机结合,是中国工会体制改革的平衡点和关键点,不能偏废;两者关系处理不恰当,就易于回到原来的组织行政化倾向突出或依赖性明显的老路上。党强调对工会的领导应当是主动的、积极的,通过充分发挥工会中的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依靠广大党员去实现;党尊重工会组织系统及其民主制度,是鼓励工会按照群众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来开展工作的,最终通过强化工会的合法性和组

16、织的内聚力,把广大职工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实现奋斗目标。它们之间不是对立的,是高度统一、具有内在关联的。【参考文献】1.l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587.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369.3张静.利益组织化单位一企业职代会案例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92.4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7273.5郭振清.宪政视野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2.6颜江伟.行政化与回归社会:中国工会体制的弊病与改革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7.3.【作者简介】段凌燕(1982-)女,甘肃白银人,助理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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