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山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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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北区山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工作原则11.4 适用范围11.5 风险评估21.6 山林火灾的分级标准2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2. 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3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42.3扑救山林火灾前线指挥部53监测预防83. 1预防83. 2监测83. 3预测84. 预警91.1 1预警分级91.2 预警发布91.3 预警响应91.4 预警变更与解除125 1言息才艮告125.1 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125.2 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报告制度135.3 火灾报告内容136 应急响应136.1先期处置136.2分级响应146.3转移安置人

2、员166.4救治伤员166.5保护重要目标166.6维护社会治安166.7 应急联动176.8 社会动员176.9 扩大响应176.10应急结束176.11火场留守18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187.1信息发布187.2舆情应对188恢复与重建198 .1火灾评估198.2工作总结198.3恢复重建199应急保障199. 1队伍保障199. 2物资储备保障209 .3通信保障2010 4资金保障2011 5后勤保障2110责任追究2111预案管理211.1 1宣教培训211.2 预案演练221.3 编制与解释2212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 1编制目的有效应对市北区可能发生的山林火灾,明确

3、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山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保护山林资源,提高山林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应急指挥机制和应急处置程序,确保高效有序、准备充分、措施有力、迅速及时地扑灭突发山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避免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救结

4、合;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工协作、保障有力;以专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扑救、高效应对。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市北区范围内发生的山林火灾或周边区市发生火灾可能影响我区山林安全的应对工作。1.5 风险评估市北区辖区内孤山、北岭山、嘉定山、浮山等山林密布,共16处6938.8亩。市北区山林多规划为开放性公园、开放性旅游景区,人员流动频繁,不确定性因素多。浮山为市北、市南和崂山三区共有,防火管理难度较大,加之秋、冬、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多且持续时间长,山林火灾风险较为突出。山林火灾烧毁林地,破坏山林结构,破坏山林郁闭度,导致山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作用降低,甚至威胁

5、山林附近居民生产生活安全。1.6 山林火灾的分级标准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规定,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将山林火灾分为一般山林火灾、较大山林火灾、重大山林火灾和特别重大山林火灾:(1)一般山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较大山林火灾:受灾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重大山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O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

6、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4)特别重大山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O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3. 1.l指挥部人员组成(1)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2)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区人武部部长、公安市北分局副局长、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3)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岛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开平路街道办事

7、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双山街道办事处、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合肥路街道办事处、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市北公安分局、市北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市北大队、生态环境市北分局、市北区园林绿化一公司、市北区园林绿化二公司。各部门职责见附件。4. 1.2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市北区山林火灾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组织开展一般山林火灾扑救和较大以上级别山林火灾的先期处置;(3)督导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安排的落实情况;(4)组织指导有关山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

8、牌督办工作;(5)完成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山林防灭火工作。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安排,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森防指的工作要求。(2)指导分析全区山林防灭火形势,负责组织山林火灾高火险信息发布;指导开展山林火情监测预警和山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负责火险火灾信息和一般山林灭火新闻发布工作

9、;协调开展山林防灭火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3)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区山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区防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提请区防指组织召开全区山林防灭火工作会议。(4)综合协调全区山林防灭火工作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约谈、督办等工作,组织发生在市北区的一般山林火灾调查评估处理。(5)承办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2.3扑救山林火灾前线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组建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山林火灾;及时报告火情及扑救信息。前指及其主要职责:(1)前指设指挥长

10、。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筹火场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2)前指设总调度长。总调度长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总调度长负责协助指挥长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在前指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负责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前指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调度救援队伍参加山林火灾救援;负责救火物资的调拨调派;负责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负责配合区委宣传部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件,适时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3)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成立分指挥部,分别任命战区指挥

11、员,按照前指的统一部署,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战区指挥员由前指总指挥指定。参加前方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前指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组、先期处置组、扑救指挥组、物资保障组、警戒疏散组、火情侦察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火灾调查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组,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承办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宜,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做好火情报告等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区山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和前指通信保障工作。先期处置组: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街道,负责组织、指导

12、山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和火情处置工作。扑救指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街道,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山林火灾,随时掌握报告扑火进展情况。物资保障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组织供应扑火物资、电力及扑火人员所需食品、饮用水等供应。交警市北大队负责上述物资装备运输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警戒疏散组:由公安市北分局牵头,会同交警市北大队、有关街道,及时疏散、撤离火灾周边群众,妥善安置特殊群体,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道路交通秩序。火情侦察组: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街道、市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场侦察

