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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属粉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铁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属粉末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属粉末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铁粉项目项目代码2310-130528-89-01-751585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哈联系方式9929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泰丰路6号地理坐标(114度53分29.283秒,37度30分33.91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建设性质商建
2、(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匿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文号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557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坐口是:用地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前身为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由原大曹庄管理区管委会于2008年谋划建设。规划名称: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柏乡县工业园区等14家园区为市级产
3、业园区的批复(邢政函2011102号)。2018年3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大曹庄工业聚集区名称变更为“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规划名称: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无;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0963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
4、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专家论证会并备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送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邢环评函(2023)1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区为工业园区及配套服务区(西区1),总面积3.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四街,南至纬九街,东至经五路,西至经四路。东区为
5、工业聚集区(东区1),总面积2.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十街,南至纬十四街,东至经十一路,西至经八路。精晶药业飞地0.15平方公里(西区2),泰丰飞地0.23平方公里(西区3),东区飞地0.31平方公里(东区2)。总规划面积为6.65km20本项目位于徐家河乡泰丰路6号,属于西区3,在园区规划范围内,见附图。(2)产业定位大曹庄工业园区西区主要发展轻型装备及零部件、食品加工、金属制品、纺织服装,东区主要发展精细化工、生物化工、装备制造和新型材料。本项目位于西区3,产业布局为装备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布局。(3)用地类型园区规划用地类型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6、道路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绿地。西区突出近城工业功能区特色,集中建设以清洁型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的城市工业功能区东区突出独立工业功能区特色,重点建设以循环经济型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的工业聚集区。本项目占地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布局规划,见附图。2、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情况(1)给水结合园区总体规划确定,园区用水主要为大曹庄南水北调水厂提供。大曹庄南水北调水厂于2014年3开始建设,2017年7月开始供水,水厂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西部经四路西侧、威驰驾校南侧、云台酒业北侧,由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中洲自来水供应有限公司运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南水北调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部分。项目设计供水规模
7、06万m3d,供水范围为大曹庄管理区。项目所在区域供水管网已铺设完成,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统一提供,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2)排水园区排水体制尚未实现雨污分流。园区内现有企业根据需要,建设有废水及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出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的出水排入汶河。本项目所在位置污水管网未铺设,项目仅员工生活盥洗废水,厂区泼洒抑尘。(3)供热目前园区内用热企业大部分采用园区集中供热设施供热,另有部分企业因园区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或产品工艺要求,在各自厂区内自行建有燃气锅炉等热力供应设施。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在园区内投资实施的“河北三
8、川化工有限公司大曹庄管理区集中供热中心项目”,设计建设2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用一备一),作为园区规划的供热热源,锅炉产生蒸汽的压力为1.57MPa,温度为150,年产蒸汽102.96万t,其中三川自用62.96th,剩余40th蒸汽由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大河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热力)建设的热力中心统一调配给园区内部分企业和部分居民,作为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为入驻园区的企业供热。此外,河北康丰木业有限公司35th生物质锅炉生产余热,其中康丰自用蒸汽26th,剩余8th由大河热力通过热力中心统一调配给园区内部分企业和部分居民,作为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为入驻园区的企业供热。本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
9、,职工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均使用空调。(4)供电园区供电线路由35kV组网,沿园区公用道路两侧架设,经电缆引入各厂内变配电所。园区建设有220kV变电站1座。本项目用电依托园区供电设施。3、项目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1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酒单类型一准入内容本项目产业及政策准入管理要求1、禁止在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或者储存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的建设项目;2、园区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非防洪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依法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3、禁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属于限制和淘
10、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设备:禁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建设项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产业项目禁止准入。1、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的建设项目;2、本项目企业后期根据需求编制洪水影响评价;3、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及工艺设备;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建设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11、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禁止准入项目。空间布局约束总体要求1)入区项目严格落实蓄滞洪区管理规定;2)禁止在规划生态绿地占地范围内开展与生态绿地无关的建设活动,严禁占用园区生态绿地、永久基本农田;3)入园企业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控制好与周边敏感点之间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4)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并控制居住区向工业用地方向发展。本项目所在地50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目标。分区管控要求西区3:
12、空间布局:金属制品以机械加工为主,禁止建设含酸洗、电镀工序项目入驻,入区项目严格落实蓄滞洪区管理规定。污染物排放管控:工艺装备水平、绩效分级指标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河北省十一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中B级及以上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应满足相应行业清洁生产二级标准要求:在园区污水管网铺设至西区3前不允许建设排放污水的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北边界距离贾家庄水厂水源保护区721m,距离保护区最近区域禁止设污水池等地下池体,避免引发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露,污染饮用水水源;资源利用效率:禁止新增高污染、高能耗
