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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区重要生活必需品顺利供应,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
2、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2021年编制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本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我区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食糖、食盐、蔬菜、蛋品、奶制品、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医疗物资除外)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粮食、食用油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区粮食应急保供预案执行。食盐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执行。(四)工作原则统一协调、
3、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五)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市区粮食应急保供预案执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市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执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根据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1 .一级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脱销或供给中断,居民抢购现象十分严重,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1)在本省和1个以上相邻省份省会城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2)在本省与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2个以上地级城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4、3)在全国数个省(区、市)内呈多发态势并波及本省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2 .二级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部分出现脱销或供给中断,持续出现居民抢购现象,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1)在省会城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2)在省内2个以上地级城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3 .三级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居民争相购买现象,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1)在本辖区内发生重
5、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2)在本辖区内6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三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4 .四级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较为紧张,持续出现居民排队购买现象,并同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四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1)在本辖区相邻1个县级区域内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2)在本辖区3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3)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四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
6、指挥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区气象局、国网供电公司供电分公司、区属国有粮食企业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二)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的职责1 .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2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3 .加强会商研判,准确判断影响生活必需品市
7、场稳定供应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4 .指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 .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6 .指导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处置工作。7 .落实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三)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1 .根据区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开展日常工作。2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并组织检查,督促落实,汇总分析和上报全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变化及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3 .建立各成员部门及商业流通企业日常联系制度,
8、形成协调互动机制。4 .指导协助企业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证生活必需品适量储备,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障、平抑物价和稳定市场的能力。5 .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区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报告执行情况。6 .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四)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参照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2021年编制)中相关规定执行。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发生调整的部门,由职能职责承接部门承担相关工作。指挥部各成员职责如下: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
9、应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加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市民购买行为。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区网信办:统筹指挥影响市场稳定的网络舆情调控管控。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应对影响市场稳定事件中粮食和食用油的供应保障;加强价格监测,必要时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市场保供及应急
10、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运输企业提供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服务,保障公路、水路畅通;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应急运输和公路、水路通畅。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的生产调控。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疫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助其他部门及时处置因食品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灾区群众的生
11、活救助;督促、指导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演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的生活必需品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必需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查处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的价格收费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制造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开展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区供销社:负责配合区商务局做好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相关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的发布,根据应急需要,加强气象服务。国网供电公司分公司:负责应对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电力保障。区属国有粮食企业:负责应对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相关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
12、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区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三、预警和预防机制(-)预警信息监测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预警体系。监测预警工作应当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特点,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市场供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包括: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市场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企业报表(周、旬、月、季、年)监测、市场运行监测人员配备、培训等建设。(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及区商务局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区商务局负责督促定点样本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
13、据资料。()预警级别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预警为最高级别。(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1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找购生活必需品或生产资料,导致价格在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属地应当在1小时内口头(电话、短信)向区商务局报告。区商务局在接到属地报告1小时内口头(电话、短信)向区指挥部、市商务局报告。2 .区商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务必在1个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与市商务局电话报告事件概况,并在2个小时内作书面报告。未及时呈送详细报告
14、,应先作简要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实时报送。3 .区商务局监测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按照要求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4 .区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当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区指挥部、市商务局报告,必要时向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
15、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和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四、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按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粮食、食用油的应急工作,由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市区粮食应急保供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由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商务部门必须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并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二)信息共享和处理1 .信息收集区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
16、况,并向区商务局通报。2 .信息报送区级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区指挥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区指挥部指导有关应急工作组及其他相关部门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3 .信息处理区商务局应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
17、时向区委、区政府、区指挥部和市商务局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三)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主导原则,建立事发地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商务局为主、其他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四)新闻发布1 .新闻发布的管理影响市场稳定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2 .新闻发布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五、控制措施(-)信息引导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社会消费。(二)企业供应链采购商务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
18、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三)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动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四)动用储备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区级储备物资调入市场,当区级储备物资不足且异地商品调剂不足时,应及时上报市商务局,请求调用市级储备物资投放市场。(五)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形特别严峻的情况下,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入、分配和定量限量销售。(六)依法征用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六、应急结束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处置完毕,由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区
19、商务局会同其他部门作总结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商务局,并通报有关单位。七、应急保障(-)通信保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应急状态下24小时应急通信畅通。(二)物资保障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区一级要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大型骨干企业要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实际,按照“属地自保”的原则建立日常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严格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储备点、投放点规范管理。(三)经费保障区级财政按照区人民政府指令和应急处置规定,对储备、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在应急
20、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四)交通运输保障区交通运输局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五)市场秩序保障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区发改局必要时在政府授权范围内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八、其他(-)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二)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三)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