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车间供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车间供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8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车间供油站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9六、结论80附表81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三平面布置图附图四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五生态红线图附图六园区污水管网图附图七分区管控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通知书附件3租赁协议附件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附件5关于浙江合众
2、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及PACK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区环评字(2020)33号)附件6关于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汽车零部件组装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区环评字(2020)12号)附件7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及PACK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附件8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汽车零部件组装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附件9关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7163号)附件10标准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3、车间供油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4-360999-04-01-708927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坐标(114度25分40.289秒,27度54分25.61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9加油、加气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4-360999-04-01-708927总投资(万元)230环
4、保投资(万元)45环保投资占比(%)19.5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51.75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I污染影响类项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含以上污染物无需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直排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未超过临界量无需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
5、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需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根据以上表格,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宜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关于宜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赣府字201070号);2、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宜春市规划建筑设计研
6、究院,201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7.2);关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赣环督查字2007163号,2007.7);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9年),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在进行审批。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工业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赣环督字2007163号),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东至枫林村和江丰村,西至
7、石家屯,南至沪瑞高速公路,北至焦西村和厚村,面积U(X)h11随着近几年宜春市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和城市规划调整的变化,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范围也随之变化,截止2016年底,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管辖范围达到了61平方公里。2017年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宜春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区37.8km2,其中:西部区域位于规划边界以东、宜春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用地面积约2.73km2;中部区域位于宜春大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用地面积约16.89km2;东部区域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西、春雨路
8、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用地面积18.18km2O西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规划边界以东、宜春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医药产业。中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宜春大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和一类工业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机电、锂电和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等)。其中中部片区的三类工业用地为区内配套的电镀集控区用地。东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西、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和一类工业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产业为锂电产业。本项目为供油站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修编后的宜
9、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部工业片区,属于合众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配套,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配套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要求。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入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国土资源部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名录(2006)中的项目;与国务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条措施相违背的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国家、地方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8号)文中包含的高
10、污染、高能耗项目。其他类型项目: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项目。除后述技术配套电镀之外的新增铅、汞、镉、格、碑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排放高盐J放异味或高浓J储项目。废电子电彳废五金、废塑;新建、扩:染料、染;燃煤、重;高环境风I外)。单纯电4与经开区的项目。在满,准的前提下,彳分区提出经开表1-21爰水或高浓度有度有机废气,且器产品、废电池料、废油、废船建、改建水泥制料中间体、有机而、渣油及直接险的危险废物给艘加工项目(配内文教区和生活显国家和地方产,艮据经开区所面区限制引入的项春经济技术开发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危险化学品仓,(锂电池除外)、废汽车、废电机、等加工再生利用
11、项目。造项目。,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套产品需要的除外)。区较近、排放恶臭、异味和噪声较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上述准入标临的环境问题、所在地环境特征,按目清单,详见下表: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部片区)类别组团规划发展产业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类体求具要中部片区重点发展机电、锂电和新材料产业,以纺织服装、建材为辅1、使用含硫量高的新材料工业项目、生产中排放废气较多的新材料工业项目;2、含半导体材料,印刷板电路加工;3除单纯纺丝外化学纤维新建项目;4有炼化、硫化工艺的;涉及有毒材料的人造革、发泡胶等。1、高噪声的项目;2、产生恶臭和异味的项目。3
12、、电镀项目(园区配套电镀工序的除外);4、赣府厅发202133号文中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5、水泥制造;6、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如鸨、铜、铅、锌、镉等,锂电行业中涉及冶炼的除外)7、平板玻璃制造;8、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9、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级丝废水、精炼废水的项目。本项目情况位于中部片区加油、加气站不属于上述所列不属于上述所列相符性符合符合符合符合项目符合2、与园运根据宜彳技术开发区建宜春大道以西中部区域位于以南,用地面才以西、春雨路宜春经;正在审批,暂二告书(20194调整建议和环.上层规划、相:发展目标、空I和制约因素。t内容进行适当施和风险防范;
13、综上,项准入负面清单园区规划要求。: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售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宜春经济设区37.8km2,其中:西部区域位于规划边界以东、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用地面积约2.73km2;宜春大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反约16.89km2;东部区域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用地面积18.18km2.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修编)耒通过审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三修编)结论: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开发区司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