13、项目入驻。本项目不含酸洗、电镀工序;参照B级企业生产;项目位于西区3,不排放污水;本项目不建设污水池;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总体要求DPM”年均浓度达标之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2)入区项目严格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特别排放限值的除外),其中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3)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免文件制定的环保措施;4)禁止自建燃煤锅炉;5)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国家、河北省、邢台市等规定的标准要求,排放指标必须满足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如有);6)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园区
14、确定的总量排放上线、入区项目需满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7)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尤其是邢台群星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须严格执行中1)本项目完成后颗粒物需进行2倍削减替代;2)本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3)本项目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保措施;4)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5)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河北省、邢台市等规定的标准要求;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会突破园区确定的总量排放上线,满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7)本项目固体废物零排放。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
15、、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具体指标污染物排放近期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二氧化硫87.034tas氮氧化物166.978t/a、颗粒物88.370t/a、非甲烷总燃82.647ta;存量源削减量:二氧化硫2.900t/a、氮氧化物9.430t/a、颗粒物22.176ta非甲烷总烧58.603ta;新增源控制量:二氧化硫2.402t/a、氮氧化物17.453ta颗粒物20.250t/a、非甲烷总嫌22.877ta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量较少,不会超出允许排放量范围;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固废处置率100%。远期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二氧化硫87.034ta氮氧化物166.978ta颗粒物81.
16、377t/a、非甲烷总烧129.079ta;存量源削减量:二氧化硫2.900t/a、氮氧化物9.430t/a、颗粒物61.544tas非甲烷总危58.603ta;新增源控制量:二氧化硫2.402t/a、氮氧化物17.453tas颗粒物52.625t/a、非甲烷总烧69.309ta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吨/万元)7固废处置率(%)100环境风险防控一1)禁止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产品项目入区;2)园区及园区内各企业编制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在相关环保部门备案;3)合理布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单元,入区项目选址须满足相应的安全距离;4)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
17、境风险防范措施;5)设置危险品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完善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共储罐和各企业危险品生产设备或系统设置自动报警设备,建立和健全园区和各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6)重点监管企业和园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1)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产品项目;2)本项目环评完成后编制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并在相关环保部门备案;3)木项目设置相应的安全距离;4)本项目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5)本项目不含危险品;6)木项目企业不属于重点监管企业;资源开发利用要求总体要求规划入区项目采用资源
18、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资源利用率高、污染,量小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水耗、资源综合;,采用物产生、工艺耗、能利用和达到平。新入区建设项目用水不得新增地下水取用量;iJ朱物邦放里寺加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标求指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建设用地)规划近期(2025年)434.92hm2本项目占地为园区规划工业用地,不会超出建设用地总量。本项目采用南水北调用水,不使用天然气。规划远期(2035年)434.92hm2地表水资源可开发利用
19、总量规划近期(2025年)250万m3a规划远期(2035年)250万m3a天然气可利用总量规划近期(2025年)5760万m3规划远期(2035年)10599万m3a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tce万元)规划期0.5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m3/万元)规划期8对照园区生态准入清单,N4、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对照宁晋县大曹庄工业评价结论,本项目与园区规划表1-2本项目与K项目符合要求,为园区准入项目。论的符合性分析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见下表l-2o,园区规划环评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性规划概述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在空间上划分为东
20、、西两个区域,西区为工业园区及配套服务区(西区1),总面积3.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四街,南至纬九街,东至经五路,西至经四路。东区为工业聚集区(东区1),总面积2.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北至纬十街,南至纬十四街,东至经十一路,西至经八路。精晶药业飞地0.15平方公里(西区2),泰丰飞地0.23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泰丰路6号,属于西区3,在园区规划范围内。符合平方公里(西区3),东区飞地0.31平方公里(东区2)。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为6.65kn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产业园区生
21、态环境现状与存在问题产业定位:规划未“按照蓄滞洪区相关管理规定和环评报告书要求,调整聚集区东区产业定位,禁止不符合蓄滞洪区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进区”,原规划环评批复未落实。本项目位于西区3,符合产业定位。符合水资源:区域水资源短缺,如何合理调配宁晋县水资源、保障经济开发区用水需求,成为规划实施的一个制约因素。本项目用水量较小,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现了资源利用。土地资源:通过与宁晋县“三区三线”进行对比,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冲突,成为规划实施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本项目位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内,属于工业用地。能源结构:现有能源结构,煤炭占比较高,碳排放
22、量较大。本项目不涉及煤炭。蓄滞洪区:园区位于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园区现有部分化工企业,且规划产业包括精细化工和生物制药,与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存在冲突。本项目为精密汽车配件制造,不属于精细化工和生物制药。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分析结果表明:规划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不达标区;其他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嫌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现状监测结果满足环境
23、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2)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及分析结果表明:监测断面中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标准。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3)地卜水质量现状-监测及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要求,表明该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本项目用水依托园区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
24、分析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昼间、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采取降噪措施后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3类标准要求。(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分析结果表明:园区农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I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其它点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土壤没有受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均
