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档案馆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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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瑶海区档案馆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19年12月1.档案展览和参观服务指南(申请、待建设中)(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第(十)条通过报送或推介相关档案信息、编辑出版档案选编、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送档案信息进农村和社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2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33号)七、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通过加快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发档案文化产品、举办档案展览展

2、示、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合办(2009)26号)四、加强档案基础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三)努力拓展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各级档案馆要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公布珍贵档案素材,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档案展览,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参观者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现役军官证、学生证等)申请参观。五、申报材料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六、服务流程1.申请:团

3、体及个人参观者通过网络或来电等提出申请。3 .受理:个人参观者即时办理。10人以上团体观众须提前3天预约,预约时间为每日开馆时间,由相关工作人员安排具体参观时间。团体观众须在参观前将单位介绍信交至相关处室,参观当日提前10分钟在馆外排队入场。如遇重大或临时性活动,请遵从工作人员安排,已预约的团队参观由相关工作人员另行安排时间参观;个人参观者直接到展厅,视情即时参观。4 .实施:团体参观服务,组织讲解员进行有序讲解和退场疏导。个人参观服务,主动引导参观、选择性讲解、视情安排播放档案专题影视片。每次参观结束后,引导观众签名留言,对观众意见进行收集并及时反馈。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4、。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2.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服务指南(申请、待建设中)(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档办发(2012)4号)第二条: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是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馆藏档案为主要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活动场所。2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

5、知(皖办发(2015)33号)第七条、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通过加快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发档案文化产品、举办档案展览展示、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3 .安徽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皖档发(2013)10号)第三条:安徽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是由省档案局和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馆藏档案为主要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活动场所。目的是宣传普及档案知识,增强中小学生的爱国爱乡情怀,树立中小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二、承办机构合肥市

6、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中小学生四、申请条件中小学校组织本校中小学生集体参加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五、申报材料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六、服务流程1.申请:中小学校来函或电联系,提出申请,说明参加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人数、活动时间和活动需求。2 .受理:由工作人员安排具体活动时间。3 .实施:通过具体的馆藏实物、专题影视片、展板、文献资料,开展参观、档案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或团(队)日等多种形式的,适应小学、初中、高中各学习阶段学生认知能力的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

7、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3.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实施咨询服务指南(依申请)X办理依据1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档发(2002)8号)第十八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法制建设。适时提出比较成熟的行政立法建议,推动相关配套行政规章的制定和完善。第十九条: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集中力量研究制定一批急需的档案信息化标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宣传和贯彻。2 .安徽省档案条例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

8、查权,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需要对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实施进行指导的法人、社会组织。五、申报材料档案信息化工作方面有关问题的申请。六、服务流程1.申请:法人、社会组织提出档案信息化工作方面有关问题的申请。3 .受理:工作人员记录申请单位的要求。4 .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话、网络、书面等形式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或面对面开展指导服务。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

9、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5 .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咨询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第十三条: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2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八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创造

10、条件,加快实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远程利用为目标的数字档案馆(室)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对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并按规定及时移交利用。完善并实施数字档案馆(室)系统测试工作。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即将或正在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法人、社会组织。五、申报材料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方面有关问题的申请。六、服务流程1 .申请: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方面有关问题的申请。2 .受理:工作人员记录申请单位的要求。3 .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能够电话指导的,采用电话方式答复;需要实地指导的,上门服务

11、指导。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5.档案移交咨询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2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第一条:各级各类档案馆要贯彻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12、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档案收集工作,将属于本馆收集范围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收集进馆。3 .安徽省档案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局三、服务对象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列入区档案馆年度档案接收(移交)计划的法人和社会组织。五、服务流程1 .制定计划:区档案馆根据瑶海区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细则,制定年度档案接收(移交)计划。2 .下达通知:区档案馆根据年度档案接收(移交)计划,下达档案接收(移交)通知书。3 .检查指导:接到档案移交通知的单位,对拟移交

13、的各门类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在整理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和发现有疑问,可以通过来电来函进行咨询。六、服务时限档案移交工作业务咨询的,一般的当即给予答复,特殊的一日内给予答复。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6.档案资料来馆(室)查阅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

14、,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3 .安徽省档案条例第二十五条:档案馆和其他档案机构应当改善条件,简化手续,为各方面利用档案服务。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五、申报材料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现场查阅时需核对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六、服务流程1

15、 .查阅登记:利用者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区档案馆档案调阅室提交利用申请,填写登记表,接待人员主动提供初步查阅咨询。2 .检索目录:利用者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进行档案目录检索。3 .阅览档案:查到利用者所需档案目录线索后,接待人员将分批从档案库房调出原始档案,或向利用者提供电子档案等,供利用者在阅览室内进行阅览。4 .相关服务:利用者可以阅览、复制、摘抄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开放档案。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

