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096223 上传时间:2024-03-15 格式:DOCX 页数:68 大小:189.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6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工程名称:风城油田风3-风5井区块二叠系风城组油藏扩边区评价井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3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1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七、结论66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风城油田风3-风5井区块二叠系风城组油藏扩边区评价井工程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风3风5

2、井区地理坐标建设工程行业类别四十六、专业技术服务业099_陆地矿产资源勘查(含油气资源勘探)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40075(临时)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工程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工程口超五年重新审核工程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459.6环保投资(万元)165.9环保投资占比(%)6.7施工工期钻井周期2个月,试油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新疆油田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新疆油田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

3、报告书审查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新疆油田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审(2022)25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新疆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区。规划将石油、天然气列为重点勘查开采矿种,鼓励勘探和开发;并且依据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勘查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深化北疆东疆,加快南疆勘查开发”的总体思路,划分了环准喝尔、环塔里木、阿尔泰、东准喝尔、西准喝尔、东天山、西天山、西南天山、西昆仑、东昆仑一阿尔金等“两环八带”十个勘查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态影响

4、采取有效的减缓措施。本工程位于“两环八带十个勘查开发区”中的环准喝尔能源矿产勘查开发区,且属于石油勘探项目,可进一步支撑克拉玛依油气能源资源基地建设。本工程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评价范围内没有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本工程部署的风505井克拉玛依市魔鬼城景区边界最近距离为730m,距离魔鬼城核心景区最近距离为3000m;风506井距布达拉宫景区边界最近距离670m。本工程为石油勘探项目,施工期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总体上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5、;新鲜水和柴油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综上所述,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L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石油勘探项目。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石油勘探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7条“石油天然气”第一款“石油天然气开采: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页岩气、页岩油、致密油(气)、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故本工程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工程建设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

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1)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新环环评发(2021)162号)以及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新克政发(2021)49号),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一般管控单元03(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不涉及拟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工程与“三线一单”位置关系见图本工程与红线的位置关系见图l-2o本工程在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风3-风5井区内,周边主要为其他草地、裸地。本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评价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草原以及文物

7、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本工程部署的风505井克拉玛依市魔鬼城景区边界最近距离为730m,距离魔鬼城核心景区最近距离为3000m;风506井距布达拉宫景区边界最近距离670m。本工程与“环境管控单位分类图”位置关系附图1-1,本工程与克拉玛依市魔鬼城风景名胜区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3。(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克拉玛依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六项基础污染物指标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工程为石油勘探项目,施工期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

8、要求,总体上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对环境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的建设占用土地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较少。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柴油及少量新鲜水,资源消耗量总体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本工程为油气资源勘探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与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本工程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准入相符性分析单元编码单元名称5属性单元特征要素属性ZH乌尔禾区环境一般管控单元03一般管控单元乡镇区域,单元内无工业园区无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布局约束L执行自治区总体准入要求中【A1.4-11Al

9、.4-2A1.4-3条要求。AI.4-1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自治区和各地颁布实施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国民经济发展规戈上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要求,符合区域或产业规划环评要求;AI.4-2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A1.4-3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以及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涉VOCs排放的项目.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本工程为石油勘探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划的要求;本工程不

10、属于石化、化工、燥化工、制药、农药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以及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涉VOCs排放的项目。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2.执行自治区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A7.1-1条要求。A7.I-1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严格控制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焦化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业项目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本工程为石油勘探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业项目;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不占用农田耕地等。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3.执行克拉玛依市总体管控要求1.1、1.2、1.3、1

11、.5、1.6、1.8条要求。1.1 严格按照自治区明确的“三高”项目范围执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标准,确保“三高”项目在克拉玛依市无处藏身。石化行业、建材行业、火电行业、装备行业、纺织服务行业、轻工行业、铜版纸生产线、电子制造业管控要求。1.2 严禁新建、扩建“三高”项目及淘汰类、限制类化工项目,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轮胎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木工程为石油勘探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三高”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及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工程属于石油勘探项目,钻井周期短,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少,钻井期结束后影响即消失;无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排放

12、,故1.3 独山子区禁止新(改、扩)建未落实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倍量替代的项目。克拉玛依区、高新区(白碱滩区)、克拉玛依区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克拉玛依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新政函(2014)202号)所划定的范围为准,禁止新(改、扩)建未落实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替代的项目。1.5 对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重污染项目立即关停淘汰,做到“两断三清”。其他手续完备,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小微企业,督促其搬迁入驻园区,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污染企业停产整改。1.6 严格限制石化

13、、化工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1.8 新建污染企业必须全部进入相应的工业集聚区。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工程区周边5km范围内无常年天然地表水体分布,本工程不占用水域面积。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1.执行自治区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A7.2-11条要求。【A7.2-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

