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等安全管理,巩固园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工作成果,根据石嘴山市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石环组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废弃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管控、过程严管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2022年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实现无害化处理,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二、工作
2、任务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废种类、流向、处置情况等信息。重点对化工、农药、制药等产生危险废物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的行业企业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显眼处设置明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禁将危险废物混装、混存;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督促企业开展鉴别工作,并规范贮存。对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进行依法依规查处。(责任局室:应急管理局)2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制。重点对3家
3、污水处理厂等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严防企业污水罐坍塌。(责任局室: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三、进度安排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广泛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危废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动态更新,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4、督促检查,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难点问题和困难,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情节严重的可提请纳入失信“黑名单”,涉嫌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等违法犯罪问题,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继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前提下,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评估,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园区将及时对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每季度、每半年、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协作配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
5、署,将为期三年的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要工作安排,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措施时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形成合力,破解监管难题。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查找整改自身问题隐患,不断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水平,建立上下一致、任务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二)严格督促检查。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出现工作“死角”,严盯问题整改,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凡是对企业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事故的,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应急局依法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三)强化氛围营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2020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