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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压桩施工承包协议模板3篇静压桩施工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如下工程项目的桩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综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与工程量: 1、工程范围: 2、工程量:根据地质资料和设计图纸,暂定桩长为米,桩位个。 产品规格PHC400*95AB型约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该工程。 第五条、单价与结算方式: 1、单价:PHC400*95AB型管桩包工包
2、料单价元/米;桩基础工程造价暂定为元(元) 2、结算方式: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结算根据,超过设计标高部分1米部分工程量由甲方承担,超过设计标高1米以上部分工程量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第七条、工程期限: 1、经双方协定:工期为二OXX年X月X日至二Oxx年X月X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状况(雨天及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签证延期),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约定,工期可对应顺延。 第八条、甲乙双方重要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全项工程规划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供本工程的基础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地质钻探资料、水准点场地的规划标志、轴线定位等施工根据(一
3、式一套),并协助乙方作好轴线复检。场地基线移交以及动工日期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清除地上、地下、高空障碍物等,到达桩基施工条件;桩基施工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4、协商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旧基础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确认工期顺延签证及所增长按实发生的费用。 5、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监理、签证及工地协调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按轴线定好桩位,确定施工次序,保证桩位精确。 2、乙方派驻施工现场总负责人 3、听从甲方及有关人员的指挥,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的竣工资料(一式份)。 第九条、竣工验收和
4、结算: 1、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汇报后十天内无合法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三天内不予签章,则视为竣工验收汇报已同意,即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2、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汇报的同步,还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书,甲方自收到工程结算书起十天内将结算书审核签收完毕。 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将结算审核签收完毕或在签审后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甲方应支付乙方签收工程结算书欠款总额的每天0.1的罚金。 4、乙方未准时竣工,每延长一天按该工程总额的0.1收取罚金。如验收达不到质量规定,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条、处理协议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者协调处理,协商协调不成的,依
5、法向沈阳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竣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清工程款后,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曰 静压桩施工承包协议 甲方:(如下简称甲方) 乙方:(如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承建的梧州市旺甫工业园区鑫华通(广西)科技园8#厂房工程的桩基础工程的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分包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特制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梧州市旺甫工业园区鑫华通(广西)科技园8#厂房工程的桩基础工程的
6、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 二、工程地点:梧州市旺甫工业园区内。 三、工程内容和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梧州市旺甫工业园区翕华通(广西)科技园s#厂房二程的桩基础的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进行包工施工作业。如超过该工程规定的工程量或甲方规定更改,增减的工程量,均按实际工程量对应增减结算。按设计图规定共153根桩,有效桩长初定为15-20米,单桩竖向承载特性值QUK2600KFI,静压桩施工终压力承载值K4600Kpa.设计规定管桩采用500XIoOA型号的管桩。 四、质量原则:按国家现行验收原则到达合格等级。五、承包形式:乙方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桩基础工程的静力ht任务。六、计算工程量方式及单价
7、:静力压管桩的有效工程量确实认:L以施工现场的原地面标高到桩尖底的深度为计算有效桩的根据,单价按180元/米计算。2,静压桩机的机械进退场费为20230元/台/次.3.在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桩尖时,桩尖另计,价格双方另议并以1程联络单的方式签证确认。4.本项目工程所有税金及管理费、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5.上述所有数据以甲乙双方现场施工管理员及监理人员签证的施工记录为根据。 七、工程款使用和支付措施: 1、乙方机械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后,并进行试桩时,甲方应把机械进退场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2、本工程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试桩后,甲方同意先预付人民币共拾万元整给乙方作为前期购置管
8、桩(因目前管桩市场不停升价)材料的预付款,其他部分直到乙方所有施打完毕本工程桩基础时,甲方在三天内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完毕的工程总量的工程款(扣减已预付部分后)给乙方,逾期则按所欠总额的3%计付月利息给乙方,直到付清上述欠款为止。 3、本工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请转入如下帐户: 开户行:广西农村信用社 户名:龙华 卡号:9251729. 九、工程工期规定和工期奖罚: (1)、由乙方放桩位,甲方和监理进行复核,并三方签证确认。 (2)、若甲方在不具有施工条件的状况下催促乙方机械进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柞业,每停工一天甲方要赔偿乙方机械误工费及工作人员生活费100o元整。假如乙方进场动工后来,若
9、甲方不准时或按协议约定支付管桩材料款款及由于甲方在其他原因(如地下管线施工、图纸更改等原因)未能按协议协议中规定提供应乙方施工,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若因不及时或按协议约定支付管桩材料款及甲方原因而导致停工超过两天以上时,第三天起甲方补助给乙方每天停机费100O元。若甲方不积极处理的,乙方有权规定甲方即时结算付清所欠的多种款项并退场,若需乙方再进场施工,机械进场费另计。 (3)、工期从实际动工之H算起总日历数一天,起始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动工令为准。如遇雨天、停电和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停工超过四小时,按日计数,工期顺延。 (4)、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毕本协议工作量。 十、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
10、方: (1)办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甲方施工前要对乙方做好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指派的各职能人员包括监理到场进行监督(包括签证)。即乙方桩机进场前,甲方应先做好三通一乎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重要为:接通水、电源(提供功率为180千瓦的电源点)、运送道路及场地平整、办理报建、临时占用道路、四面危房的拆迁、施工现场防护工作、噪音报建等手续。同步在桩机进场施工前,甲方应准备好汩红板或粗砂给乙方用于盖桩孔用。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四面房屋进行桩前检查,并作出施工许可的评估,若需加固搭设顶架及完毕维修等均由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亲密注意地下管线和四面房屋安全,如发现险情应立即
11、停止施工,并由甲方负责处理清晰一切工作并做好排险措施后,己方再重新动工作业。若施工场地过软或烂,导致沉机及施王道路无法运送材料进场时,甲方应积极调运砖渣来铺垫场地及道路,以保证施工时顺利进行。 (2)、若乙方出现施工效率低,无法到达与甲方签订时进度规定、安全规定和质量规定;既不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又不听从指挥;在施工过程中机械数量局限性;因乙方原因导致半停工甚至停工现象超过十天以上等状况,甲方有权停止其施工。 (3)、按协议约定支付管桩材料款。 (4)、当地块属于甲方所有,在机械进场时甲方应将本施工场地内的所有电线,电缆、光缆、水管等地下埋设物标志清晰或迁移施工场地,否则在静压及引孔的施工过程
