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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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为科学有序推进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补齐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物流配递设施,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情况取“长久安泰”之意,建县于公元955年,2021年4月22日撤县设区正式挂牌,发展定位是“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幸福之城”,现辖9个乡镇(场、区、办事处)、88个行政村(社区),面积9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3.13万人,户籍人口21.13万人。202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2.3亿元,增长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3亿元,增长6.1%;财政总收入23.58亿元,增长14.

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2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93元。截至2022年末,全区拥有增强型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个、增强型乡镇商贸中心5个,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100%,基本型以上村级便民商店825个,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100%,5个乡镇均有快递物流服务站点,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覆盖率100%,“快递进村”覆盖率100%,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44%O二、任务目标(一)总体目标结合落实我区“十四五”期间市场体系建设、农业农村、供销、邮政等发展规划,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通过实施县域商业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可复制推广”的县域商业体系。发挥全国县

3、域商业“领跑县”示范作用,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建设成效,巩固提升型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个、提升型物流配送中心1个,实现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5个、提升型村级便民商店30%以上、提升型快递物流服务站点30%以上。培育龙头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1个以上;培育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1个以上;新增优强商贸流通企业2家以上;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配送服务的前置仓2个;建成(改造)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3个,农产品标准化加工企业达10家以上,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1个,培育农产品品牌5个以上;各乡镇农贸市场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二)分年度目标1.2023年,基本实现提升型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个,

4、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3个,提升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达56%o2.2024年,新增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1个,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达63%o3.2025年,新增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1个,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达72%o三、重点工作(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1.完善县域商业设施。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域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引导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县域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冷库等冷链设施,购买冷藏运输设备。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

5、局、邮政公司、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2 .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把乡镇商业网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增加商业用地。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农村消费,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3 .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输出管理和服务,通过技术赋能、打造品牌、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

6、模式。改造夫妻店等传统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丰富村级店快递收发、农产品经营等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村级便民商店建设改造。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场、区、办事处)4 .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通过第三方投资建设、财政入股、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采取入股参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和性

7、质。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5 .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建设,引导生鲜电商、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依托供销系统优势,加快构建全区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络设施。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健全“以区级分拨中心、乡镇递送为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

8、送网络。鼓励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推进邮快合作下乡进村工程,引导快递企业入驻邮政网点、村邮站。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邮政公司、贸促会、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三)改善优化县城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

9、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支持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元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1.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建设改造具备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农业,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

10、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升级,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支持企业建设改造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和用于农村产品上行的仓储设施设备,支持授权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场、区、办事处)2.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持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整合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区、

11、办事处)(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1.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提高农村领域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牵头单位:区贸促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公司,各乡镇(场、区、办事处)2.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以县域为

12、主体,推动建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商旅文娱体等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省级及以上“金牌旅游村”和“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贸促会,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四、项目计划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要聚焦全区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分年度分批次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2023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闽商务(2023)203号)文件导向,重点建设

13、乡镇商贸中心,补齐商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引导支持的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前验收,力争2024年1月底前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0%以上,并于两年内使用完毕,具体如下:(一)支持区坂里乡传统文化特色街区集贸市场项目,改造坂里乡沿街两侧店招,总长度约L7公里,共涉及改造63栋建筑,包含1家农贸市场、3家超市及数十家餐饮、娱乐、购物等商铺,打造坂里乡商贸中心。(二)支持区马洋溪文旅商贸中心项目,改造提升旺亭美食一条街,配套旺亭购物街,总长L5公里,重点推进景观改造、店铺外立面提升及停车场建设等配套项目,打造马洋溪特色商贸中心。(三)支持区岩溪镇街区集贸市场项目

14、,改造提升岩溪建国路商业街区,长度约L4公里,实施店招改造升级、景观灯安装、强弱电下地等项目建设,打造岩溪商贸中心。(四)支持央厨前置仓,建设改造用于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用于县域内餐饮配送服务。(五)支持锦龙前置仓,计划新建一处前置仓,面积400平方米,用于锦龙超市APP仓储、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六)支持杨洋镇“农业+电商配送”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40万元,占地206平方米,规划建设黑豆腐、豆签生产加工车间一座,农副产品电商配送直播间5座,用于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七)支持青阳共享茶厂茶叶商品化处理项目,选址区杨洋镇青阳村制茶中心,占地面积5920平方米

15、,层数1层,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设青阳共享茶厂茶叶加工生产线。(八)支持碧山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建设2400平方米的冷库,总容积14000立方米,配套购置制冷设备、保温系统、农产品初加工设备、分拣设备等。五、保障措施(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遴选、组织实施、“企业目录+项目清单”等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扶持措施,征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公平公正遴选项目,分年度建立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建成一批。对于未能按投资计划完成建

16、设任务的项目,可调整分配资金至超额完成任务的项目,调整后该项目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文件规定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上限;或调整分配资金至下一年度新增入库的项目。(三)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经备案的项目清单内市场化运营满6个月的项目,经业主申请,区贸促会牵头,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验收认定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且不超过项目相应支持上限。未经验收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项目实际投入不

17、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对于通过责任单位验收的项目,根据认定投入拨付补助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对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外,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由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经费,由区贸促会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项目责任主体应定期

18、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依法依规选择项目承办单位,选择项目承办单位不仅要重视项目建设能力,要重视项目后期运营和帮扶实效,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对上级检查、自查等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附件4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

19、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逐步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2023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闽商务(2023)20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指2023-2025年用于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省市级财

20、政资金。三、资金补助资金补助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等文件要求(“先建后补”,经认定后给予企业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且不超过项目相应支持上限,项目实际投入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由项目责任主体提出申请,经考核单位验收合格后,符合条件的拨付补助资金。四、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等规定,专项资金实行“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21、资金使用应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注重绩效”的原则,区贸促会及时将资金分配和拨付使用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五、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资金投入额度须在承建企业与政府签定的项目建设协议中清晰明确,并落实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中。对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示范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六、账目管理区贸促会应建立项目建设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项目进展时限。项目承建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专账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资金性质分别核算,自

22、觉接受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办企业须将专项资金使用形成的相关票据、资产台账等内业资料复印后提交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主管部门存档。附件5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办法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2023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闽商务(2023)20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V成立考核小组(一)牵头单位:区贸促会。(二)成员单位:区贸促会、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二、考核

23、项目和条件(一)考核项目:区2023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二)考核条件:依据企业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新建或改建,由项目责任主体提出验收申请。三、验收材料(一)项目责任主体的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说明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建设周期、实现功能、总投资额(投资额不含增值税)、所申请资金补助金额等。项目实际投入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二)项目责任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申报项目涉及的发票复印件。(四)项目责任主体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五)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结果。以

24、上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项目责任主体印章。四、其他事项(一)项目验收由区贸促会牵头组织实施,引进审计、监理等第三方机构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并及时将验收情况报送区政府。验收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给予拨付补助资金。(二)考核小组成员要事先熟悉验收的内容和要求,掌握验收的程序和方法。(三)具体解释由区贸促会和区财政局负责。附件6市区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及奖补资金申请表项目责任主体概况企业全称(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年月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起止时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万元)已获省市财政支持金额(万元)区财政局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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