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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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乡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部门概况(一)部门基本情况1、主要职能职责(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

2、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4)统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执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统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农村集居点建设以及各类观摩活动;负责组织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监管和绩效评价,完善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指导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负责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乡村两级乡村振兴队伍能力建设、业务培训等;负责乡村振兴对外宣传、合作交流等活动。(5)组织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3、。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化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

4、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管理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Il)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13)组织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

6、训工作。(14)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15)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16)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农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2、人员情况宁乡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共核定编制397名(其中全额391名、差额6名),在编人

7、员662人(其中全额348人,差额和自收自支314人)、离退休人员535人(其中全额271人,差额和自收自支264人)。借出人员11人(其中全额1人,差额和自收自支10人),编外人员45人(其中政府雇员1人,劳务派遣40人,劳务外包4人)。3、机构设置一、农业农村局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1、办公室。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和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的督办落实,牵头组织绩效考核工作。2、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3、财务科。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

8、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组织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工作;负责引导、支持、推动全市政策性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健康发展。4、种植业管理与科教科(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牌子)。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农药及农作物种子、种苗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

9、监测预警;承担种植业统计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推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5、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组织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及重金属污染耕地修

10、复和安全利用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6、畜牧水产管理科(动植物防疫科)。起草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畜牧业、渔业安全生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政

11、渔港、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和养殖业统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管理、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的安全管理;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农村经济经营与农机管理科。研究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负责农

12、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权益维护、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参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产品质量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对农机作业、维修、销售、生产市场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登记、年检、核发牌证,农机驾驶人考核发证,农机事故勘查、处理、责任认定工作;引导、支持、推动全市农业机械化保险工作。9、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对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协同审查、统

13、一出件、按期送达,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负责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任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政府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安全、信访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10、农村住房建设监督管理科。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农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11、市委农办秘书科。负责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4、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研究,定期组织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负责“三农”重大事项汇报;牵头负责农业统计数据汇总工作;承担市委农办的日常工作等。贯彻国家和省、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评价。12、乡村振兴科。贯彻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指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督

15、促有关单位落实到位。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宜居村庄、农村集居点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党群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二、综合执法机构宁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农业农村局

16、挂牌,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统一管理,领导兼职,执法队伍编制相对独立。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行使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三、所属事业单位1、宁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并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乡分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乡分校加挂宁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牌子,为市农业农村局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宁乡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宁乡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

17、宁乡市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宁乡市扶贫开发事务中心更名为宁乡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宁乡市乡村宜居建设服务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7、宁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更名为宁乡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市农业农村所属公益一类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宁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9、宁乡市基层农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

18、业单位。10、宁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办公室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阶段性事业工作机构。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牢牢把握长沙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的重大机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提升年“五个振兴、十大行动”,奋力打造乡村振兴的“宁乡样板工5、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71132.9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1610.15万元,占16.32%,其中人员经费10944.03万元、公用经费666.12万元。项目支出595

19、22.76万元,占83.6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99.4万元。按项目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4万元,占总收入的0.12%;科学技术支出5.4万元,占总收入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57万元,占总收入的L99%;卫生健康支出264.69万元,占总收入的0.37%;农林水支出68404.61万元,占总收入的96.16;交通运输支出306万元,占总收入的0.43%;住房保障支出337.23万元,占总收入的0.47%。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2022年度基本支出1161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4.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6.12万元,是指为

20、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通过自查,基本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较好。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L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局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及参与高消费娱乐等情况,三公经费

21、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无超支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较2021年减少31.24万元,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单位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压缩和控制。(二)项目支出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资金决算数为59522.76万元。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400.52万元,主要包括:病虫害控制等业务经费5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及信息网建设25万元,农办业务经费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0万元,农村建房举报基金10万元,农村建房业务经费50万元,农机下乡和平安农机创建经费7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经费180万元,农业综合执法50万元,乡村宜居业务经费50万元,动物防疫监督100万元,花猪保

22、护中心运行60万元,实验室及冷链运行60万元,畜牧水产业务经费27万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5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业务经费2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27万元,人员经费补差428万元,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待岗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保缴费56.52万元,烟基办业务经费10万ITtjO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宁乡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资金132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56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224万元,到位率100%o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共计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0.5万亩,预算总投资13224万

23、元(中央财政资金1056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658万元)。项目涉及我市老粮仓等18个乡镇,老粮仓社区等53个村(社区),项目划分为1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衬砌明渠(沟)123.943km,修建塘堰(坝)228座、机耕道路29.364km,泵站2座,拦水坝25座,农田地力提升7.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5016亩,田块整治2586.31亩。项目共计支付专项资金6503.248098万元,占计划支出总额的49%o其中:工程款6241.189637万元、项目管理费88.600811万元、监理费70.01645万元、设计费103.4412万元。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457

