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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解读一、出台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结合官渡区实际,不断夯实“5518”产业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拟定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建议。二、框架结构政策措施从招商扶持、培育补助和产业配套三大维度,共分成四大板块20条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板块“促进产业发
2、展”部分,主要包括“培优小培新”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对外贸易、文旅康养、新型工业五条产业链重点产业、做活金融产业6条政策;做大做强传统支柱产业(商贸业、现代服务业、商业品质提升、会展业、建筑业升规纳统及业及库内年度累计增量;首店经济、连锁经济;商业综合体提升)6条政策。第二板块“支持创新驱动”部分,主要包括: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支持科技合作基地、企业研发、创新创业载体、科创平台、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发挥自贸改革创新优势8条政策。第三板块“鼓励重大项目落她”部分,对重大项目实施“一企一策设立产业基金,对新引进符合官渡区主导产业的项目给予支持,重点支持人工
3、智能、低空经济、卫星应用、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方向的项目。第四板块“附则”部分,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和对象、规范了政策兑现流程和兑现原则。三、政策特点此次征求意见的政策措施按照精准高效扶持、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发挥自贸区优势三个原则制定。坚持需求导向,综合企业所需、政府所能,按行业特点设计政策条款,让政策可以真正惠及不同行业类别、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需求的市场主体,突出官渡区政策扶持高效精准性,助力经济发展。聚焦官渡区主导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紧扣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注重龙头企业招引,对新落户企业和存量企业根据行业分类和经济贡献,给予政策倾斜,扶强扶大优势产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
4、、独角兽企业,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招引科研人才和团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官渡区科技创新水平。本次制定政策突出新招引企业从快速落地、迈上台阶到上市的全生命周期扶持,又兼顾存量企业做大做强、稳定增长、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持续扶持,不断提升官渡在全省全市的经济首位度和对外吸引力。四、特别说明事项此次征求意见的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其他官渡区下辖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不包括阿拉街道、大板桥街道、长水街道、小哨街道);适用对象为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且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政策兑现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流程包括企业申报、筛选初审、会同审查、公示公告、上级审定、资金拨付六个环节;明确“就高不重复”、“叠加不突破”等相关兑现原则;遵循以企业经济社会综合评价指标结果作为扶持或补助的基本原则;同时提出政策执行期限为政策发布之日起试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