14、,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本工程属于石油勘探项目,钻井周期短,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少,钻井期结束后影响即消失;无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排放。故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2.执行克拉玛依市总体管控要求2.1、2.2、2.3、2.4、2.5、2.7条要求。2.1 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石化行业、火电行业、装备行业、纺织服务行业、轻工行业)2.2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3 钢铁、水泥、煤炭、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完成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15、。2.4 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2.5 重点加强对石油开采、石油石化等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进行提标改造,采取综合利本工程属于石油勘探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限值;本工程钻井周期短,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少,钻井期结束后影响即消失;无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排放。故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不在石油开采、石油石化等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之列;本工用、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等措施对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源实施综合治理。2.7严禁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

16、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加强对油气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低覆盖度草地、人工牧草地、林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程施工期无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中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自治区总体准入要求中【A3.1-11A3.l-2A3.1-3【A3.2-I】条要求。A3.1-I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定量风险评估,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A3.1-2到20

17、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20年达到98%以上,2030年保持9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2020年不低于90%,2030年达到95%以上;2020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6%。A3.1-3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单一水源供水的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到2030年,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A3.2-1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州县(市)之间上下联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之间左右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本工程属于石油勘探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不

18、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报告中提出了土壤和地下水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不会导致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发生变化;克拉玛依市建立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联动应急响应体系。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2.执行自治区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A7.3-1条要求。【A7.3-1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尾矿、矿渣等。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周边无农田、耕地、公益林等。符合木单元管控要求。3.执行克拉玛依市总体管控要求3.11条要

19、求。3.11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自2017年起,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本工程属于石油勘探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不在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之列。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资源利用效率1.执行自治区总体准入要求中【A4.1-2】A4.1-3A4.2-lA4.5-21条要求。A4.1-2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实施计划供水制度.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A4.I-3严控地

20、下水超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与修复,实行地下水开采量与水位双控制度。【A4.2-1】2020年自治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上线指标为428.73万公顷和354万公顷,建设用地总量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上线指标为185.73万公顷和130.76万公顷。A4.5-2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持续提高。本工程施工期用水通过罐车拉运,用水量较少;本工程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2.执行自治区管控单元分区管控要求A7.4-1条要求。A7

21、.4-1】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本工程施工期用水通过罐车拉运,用水量较少。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3.执行克拉玛依市总体管控要求4.1、4.2条要求。4.1 乌尔禾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独山子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万m3)2020年分别为2030年分别为(克白3035、乌400、独5700)。4.2 乌尔禾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独山子区耕地保有量(公顷)2020年分别为2030年分别为(克33926.97、白29146.75、乌16507.90、独6741.09)。本工程施工期用水通过罐车拉运,用水量较少;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

22、他草地、裸地,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符合本单元管控要求。综上,本工程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与相关法规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本条例所称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存、运输。本工程属于石油勘探项目,根据第八条规定:禁止在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进行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第十条规定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项目实行环境监理,其大气、水体、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23、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工程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评价范围内没有水源涵养区、地下水源、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及人群密集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工程设计阶段已经对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进行了设计,环评要求项目按照“三同时”,要求探勘期间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及生态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2)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人民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

24、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本工程为油气勘探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境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以及不符合产业准入标准和政策的落后项目,符合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因此,本工程符合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3)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的符合性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中第十条规定: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应当实行用水管理制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对含油污水经处理达到注水标准的,可以实行回注,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25、,保护地面水和地下水不受污染;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规定:石油勘探开发单位排放的废气、烟尘、粉尘,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天然气、油田伴生气及炼化系统中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可燃气体,必须经过充分燃烧或采取其他防治污染的措施;第十七条规定: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在勘探开发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在农田、绿洲等地带作业,必须采取治理措施,减少占用耕地和破坏植被,对临时性占用的耕地造成破坏的,应当复垦还耕、恢复植被,并赔偿损失。本工程为勘探井钻井工程,无运营期,仅在试油期产生少量的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乌尔禾稀

26、油处理站处理;试油过程中天然气经放喷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井场土地利用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土地现状以自然状态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绿洲等地带。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4、与技术政策及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2o表1-2与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技术政策中相关规定本工程取的相关措施分析结论I在钻井过程中,鼓励采用环境友好的钻井液体系;配备完善的固控设备,钻井液循环率达到95%以上;钻井过程产生的废水应

27、回用。本工程钻井采用非磺化钻井液,井场设泥浆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钻井过程无废水产生;井下作业废液由专用罐车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处理。符合2在井下作业过程中,酸化液和压裂液宜集中配制,酸化残液、压裂残液和返排液应回收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置,压裂放喷返排入罐率应达到100%。酸化、压裂作业和试油(气)过程应采取防喷、地面管线防刺、防漏、防溢等措施。本工程压裂结束后压裂返排液与其他采出物一同进入地面方罐,由专用罐车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处理。符合3在钻井和井下作业过程中,鼓励污油、污水进入生产流程循环利用,未进入生产流程的污油、污水采用固液分离、废水处理一体化装置等处理后达标外

