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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开法学,法律事务专本科经济法学期末考试题库第四大题,简答题题库说明:资料整理于2024年2月,更新至2024年1月试题;涵盖2007年1月至2024年1月国开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2024年7月国开电大法学、法律事务专本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首字音序C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Q)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如下两点特征:Q)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
2、”,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首字音序G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述;肖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答:Q)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损害求偿权;(6)成立维权组织权;(7)获取知识权;(8)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和个人信息受保护权;(9)监督权。字音序J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Q)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3、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简要列举价格法禁止经营者实施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答:(1)价格垄断行为。即经营者通过想到相到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
4、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2)价格欺诈行为。即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3)哄抬价格行为。即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4)变相抬价、压价行为。即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答: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
5、规定,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Q)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简述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是什么?答: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
6、,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但是,生产者须提出证据证明上述情形,也即生产者必须对其主张的免责事由举证。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损害求偿权和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答:两者的区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与经营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的求偿权。而民法的侵权损害赔偿要求经营者有过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出现之前,仅依据民法是不足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因有二:首先,与经营者没有合同关系的消费者没有诉讼上的理由;其次,民法的侵权务求经营者有过错,如果经营者没有过错也不会承担商品或服务给消费
7、者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为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法律上出现了无过错责任,赋予了消费者以索赔的权利,并不要求证明经营者的过错。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经营者义务的规定。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经营者主要负有以下义务:Q)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诚信经营义务;(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4)信息披露的义务;(5)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6)商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义务;(7)遵守格式条款使用规则的义务;(8)不得侵害消费者人格权益的义务;(9)不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答:再
8、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为法定的可再生能源,即再生能源法所称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空间范围上,再生能源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简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答: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一般是指金融法律规范的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在当代,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十分广泛,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类:Q)金融组织关系。金融组织关系包括银行组织关系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织关系。金融组织关系是指在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消灭以及各内部组织之间所发生的组织管理关系,如商业银行组织关系、保险公司组织关系、证券公司组织关系、信托
9、公司组织关系等。(2)金融经营关系。金融经营关系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它们与客户之间在经营金融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如存款贷款关系、结算关系、信托投资关系、证券交易关系、保险关系等。这类金融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所谓横向金融关系。(3)金融管理关系。金融管理关系是指政府金融机关在对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如货币管理关系、外汇管理关系、存贷款业务管理关系、结算管理关系、证券管理关系等。金融管理关系T殳可以分为金融监管关系和金融宏观调控关系。金融管理关系是一种非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即所谓纵向金融关系。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答:不正当竞争行
10、为的特征:Q)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反不正当竞争法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也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种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规定,即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简述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答: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两种主要形式,二者区别表现在:
11、Q)产生依据不同。(2)性质不同。(3)归责原则不同。(4)责任主体不同。(5)免责条件不同。(6)产生时间不同。(7)赔偿方式和范围不同。(8)诉讼时效不同。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的特征。答:产权交易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简述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
12、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Q)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如:Q)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征。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具有如下特征:Q)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外贸易中,能够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法人只能是企业法人以及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国家机关法人
13、和社会团体法人不能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2)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旦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简述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答: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主要有: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表现主要有占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2)限制竞争协议,也称为横向的限制竞争行为。(3)企业合并,牟取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4)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答: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主要包
14、括:Q)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投资人直接控制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是自然人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生产经营等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答: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2)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企业组织。(4)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简述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答: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Q)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
15、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简述股份回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答: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Q)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Q)国际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其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种无形交易。(2)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劳动,不是具体商品。(3)国际服务贸易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
16、非转移性等特征。(4)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数字无法在国家海关的进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5)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答:国债具有以下几点形式特征:第一,国债的自愿性。第二,国债的有偿性。第三,国债的灵活性。国债的上述三个特征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能称为国债。简述国债法的特征。答: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具有财政政策性;具有宏观调控性。简述环境;亏染的特点。答:环境污染的特点是:Q)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
17、。(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庵和生命,并不易消除。(4)复杂性。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而且一旦释放出,经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过程,又发生代谢、转化,分解,聚集,形成新的污染物。(5)代价高。污染使受害者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另外,治理污染的费用十分高昂。简述回扣的特征。答:回扣的特征有:Q)回扣的主体是不正当竞争交易的双方。(2)回扣在账外暗中支付。(3)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4)回扣的目的在于争取交易机会和优惠交易条件。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答: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Q)性质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不是单纯的行政