13、,制作火场态势图,提出扑救建议;组织人员看护扑救灭火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根据现场人员的伤亡情况,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协调医疗资源,及时救护受伤人员。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街道,负责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善后处理组: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山林管辖权的街道、区民政局、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协调殡仪馆及做好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等善后事宜。火灾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市北分局、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街道,负责对起火原因和火灾损失进行调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专家咨询组:由区应

14、急管理局聘请3名以上有丰富山林扑火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家组成咨询组,负责对山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提出指导和咨询意见。3监测预防3.1预防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山林火灾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资金投入,督促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开展林下可燃物清割工作,加强山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山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和山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管理单位)三级山林护林防火体系,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山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风险管控责任人。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加强对山林防火工作督导,

15、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山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山林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发生山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其责任。3.2监测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依托山林防火视频监控、地面瞭望和人员巡护,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3.3预测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减灾委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根据山情、林情、社情结合气象气候条件以及市森防指森林防灭火会商意见,综合分析研判,预测当前火险趋势,及时进行山林火险预警。4预警4.1预警分级按照山东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的统一划分,山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一

16、般危险、中度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标识。4.2预警发布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橙色预警以市级预警发布为依据,并根据市级会商意见、市级气象部门气象信息,经会商研判,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布。红色预警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为准并遵照执行。4.3预警响应4.3.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应有1名副指挥在岗待命,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情况,做好应对火灾的准备工作。(2)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险

17、形势通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专兼职山林火灾抢险队伍,并要求24小时待命,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山林防火宣传,在山林醒目位置悬挂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标识,并通过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提醒民众注意野外用火。(4)山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延长护林巡查时间,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营林单位和街道、社区防火工作人员要24小时值守,及时掌握火情。(5)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要对扑火机具进行点检、维护、保养,做好扑救火灾准备。4.3.2橙色预警响应(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各

18、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应有1名副指挥在岗待命,各级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在位,进入戒备状态。网络设备、通信指挥调度工具和传真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做好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山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2)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火险形势,消防及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专兼职扑火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山林防火宣传,在山林醒目位置悬挂橙色预警信息标识,并通过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橙色预警信息,严格野外火源管理。(4)山林防火视频监控、瞭望台(哨)24小时值班,增加观测密度。护林员停止轮休,延长护林巡查时

19、间,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营林单位和街道、社区防火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掌握调度火情。(5)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扑火机具、车辆和后勤保障工作准备到位,做好随时处置山林火灾准备。(6)各山林防火责任单位对所辖山林防火重点部位采取喷水增湿措施,降低火灾隐患。4.3.3红色预警响应措施(1)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应24小时在岗值班,各级指挥部办公室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实行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增加值班人员数量,网络设备、无线通信指挥调度工具等信息沟通手段保持畅通,及时调度火情,加强各级防火值班督查,及时收集报告本地区防范和扑火抢险动态,做好赴火场协助指

20、导山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2)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报火险形势,消防及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专兼职扑火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山林防火宣传,在山林醒目位置悬挂红色预警信息标识,并通过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禁止一切野外用火。(4)森林防火视频监控24小时开机,有2人以上共同值班,各瞭望台(哨)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值守人员双岗在位,增加观测密度,实行24小时观测林火。护林员全员全天在岗,增加巡查密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火情。(5)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各类扑

21、火物资要前置到山林防火重要点位,做好随时处置山林火灾准备。(6)各山林防火责任单位对所辖山林采取全面喷水增湿措施,降低火灾隐患。4. 4预警变更与解除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当前山林火险趋势,根据市森防指统一要求和危险程度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变更或解除预警。5信息报告5. 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各山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根据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办法规定,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信息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山林火灾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向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不得晚于山林火灾发生后10分钟),并于山林火灾

22、发生后30分钟报送书面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发现邻近行政区发生森林火灾,也应第一时间向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有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相关行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5.2 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报告制度各山林防灭火责任单位要对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办公室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迅速组织开展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当在30分钟内按规范要求上报至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5.3 火灾报告内容山林火灾信息格式应当统一规范,内容全面,语言精练,日期和报送时间准确,并注明签发

23、人等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山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场态势、周边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扑救方案、力量等情况。信息报送模板见附件2。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区城市管理局值班电话:(白)/(夜)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6应急响应6. 1先期处置火灾发生后,事发单位、街道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疏散火灾现场周边无关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政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报告。7. 2分级响应8. 2.l11级响应启动响应:当发生初判一般级别山林火灾,或者出现因处置山林火灾出现人员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