25、满足要求,且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规划生态环境影响特征与预测评价结论(D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预测结果表明,规划近、远期非甲烷总经叠加后Ih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经限值(DBlyI5772012)表1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甲醇、氯气、甲醛、乙醛、硫酸、氨、硫化氢、苯乙烯)叠加后短期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各污染物最大预测值占标率均小于100%。规划近、远期各污染源SO2、No2叠加后保证率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由于PMl
26、o和PM”现状监测浓度已经超标,针对超标因子,本次评价通过计算其预测范围内年平均浓度变化率k值,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近期和远期PMIo和PM2.5的年平均浓度质量变化率K均满足-20%的要求,项目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符合(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园区企业废水经各自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水质pH、COD、BoD5、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IV类水质标准;总氮满足河北省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本
27、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放标准(DBl皖796-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粪大肠杆菌、色度、动植物油等)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经深度处理后作为再生水回用、剩余部分外排。因此园区污水排放对河流水质影响不大。(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次地下水污染预测设定了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两种情景下,在正常情况F,实行严格的防渗措施和定期监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非正常状况下,利用地下水水质运移模型进行了预测,结果表明在非正常状况(主要可虑防渗层失效)的情景下,地下水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总体来说,在正常状况
28、下,污染源得到有效防护,污染物不会外排;由于在可能产生滴漏的装置区、管网区等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即使有少量的污染物泄漏,也很难通过防渗层渗入包气带。本项目用水依托园区供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l类标准(4)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根据园区规划布局和预测结果可知,通过合理设计布局,采取完善的隔声降噪措施,园区的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规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采取降噪措施后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3类
29、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综合分析,园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部分无法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全部送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因此,只要规划园区固废处置妥善、合理,其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均合理处置。(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污染影响。可能的影响途径包括垂直入渗和大气沉降。通过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规划的实施对周边土壤环境的污染风险可控。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要求,且
30、厂区进行分区防渗,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7)环境风险评价:通过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采取三级防控体系后,环境风险可控。本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环境风险可控。(8)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园区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内园区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内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导致园区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改变、水土流失加剧、生物多样性下降、景观格局趋向单一等方面,但通过划定生态空间及采取生态影响补偿措施,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占用园区内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11kffl地,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资源环境压力与承载状态评估结论资源承载力分析:(1)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规划实施后,园区
31、水资源充分利用了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再生水,减少了地表水的使用量。同时南水北调地表水水资源可以满足规划园区的用水需求,园区水资源能够承载园区规划的实施。(2)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土地承载力分析结果表明,开发区应及时调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土地性质,并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盘活城镇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建设用地人口、产业承载能力,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土地资源可承载。本项目位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内,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用水量较小,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环境承载力分析:(1)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根据区域减排方案及本环评大
32、气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规划近期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2)水环境承载力分析园区企业废水经各自预处理后排入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规划量上可满足园区规划近期、远期废水以及城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水标准为pH、COD、BOD5、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IV类水质标准;总氮满足河北省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lM796-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粪大肠杆菌、色度、动植物油等)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确保汶河水质持续稳
33、定达标,宁晋县婴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应认真落实日常监测、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设置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现状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废水不外排。急设施。在此基础上,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污水的外排不会对河流的水质造成降级影响,区域地表水环境可承载工业区发展。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要求为落实本次规划提出的环境目标值要求,本次评价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资源节约利用的要求;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严格项目准入、加大清洁能源结构占比、积极
34、推进园区产业结构向低碳新业态发展、提高企业技术能力,推动低碳技术应用转化、提升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构建双碳目标管理平台、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碳减排及资源利用的要求;评价针对各环境要素结合国家、省等先进污染治理措施要求提出了本规划区风险防范和污染治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园区,废气均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均综合利用,合理处置。符合执行总结本次评价通过对区域现状的详细调查,结合规划分析,判定出主要的制约因素,经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后,提出相应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规划产业的发展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35、表明,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和总量控制,园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园区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入区企业须合理选址和优化内部布局。根据评价要求,入区项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相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要求后,本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均达标排放,废水不外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36、要求。符合5、与规划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对照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3。表1-3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加强规划引导。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提质增效,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结合宁晋县“三区三线”文件要求对园区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并与当前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各项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用地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将园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优先保护单元,禁止进行开
