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三色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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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个人理财三色笔记目录第章I人理财概述1第二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2第三章理财投资市场概述H第四章理财产品概述19第五章客户分类与需求分析27第六章理财规划计算工具与方法30第七章理财师的工作流程和方法33注:为高频考点为常考点只需了解1 .红色表示重点知识点,2 .蓝色表示熟记知识点,3 .黑色为了解知识部分,第一章个人理财概述第一节个人理财及相关定义考点1:个人理财相关定义1 .资产管理业务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杆,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2 .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整合了私人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

2、证券经纪业务,是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发掘客户财富管理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财富管理目标和计划,帮助客户选择理财产品和服务,最终实现其财富目标而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和全方位非金融服务的经营行为。3 .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是私人银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综合化金融服务和全方位非金融服务的经营行为。按是否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针对个人客户的专业化服务,区别于为销售储蓄存款、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

3、。客户接受商业银行和理财人员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后,可自行管理和运用资金,并获取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获取或承担,个性化更强。考点3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是指银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综合化金融服务和全方位非金融服务的经营行为。私人银行业务特征:高准入门槛、个性化服务、综合化服务大部分私人银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服务、财富传承与保障服务、跨境金融服务、法律和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五类服

4、务。私人银行服务既包含金融类服务,也包含非金融类服务;既包含传统商业银行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包含保险、信托、投资银行、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服务,此外还包括法律和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等。第二节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考点L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1)经济发展、居民财富的积累(2)理财需求上升(3)大众理财技能欠缺(4)投资理财工具日趋丰富(5)金融机构转型的客观需要(非利差收入)第三节理财师的职业资格和要求考点1:理财师的职业特征:顾问性、专业性、综合性、规范性、长期性、动态性执业资格(4E):ftU(Education)苒FXanlinatiOn)工作经5:EK

5、perience)职业道德(Ethics)考点2:我国金融机构理财师的职业道德(1)遵纪守法。理财师本身应是守法公民,另外理财工作涉及多方面法律法规。(2)保守秘密。理财师在未经客户或所在机构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任何客户或所在机构的相关信息。注:无论是否取得收益。(3)正直守信。不以诱导或夸大事实等方式销售,不因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注:非主观原因或故意造成的错误不违背本原则,欺骗不能容忍。(4)客观公正。公正对待每一位客户、委托人、合伙人或所在的机构,不应受到经济利益、人情关系等影响,对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披露。(5)勤勉尽职。理财师在开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要勤恳周到、

6、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6)专业胜任。理财涉及多领域专业知识、需要丰富的实战经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集中。理财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持续学习,总结与反思。第二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理财师的法律基础规范考点L民事活动原则民事法律活动,应当遵循民事法律的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考点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金融机构和个人客户。(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上的未成人,以劳动收入为工哽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7、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注: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个人理财业务的客户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2)法人民法典以法人活动的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储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

8、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在个人理财业务特别是私人银行业务中,最常见的法人客户是营利法考点3:民事行为代理制度(1)个人理财业务中客户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客户和金融机构之间就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

9、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2)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PS:注意区分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终止各自的情形考点考合同法律制度(1)客户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与银行签订的理财协议书、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等都属

10、于合同范畴。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L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2)格式条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

11、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3)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或胁迫等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5)合同的履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享有以下抗辩权: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12、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顾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三,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遵守定金罚则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第二节理财规划中的法律法规考点1:物权法律制度1、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

13、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2、可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3、质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

14、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考点2:婚姻法律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注: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

15、理权。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考点3:继承法律制度(一)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1)继承权男女平等。(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16、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二)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5)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6)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

17、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以及代书遗嘱,考点4:个人独资企业法1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运营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twwwImiwm5ff艮三2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

18、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 .所欠税款;3 .其他债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考点5: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19、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口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2 .有限合伙企业(1)有限合伙企业由: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泞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限

20、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4)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第三节银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产品相关法律法规考点L商业银行理理财产品分类(一)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商业银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理财产品。(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

21、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理财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根据投资性质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和混合类理财产品。(1)(2)(3)(4)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理财产品投

22、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理财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理财产品标准。(三)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理财新规所称封闭式理财产品是指有确定到期日,且自产品成立日至终止H期间,投者不得进行认或者赎回的理财产品。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自产品成立口至终止口期间,理财产品份额总额不固定,投资者以按照协议约定,在开放H和相应场所进行认购或柞赎M的理财产品。考点2:理财产品适当性及宣传、销售管理要求资管新规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

