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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河南南阳”和“江西新余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全县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细化工作内容。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
2、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二、整治范围(一)“九小场所,县公安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按照州公安局工作部署,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包括:一是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二是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三是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四是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五是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休闲健身场所;六是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
3、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七是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八是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九是建筑面积IOo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重点整治易燃、可燃物较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建筑不规范、耐火等级低,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不足、逃生能力差等火灾风险隐患。(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对全县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
4、、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三)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县教育局牵头,文体广、住建、市监、民政、消防等部门配合,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四)校外托管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教育、民政、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通过市场主体和非企业法人登记数据搜索、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及托管机构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开展托管机构专项检查,对于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尽快完成整改。(五)易地扶贫安置区。县生态移民局牵头
5、,组织乡村振兴、住建、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易地搬迁安置点和安置区扶贫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六)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点。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工科、自然资源、住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邮政、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组织对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同时,加强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管理,强化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场所和醇基燃料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七)商(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县工科局牵头,住建、自然资源、市监、消防等部门配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上述场所中设有冷库的部位;县文体育广电局
6、牵头,住建、商务、市监、消防等部门配合,对旅游景区和民宿、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宾馆饭店、密室逃脱和剧本杀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县民政局牵头,住建、消防等部门配合,组织对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点)等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县卫生健康局牵头,住建、消防等部门配合,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八)高层建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对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燃气安全和施工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九)重点人群(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卫健、教育、公安、消防配合,加强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留守儿
7、童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宣传教育和看护力度,落实好消防安全包保措施。三、整治重点(一)合法性手续。未经消防设计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经营、生产)和验收合格后未按原设计的要求改变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二)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三)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
8、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四)燃气使用。在地下室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违规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瓶组间的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在使用燃气的烹饪操作间未按照技术标准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自动切断装置;违规在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燃气明火取暖设施设备。(五)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人员密集场所
9、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六)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七)防火分隔。未按
10、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八)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九)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夜间无人
11、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十)应急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四、整治措施(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全力发动社会单位、基层群众等各级力量,形成合力开展
12、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发布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场所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十类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事项清单(附件1)、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附件2)、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附件3),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要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开展基层排查,发现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
13、,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一些综合批发市场、多业态老旧建筑、厂中厂园中园等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不放心、不托底单位,要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联合各行业部门集中攻坚整改。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乡镇
14、、街道和各部门做好视频照片记录,联合县融媒体中心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报送县级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二(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重点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
15、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
16、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报请县人民政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县直部门要结合黔西南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冬春火灾防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州春节前后及全国“两会”安全防范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督导行动,到乡(镇)、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明察暗访,第一时间掌握准确数据,准备州级督导工作汇报。五、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根据州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县级除患攻坚
17、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I,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全县16个已建成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三)验收评估(2024年3
18、月底前)。县安办和县消安办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
19、)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三)强化监督问效。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2月6日前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周四报送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