24、0.3万元(湘财预2021252号、湘财预202277号)。宁乡市财政下达农业农村局补贴资金.45元,我市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996497.26亩次,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双季稻补贴60元/亩,一季稻补贴30元/亩;50亩(含5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大户种植的双季稻增补44元/亩,一季稻增补22元/亩。双季稻135329.86亩、补贴资金.6元,一季稻(含再生稻)725837.84亩、补贴资金.1元;其中50亩(含5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大户种植的增补资金.27元。发放两项补贴资金共.96元,节余补贴资金.49元。2022年省财政拨付我市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996

25、万元,我市实际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285.56万元,补贴面积89.33万亩,其中双季稻补贴面积12.939万亩,补贴资金2264.28万元;一季稻补贴面积76.393万亩,补贴资金8021.28万元。结余补贴资金2763.07万元。由于近年来,随着种粮比较效益逐年下降,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农村实际种粮劳动为减少,“双改单”现象严重。但受省市及宁乡市种粮补贴政策的影响,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种植双季稻面积相对稳定。2022年省财政拨付我市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1207.09万元,我市实际使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1207.09万元,无结余资金。我市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的合理使用,让全市早稻集中育秧面积突

26、破39万亩。确保双季稻优势区的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让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集中育秧能力得到大的提升,水稻生产现代化水平更进一步提高,稳定了我市双季稻区早稻生产面积。我市实际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968万元,第一批补贴发放面积以2021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为参考,双季补贴49元/亩,单季补贴24.5元/亩,发放补贴资金2209.045万元;第二批补贴发放面积也是以2021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为参考,双季补贴42.5元/亩,单季补贴24.5元/亩,发放补贴资金1694.782万元;第三批补贴发放面积以2022年全市30亩(含3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大

27、户种植的早稻和再生稻面积为依据,按55.5元/亩标准发放补贴资金1074.89万元,。三批共发放补贴资金4978.717万元。2022年安排资金1408万元,撬动群众捐劳和社会投入1500余万元。涉及108个湖南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和16个面村上,其中示范创建资金中,50%的村和48%的资金集中铺排至6个长沙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的村(社区),其中双江口镇13个村(社区)161万元,煤坝镇7个村(社区)74万元,坝塘镇12个村(社区)135万元,流沙河镇11个村(社区)114万元,巷子口镇8个村(社区)86万元,沙田乡3个村(社区)28万元。其余19个面上乡镇,共计54个示范创建村,共计铺排6

28、40万元。通过128个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实施,提质改造农村道路达20余公里,及时应对2022年百年大旱情有效解决2000余亩农作物灌溉难题,明显提升了一批重点产业项目的生产硬件水平,共惠及农户18049户,受益群众67736人,其中贫困户870户,贫困人口2314人。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巩固夯实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助推集体经济增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逐步显现。建立“中央和省市奖补、县配套、群众投劳”的多元投入模式。2022年我市改(新)建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厕所3000座,改(新)建农村户用厕所投入资金780万元(其中省级投入资金360万元,市级投入资金1

29、80万元、我市本级投入配套资金240万元)。宁乡市本级资金240万元于2022年11月拨付至各乡镇。全面建立“市级统筹、部门指导、乡镇主体”的责任体系,实现2022年改(新)建农村厕所粪污达标排放,我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三格化粪池+”的模式(即“三格化粪池+集中处理”、“三格化粪池+第四池人工湿地”、“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分类推进。11月底,完成新(改)建化粪池3000座,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o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主要用于购置执法车辆2台、租用执法宣传车10台、办案执法车燃油费、活动组织等。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是:租用执法宣传车、办案执法车费占70%及以上;执法记录

30、仪、组织活动等占30%及以下。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经费资金支出费用共计50万元,其中购置执法车辆19.5万元、宣传车租用费2.5万元、禁渔宣传广告栏6.9万元、执法服装14.98万元、宣传办案执法车燃油费6.12万元。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完整,做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全年开展了“湘剑”护农、“渔政亮剑2022”、“十年禁渔”百日攻坚、“十年禁渔”秋季攻势专项整治、农资打假及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等多项行动。共开展日常执法检查1230次,检查责任主体1911家,出动执法人员5935人次,处理12345工单及群众投诉246起;行政立案103起,刑事移送24起,刑拘28人。

31、其中种子(农药、肥料)案共12起、农机1起、动物案36起、渔政案37起、饲料案2起、畜牧案5起、兽药案2起、环境案8起,结案95起。罚款61.64万元。严厉打击了扰乱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我市“三农”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执法装备配备是农业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根据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农法发(2019)4号),今年新添执法车辆2台,根据省司法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完成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及全队31人的执法制式服装配发工作。目前共有执法车3台。对我市活、乌、楚、靳重点流域通过宣传车、文件张贴、资料发放等加大对长江保

