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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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汉市国有毫微用地使用叙招标文件P(2017)Oll号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一七年一月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资料一、出让公告二、投标须知三、评标规则四、规划设计条件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六、投标申请书(样本)七、投标书(样本)八、中标通知书(样本)九、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样本)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十一、有关附图武汉市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武告字(2017年)2号经武汉市人民政府、黄陂区和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包括现场挂牌和网上挂牌)和招标等方式出让1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

2、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或投标。三、本次挂牌(包括现场挂牌和网上挂牌)出让的地块中,未限定出让指导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限定了出让指导价的,在竞价达到出让指导价后,采取“一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规则详见挂牌文件)。以招标方式出让的地块,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或招标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智慧武汉网、武汉土地市场网下载挂牌、

3、招标文件电子文本。五、P(2017)Oll号地块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17时整,到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1竞买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17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二)本次招标出让地点为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地块投标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9时至9时30分。2017年2月16日9时30分在该地点开标。(三)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规划方案等内容

4、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人。评标结束后当日在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宣布中标结果。六、P(2017)012号至019号地块采取网上挂牌的方式进行,即竞买人须通过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在互联网上参与竞买,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在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购指南。(一)申请人可自2017年2月17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操作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

5、账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17时整。申请人按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权限。(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9时整,各地块挂牌截止时间按公告项目编号顺序依次间隔1分钟,本次首宗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挂牌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限定了出让指导价的地块,在竞价达到出让指导价后,采取“一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七、P(2017)020号、021号地块采取现场挂牌的方式进行,具体办理程序

6、如下:(一)申请人可自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17时整,到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1竞买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17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挂牌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2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二)本次现场挂牌出让地点为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9时至2017年2月28日9时30分。(三)挂牌出让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9时30分,在武汉市江天公证处的公证下,在挂牌地点举行各地块的揭牌仪式,并宣布竞得结果。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

7、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限定了出让指导价的地块,在竞价达到出让指导价后,采取“一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八、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网上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九、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联系电话:02765770310、82745537CA证书咨询电话:027-65770373、400-676-7799查询网址: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地块编号土地位Jt土地面积(Itf)土地用途规划指际要求出让年限出让方式竞买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出让

8、指导价(万元)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万元)原土地使用人估价报告备案号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P(2017)Oll号武昌区中北路青鱼嘴7460商服6.92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商服40年招标7000/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4209616IB0046储备地P(2017)012号江汉区妙墩路与妙墩横路交汇处2698.49商服地上12.98地下2.28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商服40年网上挂牌544027170/武汉市江汉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4211816I0159储备地P(2017)013号东西湖区碧水大道与金潭路之间93800交通运输、住宅3.36结合具体方案审定住宅70年网上挂牌10605017674018658

9、9186590-248790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4210417B0007储备地P(2017)014号东西湖区碧水大道与金潭路之间152200交通运输、住宅、科教2.75结合具体方案审定住宅70年科教50年网上挂牌140890234810247889247890-330520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4210417BA0006储备地P(2017)015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以西、荷叶山北街以南87164.07商服2.245%商服40年网上挂牌1545025731/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4211816BAO168储备地P(2017)016号黄陂区漫口街京广铁路以西,阳电专线

10、以南18575.29公共设施(供燃气)0.550%其他50年网上挂牌670670/黄陂区土地储备中心4205516B0591储备地P(2017)017号黄陂区涎口街京广铁路以西,阳电专线以南1847.19公共设施(供燃0.550%其他50年网上挂牌6767/黄陂区土地储备中心4205516AB0592储备地P(2017)018号黄陂区王家河街张家榨村1531.33商服(住宿餐饮)4.3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商服40年网上挂牌191191/黄陂区土地储备中心4212817BAOOOl储备地P(2017)019号东西湖区径河街金北一路南、张柏路西50499.7住宅、商服3.525%住宅70年商服40年网

11、上挂牌117110117110158999159000-175700东西湖区土地储备中心4202017BA0005储备地P(2017)020号江岸区新益村118781.82住宅、商服3.2-4.78结合具体方案审定住宅70年商服40年现场挂牌146020243360/江岸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江岸区新益村4210417BA0003城中村P(2017)021号东西湖区奥园东路以西、马池中路以南9448.59住宅3.2结合具体方案审定住宅70年现场挂牌6240624093599360-12480东西湖区土地储备中心4212217GA0006储备地备注:以上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