14、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艮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目的选址与园区的发展规划是相符的,且不属于产业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结论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红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号),本项目不涉及宜春市生态红线(见附图六),因此,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W类标准
15、;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和利用、污染防治等多方面的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负面清单宜春市引进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园区负面清单中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民健康或国家、地方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落后生产企业
16、、工艺和设备进入园区。表1-3宜春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表清单编制要求序号准入要求符合情况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O9822OOO3空间布局约束一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2禁止赣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赣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符合3不得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新建化工(单纯混合、互配除外)、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
17、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符合4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建设活动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5城市建成区现有重污染企业(钢铁、水泥、浮化玻璃等)限期退出或改造;依法依规清除距离赣江岸线I公里范围内符合退出要求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6到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86万吨、1.16万吨、6.02万吨、7.97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8%、14.58%和24.75%;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十
18、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7至2020年现有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标至一级A;国家级开发区内应淘汰煤气发生炉等高污染设备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8建立企业、园区、地方政府之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和联合应急体系;增强与萍乡、新余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9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利用量控制在36.85亿立方,“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10禁止在塌陷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开采地下水符合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11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
19、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费总量增量控制在163万吨标准煤以内,“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符合禁燃区要求12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利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符合根据上表,本项目建设符合宜春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准入要求。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宜环委字(2021)1号关于发布宜春市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宜春市袁州区(宜春经开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如下表所示表1-4具体准入要求清单序号项目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90220001/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重点管控单
20、元1/3县袁州区Z/4范围(乡、镇名称)宜春经开区/5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7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6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7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8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9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10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不达标区新建项目实施污染物等量替代/Il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制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达相关排放标准后再排放符合12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相应水平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绩效水平均可达到要求符合13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严格管控
21、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4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5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6园区敏感点风险准入类防控要求-/17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园区应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8企业风险防控配套措施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19企业生产过程风险防控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己设置符合的措施20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75%/21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22地下水禁采要求禁
22、止新增工业用水取用地下水,经依法批准开采的矿泉水、地热水除外/23能源利用效率要求能源消耗强度(吨标煤/万元GDP)低于0.26/24岸线管控要求-/根据上表,本项目建设符i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才2、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分析表1-5年宜春市袁州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进行对照后,项目建设符合宜春市空要求。防治技术政策、江西省大气污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用符性分析一览表要求本项目对比条例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本项目汽油储存于密闭的油罐内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
23、31号2013.5.24实施)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本项目不涉及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辑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汽油加油时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等方式,废
24、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下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本项目汽油采用油罐车进行装载符合江西省大气污染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防治条例(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从事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25、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属于加油、加气站,本项目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齐IJ、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
26、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综上所述,项目与挥发性有
27、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相符。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VOCs物料管控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6,从表中可知,本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表1-6本项目与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本项目一否合运输过程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汽油储存于密闭的油罐车内符合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
28、或包装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符合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应符合5.2条规定项目汽油使用油罐车进行运输,油罐车是密闭的;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符合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封空间的要求本项目油罐车是密闭的,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符合装载过程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封管道运输。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皤车本项目汽油加油时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等方式符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进行装载时,应符合6.2条规定本项目汽油采用油罐车