18、管理关系。(2)主体的地位以及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结状态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中主体的地位虽有上莘层次之分,但彼此却都互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3)主旨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中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从根本上服从经济规律。行政活动首先服从的是长官意志。(4)调整手段不同。经济法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为辅而且一般与经济手段等结合运用。行政法则以行政手段为主,主要以命令与服从的方式实施。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答: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有重合,但有区别。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经
19、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不调整民法中的平等的人身关系。(2)主体构成不同。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包括法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3)主旨思想不同。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除采取民事手段,还运用行政手段、刑事手段,实行综合调整。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有哪些。答:经营者依法享有的价格活动的权利有:Q)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
20、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简述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答: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有:Q)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是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这里的违法主体专指地方各级政府,包括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2)这类行为的客体是竞争条件下经营者从事交易的商品。此类行为指向的目标是市场上本来平等竞争的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限制竞争,使本应公平交易的竞争成为不可能交易或成为不平等交易。(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对经济职权的滥用。经济职权的产生基于国家授权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要防止滥用职权的行为
21、。(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这是指政府及所属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简述破产法的特征。答:破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比较,具有以下特征:Q)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点、原则加以变更。简述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条件。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Q)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2)纳税人放弃到
22、期债权的;(3)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的;(4)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简述私营企业的特征。答:私营企业具有下列特征:Q)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但必须雇工8人(含8人)以上,这是与个体工商户的界限之分。(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它作为一种私人投资、雇工劳动、独立进行商品经济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简述外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答:外资企业的权利有: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权、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权、劳动人事权和土地租用权等。解决争议请求权。外资企业的义务:登记义务。纳税义务。接受
23、监督、检查的义务。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Q)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5)人民法院裁决解散。简述我国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禁止的情形有哪些?答:国家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有下列情形:Q)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简述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答: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主要有:Q)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
24、,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改进技术、提高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不造用反垄断法有关垄断协议的规定。(2)知识产权正当行使行为的适用除外。(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除外。简述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答: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是:(1)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2)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3)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4)严禁土地的所有权的买卖和商品性流转,虽然国有城镇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有偿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权益
25、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J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把一部分特定的生产消费纳入调整范围,即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竞争法的关系相当密切。消费者和经营者是市场的两大主体。从严格意义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竞争法分别是保护二者各自合法权益的部门法,但是这两大部门法并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它们都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为了弥补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调整新型社会关系的不力而产生的,二者同属于市场管理方面的部门法,担负的任务都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简述消
26、费者协会的职能。答: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业服务的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的,应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告知鉴定结论。(6)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简述与私人采购相比较,政府采购的特点。答: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Q)采购主体的特定性。(2)采购资金的公共性。(3)采购程序的法定性。(4)采购目的的公益性。简述预算管理职
27、权的特征。答:预算管理职权具有以下特征:(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2)预算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4)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联系,具有严格的周期性。(6)预算权所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简述债务人财产的特征。答:债务人财产的特征主要有:Q)债务人财产必须是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2)债务人
28、财产必须为债务人所拥有或者经营管理;(3)债务人财产必须是在破产宣告时或破产程序开始时为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以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4)债务人财产必须是能够依法强制执行的财产;(5)债务人财产必须是债务人在国内以及位于国外而可能取回的财产。补充资料简述经济法属性有哪些?答:综合、系统调整的法;平衡协调的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社会责任本位的法。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遵循和综合运用经济规律的原则;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保护多种经济形式合法发展的原则;国家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原则;责权利效统一的原则。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
29、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答: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互统一的法律关系;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且结合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答:一个自然人投资兴办;全部财产都属于投资人个人;责任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简述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答: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有250人,其
30、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具有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其中由现任活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特征:Q)只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外方合营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3)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割IJ润、分担亏损、回收投资;(4)由董事会、经理会组成组织机构进行公司管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征:Q)契约式的合营企业;(2)可以举办法人或者非法人的合作企业;(3)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的特征,可以是董事会制、联合管理委员会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4)采取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做法,外方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31、但合作期满后企业的资产归中方所有。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答:依法设立的企业;赢利为目的;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Q)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3)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Q)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发行、筹办符合法律规定;(4)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6)公司住所。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有哪些?答: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2、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裁决解散。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答:具备健全并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简述股份回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简述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答: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红利。简述破产法的特征。答:调