28、排井场设泥浆不落地设备,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钻井过程无废水产生,试油过程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由专用罐收集,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处理,不外排。符合4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应按照标准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不落地设备分离后的岩屑经检测满足油气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符合(DB65/T3997-017)后,用于铺设通井路、铺垫井场基础材料。5油气田企业应对勘探开发过程进行环境风险因素识别,制定突发耳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C应开展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采切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止先生由突发性油气泄漏产生的环境事故f将本工程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纳入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7开发项

29、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f预案,备案部门为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备案号:650205-2023-017-L)。符合由表12可知,本工程建设符合策的相关规定。(2)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要目本工程建设的评价井,属于未彳区块,详见附图1-4本工程在新疆沿境影响报告表。本工程与关于进价管理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3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环办环评函(2019)、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三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t的相符性分析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开采新1田一张图中的位置,应当依法编制环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l-3o天然气行业环境影

30、响评价管理的通知910号)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相关规定本工程采取的相关措施相符性1油气企.业应当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用,健全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所属油气田落实规划、建设、运营、退役等环节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在环境管理上建立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落实各项环保和安全措施,减少项目开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2未确定产能建设规模的陆地油气开采新区块,建设勘探井应当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产能建设规模后,原则上不得以

31、勘探名义继续开展单井环评。勘探井转为生产井的,可以纳入区块环评。本工程为勘探井建设项目,位于未定产能建设的陆地油气开采新区块,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3油气开采产生的废弃油基泥浆、含油钻屑及其他固体废物,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鼓励企业自建含油污泥集中式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提高废弃油基泥浆和含油钻屑及其处理产物的综合利用率。本工程钻井过程均一开、二开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CO钻

32、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三开采用油基泥浆,分离出的液相同用于钻井符合液配置,分离出的固相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071-002-08),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并交由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或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3)与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54662013)相符性分析根据对照分析,本工程井位的选择符合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中相关要求,详见1-4。表1-4本工程与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

33、6-2013)相关要求本工程情况分析结论1场择则3.井选原井场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段,在河滩、海滩地区避开讯、潮进行钻前施工。本工程井场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不属于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段,也不属于河滩地区。符合满足防洪、防喷、防爆、防毒、防冻等安全要求。本工程选址满足防洪、防喷、防爆、防毒、防冻等安全要求。符合2位确E3井的定油、气井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他永久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场所不小500mo本工程井口75m范围内无高压线及他永久性设施,10Om范围内无民宅,20Om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5

34、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和大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符合在地下矿产采掘区钻井,井筒与采掘封道、矿井坑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本工程钻井区不是地下矿产采掘区。符合井口距堤坝、水库的位置应根据国家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井口周边不涉及堤、水库。符合(4)与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与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分析见表l-5o表1-5本工程与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相关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分析时地址求使期临用选要和用限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使用临时用地

35、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不占用耕地。工程施工前应办理征地手续,根据工程建设实际用地面积办理征地手续,并在施工结束后对占用的临时用地全部进行恢复。符合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本工程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裸地,不占用基本符合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农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36、,从批准之日起算。根据新疆油田分公司之前办理的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符合范时地批规临用审油气资源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先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勘探结束转入生产使用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转入生产的,油气企业应当完成土地复垦,按期归还。本工程在施工前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待临时用地期限到期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于未转入生产的,应当完成土地复垦。符合实时地复任落临用恢断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复垦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

37、长复垦期限。新疆油田分公司不得对批准的临时用地进行转让、出租、抵押。本工程不占用农用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内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恢复;后期对未投入产生的进行恢复兔垦。符合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恢复为农用地;使用未利用地的,对于符合条件的鼓励复垦为耕地。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工程部署3口评价井所在区域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距克拉玛依市乌尔禾镇东约15km,南邻乌36井区。地理坐标:风505井(东经,北纬)、风506井(东经,北纬、风507

38、X井(东经,北纬)。本工程地理位置见附图2-1,区域位置卫星图见附图2-2。本工程在风3-风5井区扩边区内新钻3口评价井,工程区位于油田开发新区块内。本工程为评价井钻试工程,主要目的为落实风3-风5井区扩边区风城组油藏具有向南侧扩边潜力,以及落实风3风5井区二叠系风城组油藏扩边区甜点储层的展布规律及含油性,录取相关资料,为探明储量计算及开发方案编制提供依据。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部署评价井3口(风505井、风506井、风507X井),其中2口水平井(风505井、风506井),风505井设计井深3

