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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装修及布局优化调整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800-CCGC-G2022-0025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1月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3二、投标人须知5三、合同条款14四、技术规范30五、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1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3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三、授权委托书35四、承诺书36五、技术部分37六、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38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38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受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江苏策诚
2、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交通指挥中心装修及布局优化调整工程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800-CCGC-G2022-0025(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装修及布局优化调整工程(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算金额:29L53万元(五)最高限价:29L53万元(六)采购需求:交通指挥中心装修及布局优化调整工程,详见文件清单、图纸要求。(七)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八)本项目不接
3、受联合体。(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4、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7日2、获取方式:供应商联系代理机构领取3、材料费1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7号五、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经济技
5、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7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联系人:胡主任电话:15950384999(3)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27号(3)联系人(质疑):邱工电话:130949437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工电话:1309494371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
6、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则1、工程概况1. 1工程招标范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技术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L2现场施工条件:工程地点位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施工条件已具备。L3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2 .2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3 .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单位)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4 .勘察现场4.1 投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4.3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
8、及答疑6.1 任何对招标文件(或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代理单位信箱532402101),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招标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7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报名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8 .3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充通知。9 .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
10、0.2 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9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9. 3技术部分;9.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9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10 .投标报价10.1 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及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
11、一切费用。10.2 投标报价方式:(1)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10.3 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淮安市有关规定。(2)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4)市造价处定期
12、公布的市场材料参考价。主材按采购人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自主报价(暂定价除外)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10.4投标人的报价取费标准按工程量清单规定标准执行。10.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市场价格信息、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法、施工技术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工程如有变更所产生的工作量增减,由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2)合同工期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3)施工措施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报价时自行考虑。(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充分
13、考虑各种材料的和施工过程中(试块、试件、成品、环境、消防)的检测试验费用。10.6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0.7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0.8本次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915300元,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10. 9本项目咨询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57.87%执行,专家评审费另行按实计取,每半天不超过4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公司交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IL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1.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
14、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 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提供工程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2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2. 1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招标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招标代理
15、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9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3. 2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12.1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3 .投标有效期13 .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
16、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4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9.1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4. 3除投标人对
17、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5. 2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5. 3密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5. 4如果信封未按第15.1-15.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6.投标截止日期16. 1代
18、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 2招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 迟交的投标文件17.1 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8 .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
19、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18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 .4在投标截止期至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 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招标人、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19. 2按照第17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19. 3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
20、份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各项内容,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0 .4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9.3条规定在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1 .清标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清单,无需电脑清标。22 .评标委员会22.1 唱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 评委会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招标人代表组成。22.3 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2.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3 .评标过程的保密2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
21、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代理单位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 .3评标委员会名单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3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委会初审后按照废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资格条件
22、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7)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委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9)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0)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H)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
2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清单报价;(1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竞标的;认定办法参照“苏建法(2004)229号第二十六条”评委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委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
24、效。评委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注:投标文件经过评委会初步评审,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者界定为废标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即初步评审不合格),该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24 .详细评审24.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任意一种计算方法确定。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IOo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三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
25、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二AX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o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设的扣0.6分;每高设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数保留4位小数。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设的扣0.6分;每高K的扣0.9分;偏离不足设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6、得数保留4位小数。2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及提出中标候选人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工程的报价;2、工程的质量、工艺的水平;3、工程的工期、服务承诺。24.3定标:根据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标准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评委会
27、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审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4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25.3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定标与签约26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28、,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26.1 如所有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6 .2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意延长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招标。27 .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15
29、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29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格式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2号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有内容。资金来源:已落实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三、合同
30、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金超五、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j五(小写):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5、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7、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
31、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承包人承诺书,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
32、正文件,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含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投标书及其附件,9、标准、规范及本项目的技术条件,10、图纸,11、工程量清单,12、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
33、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J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合同签定后开工前七日内向承包人提供两套技术条件、图纸,不足的由承包人向设计单位购取。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不得将图纸内容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或将图纸用于非发包人同意的本工程以外的其它工程;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J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4.3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1、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2、对工期顺延等的工程变更审查;3、组织召开工程例会;4、在保修期内督促
34、承包人维修。其他按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对本合同工作内容的任何变更或签证;2、工程款支付。5. 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5.4姓名:职务:5. 5职权:1、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及外部组织协调;2、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的更换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无J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现状提供施工场地。(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见现场(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
35、要求:按现状提供。(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可到发包人处查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相关手续。(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点,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办。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要,以书面形式委托。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
36、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发生双方协商处理。(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鉴证预算)送交监理单位审核后转交给发包人审批;(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双方协商解决。(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交付前,承包人必须采取可靠有效措施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
37、间发生的损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工程交付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继续保护,费用另行商定。(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相关要求执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有偷工减料现象发现一次罚款IOOo元,并及时整改返工,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索赔。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 0、进度计划1.1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
38、七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资料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1.2 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审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执行。11、工期延误1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或是不可抗力造成延误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2.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技术条件中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13、工程试车13.1试车费用的承担: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9.5款执行。五、安全施工承包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等相
39、关法律、法规、规章,注重安全保障、安全教育,确保人员安全;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4、合同价款及调整14.1 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自主报价。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不符的项目、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调整时投标书中有相同单价的,按投标书中的单价执行;有相似单价的,参照投标书中的单价计算;无相同或相似单价的,按投标书的材料、机械、人工价格及有关取费费率计算。二、工程变
40、更:本工程出现以下情况可进行工程变更,并应经发包人、监理同意:A、发包人要求的变更;B、现场因技术质量要求确需的变更;变更单价的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单价的,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似单价的,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相似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单价的,按投标书的材料、机械、人工价格及有关取费费率计算。(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取。(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取。14.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J15、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J16、工程量确认1
4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1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工程质保金,二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注:若审计核减超过10%的,由中标人承担审计费用。七、材料设备供应1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J(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J(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J(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J(5)供
42、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J(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协商处理。19.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J20、承包人招标材料设备20. 1承包人招标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的招标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技术条件、施工图和有关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同时质量等级不低于国家合格等级,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八、工程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并签证加盖公章后生效。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2、竣工验收2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给发包人。2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现场商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3、违约23.1 本合同中关
43、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3.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IOOO元/天的违约金;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凡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自费返工,由此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需要鉴定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鉴定费用,因返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要执行工期违约处罚条款。质量保修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承包人负责。24、争议2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44、:(-)提交淮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招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25、工程分包25.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施工单位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26、不可抗力26.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27、保险27.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如有发生另行约定。(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8、担保28. 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
45、式为:中标金额的1%,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9、合同份数29.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共计捌份,双方各执肆份。30、补充条款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合同附件L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
46、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Ll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L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L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