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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服务器托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确保校园网络与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学校指定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恒温恒湿无尘机房,用于放置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应用服务器,托管部门可通过校园网对服务器进行管理和操作。第三条为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在托管服务器入驻之前,托管方必须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网络信息中心审核后安排实施。第四条在托管服务器入驻时,网络信息中心技术人员需严格按以下工作流程操作:1.检查服务器的卫生状况,不洁服务器拒绝接受。2.安排服务器物理位置的摆放、跳线分配、IP地址分配、网段划分、域名解析、
2、防火墙端口开放、访问带宽设置、网络流量监控等工作,保证设备的物理安全和网络畅通。第五条网络信息中心对托管服务器负有保管职责,未经托管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托管服务器的硬、软件配置及数据,不得擅自中断托管服务器运行。第六条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对托管服务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在出现以下情况时,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先行处置:1、托管服务器因设备故障、中毒、遭遇网络攻击等影响其他系统或校园网正常运行,网络信息中心可暂停托管服务器运行,然后立即通知托管方进行相应处理;2、特殊情况如电压不稳或长时间停电等,为防护服务器硬件受损、软件数据丢失,在联系不到托管方负责人时,网络信息中心可代为关闭服务器
3、。第七条托管方的业务管理维护默认为由网络信息中心认定的远程管理方式。特殊情况下要进入机房现场操作时,托管方需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并办理登记后在技术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进行相关操作。托管方只能对所托管服务器进行操作,不得对机房内其他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第八条托管服务器发生故障时,托管方应及时通知网络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否则因故障排除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托管方承担。第九条托管方需指定专人负责托管服务器的运行维护,若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网络信息中心。第十条托管方拥有被托管服务器的全部权限,自行负责其托管服务器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更新、软件安装升级、病毒防护、
4、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网络信息中心提供必要的便利与配合。第十一条托管方自行负责被托管服务器上安装的各类软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的介质和版权证明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第十二条托管单位对所发布的信息负有全部责任,托管服务器不得运行申请内容之外的服务,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在被托管服务器上进行与工作业务无关的网络行为,如开设代理服务器、对网络进行扫描、下载、挂升级软件、游戏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强行关闭服务器,责令托管方整改。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断电、断网或供电、通信不稳定等造成服务器不能访问、数据丢失等问题,网络信息中心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因电信网、教育网运营服务商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积极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第十五条托管方管理员应为校园网内部用户,个别系统若需要校外用户进行远程管理,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盖章后,网络信息中心方可开放校外操作权限。第十六条在机房环境(包括:电源系统、环境控制系统、防水/防火系统、相关的网线/设备、地板改造、机架)改变前,网络信息中心应提前通知相关托管方服务器管理员,以做好应付意外情况的准备。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