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63329 上传时间:2024-03-1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地交地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征迁工作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征地工作职责(一)坚持政府统一征地全区范围内依法需要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指定一名区领导作为项目挂钩领导,组织国土、财政、公安、规划、住建、人社、审计、农业、信访等相关部门,成立征地项目指挥部,具体负责征地工作的相关事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

2、切协作、指挥部具体实施的征地体制。(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管辖与征地工作相统一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范围内征地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征地政策执行到位、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征地程序执行到位。区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配合项目所在镇(街道)共同完成征地工作。(三)坚持部门密切协作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1)会同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拟征土地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结构等情况调查、登记,并依照相关规定做好土地权属确认及建设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负责预防和制止被征地农

3、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发布征地公告书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违法抢种、抢栽以及未经审批违法建设等行为;(3)负责协调辖区内村(居)委会配合征地工作。2.征地指挥部职责:(1)落实征地政策,履行征地程序,补偿征地安置费用等;(2)负责征地的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和征地实施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落实征地涉及的补偿、安置,保障用地单位顺利施工;(3)负责调处征地中的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纠纷等。3.区国土部门职责:(1)负责征地项目的受理审查,核定规划红线图、组织征地测量等;(2)协助市国土资源局起草办理征收和安置补偿公告,办理限期交付土地的法律手续;(3)协助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

4、面积、安置人数,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调查,征地听证和被征地土地权属的确认等工作;(4)负责办理征地组卷报批,协助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地上附着物权利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并实名、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权利人。4.相关部门职责:(1)发改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组织审查工作。在建设项目通过国土部门土地预审、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同意意见,并备齐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审核、报批)或核准、备案等工作。(2)规划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用地红线划定工作。(3)农业(林业)部门:负责

5、做好征收林地等审查报批、森林植被恢复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缴等工作。(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征缴、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和劳动技能的培训等工作。(5)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项目征地资金的筹备、对宗地的征地补偿预决算及有关工程投入进行审核、资金的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6)审计部门:负责项目所涉及到各项费用的审计。(7)公安、信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工作。二、严格规范征地工作程序(一)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1.征地告知。国土部门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在拟征地范围的村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采取相应方式告知被征地农民,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留下工作痕迹。告知的内容涉及地类、面积

6、、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途径等要与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一致,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市政府的规定。村(居)委会应对征地告知书出具回执函,明确村导意见,应填写规范,盖章并填写日期。2 .征地调查。区国土、农业部门配合征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对拟征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并对农户土地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进行调查、核实、登记。3 .征地确认。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其确认过程不作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是否同

7、意征地的依据。4 .征地听证。根据拟征地块的实际情况依职权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在听证告知后(征地告知书中明确的时间)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5 .组卷报批。国土部门根据征地调查确认结果,拟定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批次材料)。此外,单独选址项目应拟定供地方案及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组卷报批。(二)征地报批后工作程序1.征地方案公告。国土部门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代拟征收土地公告并经有权一

8、级政府批准后公告。6 .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就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安置人数以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7 .补偿方案公告。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8 .补偿安置听证。依法组织实施听证,听取吸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9 .争议调解处理。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争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协调和裁决工作。在争议

9、解决前,不应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因所在地镇(街道)工作不到位的,发生恶性事件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10 申请强制执行。对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补偿登记或不交付土地的,经多次入户动员无效下,应及时启动强制交付土地的法律程序,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妥善化解信访诉求各项目所在镇(街道)和信访、国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依法上访行为,热情接待,详细了解情况,耐心讲解政策,对合理的诉求认真调查形成报告,报送项目征迁指挥部先行协调解决,超出指挥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上报区政府予以协调解决;对一些不合理的诉求,耐心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做到化解息访。同时,积极建立回访、下访制度,对一些生活有困

10、难的征迁户予以回访、下访,尽其所能帮助,用行动来融合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支持。四、强化风险管控强化征迁过程的程序及材料管控,严格核实征迁人员丈量情况及内业人员计算情况,若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发现存在的可疑问题,将问题遏制在萌芽阶段。(一)多重把关防控风险。征迁情况由征迁人员、村、镇、指挥部等人员多重把关签字,预防暗箱操作数据篡改。补偿款发放前,特别是对个案的补偿,必须建立在复核基础上,通过集体议事的方式形成初步意见后报政府批准执行。同时保存完备的复核资料、会议记录、书面请示及批复文件,装订存档备查,并将补偿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二)开展廉洁自律管控。邀请专家开展讲座教

11、育,组织征迁人员学习征迁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征迁人员工作水平和勤政意识。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签订廉政承诺书,明确每个征迁人员履行风险点。征迁指挥部每周对廉洁征迁情况进行总结。(三)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在征迁工作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强化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征地告知公开、征收告知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公开、丈量情况公示。必要时被征迁人的具体事项,如户籍人口、房屋性质、房屋结构、楼层、合法面积、违章面积及附着物等,在调查测量签字认可后,在征迁范围公共场所上墙公示,在村委会公示、指挥部公示、在镇街网站进行永久公示。重点要公开征迁补偿的过程和结果,对被征迁人的房屋面积、房屋估价、补偿金额、补偿结果及面积的变更等具体事项,要在征迁范围公共场所进行公告公示,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四)强化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举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有效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切实做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任务的完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