12、设计条件以地块挂牌、招标文件和最终审批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所示内容为准。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须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定于2017年2月16日9时至9时30分的投标期限内,在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公开招标出让P(2017)On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13、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三、本次招标的地块位于武昌区中北路青鱼嘴(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招标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270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为7460平方米,轨道控制用地面积为2810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分类为商服用地;地上最大建筑面积按5.16万平方米控制;容积率按地上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约16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四、招标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

14、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招标地块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小写7000万元),不接受外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2017年2月15日17时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市民之家支行,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账号:200770481410013005,以到账时间为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抵作成交价款;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招标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按原路径、原币种退还,所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六、有意投标者可自2017年1月26日起在智慧

15、武汉网()、武汉土地市场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资料:(一)出让公告;(二)投标须知;(三)评标规则;(四)规划设计条件;(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六)投标申请书(样本);(七)投标书(样本);(八)中标通知书(样本);(九)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样本);(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十一)有关附图(图件中反映的招标地块四至范围以武汉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线为准);(十二)按本须知规定所发的补充文件及其它规划要求的文件。七、投标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17时整,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到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1竞买室提交书面投标申请

16、文件。(一)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投标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查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查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4、投标申请人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公司董事会同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决议书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设立公司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的企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同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决议书和执行董事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投标申请人属于国有企业但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投标活动的有关证明文件;5、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投标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

17、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6、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土地交易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由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出具);7、公司章程;8、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9、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二)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交下列书面投标申请文件:1、投标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3、委托他人参加投标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投标申请人签署并经过有效

18、公证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4、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土地交易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由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出具);5、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6、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三)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投标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影印件(查验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查验原件);3、该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4、委托他人参加投标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该组织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

19、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对该组织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5、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土地交易项目保证金交纳确认函(由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出具);6、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7、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境外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根据其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有效的公证、认证或鉴证或律师见证等证明手续。投标申请文件须以中文书写(如原始文件不是中文文本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交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因译本错误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20、)。八、如投标申请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期限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书面投标申请文件,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即对其发放投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获得投标回执单后方取得投标资格,成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申请:(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收到投标申请文件的;(二)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七条规定的;(三)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或涂改而未经盖章确认的;(四)在本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达本次指定账户的;(五)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委托事项不明确或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七条规定的;(六)投标申请人不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

21、的投标主体资格的;(七)投标申请人委托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八)不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形。凡属上述无效投标申请的,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有权不予核发投标回执单。对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投标申请文件无效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于决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原币种退还,所退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九、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投标。投标地点设于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三楼拍卖厅。投标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9时至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凭投标回执单于投标时间内当场投标,并由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签收认可。十、本次招标设有投

22、标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的整数倍。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不是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数倍的,其标书视为无效标书。十一、投标人向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以中文书写(除签字盖章处外,应用打印或印刷方式)。投标文件必须编制“正本”壹份和“副本”陆份。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分别密封,封面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以及地块编号、竞买人名称等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每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且正本和副本均须加盖投标人骑缝章。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后须装入一个

23、外信封或包装后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收件人“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竞投地块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二、投标文件在2017年2月16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开启,一旦投标,即为不可撤回、撤销的要约。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受该投标文件的约束。十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投标书;(二)P(2017)Oll号地块整体规划方案,上述规划方案必须包括:1、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等);2、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交通分析图、景观分析图、效果图);规划方案的文字和图件资料应统一装订成册。规划方案正本、副本中规划图纸应

24、为A3规格。(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四)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它有关资料;(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有关资料。十四、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规划方案须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制作。投标人如中标,其在投标时提交的规划方案将成为武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方案审批的依据,并须以武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十五、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十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则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2、投标书未密封、未加盖公章;3、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填写清楚或材料不全的,所提供材料内容弄虚作