23、销售行为予以规定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坚持“r解产品”和“门豺客户”的经营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禁止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资产管理产品。金融机构不得通过拆分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蚀资产管理产品。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理财新规则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行为予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向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和办理认购

24、、赎回等业务活动。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五级,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特征,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商业银行发行

25、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仕:起点金额不储低于1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只能通过本行渠道(含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销售理财产品,或者通过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3)代销通知对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代销行为予以规范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其他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允许非本行人员

26、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活动。考点3: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及相关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应在销售专区内进行,不得在销售专区外进行产品销售活动。消费者通过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进行自主购买的除外。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录音录像资料至少保留到产品终止口起6个月后或合同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后,发生纠纷的要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考点4:基金销售人员资格及相关要求理财师在进行基金销售前,;Lir:格。考点5:基金销售业务规范相关要求1.一般性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了解投资人信息,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和风险

27、匹配原则,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基金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推动定期定额投资、养老储备投资等业务发展,促进投资人稳健投资,杜绝诱导投资人短期申赎、频繁申赎行为。2.禁止性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不得有卜列情形:(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违规承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比例;(3)预测基金投资业绩,或者宣传预期收益率;(4)误导投资人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基金产品;(5)未向投资人有效揭小实际承担基金销售业务的主体、所销售的基金产品等重要信息,或者以过度包装服务平台、服务品牌等方式模

28、糊上述重要信息;(6)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底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居金:(7)在基金募集申请完成注册前,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8)未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时间销售基金,或者未按照规定公告即擅自变更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9)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违规利用基金份额转让等形式规避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闭环运作要求、损害投资人资金安全;(10)利用或者承诺利用基金资产和基金销售业务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11)违规泄露投资人相关信息或者基金投资运作相关非公开信;(12)以低于成本的费用销售基金;(

29、13)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14)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考点6:基金销售行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1) 基金销售应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对存量基金产品持续销售、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激励安排,不也;m、吊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不得实施短期激励,不得针对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2)投资人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20年,与基金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20年。(3)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基金销售机构不存在下列情形的,其业务

30、许可/行效*,以延续,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3年:无法持续符合销俘办法第七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基础性展业条件,且未得到有效整改;(5)合规内控严重缺失,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行政监管措施,且未在要求期限内有效整改;(6)未实质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销售日均保有量低于5亿元;考点7:保险代理业务准入相关要求(1) 中国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许可证。(2) 其他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由法人机构向注册所在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许可证,许可证不设有效期。(3)

31、 商业银行应当由法人机构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在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为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只限于通过1家商业银行进行执业登记。考点17:保险代理经营规则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使用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经其授权的保险公司级分支机构统一印制的保险产品宜传材料,不得设计、印刷、编写或者变更相关保险产品的宣传册、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1)投保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当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当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投保人填写的年收

32、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缴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2)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当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窟缴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年期缴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缴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保费缴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

33、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o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商业银行每个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1年。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将、他机构或个人,木行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保险代理业务,销售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中互联网保险业务。考点8:风险提示语及犹豫期提示语相关要求仝众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

34、不确定的。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投资连结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缴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投资账户。犹豫期提示语“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5口内有全额退保(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的权利。超过15日退保有损失。考点9:黄金期货交易从业资格规定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通过我国期货行业认可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交易人员至少2人、风险管理人员至少2人,以上人员相互不得兼任,且无不良从业记录。考点10: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

35、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存款应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个人Ur以凭本人仃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

36、账户间的资金划转。考点IL外汇业务指引关于个人结售汇的相关条款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管理及真实性管理。外汇局对规避管理的个人实行“关注名单”管理。(D外汇局对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规避便利化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予以风险提示。若上述个人再次出现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规避便利化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行为,外汇局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并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2)外汇局对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

37、及其他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并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3) “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个人办理个人结存汇业务,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银行应按照真实性审核原则,严格审核相关材料。考点12:关于外币现钞收付、存取和携带的相关条款+仝境内机构不得收取、提取外币现钞。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常项目交易,境内机构可以收取外币现钞,但应在银行办理结汇:(1)银行汇路不畅的经常项目交易;(2)与战乱、金融条件差的国家(地区)间开展的经常项目交易;(3)

38、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因临时使用境内港口等交通设施所支付的服务和补给物品的费用;(4)境内免税商品经营单位和免税商店销售免税商品的外汇交易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项下提取外币现钞业务,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个人出境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地区),确有需要提取超过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现钞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

