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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公司委派至控(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以及各控股公司在册在岗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第三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坚持全员参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以安全责任和风险差别为分级分类标准,以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为兑现依据。第四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分配原则
2、。(一)实行兑现总额控制。根据燃气集团核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总额,实行总额控制。(二)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和风险类别对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各控(参)股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类,并注重向基层一线、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安全责任、风险较高的岗位倾斜。第五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分类分级及抵押标准第六条股份公司风险分类分档及领导班子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按燃气集团规定执行。第七条股份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分类。按照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和风险程度,划分为如下四类,分别按不同系数执行相应的风险抵押金标准(附表1):一类:各生产性分公司;二类:公司负
3、责生产、安全、工程(含项目部)、技术管理职责的职能部室;三类:公司其他部门、单位;四类: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第八条各部门、单位各级岗位人员的具体抵押标准,根据燃气集团核定的风险抵押金年度总额,按照部门、单位及岗位风险系数核算。第九条股份公司安全管理岗位的在岗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上调一级,最高不超过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副职抵押标准。第十条各控股公司的分类按燃气集团当年公布的控股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及领导班子成员抵押金标准确定,类别依据企业经营相关证照、档次依据上年度末财务公布的资产规模或营业收入确定,分类分档一经确定,全年不做调整。第十一条控股企业及其所属二级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
4、标准,由各控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后实施。第三章安全风险抵押金缴存第十二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抵押周期采用公历年制,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So第十三条风险抵押金缴存。(-)股份公司本部人员缴存。在职在册人员(含委派至参股公司的领导班子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及劳务派遣、其他人员,按照核算的抵押标准缴至公司风险抵押金指定账户,各部门、单位核查各自部门、单位缴款回执后,统一将回执报至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备案。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缴款回执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统一核查收缴。(二)控股公司人员缴存。公司委派至控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各控股公司在职在册人员,由各自企业自行收缴
5、。第十四条风险抵押金的缴存和兑现标准以缴存当月所在岗位为准。职位发生变化的,次月进行补缴或退还。第十五条调入人员和试用期满转正人员从调入或转正当月缴存风险抵押金,考核周期亦从当月开始计算。第四章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第十六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周期与公司绩效考核周期保持一致。第十七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系数与安全考核成绩挂钩。(一)股份公司兑现系数、兑现总额按照燃气集团对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由燃气集团确定;(二)股份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及各控股公司兑现系数,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综合运用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成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成绩、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考评成绩等考核结果确定,安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6、。(三)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得60分及以上的,按照所扣分占总分的百分比,等比例扣除对应部门、单位、控股公司风险抵押金兑现金额;得分60分以下,扣发对应部门、单位、控股公司全部风险抵押金兑现金额。(四)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兑现系数按所在单位对该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成绩结合业务分工确定,安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五)各控股公司内部各部门、单位以及所控股或管理的二级企业兑现系数,由各控股公司自行确定。第十八条股份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兑现总额的分配。(一)股份公司本部兑现总额为公司兑现总额减去各控股公司兑现总额。(二)各控股公司兑现总额按如下公式计算:某控股公司兑现总额=(整体兑现总额-股份领
7、导班子兑现总额)(各单位兑现系数X各单位人数)X本单位兑现系数X本单位人数。上式中“各单位”指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及各控股公司。第十九条股份公司本部人员返还兑现。(一)个人兑现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个人返还兑现金额=抵押本金+(股份本部兑现总额-股份领导班子兑现总额)各单位兑现系数XE(单位内各岗位抵押系数X同类岗位人数)x所在单位兑现系数X抵押系数。上式中“各单位”指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二)股份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在不突破各自部门、单位兑现总额的前提下,可进行不超过总额10%的二次分配。分公司、物业管理处二次分配方案须由各自安委会审议通过,其他部门、单位二次分配方案须由各自部门全体人员讨论
8、通过。审议通过后的二次分配方案需报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备案后实施。第二十条各控股公司人员返还兑现。(-)领导班子成员(含股份公司委派的领导班子成员):返还总额=抵押本金+兑现系数X抵押标准。控股公司领导班子的抵押标准在不高于燃气集团当年公布的控股企业安全风险分类及领导班子成员抵押金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二)其他人员返还兑现,由各控股公司在不超过兑现总额的前提下,自行分配。第二十一条其他兑现规定。(一)对实行年薪制的领导干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金额不计入其个人年薪。(二)岗位调动人员及离职人员兑现金额按全年实际在岗月数按比例兑现。(三)调出和退休人员,按调出或退休当月截止时
9、间核算,抵押金本金与奖惩兑现金额在次年年初统一结算。(四)全年请假累计15天以下(本文中“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的,全部发放兑现金额;全年请假累计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发放兑现金额的50%;全年请假累计30天以上或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扣发全部兑现金额。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疗养假、探亲假、基层员工轮休等符合国家及公司带薪休假政策的不计入请假天数。第五章其他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办法规定,涉及扣罚相关部门、单位、控股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先从兑现总额中扣除,兑现总额不足的,从抵押本金中扣除。抵押本金被扣罚后,有关单位需及时收缴补足。扣罚
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累加计入次年公司风险抵押金兑现总额。第二十三条风险抵押金兑现流程。(一)人力资源部提供抵押周期内全部在册在职人员及劳务派遣用工的考勤、岗位变动情况;经营管理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综合各部门、单位抵押周期内相关安全考核结果;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收集抵押周期内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发情况。(二)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根据本制度核算股份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公司兑现总额,组织核算股份公司本部各岗位人员的抵押标准和兑现金额。(三)核算完成后提请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审核完成后提请分管安全、生产、财务领导审核。(四)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合并扣税并发放。第二十四条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专项核
11、算。第二十五条所有岗位设置及定员以公司文件或人力资源部备案为准。第二十六条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二十七条股份公司人员(含领导班子成员)若同时为委派至控(参)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则以个人承担安全风险较高岗位确定抵押金标准,并向承担安全风险较高岗位所在单位缴纳风险抵押金,由该单位进行兑现,不重复计算。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股份公司本部各部门、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标准序号岗位类别抵押系数备注部门(单位)岗位1一类安全第一责任人1.22分
12、管生产、安全、工程、技术负责人1.23部门、单位其他领导0.964安环办、生产办正副主任、正副班站长、专职安全员0.365综合办、市场办正副主任、兼职安全员0.2886其他员工0.187二类安全第一责任人18部门、单位其他领导0.89专职安全员、正副调度组长0.310兼职安全员、调度员0.2411其他员工0.1512三类安全第一责任人0.7513部门负责人(副职)0.614专职安全员、班组长0.22515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副职0.1816其他员工0.112517四类驾驶员0.0618电工、锅炉工、电梯工0.0419其他员工0.02注:1.领导E壬子成员外各岗位1在押标准根据集团公司年度核定的风
13、险抵押金总额,按照部门、单位及岗位风险系数核算。计算公式如下:抵押标准(万元)=抵押总额(抵押系数X岗位总人数)X抵押系数。其中:抵押总额为不含领导班子成员的抵押总额。2 .公司副总师按照一类部门、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标准执行。3 .委派至参股公司领导班子正职、副职,对应按照一类部门、单位负责人正职、副职标准执行。4 .一类安环办消防、环境、内保、职业健康岗位人员按照一类兼职安全员标准执行;二类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消防、内保、反恐、职业健康岗位人员按照二类兼职安全员标准执行;二类正副调度组长按照一类正副班站长标准执行;三类后勤服务中心车管办、生产办正副主任按照二类专职安全员标准执行;三类后勤服务中心车管办、生产办其他员工按照二类其他员工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