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健康养生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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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药健康养生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维护人民健康,做大做强医药产业,塑造中医药品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发展,根据省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突出城市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药服务核心价值,促

2、进全市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遵循发展规律。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注重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深入发掘中医药精华,在创新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促进中医药特色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和评价标准体系,持续推进中医药领域改革创新,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促进优势互补,共同维护人民健康。统筹谋划推

3、进中医药服务、人才、传承创新、产业、文化、开放发展、深化改革等工作,形成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成为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优势领域,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在健康城市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传承创新中医药学,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技术方法,初

4、步形成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体系。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相关机构不断壮大,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更加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与流通规模不断壮大。中药材尤其是道地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和相关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医药企业和产品。中医药健康服务环境明显优化。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三、重点任务(一)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规划设置中医医疗机构,每个设区市和县(

5、市)原则上要办好一所公立中医类医院。发挥中医药在妇科、儿科、骨伤科等专科的特色优势,实施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发展战略,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和综合救治能力,力争在重大疾病防治方面有所突破。充分发挥道地药材、中成药、院内中药制剂等名药在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药科室建设。引导中医资源下沉,筑牢基层网底,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加强中医药人员、设备和中药的配备,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妇儿科、老年病科、眼科、皮肤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推动中医

6、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社区、农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到2025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门诊量达到80%o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提高急危重疑特病症的诊治水平,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支持不同级别的中医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探索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和连锁服务试点工作,发挥中医药贴近百姓的优势,努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让百姓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信息化服务。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健康信息系统,统一规划,统筹实施,

7、实现信息路网互联互通,依托卫生计生信息管理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探索互联网与中医药传统行业的智能化结合。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开发云医院、云支付、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可穿戴诊疗监测、健康医疗、健康智库等应用。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中医电子病历数据库,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之间的诊疗信息的共享。利用微门户、微博、微信等移动平台,主动推送中医药预防保健和养生知识。(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

8、医药健康管理人群覆盖率,拓展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健康教育。挖掘整理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推广中医开展药膳食疗。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化标准,加强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形成个性化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服务包。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

9、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鼓励各地根据需求设立

10、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疗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成效,发挥中医康复学科优势,探索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康复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

11、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在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中培育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在医养结合机构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发掘中医药文化资源,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开展中医古籍整理,加强中医药文物、诊疗技术的保护利用。鼓励各地将传统医药项目申报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立中医

12、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传播推广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方法。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依据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爰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大力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中医药康养旅游,打造康养文旅新地标。遴选一批省级中医药特色的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打卡地。在农村,结合中药材种植,开发一批集种植、观光、采摘、拓展、度假

13、、调理等为一体的养生谷;推进药膳和中医养生保健体验式服务融入商业片区、旅游景点,打造一批药膳街区和养生保健一条街。鼓励应用VR技术、人机交互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全息影像等新技术,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场馆和特色项目,升级打造康养旅游品牌。(六)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和合理开发、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推进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药种质资源保护。扶持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动大宗药材标准园建设。开展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保存圃建设,提高基层药用植物资源保存、繁育、科普和合理利用的能力。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加

14、强区域道地药材合作开发。实施中药品牌发展战略。制定品牌发展规划,树立质量标杆意识,突出绿色优质的优势,完善政策措施,实现优质优价,全力塑造中药整体形象,推动市场对中药的认可度和美誉度。支持地方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推动有机种植、无公害绿色种植等基地认证以及有关国际标准认证。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做好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工作。鼓励合作社、种植企业、加工企业等,针对大宗中药材品种、中成药大品种开展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支持中药制剂推广转化。利用制剂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推进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的递级转化。加快现代中药制剂研发、生产及应用,支持中药新

15、型给药系统发展。鼓励以病证结合、专病专药或者证候类中药等方式开展中药新药研制。支持生产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搭建以原料药研发、制剂药物研发、药物分析测试、药品临床试验、新药上市注册申请、药品成果产业化等为核心的医药研发中心。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以中药材产地为源头抓好质量,加强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炮制的技术改进和监督,在中药提取纯化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中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加大改造力度,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开展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挖掘整理中药特色炮制经验、技术与理论。提升中药材质量标准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中药材原料质量监测服务平台建设。严格医疗机构中

16、药饮片质量监管,建立中药饮片追溯体系。支持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鼓励中医医疗、研究机构、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发以中药为基础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中医诊疗、个人健康检测、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通过对接研发与使用需求,加强产学研医深度协作,提高竞争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七)大力推进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发挥中医药对台交流与合作优势,建立医药专家学者互访讲学、交流互动机制。拓展面向的中医药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重视与加强中医药产业链对接,共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化。拓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传统、资源、产业及区位优势,拓展中医药

17、交流与合作。支持中医药技术、药物、服务走出去,鼓励优秀的中医药机构通过建立中医学院、设立中医诊疗机构、联合开展中医药研究和输出中医药技术,开展中医药合作。四.完善政策(一)放宽市场准入。对于社会力量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社会资本投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连锁经营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在同一登记辖区内,可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村卫生所提供传统中医诊疗服务。(二)加强用地保障。各地统筹考虑中医药健康

18、服务发展需要,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优先安排土地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需求。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公共设施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适当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用地价格按照已出台的健康服务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执行。(三)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新增项目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信贷投入,

19、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各类企业债券。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发展股权投资企业。加大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运用人民币结算,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四)完善财税价格医保等政策。省级和地方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在持续运营、临床重点专科、承担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补助。中医医疗机构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补助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引导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健康

20、服务企业同等享受已出台的扶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相关税收和价格收费优惠政策。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支持中医类体现新技术的诊疗服务项目的开展,允许一部分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支持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治疗性院内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区县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作机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区县中医药管理队伍建设。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21、,制定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将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服务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完善标准和监管。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认真落实或制定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的行业标准,鼓励行业组织或机构细化和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等。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执业信用记录制度,将

22、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引导行业自律。(四)加快人才培养。健全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制度,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规范并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推动高校设立健康管理、养生保健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才。改革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推动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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