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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13年7月12口村民阻扰施工的索赔函四川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停工前的施工进度2013年7月12日前,城南壹虢A区一期7#、8#楼工程进展较为顺利。8#楼主体,2单元施工至11层墙柱12层梁板钢筋已经制安完成,正准备浇筑混凝土时,遇到停工,造成2单元大屋面混凝土未能进行浇筑;1单元11层墙柱12层梁板完成木工支模和梁钢筋绑扎。按照计划8#楼7月中旬封顶亳无任何问题。7#楼1单元7层墙柱8层梁板由于7月11口刚完成碎浇筑,现正在搭设8层墙柱9层梁板脚手架和支模架;2单元已经完成8层墙柱9层梁板模板支模和梁板钢筋安装。自开工以来我项目各班组、各工段为实现按计划封顶,工地上热火朝天。现由
2、于甲方未协调好与当地村民间赔偿事宜,造成村民封堵工地大门,迫使我项目部停工。长时间停工给我项目部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打乱了工程的整体安排和部署。我项目部曾多次口头和书面要求对7#、8#楼基础土方尽快PI填,不知什么原因指挥部至今未安排回填,现停工期间正值雨季,建议尽快向填避免出现质量问题。二、工程停工后,通过学习相关文件,我项目部积极组织施工班组开会,做好工人的安抚工作,避免工人的流失,对现场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对现场周转材料的清理,堆码,对现场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配合指挥部就现场机械的清点、收方,资料的完善。因工程复工时间无法确定,待工程复工后,各个班组人员无法及
3、时到位,将会有半个月至1个月过渡期,此准备期不作工期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我们曾于2013年7月12日和2013年7月15日两次向你公司上交了索赔意向报告。为此,特提出2013年7月12日停工后的经济索赔和工期索赔正式报告,直接索赔经济费=索赔单价(每日单价)X停工天数(待复工后确定)。具体详见索赔清单及附件。三、索赔内容(一)、周转材料索赔钢管、扣件、顶托、工字钢、模板、木方等分别按各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各类单价进行索赔。模板按0.1元/平方,按周转次数进行分摊计算索赔单价。在停工期间所产生的照明用电,按1.55元/度天,停工日期进行索赔。停工期间造成现场钢筋生锈、现场水泥硬化、基坑积
4、水后排水所产生的费用待复工后计算。小计:每天10029.873元。详见后索赔清单及附件。(二)、机械设备索赔塔吊租赁费按照合同规定的月单价算出日单价,增加的附座、标准节加5%的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计算每日索赔金额。其他机械设备索赔分别按各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各类单价进行索赔。小计:每天1970.C)Oo元。详见后索赔清单及附件。(三)、施工人员索赔1)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发放工资表的月总工资为基础,计算出一天的工资额,进行索赔。小计:每天225LooO元。详见后索赔清单及附件。2)按施工工人的现场实际人数,技工与普工的单价进行索赔。小计:每天31534.000元。详见后附索赔清单及附件。四、现已停工半月,工人情绪很难控制,工人要求清算前期已完工程量结算工资及退场,请甲方考虑部分资金解决人工工资。避免二次纠纷。每天索赔金额合计:45784.873元。此致!城南壹号一期A区7、8号楼项目部绵阳市太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