33、整范围一般仅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源于民事债权与民事诉讼与执行的制度。简述债务人财产的特征。答:(1)必需是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2)财产为债务人所拥有或者经营;(3)必需是破产宣告时到破产程序终结前获得财产;(4)能够依法被强制执行的财产;(5)必需是位于国内外,且可能取回的财产。简述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答:(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简述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答:(1)破产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34、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答:(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领域;(2)预算权的主体只能够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3)性质是一种经济权利。(4)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联系紧密。(6)利益归于国家。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答: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简述国债法的特征。答: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具有财政政策性;具有宏观调控性。简述与私人采购相比较,政府采购的特点。答
35、:采购主体的特定性;采购资金的公共性。简述税收的形式特征。答: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简述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条件。答:(1)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2)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的;(3)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的;(4)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让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简述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答:Q)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缴纳应纳税款;(2)税务机关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3)纳税人不能够提供纳税担保;(4)经过县级以上税
36、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简述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答: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Q)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通过重整计划;(7)通过和解协议;(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答:是中央银行、发行银行、政府银行、储备银行以及银行的银行。简述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答:(1)具备健全并且运行良好的组
37、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简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答:Q)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兀O(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政策;(5)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其他。请回答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是什么。答: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且约定杂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
38、券。企业债券的发行的条件:Q)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有偿债能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操纵市场的行为有哪些?答:(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2)与他人传统,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简述保险合同的特征。答:双务有
39、偿合同;不要式的诺成合同;附和合同;射幸合同。简述资源利用补偿与资源补救的区别。答:设立依据不同;义务内容不同;履行原则不同。简述我国土地所有权的特征。答:(1)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2)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3)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担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4)严禁土地的所有权的买卖和商品性流转,虽然国有城镇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但有偿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答:法定的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在空间范围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以及其所管辖的海域。我国
40、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几项?答:循环经济的规划制度;抑制自愿浪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循环经济的评价和考核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设立重点监管制度;循环经济统计制度。简述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特征。答:Q)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必需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答:(1)属于无形贸易;(2)对象主要是智力产品;(3)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非转移性等特征;(4)无法在国家海关的出口统计表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国际收支平衡表;(5)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我国对国际服务贸易有哪些进行限制或者禁止?答:限
41、制情形:Q)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为保护生态环境;(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5)其他。禁止情形:(1)危害国家或者社会共公共利益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义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简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答:调整范围的广泛性;主管机关与救济途径各具特色;法律责任的深化。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答:(1)主体是经营者;(2)本身是违法行为;(3)它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简述商业贿赂的特征。答:(1)性质上看,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目的上看,就是为了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42、,争取交易机会或者优惠条件;(3)手段上看,就是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收买;(4)主体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5)主观上必需是故意。简述回扣的特征。答:Q)主体是不正当交易的双方;(2)帐外暗中给付;(3)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4)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优惠交易条件。简述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特征。答:Q)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制造舆论;(2)对商品作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
43、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此外,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的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简述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依据。答:Q)市场份额与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2)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3)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要件;(4)其他经营者度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构成反垄断法上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44、是什么?答:(1)交易对方当事人进行交易时被附件不属于合同义务的条件;(2)要求交易对方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必须接受所附加的条件;(3)所附加的条件未被了交易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4)所附加的条件没有合理理由。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典型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答:Q)指定交易;(2)限制商品在地区间的自由流通;(3)排斥或者限制招标投标;(4)排斥或者限制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5)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6)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简述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规定。答:(1)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改进技术、提供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
45、;(2)知识产权正当行使行为的适用除外;(3)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适用除外。简述我国产品瑕疵责任的条件。答:Q)不具有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样式标明的质量状况的。简述生产者产品责任的免责条件。答:(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有哪些。答: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检举、控告侵犯其经营自主定
46、价权利的行为。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答:(1)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行为。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答:从严格意义上说,消法与竞争法分别是保护二者各自合法权益的部门法,但是这两个部分法并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关系。它们都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为了弥补串通的民商事法律调整新型的社会关系不力而产生的,二者同属于市场管理方面的部门法,担负的任务都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简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关于双倍返还”的规定的理解。答: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进而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它可以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安抚消费者的消费热情。简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答:(1)民事责任;(2)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试比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