12、中碰到电线、电缆、光缆、水管等被破坏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对包工的桩基础工程的有关工期、质量、安全等责任口 (2)、负责按规定规定组织工程施工人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放线,并配合甲方指派的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乙方应负责向劳动部门及工程牵涉到的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缴交应由乙方负责的有关费用,尤其是劳务手续和保险费用,负责施工金过程的人力组织工作。 (3)、乙方应为甲方搜集和整顿本工程所施工的技术资料及施工的原始记录。 (4)、建立合格的财务账目,有合法的报销凭证。 (5)、严格彻实执行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按各项施工管理条例和规范组织施Xo (
13、6)、乙方自行处理职工的平常生活设施和负责职工的管理乙方是本工程在建施工期间的治安负责人。 (7)、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社会信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施工,做好安全教育和防备措施,保证安全施Xo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事实就是的原则,共同协商处理或采用合法方式处理。 十二、本协议一武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在本工程压桩作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平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静压桩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和内容:静压桩基础的施工(含设备进出场、定位放线、压桩、资料整顿及提交等。) 第四条:工程价款: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工程量按照设计规定和国家有关定额计算,每米单价,本工程总造价据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如发生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承包单位承诺每米价格若高于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协议的价格时,执行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协议的价格)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协议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自动工之日,施工有效工期为天,即年月日动工
15、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发包方设计变更影响工期时,经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七条:技术规定: 1、按设计图纸规定:严格按图纸规定施工 2、桩位、垂直度及容许偏差质量原则,按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双方的重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动工前施工场地应到达平整,不下陷,并负责清除上空及地上障碍物,能通行40吨拖车,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假如现场异常(需垫板作业、清理障碍物以及降水等)发生时,凭签证按现行定额规定和现行有关政策另行结算。 2、发包方在动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的地质汇报、施工设计图纸及对应的施工规范和规定等有关资料。 3、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16、定位原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协议规定在动工前五天内将设计图纸壹份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准备齐全。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规定,及时供应材料。 6、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工作,承担因其发生的测试费和人工费用。 7、派驻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罢手续,负责签证,处理应由发包方处理的问题。 8、施工用电由发包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9、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负责组织测试验收,测试合格后配合承包方技术资料的签章手续。 二、承包方: 1、按双方约定的分工范围,准备施工设备、材料,做好施工前的多种准备工作。 2、
17、向发包方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和工程质量汇报,经发包方、监理承认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和桩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协议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3、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桩基分项工程资料,参与桩基测试,办理工程结算。 4、承包方严格按国家规范规定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因工程施工质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工程竣工待桩基测试汇报出来后,七日内向发包方提交所有施工资料,一式叁份。 第九条: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的管桩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发包单位负责重要材料(管桩)的采购、运送,运至施工场地,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规定的技术原则。并附有原材料材质出厂合格证或化
18、验单原件,否则,进行材质试化验费由材料供应方承担。 2、材料供应要做到及时,承包方负责进场材料的保管。 第十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按下列方式结算。 工程造价=设计桩长每米单价(二次搬运费应包括在单价内) 2、工程款支付方式 完毕工程量50%,支付总价款的20%,完毕工程量100%,支付到总价款的60%,验收所有合格后,支付到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将所有技术资料和工程结算交发包方,发包方在10天内审理完毕,一月内付清工程款。 第十一条:工期顺延: 对如下原因导致竣工日期推迟,应凭现场签证顺延工期: 1、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非承包方
19、原因停水、停电,导致停工; 3、场地不平整、道路不畅通导致的窝工; 4、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 5、双方约定顺延日期。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和验收原则: 1、承包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标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本工程按国家规范验收,质量到达合格原则。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返工补救,并承担由此发生时一切费用。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双方签订验收记录,工程移交给发包方。 2、承接方应将工程施工状况填写好原始记录,交监理企业、发包方代表签字承认,做好隐蔽工程验收,随时检测施工过程,保证每颗桩的成桩质量。 3、承包方委派全权负责现场的技术工作,在施工期
20、间发包方及监理企业有权进行抽检,如发生不合格者有权责令停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4、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理企业的检查监督。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应承担对应责任,并及时汇报发包方代表。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勘探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监理企业等单位共同研究,定出方案后实行。 6、本工程管桩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桩基测试大小应变出现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桩位、桩顶标高误差超过规范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工程施工过程中,压桩力到达桩身极限承载能力(由监理企业确认),即停止压桩,按原设计桩长计算,出现截桩
21、时,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如持续延误施工不超过3天,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关系,免于赔偿责任。但如持续延误施工超过3天,则每日赔偿承包方工程总造价万分之3的停工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协议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造价万分之3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合格规定的,负责免费修理或返工,或承担发包方由此增长的工程费用;严格按国家、省有关施工工艺规程操作,超过规范规定,给发包方导致时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3的违约金。 三、本协议发生单方面毁约时,按工程总造价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方式 如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用下了方式中的措施二处理。口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口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副本四份,发包方执三分,承包方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