39、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不可重复使用。个人携带外币现钞等人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向海关书面中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第二次及以上人境,不论携带外币现钞的金额大小,均应向海关书面申报。第三章理财投资市场概述第一节金融市场概述考点1:金融市场的特点仝(1) .市场商品的特殊性(2)市场交易价格的一致性(3)市场交易活动的集中性(4)交易主体角色可变性考点2:金融市场构成要素一主体、客体、中介和监管机构翁翁(1)金融市场的主体。包括企业、政府及政府机构、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居民个人。(2)金融市场的客体。包括同业拆借、票据、债券、股票、外汇和金融衍生品等。(3)金融市场的

40、中介交易中介。银行、有价证券承销人、证券交易经纪人、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结算公司服务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咨询公司和证券评级机构(4)监管机构。我国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货币,货币政策,利率,清算,银行间市场,外汇,黄金,反洗钱,征信,国库)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人员、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期货)考点3金融市场功能1 .资金融通集聚功能。2 .财富投资和避险功能。3 .交易功能。4 .优化资源配置功能。5 .调节经济功能。6 .反映经济运行的功能。第二节金融市场的分类考点L金融市场分类一、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的交易

41、场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有专门设备的,有组织的市场。典型的有形市场是交易所。无形市场是指市场交易双方只存在交易关系,没有固定交易场所和市场交易设施,也没有相应的市场经营管理组织。例如证券交易所外进行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二、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金融工具发行和流通特征)(一)发行市场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所形成的交易市场是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二)流通市场金融资产发行后在不同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即为流通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三、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交易期限)(一)货币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资金市场,是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场所。(一年及以内)包括银行短期借贷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商

42、业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市场等。货币市场特征:1 .低风险、低收益2 .期限短、流动性高3 .交易量大、交易频繁(二)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筹集长期(一年以上)资金的场所。包括股票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等。交易对象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的特点:1 .期限长、流动性较差2 .风险大、收益较高四、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融资方式)(一)宜接融资市场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二)间接融资市场资金闲置方:存款、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第三节理财投资市场介绍考点1:货币

43、市场翁翁(一)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以调剂资金余缺。(一)商业票据市场商业票据是大公司为了筹措资金,以贴现的方式出售给投资者的一种短期无担保信用凭证。它具有期限短、成本低、方式灵活、利率敏感、信用度高等特点。(三)银行承兑汇票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是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对象的市场,银行对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予以承兑,以自己的信用为担保,成为票据的第一债务人,出票人只负第二责任。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安全性高,信用度好、信用度较好、灵活性好。(四)回购市场回购市场是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货币资金借贷所形成的市场。注:回购协议是一种以证券为抵押品的抵押贷款。(五)政府短期债券市

44、场短期政府债券是政府作为债务人,承诺一年内债务到期时偿还本息的有价证券。具有违约风险小、流动性强、交易成本低和收入免税的特点。(六)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固定面额、可转让流通的存款凭证。特点:不记名;金额较大;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一般比同期限的定期存款的利率高;不能提前支取,但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七)货币市场基金市场货币市场基金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投资基金。个人投资者参与货币市场投资的主要路径一、交易所逆回购,即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富余资金拆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国债逆回购品种主要有1天、2天、3天、4天、7天、14

45、天、28天、91天、182天等。上交所国债逆回购起点金额为10万元,深交所为1000元。二、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产品,这类产品往往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甚至高于中期短期定存,是银行储蓄的良好替代品。商业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其投资方向、运作原理与货币基金类似。三、政府短期债券及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个人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认购政府短期债券及商业银行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并在银行提供的相关电子交易平台等进行流通转让。货币市场相关金融产品大多投资期限较短,收益稳定,一般风险相对较低,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对流动性管理要求较高的投资者购买。考点2:债券市场介绍(,

46、)债券市场概述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一般在事先确定,所以债券也被称为固定收益证券,同样可以上市流通。1 .债券特征:偿还性、流动性、收益性、剩余资产优先受偿性。2 .债券分类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划分为政府/存、金融债券、公司(企业)债券等。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国债因其信誉好、风险小被称为金边债券。按期限不同,债券可划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1)短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债券,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企业和政府。企业发行短期债券大多是为了筹集临时性周转资金;政府发行短期债券大多是为了平衡预算开支。2)中期债券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债券。我国政府发行的各种国债和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多属于中期债券。(3)长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债券。其发行者主要是政府和金融机构。发行中长期债券是为了筹集长期稳定的资金。1996年,我国政府开始发行期限为10年的长期债券。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国债的期限划分标准,我国短期公司(企业)债券的卷期限在1年以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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