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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物业企业收费工作规程1 .目的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取各项费用。2 .适用范围适用于客服中心人员。3 .职责3.1 负责对租金的收取;3.2 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3.3 负责对水电费的收取;3.4 负责对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3.5 负责对停车服务费的收取;3.6 负责特约服务费用的收取;3.7 各项服务费用的计算及填制缴费通知单;3.8 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统计分析工作;3.9 负责对拖欠费用的催缴。4 .工作程序4.1.1 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4.1.2 1.1按新华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须于下一周期起始日前一个月缴纳;4.1.3
2、每月1日提取下一个月应收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单元号、用户姓名、房屋面积、租金/物业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度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4.1.4 将应收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明细表于每月3日报财务部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4.1.5 4客服专员于每月6日按照审核后的应收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明细表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经客服主管审核无误后进行催缴;4.1.6 客服专员收到当日现金后,每日将现金交与财务部;4.2 水电费的收缴1 .2.1每月1日,客服主管根据工程部抄录的水电表读数核算水电费,并制作各户的水电费明细表;4 .2.2每月6日,客服专员根据水电费明细表填写并发放
3、水电费缴费通知单;4.3 装修相关费用的收缴4.3.1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采取单独建帐的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该类费用的准确计收;4.4 停车服务费的收缴1. 4.1每月1日提取下一个月应收停车服务费明细表,内容包括:编号、单元号、用户姓名、车位号、停车费标准、应收金额、上季度欠费、滞纳金、本月应收等;4. 4.2将应收停车服务费明细表于每月3日报财务部审核,如审核有差错,应及时更正;5. 4.3客服专员于每月6日按照审核后的应收停车服务费明细表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经客服主管审核无误后进行催缴;4.5 特约服务费的收缴;4.5.1每次根据派工单记录的金额,及时收取;4.5.2客服专员每月做好有偿服务费的汇总工作;4.6 拖欠费用的催缴工作4.6.1 对未能按时缴纳的用户,客服专员根据欠费资料填写首次催款通知单,并加盖公章后交客服专员在费用到期次日派发;4.6.2 用户收到催款通知单后5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客服专员填写第二次催款通知单并派发;4.6.3 6.3用户收到第二次催款通知单10日内仍未结清费用的,由客服专员再次填写最后催款通知单并派发;4.6.4 用户收到最后催款通知单仍拒不结清费用的,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催缴。4.7 上述所有费用的收取均应在每月的报表中详细列出,并对欠费情况做出说明;4.8 8客服人员对用户拖欠费用进行催缴,以确保综合收费率达到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