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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双主体班级管理办法1 .校企双方教学管理企业教学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担任,日常教学管理,教学督查,与学院教学秘书对接。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担任,对接学校教务处督导处教学安排,检查等,与企业教学管理人员对接。2 .校企双方学生管理企业班主任: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担任,重点日常管理、教学督查,与学院班主任对接。学院班主任:建议辅导员直接担任,方便管理和沟通。具体有职责,相互对接。重点解决学生(学员)与学校相关学生注册,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优选先等问题,关注特殊的问题,突出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与企业班主任对接。学院驻厂老师:由学院选派,负责学生(员工)在企业期间的生活、校企协调等。在岗班组长:负责学生(员工)岗位工作理论与实践指导、业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学院书记、辅导员,按照学院总体要求,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特殊性,创新学生管理机制、制度、要求、设计表格等、统一标识、包装。学院系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结合现代学徒制特殊性,创新完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要求,设计表格,统一标识,包装。教务处、督导处等各类制度、表格修改,如附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课堂教学登记表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教学督查登记表等、校企对接人员班主任工作周记或手册,附手册模板,学生处各类制度、表格的修改,校企对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