25、假或自相矛盾的;5、投标文件没有报价或有超过一个以上报价的;6、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投递的;7、同一投标人有两份以上内容不一致的投标文件正本的;8、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9、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10、投标报价不是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数倍的;11、评标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十七、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于2017年2月16日9时30分在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召开开标会议,在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和投标人的共同监督下,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书报价及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对开标过程制作开标记录。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26、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弃标。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不予开标。十八、本次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1、点算标书;2、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3、开启标书;4、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对标书和标书附件进行审查,当众宣读投标价格;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规则的规定在开标当日进行评标,并评定中标人。十九、2017年2月16日评标结束后在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拍卖厅宣布中标结果。二十、中标价即为本招标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包含储备土地开发补偿费用和政府土地收益。上述土地成交价款由中标人按照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相关条款支付。二十一、招标文件规定成交币种

27、为人民币。二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在开标前终止招标,并通知投标人:(一)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二)招标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足以影响招标公证性的;(三)应当依法终止招标活动的其他情形。二十三、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如另行组织本招标地块出让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且差价金额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该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差价部分予以赔偿。1、中标人未当场签署中标通知书、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2、中标人逾期、拒绝签署中标

28、通知书、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中标人逾期交纳土地成交价款的;4、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5、中标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况的。二十四、参加投标的人员、观众,应遵守投标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挠或影响其他投标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投标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出让的,经查实,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招标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二十五、对本招标地块,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不组织地块踏勘,但有意投标者应持本招标文件自行踏勘地块,并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根据需要自行对招标出让的土地进行

29、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与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电话027-88936520、88936526)联系;如对招标文件或地块现状有疑义的,有意投标者可在提交书面投标申请文件前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782745537、65770310o投标申请人一旦提交书面投标申请文件,即视为对招标文件和地块现状及其它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二十六、中标人未在武汉市注册设立公司的,在本出让地块成交后,必须在武汉市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经营。中标人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公司的,在出让地块成交后,可以由已在武汉市注册设立的公司进行开发经营,也可以在武汉市另行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经营。中标人在武

30、汉市注册设立新公司开发经营出让地块的,中标人必须为新公司出资人之一(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能作为新公司出资人)。新公司注册设立等工作,应当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土地成交后,先由中标人签订中标通知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中标人应及时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工作,在本出让文件约定的缴款期内未能完成新公司注册设立手续的,中标人须按照本出让文件约定按期履行缴款义务;新公司依法注册设立登记后,到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变更中标通知书,并由新公司按中标通知书、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按时履行后续缴款义务。二十七、中标人须按照中标结果当场签署中标

31、通知书,与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中标人须按照与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订的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并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的时间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二十八、中标人须按照武价房200880号文件规定缴纳本地块土地交易服务费,该费用未计入地块成交价款,由中标人另行支付给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二十九、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本招标土地成交后,中标人与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

32、心因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按照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予以解决,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和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无关。协议各方按照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约定完成相关手续后,中标人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不承担土地交付义务。三十、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本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为准。三十一、自公告之日起至中标前,招标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被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出现权属纠纷及其他问题的,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此期间内通过原土地使用权人书面告知,或通过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

33、关等国家机关以法律文书确认而获悉后,将告知投标人,并有权取消该地块的招标;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因在此期间未以上述方式知悉或查封、冻结、强制执行及权属纠纷等事实发生在中标之后的,由中标人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三十二、在投标开始前,如标的物内容或招标事宜有变化,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可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澄清和修改,有意投标者应查阅智慧武汉网()、武汉土地市场网O上的招标补充文件。补充文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保留因特殊情况顺延开标时间的权利。三十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1月26日评标规则为规范

34、土地使用权招标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权招投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一、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评标委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将予以严格保密。二、评标委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对其评审意见负责。三、开标后,直到确定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所有参与评标的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四、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投标人对评标委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

35、取消其投标资格。五、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的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的实质性内容。六、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使之成为有效投标。七、评审指标:评审指标包括投标报价、规划方案共两项指标。八、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人需要就投标项目的规划方案向评标委员会作约15分钟的陈述,并回答评标委员的提问。

36、九、各项评审指标的考察办法:(一)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书上注明的投标价格即被确定为评标价格。(二)规划方案:投标人按本次招标要求提供项目规划方案,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人进行现场陈述及答问。十、评分标准及操作方法:(一)投标报价(满分50分)报价达到标底得40分,每增加40万元加0.1分。按加分规则计算结果高于满分50分的,仍按满分50分计算,但成交价仍为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总额未达到标底,则该投标人失去中标资格。(二)规划方案(满分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规划方案以及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陈述及答问情况,由评委综合评审,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得分。如该项得分均值低于25分,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