29、进行装载符合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辑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板、凸版、凹版、孔板等);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本项目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符合贴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气集统求废收系要企业应考虑生
30、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进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露检测,泄露检测值不应超过500PUMO/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露。本项目废气收集输送管道密闭,收集系统均为负压下运行符合废气排
31、放控制要求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采用了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效率确保可达90%以上(其中卸油回收率为95%,加油回收率为95%)符合4、与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才分析表1-7与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相符性5相符性于析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本项目是否符合双层罐设置埋地油罐采用双层油罐时,可采用双层钢制油罐、双层玻璃纤维增
32、强塑料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既有加油站的埋地单层钢制油罐改造为双层油罐时,可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满足强度和防渗要求的材料进行衬里改造。双层油罐系统的渗漏检测可参考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中的渗漏检测方法,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补给区优先采用压力和真空系统的渗漏检测方法。双层钢制油罐和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的内层罐的罐体结构设计,可按本项目汽油油罐采用双层阻隔防爆钢管。钢制油罐外表面防腐设计符合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的有关规定。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常压储第一部分:储存对水有污染的易燃和不易燃液体的埋地卧式圆筒形单层和双
33、层储罐(AQ3020)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其他规定。与土壤接触的钢制油罐外表面,其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的有关规定,且防腐等级不应低于加强级。防渗池设置(1)防渗池应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双层油罐和导静电热塑性双层燃油复合输油管,并且在油库工具间设置了油库监控系统,用于供油站实时监控。符合(2)防渗池应根据油罐的数量设置隔池。一个隔池内的油罐不应多于两座。(3)防渗池的池壁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池底宜低
34、于罐底设计标高200mm.墙面与罐壁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o(4)防渗池的内表面应衬玻璃钢或其他材料防渗层。(5)防渗池内的空间,应采用中性沙回填。(6)防渗池的上部,应采取防止雨水、地表水和外部泄漏油品渗入池内的措施。(7)防渗池的各隔池内应设检测立管,检测立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I)检测立管应采用耐油、耐腐蚀的管材制作,直径宜为100mm,壁厚不应小于4mm。2)检测立管的下端应置于防渗池的最低处,上部管口应高出罐区设计地面20Omm(油罐设置在车道下的除外)。3)检测立管与池内罐顶标高以下范围应为过滤管段。过滤管段应能允许池内任何层面的渗漏液体(油或水)进入检测管,并应能阻止泥沙
35、侵入。4)检测立管周围应回填粒径为1030mm的砾石.5)检测应有防止雨水、油污、杂物侵入的保护盖和标识。(8)装有潜油泵的油罐入孔操作井、卸油口井、加油机底槽等可能发生油品渗漏的部位,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采取防渗漏措施的加油站,其埋地加油管具体忘计要求应符*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规定。双层油罐、防渗池和管道系统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液体传感器监测时,传感器的检测精度不应大于3.5mm。其他设置要求可参见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及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下日监则地水常映(1)处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
36、径流区的加油站,设两个地下水监测井;在保证安全和正常运营的条件下,地下水监测井尽量设置在加油站场地内,与埋地油罐的距离不应超过30m。不涉及符合(2)处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径流区外的加油站,可设一个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尽量设置在加油站内。本项目设置一个地下水监测井符合(3)当现场只需布设一个地下水监测井时,地下水监测井应设在埋地油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埋地油罐。本项目地下监测井位置位于地埋油皤旁符合(4)当现场需要布设两个地下水监测井时,第二个地下水监测井宜设在埋地油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作为背景监测井。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埋地油罐。不涉
37、及符合(5)地下水监测井结构采用一孔成井工艺。设计需结合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并充分考虑区域10年内地下水位变幅,滤水管长度和设置位置应覆盖水位变幅。监测井设置的其他要求可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zT25.2)执行。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结构采用一孔成井工艺符合(6)地下水监测指标及频率I)定性监测。可通过肉眼观察、使用测油膏、便携式气体监测仪等其他快速方法判定地下水监测井中是否存在油品污染,定性监测每周一次。2)定量监测。若定性监测发现地下水存在油品污染,立即启动定量监测;若定性监测未发现问题,则每季度监测1次。本项目地下水监测指标及频率见第四章:地下水、土壤评价符合应急响应若发现油品泄漏,需
38、启动环境预警和开展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泄漏加油站停运、油品阻隔和泄漏油品回收。在1天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泄漏加油站的初始环境报告,包括责任人的名称和电话号码,泄漏物的类型、体积和地下水污染物浓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本项目若发现油品泄露,立即启动环境预警和开展应急响应符合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符性分析表18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弋行2022年版)相性分析一览表内容本项目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不涉及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
39、线和河段不涉及符合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
40、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不涉及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41、、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涉及符合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要求相符。6、产业政策分析根据产业
42、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加油、加气站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之列,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取得了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4-360999-04-01-708927)的文件。7、选址可行性分析(1)用地现状项目选址在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范围内,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中部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属规划内的工业用地。(2)选址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该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
43、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一般。(3)环境功能一致性分析由环境质量现状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I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以及噪声、固体废物经妥善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4)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选址在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四周情况为:
44、东面为宜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南面为空地,西面为宜商大道,隔路为金钾科技有限公司。周围环境满足该功能区以下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建设项目在运营期主要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性较好。(5)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和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对三级加油站的各项要求,从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以及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等方面分析其合理性。加油站选址主要原则见下表l-6o项目为三级加油站,加油卸油均有油气回收,其站内汽油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情况见下表1-11。项目选址处距相关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指标均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的要求。表1-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单位:m3)级别油罐容积本项目情况总容积单皤容积一级150V21050本项目共2个15n?92#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