24、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发生与市北区相邻行政区域且火势正向我区发展的山林火灾,或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II级响应的山林火灾,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11级响应,并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发布。协调指挥:火灾发生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营林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区域的一般山林火灾,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在协调处置火灾扑救的同时,向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设立前线指挥

25、部,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并开展以下工作:(1)各类扑火队伍应在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调度下统一开展山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人武部、民兵预备役队伍、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并视情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2)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现场扑救方案,市北消防救援大队统筹协调指挥各扑火力量参与扑救。(3)公安市北分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维持好事发现场秩序,交警市北大队维持好事发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优先保障救援车辆通行。(4)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协调医疗救治力量,做好现场伤员转运救治工作。(5)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调运山林防火抢险物资,工业

26、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通信保障。(6)区委宣传部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6.2.2I级响应启动响应:当发生初判较大以上级别山林火灾,或者出现因处置山林火灾出现人员死亡3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山林防灭火总指挥批准启动I级响应,或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山林火灾,并以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发布。协调指挥:火灾发生后,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营林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处置措施:在11级响应处置措施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请求

27、市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扑救,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2)视情制订居民区、人员密集区阻火措施。6.3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受到山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6.4救治伤员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将其送医院治疗,对重伤人员及时协调相关医疗资源进行救治。必要时卫健部门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6.5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

28、施设备、油气管道、电力、通信等重要目标物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开设隔离带、设置消防障碍物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6.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6.7应急联动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同市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崂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共同处置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山林火灾扑救、巡查等事宜,实现行政区间山林防灭火应急联动。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单位应按关于建立山林防灭火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结对联动,市北消防救援大队、绿化一公司、绿化二公

29、司在联训联演、应急处置等方面同有关街道办事处建立联训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山林防灭火各项工作。6.8社会动员山林火灾发生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6.9扩大响应当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并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山林火灾扑救工作。6.10应急结束山林火灾全部扑灭,引发山林火灾的隐患、条件消除,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必要继续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由响应启动单位负责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参与处置各有关单位,必

30、要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平台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6. 11火场留守山林火灾应急结束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继续组织消防、护林员队伍做好火场留守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48小时,达到无火、无烟,并经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检查验收确认,看守火场人员方可撤离。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7. 1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经上级部门同意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山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上级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不实、虚假火灾信

31、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7. 2舆情应对山林火灾发生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时启动舆情应对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搜索和专业舆情监测等渠道,及时掌握山林火灾舆情状况,并进行分类整理;对重要山林火灾舆情及时进行核实和报告,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应,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8恢复与重建8. 1火灾评估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山林火灾的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山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本级政府和青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8. 2工作总结山林火灾处置结束,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实施总结,对火

32、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一般山林火灾工作总结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于15日内书面报区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山林火灾的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8. 3恢复重建山林火灾处置结束,各山林防火责任单位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9应急保障9. 1队伍保障扑火力量由市北消防救援大队、各山林护林员队伍、各街道兼职扑火队伍及有关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性队伍组成。扑救火灾应以受过专业培训的消防专业队为主,其他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机关干部群众及志愿者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33、扑救过程中,应注意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需跨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或者副总指挥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跨区(市)增援时以综合消防为主,以就近增援为主,以低火险区调集扑火力量为主。当需要调动驻青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增援扑火时,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9. 2物资储备保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区级山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山林防灭火物资装备。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都应建立山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9. 3通信保障各山林防火主责单位要建立山

34、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进行有机结合,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救火灾工作提供及时、通畅、可靠的通信保障。9. 4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中安排扑救山林火灾应急经费,山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5后勤保障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建立山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负责统计并落实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应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10责任追究对山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火灾扑救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

35、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1预案管理1.1 1宣教培训区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山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宣教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山林防灭火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预案发布后,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各级各类山林防灭火指挥部人员、专业消防队员、专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预案解读、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消防、民兵等组建的应急森林消防队,应经常进行防火实战训练,熟悉掌握扑

36、火机具及扑救山林火灾的业务技能。1.2 预案演练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组织山林火灾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协调、处置的程序,评价应急准备状态,培训和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修订完善。本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山林防火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锻炼队伍、提高山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演练计划、方案、脚本、总结评估报告和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1.3 编制与解释本预案由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解释。本预

37、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 .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 .森林火情(灾)报告市北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明确我区山林防灭火工作机构及职责。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山林灭火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负责组织山林火灾高火险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火险火灾信息和山林灭火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山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训练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山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响应级别,协调市北消防大队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负责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区级山林火灾综合