37、发建设,对于与城镇开发边界冲突范围,划为限制建设建设区(不含基本农田),随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符合(二)根据国家、地方碳减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及路径要求,推进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方式等规划内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本项目污染物经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量较小,能够达标排放。符合(三)严格环境准入,规划发展的产业不得涉及生产或者储存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根据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
38、,园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或者储存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的建设项目;园区内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非防洪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依法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不含有毒、有害、易爆等严重污染品和危险品,本项目不属于防洪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符合(四)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园区空间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对不符合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现有企业的管控要求和与规划不符的现有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强化现有及入区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入区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
39、格执行存续期间的相关环境管理要求,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符合(五)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省、市污染防治规划和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园区污染减排方案,园区发展需严格落实报告书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深入开展园区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
40、六)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规划集中供热设施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建成;园区尽快实施雨污分流,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再生水厂处理规模提升至0.5万m3d,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进度,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现有供水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扩建工程应根据园区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建设。本项目供热采用电加热。符合(七)鼓励园区提高清洁方式运输比例,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应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优化区域运输方式,减轻公路运输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结合秋冬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
41、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本项目采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符合(八)健全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本项目健全环境监测,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九)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要求每五年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及时补充或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
42、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2)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禁止类。(5)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06日在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557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行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徐家河乡泰丰路6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73033.918”,东经114o53,29.283%厂区西、南均为其他公司车间,北侧为农田。本项目周边50Om范围内无住户等敏感目标。本项目租赁宁晋县铜盛金属有限公司车间,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
43、区管委会出具了选址意见,该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同意项目选址。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位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周边交通便利,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营运期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0080km2,集中分布在境内的西部和中部区域,东部区域也有两纵列分布,境内红线还分布在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同时包括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等。宁
44、晋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43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22%,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浪阳河、瀚阳新河、北澧河、老漳河、泯河分布。生态保护红线沿淡阳河从曹伍庄村到耿庄桥村一带,间断分布,呈东-南走向;沿溪阳新河从毕家庄村到北官庄村,呈东-西走向;沿老漳河北起毕家庄村、赵家庄村,南至孙家庄村、李单庄村分布;沿北澧河从史家嘴村、冯家台村到刘家台村、王家庄村分布,呈东北-西南走向;沿泯河从于家台村到郭家台村呈北-西走向,东起曹家台村、赵家庄村,西至黄赵台村、北鱼三村。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徐家河乡泰丰路6号,距离宁晋县生态红线最近约3470m,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
45、护目标,因此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公布的2022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l、PM2,5sO3o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07)Hl类标准。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用电由园区供电设施供应,项目总用电量为30
46、0万kWha,满足用电要求。木项目新鲜水用水量为306na,由园区供水管网供应,其中项目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最大程度减少了水资源消耗。本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违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经对比宁晋县大曹庄园区生态准入清单,见表I-L本项目属于准入类项目。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徐家河乡泰丰路6号,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4、项目与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对照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及邢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徐家河乡泰丰路6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4。项目与邢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项目与邢台市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