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95559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新时代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有效提高供水水质、供水服务,确保广大市民饮用水水质和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城乡供水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精神,2015年起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对全市住宅小区进行普查。截至2019年,

2、普查需进行户改的住宅小区共283个,总户数71626户。二、基本原则坚持规范管理供水,确保群众安全用水。根据省城乡供水条例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2019年至2020年对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不含消防设施,下同),按照“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服务到终端用户”的原则逐步进行改造,并移交供水公司管理。新建城镇住宅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要求设计和建设供水设施,经供水公司验收合格后统一维护管理。三、实施条件(一)新建城镇住宅供水设施由供水公司负责统一建设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供水公司或下属水务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供水设施建设合同

3、。供水设施工程建设收费按照我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新建城镇住宅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自行建设的,其设计方案应征求供水公司意见,并采用符合我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的产品、材料和设备。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经供水公司检查合格,工程竣工后须经供水公司验收合格方可接入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交付使用。(二)新建、在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设计要求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40-2010)、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3-258-201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

4、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三)已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供水公司与相关业主单位代表应参与验收。对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并满足我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的,经验收合格后交由供水公司管理;对需要更新改造或维修完善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分步分类,按“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要求进行设计,原则上执行我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由供水公司管理。(四)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由

5、城市供水、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消防给水系统需改造的,宜在二次供水生活给水改造时同步推进,消防给水总表和楼顶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表由业主委员会(单位)负责申报,无业主委员会(单位)的由村委员会(社区居委员会)代申报。消防给水总表后端消防系统改造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由责任(业主)单位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消火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政办(2016)70号)和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项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设计和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五、改造及运行维护费用(一)二次供水

6、生活给水改造费用估算2.4亿元,其中“一户一表”改造(含加设备)用户承担改造费用600元/户,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垫资1750元/户,供水公司出资1803.83元/户;二次加压泵房设施更新及提升改造费用约5341万元,由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垫资。(二)按省城乡供水条例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要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计入供水公司运营成本,水价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向用水户收取。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对城市供水价格成本开展定调价监审或定期监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制定或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由业主承担,按照“据实分摊、公示执行”原则,

7、由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管理收缴。六、职责分工(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制定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实施细则、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管理规定、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要求。(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及时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督促物业公司配合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三)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依法对城市供水价格成本开展定调价监审或定期监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制定或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四)市卫生健康局负

8、责二次供水卫生的监督工作。(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程序要求的住宅改造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做好本辖区内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宣传工作。(六)市公安局负责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治安防范,做好改造过程中的交通疏导。(七)供水公司应设立二次供水负责部门,负责制定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方案,承担改造任务;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八)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提供住宅原有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基础资料、二次供水设施设备、仪器日常运行状况及故障记录台账,提供二次供水所需的电源配套设施,在改造工程中做好配合衔接工作。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公司为成员的市城镇(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和协调解决住宅小区生活用水二次供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二次供水工作具体实施、协调等工作。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