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物业物品出和入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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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物业物品出和入管理规定一、目的通过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权属区分及协议约定,明确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相关权益,保障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物品安全。二、职责与权限A、品质控制专员负责登记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相关证明资料。B、品质控制专员负责物品搬运人员的身份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C、安管队员负责安排物品出入时的核对物品出入核验单。三、物品搬入管理A、业主搬入园区居住时,物业服务中心应核对其身份。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搬入园区居住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签署的房屋使用授权书,并与业主签订房屋使用协议书明确物品归属、物品搬出等相关权益。具体按居住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B、品质控

2、制专员负责核对和收集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通知安管队员安排物品搬运时间并维持好相关秩序。C、安管队员有权制止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园区。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由上级确定是否与公安机关联系。四、物品搬出管理A、业主搬出物品1、业主搬出大件、大量物品时,片区客服专员应对业主身份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开具物品出入核验单请业主签字并注明搬运人员身份,同时通知安管队长安排并协助验证。2、值班安管队员对搬出物品进行核对,如现场物品与物品出入核验单不符,值班安管队员须提醒业主核实,经再次核对后,值班安管队员应在物品出入核验单上予以说明并请业主再次签字确认。B、受权人搬出物品1、

3、业主授权他人搬出大件、大量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应要求受权人提供业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主动要求业主提供传真件或电话联系予以证实。2、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以电话联系方式同意物品搬出时,应说明搬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并核实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的业主姓名、其他居住人员姓名、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号、入住年月、车位号等资料。3、片区客服专员应即时知会行政主管,经核实无误后,开具物品出入核验单请受权人签字并注明搬运人员身份,同时通知安管队长安排并协助使用电梯。4、值班安管队员对搬出物品进行核对,如现场物品与物品出入核验单不符,值班安管队员须通知片区客服专员再次核实,核实无误后,值班安管队员应在物品出入核

4、验单上予以说明并请受权人再次签字确认。C、非配偶直系亲属(同室人员)搬出物品1、非配偶直系亲属(同室人员)搬出物品时,片区客服专员应与业主进行电话联系,经确认无误后开具物品出入核验单,请搬运人签字并注明身份,同时通知安管队长安排并协助使用电梯。2、值班安管队员对搬出物品进行核对,如现场物品与物品出入核验单不符,值班安管队员须通知品质控制专员再次向业主核实,核实无误后,值班安管队员应在物品出入核验单上予以说明并请搬运人再次签字确认。3、如业主不同意该物品搬出,品质控制专员应向搬运人员耐心解释并要求业主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如业主不能抵达现场且搬运人员不接受解释,物业服务中心应与公安机关联系。D、

5、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搬出物品1、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搬出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应对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使用授权书进行核对。2、如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签订了房屋使用协议书,片区客服专员则根据房屋使用协议书的具体条款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通知安管队长安排并协助验证放行。3、如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未与业主签订房屋使用协议书,片区客服专员则须向业主证实。经业主证实并同意该物品搬出时,品质控制专员开具物品出入核验单。3.1 、如业主不同意该物品搬出时,片区客服专员应要求业主及时到达现场处理。3.2 如业主不同意物品搬出又不能及时抵达现场,而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了物品归属依据时,品质控制专员开具物品出入核验单。3.3 3如业主不同意物品搬出且不能抵达现场,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又不能提供物品归属依据时,品质控制专员不得开具物品出入核验单。应按物品归属有争议进行处理,请当事人协商解决。3.4如当事人协商不成,而承租人或非业主使用人单方强行搬出该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应与公安机关联系。五、其它规定A、己开具的物品出入核验单自开出之日起有效期为24小时,逾期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须由品质控制专员在物品出入核验单上予以说明。B、物品放行后,安管人员须妥善保管物品出入核验单,月末统一交回行政事务部行政主管存档。六、支持文件1、居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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