37、该投标人的投标。规划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评分加总。十一、评委应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出现投标人得分相同时,由评委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十二、如被确定中标,中标人投标书上注明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十三、武汉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拥有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1月26日附件一:投标文件规划方案评审表投标文件编号:类别评审内容分值评分得分备注规划方案与规划要求的衔接与城市规划要求的衔接、规划方案定位、各类经济技术指标10优(108)良(85)合格(5-3)不合格(3

38、-0)规划方案要点I用地功能布局7优(7-5)良(53)合格(32)不合格(2-0)2道路系统体系及交通组织7优(7-5)良(5-3)合格(3-2)不合格(20)3建筑空间布局及景观6优(6-4)良(4-3)合格(3-2)不合格(2-0)4绿地系统及景观组织5优(53)良(32)合格(2D不合格(10)5配套公共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布局5优(53)良(32)合格(21)不合格(10)规划的可实施性投标单位对规划理念和方案实施能力,开发建设计划的科学合理性10优(108)良(8-5)合格(5-3)不合格(30)总计50专家评审意见注:如得分均值低于25分,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专家筌名

39、规划设计条件武规条字2014136号位于武昌区中北路青鱼嘴武重E2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一、规划用地情况1、规划总用地面积1027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下同);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7460平方米,轨道控制用地面积2810平方米;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分类:商服用地;3、用地位置:武昌区中北路青鱼嘴(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二、土地使用强度1、建筑面积:地上最大建筑面积按5.16万平方米控制;2、容积率:按地上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4、建筑高度:约160米;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三、建筑设计要

40、求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四、特殊要求1、建筑后退中北路道路红线不少于30米;2、用地西侧控制10米宽公共道路,北侧控制8米宽公共通道;3、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并应遵守武汉市轨道交通规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4、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竞得人可以在方案审批阶段申请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商业等设施,并按照我市地下空间管理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五、遵守事项1、本规划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

41、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条件。2、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为一年,至2017年6月6日止。地块现状与其它说明一、地块现状该地块为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储备土地,位于武昌区中北路青鱼嘴(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供地面积以最终实测的供地专用附图面积为准。二、其它说明(一)规划净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由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负责在交地前完成拆迁安置补偿,该费用已计入土地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不再另行补偿。(

42、二)规划净用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绿化以及各类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架空电线、电杆等)在土地交付时保持现状。土地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上述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费用未计入成交价款中。(三)该地块未作地质勘探调查及环境测评,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四)本挂牌文件中政府土地收益未包含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政府规费,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据实另行缴纳,未计入本地块成交价款。投标申请书(样本)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经认真阅读P(2017)011号地块的招标文件,并实地踏勘该地块,我单位(本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阐明的全部内容,对土地现状及招标

43、文件无异议,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自愿申请参加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活动。我单位(本人)承诺:如能中标,我单位(本人)将按照出让文件投标须知中成立新公司条款规定的原则,对地块进行开发经营,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成交结果签署中标通知书、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并按以下约定交纳土地成交价款:1、中标通知书签署后,投标保证金直接抵作土地成交价款;2、剩余土地成交价款按照与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订的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交纳。3、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时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相关资料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国有土地变更

44、登记手续。若我单位(本人)未全面履行上述承诺,贵局可依法取消我单位(本人)的中标人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单位(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投标申请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填写日期:年月日投标书(样本)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经认真阅读P(2017)011号地块的招标文件,并实地踏勘该地块,我单位(本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阐明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及其描述的地块现状无异议,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招标,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我们愿意:一、以总投标价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参加编号为P(2017)Oll

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竞投。与投标书一同提交的为我单位(本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我单位(本人)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投标文件内容存在不实或错漏之处,贵局有权取消我单位(本人)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单位(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三、我单位(本人)承诺:1、如能中标,我单位(本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中标成交结果签署中标通知书、签订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2、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交纳土地成交价款;3、按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4、如我单位(本人)中标,我单位(本人)将以武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若我单位(本人)未全面履行上述承诺,贵局有权取消我单位(本人)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单位(本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四、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本投标书作为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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