16、: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7.档案资料预约查询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日常开展的常态化工作。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档案资料查询申请。五、服务流程1.申请:个人、法人、社会组织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提交档案资料查询申请。2 .受理:工作人员填写登记表,并主动提供初步查档咨询服务。3 .实施:工作人员通过开放档案目录册及电脑检索系统进行查找。工作人员检索后,立即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答复利用者开放档案目录查询结果。未能查到相关线索的,将检索情况告知利

17、用者;查到所需档案目录线索的,将到馆查阅档案资料流程告知利用者。六、办理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8.档案寄存服务指南(申请、待建设中)(依申请)X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

18、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有关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售,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2 .安徽省档案条例第十八条: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可以向社会征集、征购档案,可以接受捐赠寄存的档案。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1.法定的具体条件:可寄存档案指的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2 .禁止性要求:不具备有关寄存档案的保管条件及保管空间不接受寄存。五、申报材料寄存档案清单。六、服务流程1.受理申请: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提出申请

19、,提交寄存档案清单;3 .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对寄存档案进行审查;4 .区档案馆决定是否接受寄存;5 .办结:不同意寄存,告知原因;同意寄存,办理相关手续。七、服务时限暂定。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9.接收捐赠档案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

20、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捐赠的物品必须是捐赠者有权支配的合法财产。五、服务流程1 .自然人或法人提出捐赠申请。2 .区档案馆工作人员整理、登记造册,对于重要珍贵档案组织专家进行鉴定。3 .区档案馆向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捐赠证书。六、服务时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办公地址、服务

21、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0.地方志等地情资料的调阅查询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自然人四、申请条件需要调阅地方志资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2、五、申报材料无六、服务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瑶海区档案馆调出相关资料以供查阅。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1.各行业、部门、单位年鉴编纂工作指导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64号):三(二)3: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等的业务指导。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

23、法人四、申请条件需要编纂年鉴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可进行申请五、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编纂方案或大纲(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 .申请者将编纂方案或大纲等报送瑶海区档案馆;2 .瑶海区档案馆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编纂业务指导。七、办理时限3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2.规划内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工作指导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4、(2015-2020)(国办发(2015)64号):三(二)3: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做好志书编纂工作。2 .关于在全省开展编纂名镇、名村、名企志工作的通知(皖志办(2013)25号)全文。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法人四、申请条件列入全市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规划的乡(镇)、村、企业五、申报材料单位介绍信、编纂方案或大纲(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 .承编单位向瑶海区档案馆提出提供服务申请;2 .瑶海区档案馆根据承编单位编纂情况在业务方面给予指导、解答。七、办理时限3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

25、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3.规划外镇、村、企业志编纂工作咨询指导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64号):三(二)3: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做好志书编纂工作。2 .关于在全省开展编纂名镇、名村、名企志工作的通知(皖志办(2013)25号)全文。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法人四、申请条件自愿编纂镇志、村志、企业志的镇、村、企业可进行申请五、申报材料单位介绍信、编纂方案或大纲(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

26、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申请者携带相关材料向瑶海区档案馆提出申请;3 .瑶海区档案馆根据申请需求,派相关业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导。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4.为有需要的规划外镇、村、企业提供志书编纂业务培训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64号):三(二)3: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做好志书编纂工作。2 .关于在

27、全省开展编纂名镇、名村、名企志工作的通知(皖志办(2013)25号)全文。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法人四、申请条件愿意编纂乡镇、村居、企业志的乡镇、村居、企业均可提出申请五、申报材料协助培训函(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 .申请者向瑶海区档案馆提出培训要求并发出书面邀请函;2 .瑶海区档案馆根据培训要求安排业务人员进行辅导培训或提供相关编纂辅导材料。七、办理时限3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

28、: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5.为社会各界或个人提供地情资料、家谱免费馆藏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1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2 .安徽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收集的文字、图片、照片、音像、电子文本、实物等文件资料及行成的地方志文稿,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四、申请条件自愿申请相关地情资料、家谱馆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单位介

29、绍信(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接收提供地情资料、家谱;3 .审核所提供馆藏的地情资料、家谱是否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内容;4 .出具馆藏证明给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七、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6. 口述史记录整理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64号):三(二

30、)8: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征集范围和聚到,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四、申请条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某一阶段、某一课题具有一定资料价值的亲历者,有表达愿望的,可以提出做口述记录申请五、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 .接受申请对象证明材料、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2 .了解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时段的背景材料;3 .列好口述史提纲;4 .约定时间进行访谈,根据录音整理访谈稿。5 .访谈稿经申请人审阅同意,做好保存管理存档

31、。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17.提供单位和个人从事地方志文献开发、研究指导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地方志文献的开发、研究。县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提供业务指导。二、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三、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四、申请条件从事与地方志有关社会研究的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五、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书、研究课题简要说明(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无需提供)六、服务流程1 .申请者将研究方向所需的材料报送瑶海区档案馆;2 .瑶海区档案馆根据需要提供相关地方志文献资料供查阅、摘抄。3 .根据所需研究方向,安排人员给予解答、指导。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办公地址:口向南300米。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o咨询方式: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瑶海区档案馆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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