32、护法宁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的宣传解读。2022年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年初特定目标类预算资金297万元。中心始终围绕农产品稳产保供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强产业固基础,全面提升畜禽水产品保障水平,确保“菜篮子”供应有力。一是生产结构不断调优。据统计,2022年全市出栏生猪134万头、家禽2930万羽、牛318万头、羊11.88万头,同比分别增长4.74%、5.47%,4.95%.5.04%o全市共有生猪规模养殖场326家,其中存栏300-500头的规模养殖场203家、存栏500-1000头的规模养殖场85家,养殖规模化比重持续提升,养殖总量不断增大,畜禽产业保持高位稳定发展。确保了宁乡花

33、猪保护中心的正常运转,存栏宁乡花猪十个家系的种猪150头,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影响,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在保护区及周边普及宁乡花猪人工授精技术,避免自然交配带来的疫情、疾病传播,提高母猪产子律,仔猪产量高,资质好。确保了宁乡花猪血缘清晰纯正。年初预算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乡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其中大屯营镇100OO元、东湖塘镇20000元、夏铎铺镇IOoOO元、金洲镇20000元、双江口镇20000元、菁华铺乡IoOOO元、回龙铺镇100OO元。购置瘦肉精检测卡25000条,总价29.95万元。监测采样样品费5000元。食品安全相关

34、宣传资料或工作资料印刷费L6万元。其他质量安全工作相关支出(含租车、餐饮、接待等)5.2万元。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2022年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加强监测。配合国家、省、市在宁抽样692份;本级抽检肉蛋奶、水产品、兽药、饲料等样品440余份,产品合格率达99.9虬二是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全市畜禽水产品及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常态化监管,全年共检查70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57起,完成整改57起。三是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开展兽药减抗行动,发动全市53家规模养殖场在生产中减少抗生素类药物使用,已通过省级验收。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完成养殖环节集中采样监测4400份,交易环节9733份,结果

35、阴性。四是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为加强乡镇畜禽水产品监管力量和质量,组织召开全体乡镇街道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编制教材1套,发放宣传图、宣传手册8500余份。年初特定目标类中动物防疫监督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消毒药的采购11.4万元。2)、人员工资支付69万元(其中包括19名特聘防疫员2022年度1至12月工资、4名资源公司协检人员2022年度1至12月工资、单位门卫2022年度1至12月工资)。3)、租车费0.9万元。4)、其他工作支出(含加班餐费、单位伙食开支、培训开支、文印开支、维修开支接待等)18.6万元。年初特定目标类中实验室运行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

36、以下几个方面:水电费支出4.5万元、防疫物资、免疫档案、试剂盒购买支出18万元、租车费3万元、单位保洁支出3.5万元、办公用茶购买支出2万元、其他工作支出(含加班餐费、单位伙食开支、维修开支、接待等)18.95万元。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2022年成功创建了优卓牧业全省首家奶牛非免疫无布鲁氏菌病小区,湖南正大公司成功通过国家级非瘟无疫小区验收;2022年度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结果全省区县排名第一。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全面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全面开展“五类人员”问题排查,累计排查一般农户32万户、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20071户52814人,其中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1464户274

37、6人,点对点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2022年新纳入监测户385户1231人,风险消除19户41人,没有出现一例返贫或新致贫的现象。强化帮扶政策保障。坚决落实“四个不摘”“一高于、3+1保障”工作要求,派出结对帮扶干部1464名、结对帮扶联系人4639名。脱贫户中享受低收入保障政策11784人,享受残疾补助5726人;监测户中享受低收入保障政策2622人,享受残疾补助604人;纳入危房改造计划80户,已全部完成改造;“雨露计划”发放补贴471万元,惠及3140人次;教育资助21085人(次)(不含雨露计划),发放帮扶资金1183万元;享受医保补贴91.35万人(次),累计核准33种大病患者516

38、人,一般脱贫户中累计核准33种大病患者4004人,监测户中累计核准4类重点慢病患者601人。落实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实现防返贫保险理赔全覆盖,共理赔220户近200万元;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对8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标。新开通自来水5534户25800人,提质改造单村饮水工程5处,未出现饮用水困难现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67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主要用于开展草地贪夜蛾和水稻等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大面积防控、绿色防控、农药减量相关工作,开展“三棵菜”科学用药与绿色防控,开展茶叶茶角胸叶甲试验示范等工作。实现了农业乡镇全覆盖。全年测报精准,决策科学,指导防控及时。全年病虫发

39、生面积633万亩次,印发病虫情报14期,指导防控面积849万亩次,挽回粮食损失IL8万吨,实现农作物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07.98万亩,绿色防控面积157.07万亩,农药用量1345.85吨,较上年减量5.3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有力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72.7万亩次,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助剂72.8万亩。农药实际用量1345.85吨,较去年减少75.65吨,减幅5.32%。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320人次以上。未发生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的情况,人民群众整体满意率较高。全市逐步构建起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骨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农作物病