39、766m,风506井设计井深3723m;1口大斜度井(风507X井),设计井深352Om。本工程部署3口井钻井总进尺U(X)9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组成详见表2-1。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工程内容主体工程钻前工程钻井前准备工作,包括进场道路建设、井场平整、设备基础修建等钻井工程部署3口勘探井,其中风505井、风506井均为水平井,风507X井为大斜度井,均采用三开井身设计。试油工程对完钻井进行通井、洗井、试压、射孔、压后进行试油,记录油气产量。钻后工程进行设备搬迁以及钻井产生的“三废”处理,井场平整,临时占地恢复。井控系统井场设井控装置1套,含双闸板防喷器、节流管汇、压井

40、管汇、液气分离器、除气器等。辅助工程钻井液循环固控置井场配备1循环罐,2台泥浆泵,振动筛1套,除砂器1套、除泥器1套,离心机1套,搅拌器1台于钻井液循环和固液分离。柴油罐井场配备1个20的柴油罐,日常储量约17t.钻井动力单井井场配备柴油机3台,500KW发电机2台。材4堆存区井内设置专门的材料房用于储存钻井材料。公用工程给水工程生产用水就近由罐车拉运至井场。供电工程柴油发电机供电,井场内设置2台500KW柴发电机。道路3口井共新建探临道路合计1190m,路宽65m,路面设计为砂石路面。废施工扬尘场区洒水抑尘。柴油发电机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少,属无组织排放。气伴生气燃烧废气试油期较短,伴生气经过液

41、气分离后通过放散管点火排放。环保工程废水钻井泥浆钻井泥浆经泥浆不落地设施分离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钻井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乌尔禾钻井队公寓,施工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噪声施工设备、钻井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场区四周设围挡。固废施工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油、废防渗材料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井场设置不落地设备,用于分离钻井液和钻井岩屑,分离后的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委托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

42、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钻井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乌尔禾钻井队公寓,施工现场无生活垃圾产生。生态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井场周边平整场地,自然恢复。依工程乌尔禾稀油处理站试油期采出液、井下作业废液依托乌尔禾稀油处理站处理2、钻前工程钻前工程包括井场平整设备基础、放喷池、进场道路等的建设,活动房搭建等主体工程的占地面积为临时占地,见表22。表2-2本工程单井钻前工程主要工程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井场面积r10600单座井场为IoomXIO6m钻井平台套1位于井场内2放喷管线m30井场左右两侧各设置1条放喷管线,井喷失控时采用应急放喷池处置放喷池120井场外岩屑储罐

43、个3位于井场内,每个20n3进场道路km1.19新建,宽6.5m,占地面积7735n?,其中风505井临探道路0.82km,风507X井临探道路0.37km路宽6.5m4挖方量10720土方工程包括放喷池等填方量m3107203、钻井工程本工程部署评价井3口(风505井、风506井、风507X井),其中风505井设计井深3766m,井型为水平井,风506井设计井深3723m,井型为水平井,风507X井设计井深3520m,井型为大斜度井,3口井钻井总进尺IlOO9m。(1)井身结构本工程部署评价井3口(风505井、风506井、风507X井),其中风505井、风506井均为水平井,风507X井为大

44、斜度井,均采用三开井身设计。井身结构设计说明如表2-3及图2-3所示。表23井身结构设计说明开钻次序钻头尺寸(mm)套管尺寸(mm)设计说明一开444.5339.7采用中444.5mm钻头钻至井深500m,下入339.7mm表层套管,水泥浆返至地面。封固表层疏松地层,并为井口控制和后续安全钻井创造条件。二开311.2244.5采用31L2mm钻头钻穿下乌尔禾组,进入夏子街组顶部30m中完(2150m),下入244.5mm技术套管,封隔上部不稳定地层,固井水泥浆返至200m(稠油层顶界以上300m)。三开(水平、大斜度井)215.9139.7三开采用中215.9mm钻头钻至终靶点B,下入139.

45、7mm油层套管,固井水泥返至井深1950m(进技套20Om)(2)钻井主要设备钻机选型及主要设备钻机选型及主要设备见表2-4o表2-4钻井主要设备一览表(单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一钻机ZJ-50/1净空高度7.5m二井架JJ450/45-K84500(kN)1升统提系绞车JC-0-09HOO(kW)1天车TC450-14500(kN)1-一游车YC4504500(kN)1大钩DG4504500(kN)1水龙头S-450-H4500(kN)1四转盘ZP3751开口直径952.5mm五循环系统配置钻井泵-1600L1193(kW)3钻井液罐循环罐总容积350r3循环系统配置搅拌器NJ-15叶片直径600mm12六钻机动力系统柴油机GlV190PILG3810(kW)3七发电机组发电机1#C15320(kW)1发电机#G12V190ZLD1700(kW)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