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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田长制运行规则(试行)等三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镇田长制工作运行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镇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镇委(2023)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镇级田长制。本规则所称的镇级田长制是指镇级总田长、镇级副田长、镇级田长制办公室、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之间的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第三条镇级田长制运行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第二章架构和职责第四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总田长,联系村镇领导担任副田长。第五条总田长是全镇全面落实田长制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田
2、长制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领导全镇田长制工作。副田长负责监督指导责任区域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第六条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第七条镇田长制办公室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责,落实镇总田长确定的事项。第八条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指导、监督、协调全镇耕地
3、保护和田长制工作。第九条镇田长制办公室不代替部门行政执法、不代替部门“三定”职能、不代替地方主体责任。第十条镇总田长、镇级副田长、镇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因工作调整变动等原因离任的,由接任的镇级领导自动接替。第三章文电办理第十一条镇田长制办公室对收到的文件,分阅件和办件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镇总田长或转有关成员办所办理。第十二条镇田长制公文签发、工作简报、专报及网络信息发布等纳入镇政府日常文电管理。第十三条镇田长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总田长、镇级副田长呈报田长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总田长对田长制责任范围内的签批意见,转镇级副田长、镇田长制办公室或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处理。第四章事务管理第十四条镇田长制办公室分年度确定田长制工作要点或工作方案,对田长制工作实施考核管理。第十五条镇总田长决定的重大事项,由镇田长制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和村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清单管理,加强督查督办。第十六条镇田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应当加强田长制工作档案管理,及时收集会议、文电、巡田、考核等相关资料,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则由镇田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