40、虫害防疫防控体系,建立了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处置、社会化服务等体制机制,形成了“上下同心、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协同”的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可操作方案,大大地提升了农作物病虫害防疫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能及时有效遏制灾害扩散蔓延,为粮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2022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特定目标类预算124万元,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业务经费”27万元,要用于中心基本职能职责方面工作的推进,年末项目支出2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及技术推广”27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核验及技术推广和农机培训,年末项目支出26.9055元;“农机下乡和平安

41、农机创建”7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平安农机村镇创建,年末项目支出68.3559万元。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攀升。一是“出政策”,印发宁乡市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宁办发(2022)14号),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政策保障与组织保障。二是“促振兴”,充分利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近1亿元,重点支持村级产业发展能力,推动村级自有产业接二连三发展,为村集体经济带来直接经营性收入超500万元。三是“强考核”,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42、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以考核促进工作。四是“重激励”,建立健全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经济组织在职员工和经营效益良好、管理规范的标杆村进行奖励激励。截至12月,全市240个涉农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2848.79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8356.55万元,占比65%,24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顺利完成长沙市对县集体经济目标任务考核。其中收入20-30万元的村有77个,30-50万元的村有37个,50-100万元的村有103个,100万元以上的村有23个。2022年,宁乡市烟叶生产指导服务中心特定目标类

43、预算烟基办业务经费10万元。全市移栽烟叶面积烤烟4.55万亩,比2021年增加1.02万亩,收购烤烟10.77万担,同比增长3.07万担;晒黄烟种植面积0.52万亩,增长0.24万亩,收购烟叶1.34万担,同比增长0.78万担,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12万担的生产任务。实现烟叶税收4171万元,同比增长近1500万元,其中乡村两级返税2495万元,同比新增1009万元,全市烟农效益也得到提升。全年扶持做大做强万亩乡镇一个(横市镇),8000亩乡镇2个(大屯营镇、喻家坳乡),晒烟千亩乡镇两个(资福镇、灰汤镇),培育做优烟叶家庭农场202个。横市、大屯营、喻家坳烟叶产量增加6000担以上,晒烟乡镇增

44、产一半以上,特别是资福、灰汤镇增长迅速。我们在全市还培育了千亩以上村15个,其中喻家坳乡高田村(2600亩),横市铁冲村、大屯营镇石家湾村(2200亩)。千亩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烟叶生产为乡村振兴、村级集村经济收入提供了可靠保障。烟基办业务经基1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专业人员与烟农培训工作费。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2022年我局根据在建、完建及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到项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各个阶段,分别按相关规定完善项目建设程序。明确项目实施科室的职责,实施阶段的招投标、合同拟订、工程价款支付审查等。

45、通过项目过程管理、实施过程监控,保证项目开发顺利实施,促进项目实施程序、投资、进度、质量及项目预定目标得以实现。招投标方面,我局组织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拟定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有关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文本;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发标、回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组织与各中标人合同谈判、拟定工作等。我局高标准农田项目12个标段共明确3个勘察设计(可研)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明确莆田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设计1标段;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设计2标段;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设计3标段。12个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明确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湖

46、南华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湖南万昌建设有限公司(三标)、湖南湘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四标)、湖南佳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五标)、湖南万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标)、湖南中信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七标)、衡阳宏盛建设有限公司(八标)、株洲市佳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九标)、娄底市娄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十标)、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十一标)、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标)。3个工程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明确长沙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1标段;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为监理2标段;湖南省洞庭水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3标段。全年政府采购项目共247个,本年度

47、完成227个。项目验收由项目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科室负责人组织单位及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估,对合同的进行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验收报告,填制政府采购验收单。如验收不合格则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备案和资金支付。(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我局在2022年机关制度汇编中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坚持完善和落实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一是项目预算阶段,强化规划设计工作,坚持科学建设,提高规划设计质量,明确建设目标

48、,突出重点区域,细化具体措施,精准测算预计资金需求,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申报。二是项目招投标阶段,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工程全部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定施工主体,确保专业工程必由专业队伍施工。根据中标结果,签订了施工合同;三是项目实施阶段,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工程监理制。宁乡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为主的建设管理机构,目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配备16名专业人员专门负责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并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工作,确保监理职责到位。与此同时,不断

49、完善项目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项目建设成效等。探索建立专业单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农民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四是项目验收阶段,邀请项目村组负责人、局纪检监察、财务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等参与实地验收,严把竣工项目验收关,通过专项检查、竣工验收、综合检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五是项目财务核算方面,以市农业农村局报账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资产管理情况我局年初固定资产1221.51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349.6万元。配置无形资产51.299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41.6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5.30%(其中,房屋330.8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4.51%);设备837.48万元,占62.07%(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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