38、救援演练工作;调度重要山林火灾案件调查和督办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山林防火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火灾发生后,配合有关部门、属地街道做好紧急转移群众安置期间的生活救助以及其他善后救助工作。提请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召开全区山林防火工作会议。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区内国有山林火灾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指导有关街道开展集体山林火灾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编制山林、草原(地)和城市绿地防火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山林、草原(地)和城市绿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灾综合风险评估、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区内国有山林防火队伍建设、训练和防火

39、专项演练工作,以及防灭火物资装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街道开展集体山林防火队伍建设、训练和防火专项演练工作以及防灭火物资装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山林火灾扑救前指做好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指导新闻单位对山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的宣传报道,根据灾情,按照指挥部安排组织新闻发布会,指导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区委统战部:配合市级宗教团体做好林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山林火灾预防工作。团区委:负责对全区青年团员山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配合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山林防火知识宣传。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山林防火体系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40、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区属学校、幼儿园山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学校、幼儿园组织野外活动时落实山林防火责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公司保障提供火场通信。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推广网络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祭奠方式和活动,培育和引导文明祭奠礼仪。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各涉及山林街道做好墓地的山林防灭火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山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受灾游客的疏导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医疗机构参与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队参与山林火灾扑救工

41、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各街道执法中队对违反在公共区域的焚烧、抛撒丧葬祭祀用品行为依法查处。公安市北分局:负责维护山林火灾周边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疏散受影响的居民群众;负责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山林火灾涉嫌犯罪案件。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向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山林火灾扑救实施方案;统一指挥山林火灾救援队伍,实施山林火灾扑救工作。交警市北大队:负责维护山林火灾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应急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保障。生态环境市北分局:负责山林火灾灾后环境监测工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集体山林防火工作,包括火源管理、防火巡护、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山林防火

42、队伍建设、训练和防火专项演练工作以及防灭火物资装备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山林火灾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在山林火灾扑救前指介入后协助前指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山林火灾影响区群众疏散工作;完成区山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森林火情(灾)报告202x第X期XX单位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山林火情(灾)情况报告(初报、续报1,续报2)区防指办:一、火灾情况1.(起火时间、地点)据义X单位XX月XX日XX时XX分报告:XX街道XX山XX月XX日XX时XX分发生(发现)山林火灾(经纬度)。2、(火场态势、周边情况、伤亡、林相、.面积、火因等)目前火场火势平稳(较弱、中等、较强、剧烈

43、),东(南、西、北)线有XX条连续(断续)火线,长XX米(公里),向东(南、西、北)方向发展,蔓延速度较快(慢),目前已经(没有)得到控制。火场周边有(无)重要设施及民居,已紧急采取XX(疏散、开设隔离带)等措施处理。火灾共造成X人受伤(死亡),过火面积约义公顷,起火原因为XX,林相为义X。3、(火场天气)火场天气晴(多云、少云、阴),风力义级,风向X,温度24XC-XC,降雨量。二、扑救情况(扑火力量部署、指挥员、扑救方式)截止XX日XX时共投入XX人(其中消防队XX人、专业扑火队XX人、解放军XX人、武警部队XX人、干部职工XX、群众XX人),从XX紧急调派增援的兵力XX人(其中消防队XX

44、人、专业扑火队XX人、解放军XX人、武警部队XX人、干部职工XX、群众XX人),预计XX日XX时到达火场。火场东(南、西、北)现有兵力XX人(其中消防队XX人、专业扑火队XX人、解放军XX人、武警部队X人、干部职工XX、群众XX人),目前正在采取(阻隔、清理)的方式进行扑打(余火)。火场现有飞机X架(其中直升飞机X架),X架飞机进行化学(机降、吊桶)灭火,X架侦察(运输、检修)任务。火场前线指挥部设在XX街道,XX区(局)长XXX为前线总指挥,电话为XXXXXXXXX。三、扑火前指工作情况(批示、扑救方案市、区市工作)XX区领导对火灾扑救高度重视,前指拟定了XX的扑救方案。市领导、区领导XXX在防灭火指挥中心坐镇指挥。X为组长的市工作组已经于XX日XX时前往火场指导协调扑救工作。四、其他情况(火案查处、支援等)现已查明起火原因为吸烟(烧荒、高压线、上坟烧纸、计划烧除)引起,肇事者(XXX,男(女),XX岁,为义X区XX镇X村村民或其他人员)已经被拘留。需要市级支援。有新情况再续报。(本次火灾最后一次报告)注:1、标红(有双下划线)部分为森林火灾必报信息2、标蓝(有单下划线)部分如已确认在报告中体现,如未确认可延迟在续报中补充报告编辑:XXX签批: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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