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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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镇、村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根据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重申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部门(国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金投资的镇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财政、集体资金投资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及镇、村产权交易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转让、租赁、承包、流转的招标投

2、标活动。没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但以行政单位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招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二、招标限额规定(一)对以下限额的镇级工程建设项目,须进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1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2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项目;3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二)对(一)所指限额以上的镇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三)对(一)所指限额以下的镇级工程建设项目,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公开招

3、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但须经镇建设工程管理协调小组讨论同意后,提交镇党委会集体审定方可实施。(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村级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与村级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村级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服务采购项目,须进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施工项目,可由村级自行公开招投标或自行建设,填写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公开招投标(自行建设)审批表(附件4),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勘察、设计

4、、监理、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采购,已建项目库的,在库中摇号选择(单项合同价在1万元以上的进镇招标投标办公室摇号选取);未建项目库的服务采购,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下与村级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物(服务)采购实施意见(试行)实施采购,或进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六)限额等规定上级文件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七)其他列入镇管理的项目:1 .产权交易项目。镇及所属单位国有土地、房产等产权项目,农村土地、房产等集体产权项目的转让、租赁、承包、流转的评估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进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交易。其中,对镇及所属单位国

5、有房产等产权项目的评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100亩以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资产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资产转让、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各类资源的租赁、承包、流转等大宗农村集体产权,按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进入区产权交易公司交易。2 .其他有必要进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交易的项目。三、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对10万元以上的镇级工程建设项目、5000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公开招标,不得肢解项目规避招标,不得擅自指定他人发包。邀请招标和不宜招标(直接发包)项目要严格控制,确因项目

6、需要,对镇级工程建设项目,须经镇建设工程管理协调小组讨论同意后,提交镇党委会集体审定方可实施。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须事先填写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邀请招标)审批表(附件3),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研究同意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对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还需镇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别填写镇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附件1)、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邀请招标)审批表(附件3),并附上会议记录(记录要有工程名称、预算价、工期、资质条件、下浮率、发包价、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质保金

7、、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单位等信息)、预算备案表、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进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邀请招标或备案。四、招标基本程序()交易申请招标人应是镇人民政府、镇下属国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有关项目管理实施机构等。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向镇招标投标办公室提出交易申请,分别填写镇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附件1)、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附件2)、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邀请招标)审批表(附件3),镇级工程建设项目需附预算备案表和施工设计图,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需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预算确认书、预算书、施工设计图。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工程预算标底,镇级工程需经区国

8、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审计备案;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村级工程需经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审计备案,2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由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中介进行确认,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对产权交易项目,填写国有产权交易申请审批表(附件5)、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申请审批表(附件6),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需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资料。(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在招标前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做好标前、开标及事后资料全程监管。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投标须知、对投标人资格(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办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条件以

9、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公告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当按照完成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人资质(资格)等级要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建设工程项目,或者施工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的,招标人确需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不得超出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包括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等指标)特征设置业绩。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

10、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单项预算在40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文件应明确的评标办法有:L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情况、投标报价的组成以及所采取的相应措施进行严格评审。在投标文件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附加条件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招标文件应标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取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2 .区间评定法。根据工程性质确定让利范围,投标人在让利范围外报价的,

11、其标书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评标程序。在让利范围内,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前抽出一个下浮值,先抽小数点前的整数,后抽小数点后一位0-9之小数,再抽小数点后二位0-9之小数,三者组成的百分比即为浮动率F,标底价*(1-F)即为综合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为满分,高于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4分,低于基准价每一个百分点扣2分;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按得分最高者确定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若有两个及以上分值相同,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分值相同,报价又相同,则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3 .直接抽签法。根据工程性质直接确定下浮率,由招标人代表直接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

12、直接抽取1家作为中标候选人。4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S)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质)要求;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等事项。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经镇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核后,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日,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一致。(四)受理报名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

13、有关资料参加报名。招标人和镇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五)资格(质)审查招标人和镇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对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应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等。招标人及招投标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六)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息),其额度为预算价的2%o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不设置投

14、标保证金的项目,进行追缴: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或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七)踏勘现场、招标答疑根据招标项目情况,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进行招标答疑。(A)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质)条件或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质)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

15、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在开标前不得启封。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

16、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九)开标开标会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招标人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会议过程可聘请公证机构监督,并有专人记录存档备案。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活动,并严格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 .投标文件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或者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7、的;4 .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7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超

18、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让利范围的;11 .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总报价、单位名称、投标工期、投标承诺质量要求等文字信息出现前后不一致的;1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1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5 .投标人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16 .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7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18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19 .经评标委员会认

19、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0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1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22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十)评标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评审的项目,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人员可在思想道德素质好、有一定代表性的群众代表中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

20、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向招标人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H一)中标及中标公示招标人一般应当场宣布开标或竞价结果,并将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招标人应将项目交易结果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有关媒体上进

21、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镇招标投标办公室协助招标人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IP地址上传的;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

22、作的;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0 .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十二)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镇级工程为中标价2%,村级工程一般为中标价的10%-5%),在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工程保函,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十三)签订合同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履约保证金交

23、纳凭证,经分管办线和农经线审核,在镇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鉴证下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安全合同、廉洁合同(3万元以上),并将合同报镇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且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五、责任追究镇建设工程监督办公室、招标投标办公室和其他有关办线、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本办法及有关招投标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权限申报或拆分、肢解工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损害集体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按规定严肃查处,按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办法由镇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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